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家及著作

西方法律思想家及著作
西方法律思想家及著作

一、法学专业16 + 1门核心课程:

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

民事诉讼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西方法律思想家及著作

柏拉图——《理想国》、《政治家篇》、《法律篇》

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政治学》、《雅典政制》

西塞罗——《论共和》、《论法律》

盖尤斯——《法学阶梯》

伯比尼安——《法律问答集》、《解答集》、《解说书》

乌尔比安——《罗马法原理》

莫蒂斯提努斯——《解答集要点》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学说汇纂》

《圣经》:《旧约》——《律法书》、《新约》——《保罗书信》奥古斯丁——《上帝之城》、《忏悔录》、《论三位一体》

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论法》

《神学大全》第二卷第一部分第90-108题

《论君主政治》、《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诠释》伊纳留斯——《波伦那手书本》(后世《学说汇纂》的流传本)

普拉坎梯努斯——(《查士丁尼法典》和《查士丁尼法学阶梯》的)

《注释集成》阿佐——《阿佐概述》

巴尔多鲁——《<学说汇纂>评注》、《罗马前期法典九卷评注》《罗马后期法典三卷标准评注》

巴尔杜斯——《<学说汇纂>第一部评注》

人文主义法学——

马西利——《和平的捍卫者》

马基雅弗利——《君主论》、《对图斯·李维最初十部著作的研究》

(李维史论)、《弗罗伦萨史》

让·布丹——《简明历史认识方法》、《国家六论》

胡果·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论海洋自由》

霍布斯——《法的原理》、《论公民》、《利维坦》

《论人》、《论物体》

斯宾诺莎——《神、人及其幸福简论》、《神学政治论》

《知性改进论》、《笛卡尔哲学原理》、《伦理学》

《政治论》

普芬道夫——《自然法和万国法》

洛克——《政府论》、《论宗教宽容》、《人类理解论》

《基督教的合理性》

孟德斯鸠——《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论法的精神》

卢梭——《社会契约论》、《爱弥尔》、《忏悔录》

托马斯·潘恩——《常识》、《人权论》、《理性时代》、《潘恩选集》托马斯·杰弗逊——《杰弗逊文选》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法的形而上学原理》、《道德的形而上学原理》

《论永久和平》、《实用人类学》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历史哲学》、《精神现象学》

《逻辑学》、《哲学全书》

拉德布鲁赫——《刑法学的优雅》、《人物与思考》、

《法哲学》、《法学导论》、《法律智慧警句集》萨维尼——《论占有:或民法的占有》、《当代罗马法体系》《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中世纪罗马法史》梅因——《古代法》、《东西方村落共同体》、《古代制度史》、《古代法和习惯》、《平民政府》

边沁——《政府片论》、《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监狱论》《司法证据原理》、《宪法典》

密尔——《逻辑学体系》、《政治经济学》、《功利主义》

《论自由》、《代议制政府》、《妇女的服从》、

《黑人问题》、《美国的争执》、《奴隶的力量》

普利斯特利——《政府论》(小册子)

奥斯丁——《法理学讲义或实在法哲学》

耶林——《为权力而斗争》、《不同发展阶段的罗马法精神》《法的目的》、《九百年来德意志及欧洲法学家》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宗教社会学论集》

《音乐的理性和社会学基础初稿》

《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

论文——《中世纪商业企业史》、

《罗马农业史及其对公法和私法的意义》

《罗舍尔·克尼斯与历史政治经济学中的逻辑问题》

《社会科学与社会政治中的“客观性”》

《论解释的社会学的若干范畴》

尤根·埃利希——《法律的自由发现和自由法学》《法律逻辑》

《法律社会学的基本原理》

莱昂·狄骥——《公法研究》(一卷《国家、客观法和实在

法》,二卷《国家、政府及代理人》)

《宪法论》、《法律与国家》

涂尔干(法国社会学家)——《社会分工论》

罗斯科·庞德——《法学肄言》、《社会学法学的范围和目的》《普通法精神》、《法哲学导论》、《法律史解释》

《法律与道德》、《社会法理学论略》、《美国刑法》《我的法哲学》《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法理学》

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法律的生长》

《法律与文学》、《司法过程中的悖论》

弗兰克——《法律与现代精神》、《假如人是天使》

《命运与自由》、《无罪》

《初审法院—美国司法中的神话与现实》

卢埃林——《法理学:理论与实践中的现实主义》(论文集)《棘丛—法律及其研究》《在美国的判例法制度》

《普通法传统》

马利诺夫斯基——《原始社会的犯罪与习惯》

埃德蒙·霍贝尔——《晒延方式》、《原始世界的人们》

《印度尼西亚的阿达特法》、《科曼契人》

《原始人的法》

汉斯·凯尔森——《纯粹法学》、《规范的一般理论》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哈特——《法律的概念》、《法律、自由和道德》

