电气部班组交接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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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加强电气运行班的交接班管理,规范交接班过程、内容及交接班日志的记录,做到交接班内容清晰,责任明确,交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电气部所属各运行班组(或运行岗位)的交接班管理。
3 职责
电气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执行、检查及考核。
4 工作程序
4.1 凡连续生产的电气运行岗位,必须进行班间交接,并建立交接班日志。
4.2交接班双方必须坚持“十交”、“六不接”原则。
4.2.1 “十交”:交任务和指示、交操作、交指标、交质量、交设备、交安全、交环保和卫生规格化、交问题和经验、交工具物品、交记录。
4.2.2 “六不接”:上班操作情况及问题交代不清不接;操作任务紧、尚处在操作过程中不接;有问题而原因未查清或有问题能处理而未处理好不接;岗位卫生不符合要求不接;岗位工具器材不全不接;交接记录不全不接。
4.3 接班前检查。接班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班前系统(岗位)检查,并按时参加交接班会。
4.4召开交接班会
4.4.1 全体接班人员及交班人员必须参加交接班会;运行班班长、检修班班长和技术人员在日常工作期间要参加分管区域的交接班。
4.4.2 交接班程序:由交班值长介绍当班生产情况;介绍电调指令,部领导、技术组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遗留或待处理问题等。接班值长及岗位人员根据预检情况提出相应的问题并与交班值长进行对接。
4.4.3 电气部管理人员、值班人员结合交接班情况及装置实际生产情况和任务,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生产注意事项及遗留问题处理要求等。
4.4.4 运行班班长布置本班工作,并进行安全讲话。
4.4.5 交接班会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15分钟。
4.5 岗位(或系统)交接
4.5.1 岗位人员进岗后,交接双方按4.2条内容,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当面交接清楚。
4.5.2 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在“电气运行班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签字后生产中发生的问题应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2005年08月24日批准2005年09月01日实施
SHZH-T3.49.00.033.2005第 2 页共 2 页接班者负责。
4.5.3 接班人员未到岗签字,交班者不得离岗。
4.6召开班后会。
4.6.1 完成岗位交接后,全体交班人员必须参加班后会。
4.6.2 班后会主要内容:由班长对当班生产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违纪等,必要时可安排重要文件学习、重要信息通报、重要事件分析等。
4.7 交接班记录的填写要求。
4.7.1 要求运行班组的每一个岗位必须设《电气运行班交接班记录》。
4.7.2 《电气运行交接班记录》包括值班人员、日期时间、本班巡检情况、本班操作情况、本班事件处理情况及经验和教训、本班处理上班移交情况、本班移交下班处理问题、本班接上级指示情况、本班与相关单位联系情况、工具交接情况和卫生状况;交班时的电力系统运行方式、接地线(刀闸)等内容,必要时还要填写特殊气象情况。
4.7.3 《电气运行交接班记录》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版面整洁,尽量用仿宋体书写,以质量记录标准进行管理。对当班各项生产任务的执行与完成情况、各项操作调整情况,要进行及时、详细、准确、具体的记录;对当班生产中出现的参数超标,生产波动,报警、联锁的投用和切除及其它异常情况的处理过程、应对措施与原因分析等都必须作详细记录;交接班记录本上反映的问题各轮值要进行跟踪,并对处理结果做闭环记录。
4.8 交班前一小时,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原则上不宜作大的变动和调整。
4.9 交接期间生产发生问题,以交班者处理为主,接班者应予以积极配合,直至接班者认为可以接班为止。
5 支持性文件
交接班管理制度 SHZH-T3.14.05.009
6 记录
电气运行班交接班记录 SHZH-T6.49.00.043
7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电气部提出并归口。
本制度由电气部起草。
本制度起草人:张国财。
本制度审核人:邬君波。
本制度批准人:汪学。
本制度解释权归电气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2005年08月04日批准2005年09月0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