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代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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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代用法)

1、标准稠度用水量可用调整水量和不变水量两种方法中的任一种测定,如有争议时以调整水量方法为准。采用调整水量法时拌合水量按经验确定,用不变水量法时拌和水量用142.5ml,水量准确至0.5ml。

2、试验前须检查仪器项目:仪器金属棒应能自由滑动;试锥降至锥模顶面位置时,指针应对准标尺零点;搅拌机应运转正常等。

3、水泥净浆拌制上。

4、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

(1)拌合结束后,立即将拌好的净浆装入锥模内,用小刀插捣,振动数次后,刮去多余净浆,抹平后迅速放到试锥下面固定位置上。将试锥降至净浆表面处,拧紧螺丝1s~2s后,突然放松,使试锥垂直自由沉入净浆中,到试锥停止下沉或释放试锥

30s时记录试锥下沉深度。整个操作应在搅拌后1.5mm内完成。

(2)用调整水量法测定时,以试锥下沉深度(28±2㎜)时的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P,按水泥质量的百分比计。如下沉深度超出范围,须另称试样,调整水量,重新试验,直到达到(28±2)㎜时为止。

(3)用不变水量法测定时,根据测得的试锥下沉深度S(㎜)按下式计算标准稠度用水量P(%),也可从仪器上对应标尺读出。

当试锥下沉深度小于13㎜时,应改用调整水量方法测定。

P = 33.4-0.185S

式中

P 标准稠度用水量,%;

S 试锥下沉深度,单位为毫米(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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