《惩罚与责任》、《法律中的因果论》

《法理学和哲学论文集》-《法、道德与社会》约瑟夫·拉兹——《法律体系的概念》、《实践理性和规范》

《法律的权威,法律与道德论文集》

尼尔·麦考密克、奥塔·魏因贝格尔——《制度法论》、

《法的理论—法律实证主义的新态度》

雅克·马里旦——《人和国家》、《哲学导论》、《宗教和文化》

《现代世界中的自由》、《真正的人道主义》

《论历史哲学》、《美国回顾》

朗·富勒——《法律的道德性》、《法律在探讨自己》

《法理学》、《法律的虚构(拟制)》、

《社会秩序的原理》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万民法》

《道德哲学史讲义》、《正义新论》

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帝国》

《原则问题》、《人生的疆界》

《自由的法:对美国宪法的道德解读》

《最高的美德:平等的理论与实践》约翰·菲尼斯——《自然法与自然权利》、《伦理学的基石》

哈贝马斯——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变》、《事实与规范》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变》、《合法化危机》

《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交往行为理论》

《在事实与规范之间》

罗伯特·昂格尔——《知识与政治学》、《现代社会中的法律》《批判法律研究运动》、《激情:一篇关于人性的论文》

《政治学:建设性社会理论工作》

《法律分析应该成为什么样子》

邓肯·肯尼迪——《法学院是如何失败的?》

《法律的形式性》、《私法审判中的形式与实质》

《布莱克斯通释义的结构》

《权利问题的成本——效益分析:批判》

《安东尼奥·葛兰西与法律中制度》

《法学教育与等级制度的再生产》

霍维茨——著作:《1780-1860年美国法律的改造》

论文:《历史作用的历史偶然性》

《法律与经济学:科学还是政治》

《公法、私法分类的历史》

《美国法律史著作中的保守传统》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重点笔记

1---尼采: 当我们言及希腊人时,我们实际上就是不由自主地谈论现在与过去、 2---苏格拉底:为自己确立这样的一项使命: 克服诡辩派的主观主义与相对主义,并建立一套以那种在客观上得到证明的价值理论为基础的实质性的伦理体系。 3---斯多葛派哲学的奠基人就是塞米特思想家芝诺,其将自然的概念至于其哲学体系的核心位置,即宇宙的实质就是理性,在她瞧来自然法就就是理性法。人作为作为宇宙自然的一部分,本质上就就是一种理性动物,在服从理性命令的过程中,人乃就是根据符合其自身本性的法则安排其生活。 4---西塞罗就是伟大的法学家与政治家。真正的法律乃就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与并且就是不变的永恒的。真正的法律乃就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就是不变而永恒的。通过命令的方式,这一法律号召人们履行自己的义务;通过它的禁令,它使人们不去做不正当的事情。它的命令与禁令一直影响着善良的人们,尽管对坏人无甚作用。 5----圣·托马斯·阿奎那就是中世纪经院哲学最伟大的代表人物。她的学说至今仍可以被誉为就是罗马天主教神学、哲学、伦理观的权威解释。她的思想体系就是基督教圣经教义与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巧妙结合的表现。 6----格劳秀斯把自然法定义为“一种正当理性的命令,它指示:任何与合乎理性的本性相一致的行为就有一种道德上的必要性;反之,就就是道德上罪恶的行为。” 7----现代伊始,古典自然法学遇到了另一种理论的挑战;从某些方面来瞧,这种理论也就是那些与促进形成理性主义的个人主义的自然法哲学相同的政治、社会与经济力量的一种产物。它就就是国家理由的理论,并在意大利政治哲学家尼古洛·马基雅维利的著作中得到了最有影响的系统阐述。 8----作为莱布尼茨(Leibniz)哲学理论的追随者,沃尔夫教导说,人类最高的义务便就是力求完善。对她来说,与努力促进她人完善相结合的自我完善的这种道德义务,乃就是正义与自然法的基础。自然法要求人们去做那些既有助于完善自身又有助益于完善其状况的事情。 9----孟德斯鸠所设计的政府权力分立与相互制衡的方案早在英国不成文宪法中就已得到了实施与遵循。在英国的政府制度中,行政权与司法权实际上要低于立法权,因为立法权被认为就是至高无上的……如果我们不用隐喻的说法,那就就是说,被孟德斯鸠错误地安置在现在英国的那种制度,注定会在美国首次形成”。 10----洛克与孟德斯鸠的思想在美国政府制度中的连结点,主要就是司法审查原则 11----让·雅克·卢梭出生在瑞士日内瓦城。就她坚信存在个人的“自然权利”而言,她的思想可以被划入自然法的传统、但就是,她抛弃了古典自然法的传统,至少在她的学说中有一部分就是这样的。因为她并不就是在保护不可剥夺的个人权利中,而就是在主权性的集体“公意”的至高无上性中探寻社会的终极规范的。12-----伦理上的或道德上的自由,意味着人之意志的自主性与自决;只要我们能够遵守铭刻在所有人心中的道德律,那么我们在道德上就就是自由的。这一道德律要求我们根据某一被我们希望成为普通之法的准则而行事。康德把这种道德律称之为“绝对命令”。她则把法律上的自由定义为个人对她人专断意志与控制的独立。她把这种自由视为人根据人性而具有的惟一原初的、固有的权利。 13----黑格尔把国家定义为“伦理世界”与“伦理理想的现实”。这个定义表明,黑格尔与康的不同,因为她不仅把国家瞧做就是一个制定法律与执行法律的机构,还从国家这一术语的广义出发把它视为发展一个民族伦理生活的有机体。这种伦理生活表现在一个民族的习惯、习俗、共同信念、艺术、宗教与政治制度中。14-----斯宾塞认为,社会发展第二阶段的标志就是,增加对政府职能的限制,以增进个人自由。政府的活动领域被逐渐地限制在执行契约与对当事人双方提供保护的范围之内。斯宾塞反对各种形式的社会立法与集体管制,并且认为它们就是对自然选择之法则不正当的干涉,而在文明的最高阶段,自然选择之法则应当就是具有无限的权威。 15-----边沁认为,政府的职责就就是通过避苦求乐来增进社会的幸福。“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乃就是判断就是非的标准”。 16------萨维尼在其名著《论立法与法理学在当代的使命》中,首次提出了她的法律观。法律绝不就是那种应当由立法者以专断刻意的方式制定的东西。 17---国际法就是实在道德,并非实在法。奥斯丁因此否认国际法的规则与原则具有法律的性质,这些规则与

