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幕墙优秀工程奖评选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建筑幕墙优秀工程奖评选要求

评选范围

一、评选范围:

1、在省内注册(含外省市经批准进浙的施工企业),具备施工资质主项或增项的建筑装饰企业在上一年度内竣工的工程项目;

2、工程项目地点原则上是在浙江省境内(在省外项目也可申报)

3、参评单项装饰工程总造价须在300万元(含300万)以上,或单项装饰工程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旧房改造中建筑土建改造部分不可计在装饰工程造价内);

4、单项建筑幕墙工程总造价在350万元(含350万)的可以独立申报;

5、某些工程项目虽达不到第三条的要求,但工程设计风格独特且工程特别优良的,或古建筑等也可以申报;

6、有以下情况的不列入评选范围:有质量隐患的工程;未经质量、消防验收或备案的工程。

申报条件

二、申报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和部颁建筑装饰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2、工程装饰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资质;

3、申报的工程项目已经消防部门验收,通过工程的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环保部门检测合格,工程已投入使用未出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4、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单位申报该工程的部分装饰项目,如所承建的装饰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能独立申报,但允许与分包单位联合申报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

5、分包装饰工程的单位申报的工程,如符合申报范围可独立申报;

6、承建单位与总包单位或建设方签有有效建筑装饰施工合同。

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总目录;

2、“2005年度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表”两份(单独成册);

3、装饰工程主要平、立面图、详图及节点图;

4、承建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各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复印件一份(主要合同部分),或工程决算合同;

6、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

7、有关申报工程的施工管理(含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应用及主

要材料质量保证书、技术创新的简要文字说明一份;

8、申报工程是否符合国家对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标准,需出具经国家认证的环保检测部门的相关证明及空气检测报告一份;

9、申报工程的工程主要照片(7寸)不少于8张(图片要清晰);

10、工程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必须是该项目部的施工主要负责人);

11、幕墙工程的申报材料除上述要求外,另需出具该工程的结构计算书、三性试验报告、使用材料的合格证明、隐蔽工程的性能检验记录,以及工程验收证明;

12、申报材料用A4幅面,统一用A4规格的塑料文件夹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工程名称及申报单位;

13、除申报表一式两份外,其余材料装订成一册申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