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与标准-第四章国际食品法规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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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成员国家对法典标准的采纳
CAC标准供各国政府采纳的形式有三种: 第一,完全采纳(full acceptance):有关国家保证产品符合 法规标准所定的所有要求。符合标准的产品不能因本国法律和 管理问题阻碍其流通。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允许以标准规定的 名称和内容在本国流通。
第二,目标采纳(target acceptance):有关国家计划在几年 后采纳标准,同时将允许符合标准的产品在本国流通。
(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组成及运行机制
2012年,CAC已拥有成员国180个成员国。覆盖全球98%的人口。 CAC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在意大利罗马和瑞士日内瓦轮流举行。 CAC秘书处设在罗马FAO食品政策与营养部食品质量标准处,由FAO及WHO总 干事直接领导。
CAC的组织机构包括执行委员会、秘书处、一般问题委员会、商品委员会 、政府间特别工作组和地区协调委员会。
食品法规与标准
3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食品法规与标准
4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作用 (1)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确保公正的食品贸易。 (2)促进国际组织、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在制定食品标准方面的 协调一致。 (3)通过或与适宜的组织一起决定、发起和指导食品标准的制 定工作。 (4)将那些由其他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纳入 CAC标准体系。 (5)修订已出版的标准。
第三,参照采纳(acceptance with specified deviations) :有关国家虽然采纳标准,但修改或不同意某些特殊的规定。
食品法规与标准
9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六)世界贸易组织的两项协定(SPS协定及TBT协定)与食品 法典委员会
SPS协定是世贸组织成员国间签署的不利用卫生和植物检疫 规定作为人为或不公正的食品贸易障碍的协定。
在314项标准中,通用标准87项,专用标准227项。 按标准具体内容分,可将CAC的标准分为商品标准、技术规范
、限量标准、分析与取样方法、一般导则及指南五大类。
食品法规与标准
7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五)食品标准的制定、修订与采纳
1.CAC制定标准的原则及步骤
11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三)WTO的宗旨、目标及地位
WTO的宗旨是:
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和稳定地增加实际收入
食品法规与标准
2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CAC的主要工作是通过其分委员会和其他分支机构来完成。 法典委员会有28个专业分委会中,有8个被称作一般问题的委
员会影响最大。 食品卫生(美国)、食品标签(加拿大)、食品添加剂和污
染物(荷兰)、兽药残留(美国)、分析方法和采样(匈牙 利)、特殊膳食与营养(德国)、一般准则(法国)以及进 出口食品检验和认证体系(澳大利亚)委员会。
食品法规与标准
5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四)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体系的组成 食品法典包括:标准和残留限量、法典和指南两部分 包含了包括所有向消费者销售的加工、半加工食品或食品原料 的标准。 有关食品卫生和技术规范、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评估及其 残留限量制定和污染物指南在内的广泛内容。 食品法典体系中的标准可分为: 通用标准、专用标准。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第一节一、国国际际食食品品法典标委准员与会 法规
(一)食品法典的概述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1963年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 织(WHO)联合成立。
CAC旨在建立一套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国际标准、食品加工规范和准则,以保 护消费者的健康,并消除国际贸易和不平等的行为。
(二)WTO的组织机构
WTO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是部长大会,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可 对多边贸易协议的所有事务作出决定。
部长大会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WTO日常会议和工作。 总理事会设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三个理事会和贸易与 发展、国际收支、行政预算三个委员会。秘书处设总干事1人。
Baidu Nhomakorabea食品法规与标准
SPS协定确定了各国有权利制定或采用这些规定以保护本国 的消费者、野生动物以及植物的健康。
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它涉及的是间接对消费者及
健康产生影响的标准及规定(比如食品标签规定等),TBT协定
同样建议成员国使用法典标准。食品法典标准经定期审核以确
保上述两项协定依据最新的科学资料。
食品法规与标准
10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二、世界贸易组织(WTO)
(一)世界贸易组织(WTO)概述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于1995年1月1日,其前身是关税和贸易总协定( GATT)。WTO现有成员158个(截止到2013年3月2日),成员国贸易总 额达到全球的97%,有“经济联合国”之称。
食品法规与标准
6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通用标准包括通用的技术标准、法规和良好规范等,由一般 专题委员会负责制定;
专用标准是针对某一特定或某一类别食品的标准,由各个商 品委员会负责制定。
CAC标准共分13卷314项标准。包括所有向消费者销售的加工 、半加工食品或食品原料的标准。
⑥秘书处将标准草案送交成员国和有关国际组织评审;
⑦评审意见交附属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研究,修改标准草案;
⑧秘书处将标准草案及有关成员国书面建议交 CAC正式采纳为法典标
准(Codex Standard)。
食品法规与标准
8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2)CAC对食品标准的修订
①CAC或其附属机构经标准决定制定标准;