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2015年04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和答案 课程代码:00265 本试卷共4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柏拉图认为人的三种品行分别是 A.理性、志气、欲望 B.理性、志气、正义 C.智慧、勇敢、正义 D.智慧、理性、志气 正确答案:A(1分) 2.按照柏拉图的分工原则,理想的国家应该由三种不同身份的人组成,但其中不包括 A.军人 B.统治者 C.劳动者 D.知识分子 正确答案:D(1分) 3.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涉及的基本范畴是 A.善 B.活法 C.主权 D.自然法 正确答案:A(1分) 4.斯多葛学派早期代表人物是 A.芝诺 B.塞涅卡 C.奥勒留 D.埃及科特 正确答案:A(1分) 5.在12至13世纪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提出君主论的法律思想家是 A.布丹 B.奥古斯丁 C.马基雅维里 D.托马斯·阿奎那 正确答案:C(1分) 6.古以色列法律的总纲是 A.《圣经》 B.《利未记》 C.《耶里米书》 D.《摩西十诫》 正确答案:D(1分) 7.阿奎那认为,上帝用以统治支配整个宇宙的法律是 A.人法 B.永恒法 C.自然法 D.神法 正确答案:B(1分) 8.布丹认为最自然的共同体和最早的社会单位是 A.个人 B.家庭 C.部落 D.种族

西方法律思想史讲义

西方法律思想史笔记 ——王亚军主讲 第一讲、绪言 一、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意义 1、相关概念的诠释: (1)何谓西方? “西方”至少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地理上的,主要指欧美国家和地区;二是政治上的,主要是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区分地域与文化;三是文化上的,即指具有共同的文化源流的欧美地区。 西方法律思想本身属于西方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西方”主要是在文化层面的含义上使用。它主要是与两个基本的文化渊源分不开的:一是古希腊文化,奠定了西方政治、法律体制的基本框架;二是基督教文化,代表着人们的一种宗教信仰与精神意识。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一书中,就把世界文化主要确定为三大类型:中华文化、伊斯兰文化与西方文化。 (2)什么是法律思想? 法律思想笼统地说,即有关法律的观念和学说。法律文化可以拆解为三个基本的组成部分:一是法律制度;二是法律技术;三是法律思想。在这三个组成部分当中,法律思想居于中心地位,“因为任何社会的法律制度都是在一定的法律思想的指导下制定和实施的。正因为如此,法律观念的变更往往能引起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也影响着法律制度的实现程序和效益。” 2、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 对于西方法律思想史人们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界定: (1)地域,主要是指西欧和北美的法律思想; (2)时代,主要是古希腊和罗马的奴隶制社会、中世纪的西欧封建社会和近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思想以及各种派别,当代的法律思想与法律观念一般放在“当代法律思想或法律观念”中进行阐述; (3)内容,主要是研究剥削阶级社会的法律思想,马克思主义的法律学说与法律观念另行撰述。从具体内容上而言,西方法律思想的发展源流主要循着三种基本思路发展,法律思想史的研究也可以由此而形成不同的侧重点:

