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社会保障基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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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的社会保障基本结构

法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大致分为以下四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家庭津贴保险

1.养老保险

法国养老保险制度有100多年的历史,形成了多种制度并存的格局,目前有100多种养老保险刹度,情况和问题十分复杂。比较大的制度有以下几种:

1)共同养老制度,即工薪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投保人数最多。

共同养老制度实际上不仅包括养老保险,还涵盖了部分如残疾救助等社会保障内容,具体规定如下:

A.老年待遇。老年待遇主要包括养老金、老年单身津贴、配偶津贴、子女

补贴、经济补贴和日常照顾津贴。

养老金。金额养老金为最高年平均收入的50%.其下限为37 136法郎’上限为77580法郎。年龄在65岁以上的人员,或是年龄在60岁以上的残疾人,或是在工作的母亲,只要缴费达1 50个季度以上,就可以领取工作期间的最后10-25年(根据出生时间确定)平均收入的50%。同时法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每少缴费一个季度,就要从养老金中扣减l/50的金额,而且提前退休还要减发一定比例的养老金数额。

老年单身津贴。对于低收入的一单身的养老金领取者,每年除可以领取养老金外,还可以另外享受22 256法郎的补贴,这种补贴被称作老年单身津贴。‘

配偶津贴。对于养老金的领取者,如果其配偶年龄在65岁以上,并且养老金领取者本人缴纳保险费已达到150个季度的,每年还可以领取4 000法郎的配偶津贴。但是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则要相应地按比例减发配偶津贴。子女补贴。对于养老金领取者,如果其子女超过3个,则养老金领取者本人可以享受到金额为养老金10%的子女补贴。

经济调查补贴。对于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低收入老年退休雇员,每年可以获得补贴16 527法郎,这称力经济调查补贴。

日常照顾津贴。日常照顾津贴的金额大约为每年16 500法郎。

B.遗属待遇。遗属待遇主要包括三项内容:遗属抚恤金、子女补贴和遗属津贴。具体内容如下:

遗属抚恤金。遗属抚恤金额一般为受保人年金的52%。

子女补贴。子女补贴的金额一般为遗属抚恤金的10%。

遗属津贴支付期为3年,第一年每月支付2 962法郎,第二年每月支付1 946法郎,第三年每月支付1 482法郎。

C.永久残疾待遇。永久残疾待遇主要包括伤残抚恤金、伤残津贴、部分残疾抚恤金、经济调查津贴和日常照顾补贴,具体内容如下:

伤残抚恤金。如果领取者是完全残疾的情况,伤残抚恤金可达同期最高年平均收人的50%。

伤残津贴。对于低收入的年金领取者,根据其伤残情况,每年可以领取16 010法郎的伤残津贴。

部分残疾抚恤金。部分残疾抚恤金的金额一般为年收入的30%。

经济调查津贴。对于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伤残人员,每年可以获得16 010法郎的补贴,称为经济调查津贴。

日常照顾补贴。日常照顾补贴一般为完全残疾者年金的40%。

(2)补充养老制度。

由于上述制度提供的养老津贴不高,于是1947年以后又陆续建立了各种“补充制度”.以弥补共同制度的不足。法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中,“补充”保险占有重要地位.政府于1972年规定所有工资领取者都必须参加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补充制度,并将补充制度由本来的自愿参加性质改为强制参加性质。采用现收现时式.坦同基本制度不同,基金的征集与支付均以“点数”为基础。所谓“点数”-类似于中国过去人民公社实行的“工分”。补充保险管理体制不同于基本保险管理体制。全国众多的补充保险基金会分为行业管理和地区管理两种,所征费率全国统一.企业可任选参加。基金会不仅负责补充养老保险,还负责疾病补充保险。随着时间的推移,本来是为干部建立的补充制度也逐步扩大到非干部,主要以是否超出工资上限为界。国家对补充养老保险不补助任何资金,只对基金会的组织形式、业务活动进行监督。

法国的再补充养老保险,也可以称为劳资协议养老保险,是由各个企业的劳资双方自愿协商安排、自愿参加的,国家不过问。再补充养老保险在性质上属于商业保险。

此外.法国还有针对特殊群体的农业养老保险制度和专门制度。

2.医疗保险

法国的医疗保险也称力疾病与生育保险。共同制度和特殊制度下的医疗保险制度大约覆盖了法国99%的人群。

法国的医疗保险有疾病和生育补助以及医疗补助两种主要形式。

(l)疾病和生育补助。

投保者生病后,每天可以获得其日投保收入的50%,如果患者有3个或3个以上子女,这一比例可以适当提高到66. 7%。保险金的支付期一般从生病的3天后开始,期限为1年。但是对于慢性病和长期疾病,期限可以适当放宽到3年。

对于妇女的生育补助,法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这样规定的:妇女生育头两个子女时,可以获得基本日收入84%的补助,支付期一般为生产前6周至生产后10周;生育第3个及第3个以后的子女时,保险金的支付期扩展到到产后第18周;难产时.支付期要增加两周;多胞胎的保险金支付期为产前第1 2~24周到产后第24周,另外还要给予一定金额的育婴补助。

(2)医疗补助。

这种医疗保险形式主要是指对门诊与住院治疗、化验、护理、开具药品、保健服务、就诊交通等实行定点就医、实报实销制,报销金额一般为就诊费用的70%左右,但对于非定点就医,其医疗报销金额较少。

除了疾病和生育补助以及医疗补助以外,投保人还可以从法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中得到补助。

2006年,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雇主缴纳其支付的工资收入的12. 8%。

雇员缴纳其工资收入的0. 75%。

养老金领取者缴纳其所在地领取社会养老金额的 1. 4%以及其个人投保的商业保险性养老保险金额的2. 4%。

对于失业者照样要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保费金额为最低保障收入的2%,失业救济金和培训津贴的1%。

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除了由投保人(包括雇主)承担以外,政府也给予适当的补充,其主要资金来源形式是征收政府特种税收,包括机动车辆附加保险费的12%、医药广告税和烟酒税等等。这些税收除了补助医疗保险外,也用于医院以及提供菜些医疗卫生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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