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调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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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调研分析
保持人口性别结构平衡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确保人口安全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几年来,我旗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一、性别比偏高的原因分析:
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原因很多,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善,受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重男轻女”、“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等思想虽然存在,但已不是性别比偏高的主要原因,以我们前旗而言,主要是因为在经济生活方面,仍以“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模式为主,农村中的年轻妇女和年老妇女获取资源的机会、收入水平、权益保障明显处于弱势。其次是精神上的需求,人老以后,最怕孤独,精神上的慰藉有时甚至比给老人以优厚的物质供养更为重要。而现在的婚姻习俗仍多的是女方嫁入男家,这样,女儿对父母的回报虽然暖心,可不仅受成家后的生活条件限制,对老人的照顾也没浸润到日常生活中,甚至老人有事的时候也不能及时的得到帮助。
发达的科技和个别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淡漠、唯利是图,也为有重男轻女、生男偏好观念的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的行为提供了便利。如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便捷、直观、保密、省钱,达到目的的简单易行和缺乏管理,使得选择性别比的行为愈演愈烈。
此外一些党政领导对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各相关部门间虽有明确的职责却缺少有效的协调配合。
二、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宣传方面:我旗在宣传工作上做了大量文章,下了大量力气,连续五年开展计划生育文化节、建设文化大院和文化长廊、刷新宣传标语,利用5.29、7.11和大集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集中宣传,免费发放有关婚育新风和关爱女孩的宣传单近万份。旗内各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站全部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牌。但宣传工作仍存在“热在旗县,凉在乡镇,冷在村屯”现象,群众受教育有一定局限性。人的观念最终决定着人的行为,而群众接受的宣传教育少,思想观念的转变自然缓慢。
(二)利益导向方面
近年来,**除足额及时的发放了各项奖励金,还特别制定和落实了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孩户的优惠政策。一是建立“贫困女孩救助基金”,实施“关注女孩成才计划”。20**年捐资建立了“贫困女孩救助基金”。用于帮助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女、双女户中的困难家庭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帮助学龄女童重返校园,完成学业等。同时“关注女孩成才计划”奖金也由每人1000元提高到2000元。二是对中考考生实行加分政策。对考生和父母户籍均在我旗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女孩或是双女家庭中父母一方已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家庭的考生在总分中予以加3分的奖励政策。三是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都对女孩户予以倾斜。新农合政策中对双女结扎户和独女户家庭在
报销医疗费用时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10%;在危草房改造中,适当提高对计划生育纯女户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四是提高各项奖励标准。将女孩户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标准由过去的10元提高到20元;独女户育龄夫妻落实长效措施的给予3000元奖励;双女户育龄夫妻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标准提高至1500元,且在少生快富工程中给予3000元的奖励。
三、对策及措施
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必须坚持走综合治理的道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标本兼治。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以宣传促进生育观念转变。宣传、教育、计生、卫生、新闻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手段宣传基本国策和国家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禁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法律法规、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及国家和社会关怀女孩家庭、关爱女孩成长的举措,扎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积极开展利用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生育文化一条街和新闻媒体开办专题栏目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同时,计生部门及医疗单位要对B超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培训,增强责任感,强化职业道德,努力营造有利于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舆论氛围。
(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提高女孩家庭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和保障制度,让处于弱势的女孩及其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应有的社会地位;全面落实各项法定奖励政策,广泛开展
“生育关怀行动”,争取在扶贫救济、就业安排、子女入学等方面对计生女儿户或双女户予以倾斜,如扶贫部门要切实落实对计生户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将其列入年初工作计划中,尤其是对独女户、双女户在原有基础上加大优惠力度;教育部门要对独女户、双女户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升学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民政部门在确立低保户、实施农村社会救济时优先于计生女孩户;农业部门解决好出嫁妇女土地承包权问题,保证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不受侵害;妇联在维护妇女权益、扶助女强人项目贷款上优惠于计生女儿户等,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搞好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完善人口目标责任体系。成立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活动,协调和处理专项活动中的具体矛盾和问题。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严格考核奖惩。在目标设定上,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的考核权重,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方面,引导督促各级用心抓好这项工作。同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有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遗弃女婴的行为予以重奖。
二是要明确各部门职责,重点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在结婚登记、孕期保健、性别鉴定、终止妊娠、住院分娩、婴儿死亡等关键环节,进行信息通报,明确各自在打击两非中的职责,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计生、卫生、药
监、工商等部门应定期开展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检查、监督工作。尤其是各医疗机构中承担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在手术前查验、登记受术者身份证,严格审核医学诊断结果或相应的证明,否则,追究医疗机构及当事医生的责任。同时定期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汇总,报卫生局,同时抄送计生局;对擅自为育龄妇女实施解除节育措施手术的,坚决予以打击;公安要严厉打击和查处“两非”案件,切实做好婴儿出生后死亡的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并建立居民落户、地址变更、流动人口暂住登记等信息定期通报制度,随时为计划生育部门审核户籍底册和网上查询提供方便,实现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民政部门要把好婚姻登记第一关,出生性别比失衡最直接的后果是婚姻挤压,男性数量大大地多于女性,由此引起男性择偶困难,择偶困难又催生了农村早婚现象的加剧,而早婚无疑的会使政策外生育数量增多。
(四)严格生育全程管理,提高管理服务质量。一是加强管理,建立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完善执业资质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实行严格的处方管理,堵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终止妊娠行为的漏洞。二是建立孕产期管理服务体系。为所有现孕妇女建立档案,实施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体系,堵塞孕产过程中所有环节的监控服务漏洞,并列入“三查”重点,一旦发现无故终止妊娠的立即取消其再生育资格。三是严格流引产审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落实乡、村责任,使私自终止妊娠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四是严格节育措施落实。积极为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