西方经济学案例分析

《西方经济学》案例精选 案例1:价格到底谁说了算 2003年7月15日,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在北京举行。虽然此次听证会受非典影响延期两个多月,但社会对它的关注丝毫没减。值得回味的是,中国的改革就是从价格改革入手的。问题是,为什么改革这些多年,我们还停留在要由政府出面,为民航这样的垄断行业扩价格听证会的阶段,而不能由市场来决定价格呢? 实事求是地说,这些年政府为了把垄断行业推向竞争的市场,是做了不少工作的。1999年底,中国电信一分为四;民航也早就各路诸侯分治,航空公司林立。于是乎,真的竞争来了,为打折打得头破血流。消费者得到了实惠,一片叫好;经济学家也喜出望外:总算与市场接轨了,该来个优胜劣汰了。可这时,“婆婆”忍不住出面了——都是国有资产嘛,手心手背都是肉,干吗非拼个你死我活呢!在政府的倡导下,民航各路诸侯今日歃血,明日盟誓,又是“生死合约”,又是价格联盟,但结果总是拧不过市场法则的“大腿”,该打折还是打折,该降价还是降价,只不过“明火执仗”变成了“暗度陈仓”。结果,竞争总是深入不下去,该死的死不掉,该长的长不大,市场真的“失灵”了。价格成了苦孩子,打折变成了瞎折腾;政府总“舍不得”放手让市场来裁决价格,苦孩子也永远不能长大成人。经济学家常说,市场具有比任何权力更绝对的权威。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认为,国营企业应该民营化。过去十几年来,经营不善的国企转为民营已经成为世界潮流。美国将邮政民营化了;英国在撒切尔零售价当政期间,就将原来由政府经营的航天、汽车、电子通讯甚至铁路移转为民营,成效显著。我们的民航、铁路、电力等为什么就不能姓“民”?为会么不能像食品、家电、服装等行业,取消政府管制,取消那么多的“局”、“部”呢? 案例分析: 我们经济生活中有两种主要的经济组织形式:市场机制和命令经济。所谓市场机制是指这样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即单个消费者和企业通过市场相互发生作用,来决定经济组织的三个中心问题: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和为谁生产。所谓命令经济是指这样一各制度,其资源的分配由政府来决定,命令个人和企业按照国家经济计划行事。亚当·斯密把市场机制比喻为“看不见的手”。所谓“看不见的手”,是指当每个人追求他自私自利的目标时,他好像被子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去实现最好的公共福利。家庭和企业在市场上相互交易,他们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指引,引导着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政府和其他机构根本不需要干预社会资源的配置,“看不见的手”就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政府有什么作用呢?根据微观经济学,政府的作用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提高效率;二是促进公平。在提高效率方面,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有必要利用

住院感想

住院感想 住院感想 发布: 2011-11-08 14:57 | 作者: 文盲| 来源: 毛泽东旗帜 网| 点击: 76 | 回复: 0 住院感想 住院几次,都没有这次的感受深刻。我是左侧桡骨斜行粉碎性骨折,住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第二人民医院中梁山部,从10月17号住院到11月7号出院,一共住院22天,把自己的感受跟大家分享一下。 主要有几点: 第一, 收费乱。 1.右膝部皮肤挫裂伤,手术缝了三针,收费350元,而邻床的病人脸上缝了三十多针,收费也是350元,后来一个小孩额头上缝了三针,花了110多块钱,我问了医院的手术室的医生,我们病房的护士和我的主治医生,竟然无人知道收费标准到底是怎么回事; 2. 住院部的每个楼层有一个公用微波炉(医院叫它“服务”灶)-----最次最便宜的微波炉,方便病人热饭,医院规定每人每

