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的”字语法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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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的”字语法化历程
发表时间:2018-09-27T19:09:45.860Z 来源:《知识-力量》2018年10月上作者:张雪辰黄晓艳[导读] “的”字是现代汉语中出现频率较高的词,因其词性多样,用法复杂,从而成为虚词研究中的焦点所在。本文将以“的”字历史演变为纲,辅以共时层面上的“的”字用法探讨,以期对“的”字的语法化历程有个较为全面(兰州交通大学文学与国际汉学院,甘肃兰州 730070)
摘要:“的”字是现代汉语中出现频率较高的词,因其词性多样,用法复杂,从而成为虚词研究中的焦点所在。本文将以“的”字历史演变为纲,辅以共时层面上的“的”字用法探讨,以期对“的”字的语法化历程有个较为全面清晰的把握。关键词:“的”;语法化;共时用法;历时演变
一、语法化的定义
语法化这一概念最先由元朝周伯琦在《六书正伪》提出,“大抵古人造字,皆从事物上起。今之虚字,皆古之实字”。其后,沈家煊在《语法化研究综观》中说,语法化通常指语言中意义实在的词逐步转化为无实在意义、仅表语法功能的成分,这样一种过程或现象,传统的语言学则将其称之为“实词虚化”。 “的”字的语法结构以及语法演变在实词虚化的语法化历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的”字具有多种句法与语义功能,在现代汉语中有表示领属关系的结构助词“的”;有表示本该如此的语气词用法;还可以与动词、形容词搭配构成名词性短语表泛指的用法,例如“打柴的,卖菜的”;最后,还可以表示动作的时间、处所、方式、施事。可以说,“的”字占据着现代汉语语法体系的绝大部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下面我们详谈“的”字实词意义。
二、实词“的”的意义
《说文解字》中写到,“的,明也,从日勺声。”段玉裁注:“者白之明也,故俗字作的。”由此可知,“的”字本义是“鲜明”、“明白”的意思,如,“小人之道,的然而目忘《礼记》”;其后由此句中的“的”引出了明亮之义,如“明月珠子,的的江靡《上林赋》”,再如“白鹭烟兮光的的,微涟风定翠湉湉《怀钟陵旧游》”;之后,“的”的意义不断扩增,引申出了“白色”的义项,根据古人造颜色词的方法推断(古人常用实物本身的特性造颜色词),“的”的白色义项来源与形旁“日”有关,《尔雅》中明确表示“的,白也”,如黄滔《送友人边游》诗,“亲咏关山月,归吟鬓的霜”;再往后,“的”用来指女子用朱色在脸部所作的装饰,《释名》写“以丹注面目曰的”,王粲《神女赋》中写“施华的兮结羽钗”;因为朱色点在脸上特别清晰,因此由义项“朱点”引申出了“鲜明”的含义,其后又因为“鲜明”引申出了“箭靶中心”的意义,例如《诗经》“射夫既同,献尔发功,发彼有的,以祈尔爵”;又因为靶心是箭所射之处,因此引申出了“目标”的意思。在荀子《劝学》中说,“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至焉”由此“的”出现了“标准”的义项,从“标准”又引申出了“确实、实在”的含义,如《三国志》中写,“馀国各遣子来朝,林恐所遣或非真的”等。
这些“的”字实词意义基本上都是由上古时,到宋元时期的“的”字实际意义,从宋代话本《碾玉观音》一书中最早提出了“的”字的虚词意义,“原来这春归去是东风断送的”,这一用法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古代汉语语法向近现代汉语语法过渡的跨时代事件,从此“的”字在古汉语中的实词意义被逐渐虚化,成为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虚词。
三、结构助词“的”的历时演变
多名学者共同接受的一个事实是“的”字结构助词的用法来源于“底”字,那么究竟是“的”为“底”的同音替代,还是“的”是“底”字“本有其字”的通假呢?可叹每人观察角度之多样,各家学者看法均不尽相同。举吕叔湘先生的经典例子:“语助之词大率依声为字,本可随便写,‘底’以及‘地’仍作上声和声,而它们的结构助词用法都以变为轻声……因此用‘的’代替轻声‘底’以资区别。”这一论述支持了“的”是“底”的同音替代。下面叙述同音替代了“底”的“的”的历时演变。吕叔湘认为,结构助词“底”最早出现于《世说新语》里,如:“刘作色而起曰:‘使君如馨底,宁可斗战求胜?’”。在宋代话本及口语文献中,有个别地方用“的”,如:《乙卯入国奏请》“本国也如有些小的公事,也且休恐恶模样。”这是“的”的划时代改变。元代,“的”字结构已相当复杂,出现了多个“的”字结构的套用形式如:“好的歹的,丘神仙你就整便,合只你识者”《元代白话碑集录》。当时“的”字替代“底”字情况已经发生。到明代“的”字全面替代“底”字局面已经形成。如:“晁错道,他的寨在那里”这种用法一直保留到“五四”时期,随着“五四”时期对白话文的提倡,“的”的用法被完全的规范与保留进入了现代汉语的虚词体系,成为汉语中最受关注的虚词。
四、现代汉语中“的”字共时用法
以吕淑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和刘月华《实用现代汉语语法》为据,我们将“的”的用法细化为三类。
1.结构助词“的”的分析。从宋代确定“的”作为定语语法标记以来,结构助词“的”就成了连接定语与中心语的枢纽,一直沿用至现在。刘月华等在《实用现代汉语语法》中对结构助词的语法特征作了明确规定:数量短语或数词、量词做定语,表示限制关系时不能加“的”,如“一个的学生”错;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作定语表限制关系时,后面不加“的”;名词作定语表领属关系时要用“的”,如:“妈妈的笑,我的书”;最后,主谓短语,介词短语,固定短语或复句作定语时要用“的”,例如:“他的不自信”。此外,“的”还可以用于定语时人名或人称代词,中心词时表示职务或身份的名词,意思是此人担任了这个职务或取得了这个身份:“谁的介绍人?”、“你的主席”。
2.语气词“的”的用法。现代汉语中“的”放在陈述词或疑问句句末,表一定的肯定语气,这样的用法出现于元代,如“他汉儿语言说不得的,因此不敢说话”《老乞大》。现代汉语中细分语气词的用法可分为两点:“的”放于陈述句之后,表示肯定,表事实本就如此的强调,如:“他一定会来的,这事儿我知道的。”“的”字还可用在动词谓语的句子末尾,表动作行为已经完成,如:“我是北京出生的。我们是今天早上八点来的。”
3.时间助词“的”的用法。根据黄、廖版《现代汉语》的分类,“的”还有种做时间助词的用法,这时“的”字插入动宾语中间,表过去发生的事情,强调动作的时间、处所、方式、施事等,如:“你在哪儿念得书?你什么时候结的婚?昨天进的城”等等。综上所述,作为一个重要虚词“的”它在我们现代汉语语法体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本文尝试从“的”字历时演变与共时用法说明“的”字语法化历程,但受限与个人学识,文章篇幅与时间,只能做一个“的”字语法话历程的简述,关于“的”的语法化历程研究还待有识之士继续在此方向努力。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