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蒙古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
统计报表制度
(2013-2014年统计报表)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制定
2013年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3)
(一)基层定报表式 (3)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3)
2.财务状况 (5)
3.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6)
(二)综合季报表式 (7)
1.表1.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指标情况 (7)
2.表2.产业分行业主要指标情况 (8)
四、指标解释及相关规定 (9)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9)
(二)财务状况 (10)
(三)生产经营情况 (13)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统计制度。
(二)本制度是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调查制度的一部分,是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对各盟市统计局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应按照本制度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统计范围及调查单位确定
1、统计范围
本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报表统计范围均为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即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调查单位确定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库为基础,结合《内蒙古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3年)标准,采取行业法、企业法和产品法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出内蒙古自治区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并选取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工业销售产值、出口交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税收、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产品产量等主要指标,由各盟市统计局按季度将数据上报自治区统计局。
(四)统计原则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
(五)汇总上报要求
1.报表调查单位统一采取联网直报方式,严格按照本制度各报表规定的调查内容、上报时间报送数据。
2.本制度所有指标数据原则上按月(季)度日历天数统计上报。
3、报送时间。月度指标于每月月后25日前上报,其中1月免报。季度指标于每季度月月后25日上报,年度指标于次年4月底前上报。
(六)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
所有报表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二、报表目录
(一)基层定报表式
(二)综合季报表式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定报表式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表号:201-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号:国统字(2013)63号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法人单位。
2.省级名录库管理部门汇总需要更新的内容,报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由普查中心统一在报告期开网前进行
修改;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报告期开网前将修改后的数据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免报;报告期开网后,各级统计机构不得再修改数据。
财务状况
表号:B203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号:国统字(2013)63号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5年1月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月计量单位:千元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每月月报后上报。
3.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
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4.审核关系:
(1)流动资产合计(201)≥其中:应收账款(202)+其中:存货(205)
(2)存货(205)≥其中:产成品(206)
(3)资产总计(213)>流动资产合计(201)
(4)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
(5)营业成本(307)≥其中:主营业务成本(308)
(6)营业税金及附加(309)≥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10)
(7)管理费用(313)>其中:税金(314)
(8)资产总计(213)≥0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
表号:B204-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3)63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月有效期至:2015年1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每月月报后上报。
3.本表甲栏下“二、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按工业行业小类分”按国民经济行业小类填报;“三、主
要工业产品产量”按《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目录》填报。
4.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
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5.审核关系:
(1)工业销售产值(03)≥其中:出口交货值(04)
(2)工业总产值(01)=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0)+…+其他水处理、利用与分配(4690)
(二)综合季报表式
表1:
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指标情况
综合机关名称:年 1- 季度
注:本表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法人企业;“—”表示正负不可比。续表1: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指标情况
综合机关名称:年 1- 季度
注:本表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法人企业;“—”表示正负不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