天3元钱的使用费,我住的骨科病房一共48个床位,就算 每天只有35个病人,一天收费105元,一个月的收费3150元,能买多少微波炉? 3.左侧桡骨斜行粉碎性骨折,手术后加了一个金属接骨板,大概20公分长,宽一公分左右,厚一毫米左右,价格4436.25元。而一个朋友九十年代曾做过一个手术,也加了一个金属接骨板,30公分长,10公分宽,厚度不详,价格13元。它们都是一年半或两年左右,同样要做手术取出这个金属接骨板,不谈这两块接骨板的大小区别,仅仅看价格,二十年左右的时间,价格就翻了341倍。天知道这个金属接骨板的真实价格到底是多少?它背后隐藏了多少腐败和黑暗?但我 想一定会有因为这个金属接骨板暴富的人。 4.医生11月4号通知我,本月7号出院。6号因家中有事没去医院,等我7号早上来医院,看见我的病床上已经有其他病人了,而且我的所有的住院的东西还放在原处,我的住院费是截止到7号的,6号7号的病床费我都交了,那个病人也要交一遍,同一张病床,在同一时间段,收了两个人的使用费,我不明白医院是怎么收费的?我只能说他们是故意的。第二. 管理乱。 1. 医生少,经常整天看不见我的主治医生,因为他要给其他病

西方法律思想史

【法律abc】外国法律思想史(history of legal thinking in foreign countries) 2008年04月26日星期六 15:08 法学是一门古老的社会科学的基础学科。作为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史学是一门重要的理论法学。它既包括法律理论,又包括法律制度史的内容,一般涵盖法律文化的内容。所谓外国法律思想史学科,主要研究除我国以外世界各国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阶级和社会阶层代表人物的法律理论、法律学说、法律思想以及他们的法律观点。外国法律思想史,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缘故,它主要是指西方法律思想史。它包括的时空颇广,内容甚丰。研究的范围包括自古至今的几个社会经济形态中不同的法律思想。 在西方古代、中世纪、近代和现代涌现出不少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法学家。他们撰写了大量的体现本人和本阶级意志的世界名著。他们的理论和学说是人类的思想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许多思想理论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的结晶。有些理论观点主今仍闪烁着真理的光芒。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按照马列主义的观点,法律同政治是密不可分的。列宁说:“法律是一种政治措施,是一种政策”(《列宁全集》第23卷.第40一41页)。因此也可以说,法律理论与国家理沦是统一的整体:这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一书中有明确的论述。他指出:“政治学研究政体也研究法律”(见该书第445页)。孙中山先生也指出,“政治是管理众人之事。所谓政就是众人之事,所谓治就是管理。”就其实质来说,他讲的政治就包含政治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所以,研究法律理论必须与研究政治理论结合起来。这既可以解释政治法律理论的阶级本质,又可以解释政治法律理论的实际效用,从而看出该理论的科学性。 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范围和发展阶段 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从公元前8世纪至今2800年的西方各国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法律理论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性。政治法律理论既包括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理论,也包括被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主张。而主要是统治阶级代表人物的政治法律学说和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写道:“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2页)当然,也不排除被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思想的产生和发展。西方法律思想史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分五个时期: 古希腊罗马时期希腊罗马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也是西方政治法律思想的发源地。早在公元前6世纪,希腊著名的法学家梭伦就进行过法律改革。到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哲学家从研究自然科学转而大力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国家和法律问题。希腊有3位著名的思想家对政治理论和法律理论做出过重要贡

全国201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绝密★考试结束前 全国201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5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西方法律文明起源于 A.古希腊和古罗马B.古希腊和欧洲中世纪 C.古罗马和欧洲中世纪D.古希腊、古罗马和欧洲中世纪 2.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设计的家庭制度是 A.一夫一妻制B.共产共妻制

C.个人家庭制D.一夫一妻多妾制 3.《政治学》的作者是 A.苏格拉底B.柏拉图 C.亚里士多德D.西塞罗 4.后注释法学派产生的时间是 A.12世纪上半叶B.12世纪末期 C.13世纪中叶D.13世纪末期 5.从神学思想发展史方面看,神学经过的发展时期是 A.圣经时期、教父学时期、经院哲学时期 B.习惯法阶段、学术法阶段、成文法阶段 C.习惯法阶段、判例法阶段、成文法阶段 D.判例法阶段、学术法阶段、成文法阶段 6.古典自然法学理论所代表的利益属于 A.封建君主B.中世纪君主 C.中世纪教皇D.新兴资产阶级 7.霍布斯论述其自然法理论的著作是 A.《利维坦》B.《政府论》 C.《社会契约论》D.《战争与和平法》 8.直接实现卢梭的暴力革命理论、直接民主理论和人民主权理论的宪法文本是A.美国1776年《弗吉尼亚权利法案》 B.美国1787年《宪法》 C.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精选

