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规范(技工院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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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进程表
1.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全校各班级教学活动的总体安排。教学进程表按学期周次顺序排列,编排各班的教学、校外实习、公益劳动、复习、考试等具体进程。它具有程序性和法规性,要求教学工作者共同遵守。
2.教学进程表由教务处同有关部门根据校历和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进行编制。编制教学进程表应妥善处理好各教学环节的衔接、教学场所和师资的合理使用。
3.在放假前编好下学期的教学进程表,经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后,印发各部门和教研组,同时下达新学期教学任务。
4.各部门和教师应监督、检查和实施教学进程表,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进程表执行,原则上不作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通过教务处,报分管副校长批准,提前通知各有关部门和教师执行。
2.课程表
1.课程表是学校每周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活动的日程安排,是正常教学进程的依据。
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和任课教师课程表。实行学分制管理后还应有选修课课程表。
2.班级课程表及任课教师课程表由教研组/部协同编制,在教学进程表发布一周内上报教务处审批汇总。一般在学期开始前一周编制好下学期的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和任课教师课程表由教务处于开学前发至学生处及各教研组/部,由各教研组/部通知各任课教师。课程表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教研组/部必须预先提出变动要求,经分管副校长同意后,由教务处作出安排并通知有关部门和班级。
3.编排课程表要注意确保学生负担与教师负担的均衡,按不同类别的课程合理安排,充分利用教学场地和教学器材。
⑴同一门课两次授课时间要有适当间隔。
⑵理论性较强、作业量较大的课程一般安排在上午,早上第一、二节课一般不安排体育、自习课,周五下午不宜安排自习课。
⑶教学两门课的教师,每天尽可能只安排一门课,如果两门课必须安排在同一天,则两门课不宜连续上。
3.调课、代课与停课制度(试行)
为使教学任务顺利进行,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不符合调整条件的,一律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生病,学校活动)需要调整的,要到教务处办理调课、代课手续。
1.课表排定后,教师不得无权改动,如遇有符合调课条件的情况,应填写“调课申请单”,提出调课方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审定同意并通知有关教师和班级方可执行。
2.教师因病或特殊事情一周内不能按课表上课时,须有请假批条或公差证明,并与所在教研组组长共同研究,尽量考虑超前或往后调课;调课确实困难的,可指定其他教师代课。超过一周的,由教研组提出安排建议,并经教务处主任批准后执行。
3.任课教师请人代课,除必须办理代课手续外,还要事先将教学内容和要求详细交待给代课教师;代课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按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授课,如出现问题,两人共同承担有关责任。
4.教师之间不得自行调课,不能应学生的要求随意提前、串后授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
准变动课表或停课。
5.教师串、调课后,如确属个人原因未能按时返回,造成漏课,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按教学事故处理。规定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占用,不得停课;因全校性活动或节假日占去的课时一般不予补课。特殊情况下的临时停课须经分管教学校长批准,由教务处发出
通知执行。
4.公开课、听课制度
一、公开课制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内容,教学公开课是教师向同行、家长或社会展示课堂教学状态的重要教学活动。为促进教师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促进全校课堂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一)开课人员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和优秀任课教师。
(二)开课要求
1.新聘任的教师在第一学期须开设1学时“教学考评课”;第二学期须开设1学时“教学汇报课”;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须每学年开设1学时“教学研究课”或“教学观摩课”。
2.教师须按照授课计划自行选择内容开课。
3.公开课一般安排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进行。授课要求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学内容应体现“五新”知识、提倡使用行动导向教学法。
(三)开课评价
1.新聘任的教师由教务处组织5名讲师以上人员考评,考评成绩作为教学考核和工作鉴定的重要依据。
2. 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开设的“教学研究课”或“教学观摩课”由教务处组织评议,评价结论作为教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听课制度
为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对听课作如下规定:
(一)听课人员及听课节数规定
1.教务处主任和教研组/部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以事先不打招呼的推门课为主。
2.新聘任教师第一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并写出听课心得。
3.一般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以上听课节数,要求在期中前必须完成一半的任务,以防止突击现象的产生。
(二)听课必须遵守的几项要求
1.提前到达听课地点;
2.认真填写“听课笔记”;
3.记录“教学过程”和“综合评价”应包含下列内容:
教学重点的突出及难点突破情况;
教学原则的贯彻情况;
教学方法的选择和改革情况;
教态、语言及板书情况;
教学手段应用情况;
教学环节、学生主动学习和效果情况。
4.课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并由被听教师签字。
(三)听课考核应当注意的事项
1.公开课或集体听课均需要集体评议,由教务处形成评议材料,统一存档。
2.各教研组/部要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记录,具体情况作为教学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弄虚作假者,以师德不合格处理。
5 教学例会制度
教学例会是部署和研究教学工作的例行会议,是教学常规管理的一种形式。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特制订教学例会制度。
一、例会层次和时间
1.教研组长例会,每两周安排一次;
2.各教研组教师例会,每周安排一次;
二、例会内容
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定和要求,布置工作。
2.研究、讨论、确定工作计划,进行教学工作的总结。
3.通报、交流教学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4.组织研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创建创优等重要工作。
5.举办教学讲座、交流、评议等活动。
6.讨论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
7.发放教学工作有关文件和材料。
8.其他需要贯彻、讨论、研究的工作。
三、有关要求
1.教研组长例会安排在单周周一进行,教务员负责例会的考勤,并做好会议记录。
2.各教研组教师例会安排在周三下午。
6 教学检查制度
一、教学检查的目的
教学检查是评估学校教学状况的重要手段,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有着重要意义。通过检查有利于教师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了解自己的教学状况,调动教师教书育人、深化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扬长避短,提高教学水平;有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树立良好的学风;有利于教学管理部门全面了解学校教学状况,发现问题,为制定相关措施提供依据。
二、教学检查的组织和形式
教学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具体检查手段主要有:
1、检查学生作业及其他各种与教学有关的文档、资料等。
2、听课或观摩教学活动;
3、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座谈会;
4、问卷调查。
5、日常教学巡视。
三、教学检查的内容
1.期初教学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安排在开学的前一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师的授课进度计划表、前两周教案、各班级学生名单等教学资料齐备情况;实训材料、实训设备、实训车间的准备情况。
2.期中教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