②秘书处准备推荐标准草案(Proposed Draft Standard);
③推荐标准草案送交各成员国及有关国际组织评审;
④评审意见交附属机构或其他有关机构研究、修改推荐标准草案;
⑤推荐标准草案经秘书处交 CAC采纳为标准草案(Draft Standard) ;
CAC标准供各国政府采纳的形式有三种: 第一,完全采纳(full acceptance):有关国家保证产品符合 法规标准所定的所有要求。符合标准的产品不能因本国法律和 管理问题阻碍其流通。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允许以标准规定的 名称和内容在本国流通。
第二,目标采纳(target acceptance):有关国家计划在几年 后采纳标准,同时将允许符合标准的产品在本国流通。
(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组成及运行机制
2012年,CAC已拥有成员国180个成员国。覆盖全球98%的人口。 CAC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在意大利罗马和瑞士日内瓦轮流举行。 CAC秘书处设在罗马FAO食品政策与营养部食品质量标准处,由FAO及WHO总 干事直接领导。
CAC的组织机构包括执行委员会、秘书处、一般问题委员会、商品委员会 、政府间特别工作组和地区协调委员会。
食品法规与标准
3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食品法规与标准
4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作用 (1)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确保公正的食品贸易。 (2)促进国际组织、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在制定食品标准方面的 协调一致。 (3)通过或与适宜的组织一起决定、发起和指导食品标准的制 定工作。 (4)将那些由其他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纳入 CAC标准体系。 (5)修订已出版的标准。
第三,参照采纳(acceptance with specified deviations) :有关国家虽然采纳标准,但修改或不同意某些特殊的规定。
食品法规与标准
9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六)世界贸易组织的两项协定(SPS协定及TBT协定)与食品 法典委员会
SPS协定是世贸组织成员国间签署的不利用卫生和植物检疫 规定作为人为或不公正的食品贸易障碍的协定。
在314项标准中,通用标准87项,专用标准227项。 按标准具体内容分,可将CAC的标准分为商品标准、技术规范
、限量标准、分析与取样方法、一般导则及指南五大类。
食品法规与标准
7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五)食品标准的制定、修订与采纳
1.CAC制定标准的原则及步骤
11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三)WTO的宗旨、目标及地位
WTO的宗旨是:
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和稳定地增加实际收入
食品法规与标准
2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CAC的主要工作是通过其分委员会和其他分支机构来完成。 法典委员会有28个专业分委会中,有8个被称作一般问题的委
员会影响最大。 食品卫生(美国)、食品标签(加拿大)、食品添加剂和污
染物(荷兰)、兽药残留(美国)、分析方法和采样(匈牙 利)、特殊膳食与营养(德国)、一般准则(法国)以及进 出口食品检验和认证体系(澳大利亚)委员会。
食品法规与标准
5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四)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体系的组成 食品法典包括:标准和残留限量、法典和指南两部分 包含了包括所有向消费者销售的加工、半加工食品或食品原料 的标准。 有关食品卫生和技术规范、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评估及其 残留限量制定和污染物指南在内的广泛内容。 食品法典体系中的标准可分为: 通用标准、专用标准。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第一节一、国国际际食食品品法典标委准员与会 法规
(一)食品法典的概述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1963年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 织(WHO)联合成立。
CAC旨在建立一套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国际标准、食品加工规范和准则,以保 护消费者的健康,并消除国际贸易和不平等的行为。
(二)WTO的组织机构
WTO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是部长大会,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可 对多边贸易协议的所有事务作出决定。
部长大会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WTO日常会议和工作。 总理事会设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三个理事会和贸易与 发展、国际收支、行政预算三个委员会。秘书处设总干事1人。
Baidu Nhomakorabea食品法规与标准
SPS协定确定了各国有权利制定或采用这些规定以保护本国 的消费者、野生动物以及植物的健康。
贸易技术壁垒协定(TBT协定),它涉及的是间接对消费者及
健康产生影响的标准及规定(比如食品标签规定等),TBT协定
同样建议成员国使用法典标准。食品法典标准经定期审核以确
保上述两项协定依据最新的科学资料。
食品法规与标准
10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二、世界贸易组织(WTO)
(一)世界贸易组织(WTO)概述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于1995年1月1日,其前身是关税和贸易总协定( GATT)。WTO现有成员158个(截止到2013年3月2日),成员国贸易总 额达到全球的97%,有“经济联合国”之称。
食品法规与标准
6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通用标准包括通用的技术标准、法规和良好规范等,由一般 专题委员会负责制定;
专用标准是针对某一特定或某一类别食品的标准,由各个商 品委员会负责制定。
CAC标准共分13卷314项标准。包括所有向消费者销售的加工 、半加工食品或食品原料的标准。
⑥秘书处将标准草案送交成员国和有关国际组织评审;
⑦评审意见交附属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研究,修改标准草案;
⑧秘书处将标准草案及有关成员国书面建议交 CAC正式采纳为法典标
准(Codex Standard)。
食品法规与标准
8 第一节 国际食品标准与法规
第四章 国际食品法规与国际标准
(2)CAC对食品标准的修订
①CAC或其附属机构经标准决定制定标准;
②秘书处准备推荐标准草案(Proposed Draft Standard);
③推荐标准草案送交各成员国及有关国际组织评审;
④评审意见交附属机构或其他有关机构研究、修改推荐标准草案;
⑤推荐标准草案经秘书处交 CAC采纳为标准草案(Draft Standar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