(以下内容均由网上摘录整理)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古希腊智者学派的著名代表是( ) A.柏拉图 B.亚里斯多德 C.苏格拉底 D.普罗塔哥拉 2.认为“国家是最高的社团,以善业为目的”的思想家是( ) A.苏格拉底 B.亚里斯多德 C.柏拉图 D.伊壁鸠鲁 3.西方法学最早产生于( ) A.古希腊 B.古罗马 C.意大利 D.法国 4.西塞罗主张建立( ) A.君主政体 B.贵族政体 C.共和政体 D.民主政体 5.提出“私法是有关个人利益的法律”的法学家是( ) A.乌尔比安 B.盖尤斯 C.保罗 D.帕比尼安 6.奥古斯丁的著作是( ) A.《上帝之城》 B.《神学大全》 C.《神学政治论》 D.《论君主政治》 7.马基雅弗利主张要建立一个强大的统一的( ) A.君主国 B.共和国 C.联邦国 D.邦联国 8.布丹认为国家最高权力是( ) A.社会授予的权力 B.人民授予的权力 C.国家授予的权力 D.非授予的权力 9.格老秀斯的社会契约论主张( ) A.主权在民 B.主权在君 C.主权由贵族掌握 D.主权由少数人掌握 10.霍布斯认为主权者也要受到一定限制,他必须服从( ) A.人的法律 B.他自己制定的法律 C.神法和自然法 D.社会的习惯 11.西方政法法律思想史上第一个系统论述国家主权学说的人是( ) A.洛克 B.卢梭 C.潘恩 D.布丹 12.19世纪上半叶,倡议制定统一的德国民法典的学者是( ) A.萨维尼 B.胡果 C.蒂保 D.耶林 13.提出“法的体系是实现了的自由王国”的思想家是( ) A.康德 B.黑格尔 C.卢梭 D.费希特 14.提出“人民有责任去忍受最高权力的任何滥用”的思想家是( ) A.卢梭 B.黑格尔 C.费希特 D.康德 15.奥斯丁法学的理论基础是功利主义和( ) A.实证主义 B.理性主义 C.自然主义 D.批判主义 16.提出“法律应该为最大多数人谋最大幸福”的思想家是( ) A.约翰·密尔 B.詹姆斯·密尔 C.奥斯丁 D.边沁 17.《自然法典》的作者是( ) A.霍尔巴赫 B.爱尔维修 C.摩莱里 D.马布利 18.提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的思想家是( ) A.密尔 B.边沁 C.卢梭 D.洛克 19.美国现实主义法学强调从研究“书本上的法律”转向于研究( )

西方经济学读书建议

二零零年开始学习经济学,至今七年有余,惭愧的是却毫无建树,而现在呈现在方家面前的文字,主要是我想就西方经济学的书籍表达一下个人的看法,不当之处,尚企大家斧正。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下面对诸书籍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的分化,既借鉴了传统的划分方式,又有个人的主观倾向在里面,提请大家注意。 初级读本 《经济学原理》(曼昆,机械工业出版社)。适逢互动出版网在高校搞促销,当时好像是九十八元钱一本(原价二百多),于是我毫不犹豫地买了这本久负盛名的经济学入门读物。几乎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读者都能顺畅地阅读本书,但是大家不要轻视它——要知道,“书中任何看起来枯燥无味的部分,都有作者的匠心在里面!”这本书我看了五遍,分别用蓝黑色钢笔、蓝色圆珠笔、红色圆珠笔、黑色圆珠笔、绿色荧光笔批注,整本书画的面目全非,我后来又买了一本作为收藏。在这里,我之所以这样不遗余力地叙述,其目的并不是对一本书的推介,而是建议大家不要忽略简单的现象背后隐藏的经济学本质——而这正是此书编写的初衷。 《经济学》&《经济学小品案例》(斯蒂格利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同样是经济学的科普读物,斯蒂格利茨编写的这两本书和曼昆编写的《经济学原理》其写作风格迥然不同,尤其是反复看过曼昆的《经济学原理》之后,更是感觉斯蒂格利茨带来了一股清新的风。国外的这两位经济学大家显然洞察了经济爱好者的心理,不仅语言生动,而且极其擅长以独特的视角切入问题,后来国内也渐渐兴起了这种风格的写作方式,可以非常肯定地说与上述二位作者的巨大成功密切相关。《经济学小品案例》是一本经济学案例的小册子,读者有一定的经济学基础之后可以通读,但是与斯蒂格利茨编著的《经济学》相比,此书便相形见绌了。 《经济学》(萨缪尔森,华夏出版社)。此书结构庞杂,包罗万象,渗透了一位经济学家对经济世界的深刻理解。按照常理来讲不该当作初级读物,但是考虑到读者一旦掌握其大体构架便可在以后的学习中高屋建瓴、势不可挡,故个人建议可以适当考虑对本书进行提前学习。 《微观经济学》(梁小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宏观经济学》(梁小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感觉是一个大杂烩,或者说是“东北乱炖”,尤其是当你看过多本经济学名著之后,这种感觉愈发强烈。这两本书受国外教材的影响极深,特别是《微观经济学》,用心体会,读者不难发现其中有拼凑的痕迹。尽管如此,作为国内入门级别的教科书,这两本书还是值得一读的。 《现代西方经济学教程》(魏埙,南开大学出版社)、《现代西方经济学原理》(刘厚俊,南京大学出版社)。几乎都没什么印象了,现在之所以还能凭借回忆写出这两本书,是因为第一本书作者的名字中有生僻字,而第二本书是我最早发现介绍影子价格的。 二.中级读本 《西方经济学》(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这是我看的第一本关于经济学的专著。中级教材,在国内的教科书里面属于讲解较为全面的,侧重于基础知识、基本概念的讲解。书中涉及的数学工具较为朴素,诸如一元函数求导、拉格朗日乘数法求极值等,没有高深数学背景的学生一样可以通读——关键是你要有毅力!要知道,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部分各四百五十页左右!这本书我先看的第二版,当时是在图书馆借阅的,但是读书过程中被精彩内容所吸引,忍不住在书页的空白处添加批注,整本书写得密密麻麻惨不忍睹,后来赔偿图书馆60元钱了事,再后来我经济即使再拮据也只买书不借书了。若干时间后,我相继看完了本书的第一版(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和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每次都会有新的感悟。 《微观经济学》(鲁宾菲尔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微观经济学》(曼斯费尔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这两本书写作风格几乎一致,然而盛名之下,其实难符,个人认为没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反映约翰·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著作是(C ) A.《自由主义》 B.《反对自由主义》 C.《论自由》 D.《论言论自由》 2.阿奎那认为,支配宇宙的根本大法是(A ) A.永恒法 B.自然法 C.神法 D.人法 3.《神学大全》的作者是(A ) A.阿奎那 B.奥古斯丁 C.马基雅弗利 D.格雷戈里 4.庞德将法律发展史的最初阶段定为(D ) A.严格法阶段 B.法律社会化阶段 C.衡平法和自然法阶段 D.原始法阶段 5.罗马法律思想渊源于(A ) A.古希腊 B.罗马本土 C.意大利 D.法国 6.把立法权比作"国家心脏"的人是(C ) A.霍布斯 B.洛克 C.卢梭 D.狄德罗 7.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是(B ) A.斯宾诺莎 B.奥斯丁 C.凯尔森 D.富勒 8.提出"各民族全部权利的最终目的是永久和平"的思想家是(C ) A.庞德 B.路德 C.康德 D.达维德 9.《论法的精神》的作者是(A ) A.孟德斯鸠 B.卢梭 C.罗伯斯比尔 D.马布利 10.《道德的形而上学》的作者是(C ) A.黑格尔 B.费希特 C.康德 D.边沁 11最早提出"君主势力、贵族势力和民主势力互相牵制与制衡"的思想家是(C )

A.西塞罗 B.塞涅卡 C.波里比阿 D.乌尔比安 12.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的创始人是(B ) A.庞德 B.狄骥 C.弗兰克 D.霍姆斯 13.凯尔森对正义的态度是(B ) A.深信不疑 B.深表怀疑 C.从未涉及 D.不置可否 14.提出"法律乃是人类理性的法则或内在的公正(即正义)"的思想家是(C ) A.马基雅弗利 B.马西利 C.阿奎那 D.布丹 15."公意"理论的倡导者是(A ) A.卢梭 B.伏尔泰 C.狄德罗 D.爱尔维修 16.《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除了汉密尔顿、麦迪逊以外,还有(C ) A.潘恩 B.杰弗逊 C.杰伊 D.华盛顿 17.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D ) A.和平状态 B.美好状态 C.灾难状态 D.战争状态 18.明确提出"以权力约束权力"的思想家是(C ) A.洛克 B.卢梭 C.孟德斯鸠 D.霍布斯 19.耶林的法学是(A ) A.目的法学 B.历史法学 C.概念法学 D.功利主义法学 20.洛克认为战争状态是自然状态中的一种(C ) A.正常状态 B.确定状态 C.反常状态 D.法定状态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奥斯丁的法学著作有(AC )

2011.4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体现柏拉图早期法律思想的著作是( A ) A.《理想国》 B.《政治家》 C.《法律篇》 D.《伦理学》 2.亚里士多德认为在本性上最先出现的是( D ) A.个人 B.家庭 C.村落 D.城邦 3.首先由斯多葛提出的概念是( B ) A.理性 B.义务 C.权利 D.正义 4.奥古斯丁将法分为永恒法、自然法和( C ) A.人法 B.神法 C.人为法 D.神定法 5.马基雅维里理论比较突出的地方是( B ) A.把政治与道德紧密联系 B.把政治与道德作了分离 C.把宗教与道德紧密联系 D.把宗教与道德作了分离 6.第一个对主权作系统研究并被称为主权论鼻祖的思想家是( D ) A.马基雅维里 B.奥古斯丁 C.阿奎那 D.布丹 7.将自然权利总结为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并经其倡导而载入美国《独立宣言》的古典自然法学思想家是( C ) A.洛克 B.霍布斯 C.杰弗逊 D.汉密尔顿 8.在卢梭政治理论和法律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一个概念是( C ) P76 A.契约 B.主权 C.公意 D.共意 9.哲理法学派的创始人是( A ) A.康德 B.黑格尔 C.克饶斯 D.萨维尼 10.康德从义务角度对法律进行了分类,下列不属于 ...这个分类的是( D ) A.内在的义务 B.外在的义务

C.联合的义务 D.集体的义务 11.在黑格尔法哲学体系中,在自由理念发展阶段上,处在家庭与国家之间的差别的阶段是( C ) A.团体 B.集体 C.市民社会 D.理想社会 12.不属于 ...黑格尔国家理念三个环节的是( A ) A.市民法 B.国家法 C.国际法 D.世界历史 13.分析法学真正的奠基者是( C ) A.哈特 B.边沁 C.奥斯丁 D.凯尔逊 14.强调罗马法历史的德国历史法学家是( A ) A.萨维尼 B.艾希霍恩 C.梅因 D.梅特兰 15.在梅因心目中最成熟、最有代表性、最具典型性的古代法律是( D ) A.雅典法 B.日尔曼法 C.印度法 D.罗马法 16.萨维尼撰写的被誉为中世纪欧洲法学史的标准著作的是( A ) A.《中世纪罗马法史》 B.《论立法和法理学的当代使命》 C.《现代罗马法体系》 D.《占有法》 17.下列作品中不属于 ...庞德著作的是( D ) A.《社会学法学的范围和目的》 B.《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C.《法律史解释》 D.《古代法》 18.霍姆斯在其演讲《法律的道路》中开宗明义地说,法律是一种( B ) A.制度 B.职业 C.事业 D.规则 19.庞德社会学法学强调法律规则的最终权威来自( A ) A.法律所保障的社会利益 B.法律规则背后的社会压力 C.国家武力的制裁 D.法律的道德基础 20.韦伯认为,具有世袭君主制权威与家庭或者集体利益相结合特点的是( C ) A.印度法 B.德国法 C.中国法 D.教会法 21.马里旦认为自然法包含本体论要素和认识论要素,他根据自然法的认识论要素提出了自然法的( B ) P238 A.静态方案理论 B.动态方案理论 C.实然方案理论 D.应然方案理论 22.富勒认为,法律是一种( B ) A.规则 B.事业

2018清华大学民商法专业考研经验

2017年清华民商法考研经验 17年初试第一400分(政治75、英语83、法学综合112、商法学130)。复试第一437分(笔试面试具体分数未公布)。简单谈下自己的备考经验,给大家做一个参考,但是方法还是要找适合自己的,祝大家考研顺利。 主要分五个部分:时间规划、参考书目、各科经验、复试、其他。 一、时间规划 (一)四月中旬至五月初:搜集信息,购买资料,制定计划。定下学校之后就在考研帮、学校BBS上找相关的信息——往年录取情况、经验贴。然后联系往年考上的师兄师姐请教初试经验、确认参考书目。书到了之后就根据书的厚度、初试所占比重、自己阅读情况大致制定了考研的复习计划。讲到计划忍不住提两句,千万别把自己的计划定的太死、太精确,你没办法永远保持相同的状态一直到考研之前,乱七八糟的事情和情绪上的起伏都会影响到复习,我自己定的计划弹性就比较大。(事后也确实证明了,期末考试,六月份去安徽比赛等等基本没有打乱自己的复习计划。) (二)五月初至六月中旬:英语单词和肖秀荣精讲精练&1000题。本人大学英语6级只考了490分,高中还是理科生,这个阶段基本上在补这两块儿的短板。 (三)六月中旬至七月初:期末考试。 (四)七月初至九月底:精读专业课,做笔记!做笔记!做笔记!因为越到后期笔记越重要。

(五)十月初至十二月中旬:背诵笔记,英语精做真题,政治练选择题,背诵大题。 (六)十二月中旬至考前:调整心态,规律作息,适应考试节奏。 二、参考书目 (一)商法学 1、施天涛《商法学》(精读) 2、施天涛《公司法学》(精读) 3、朱慈蕴《公司法原论》(精读) 4、汤欣《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法治》(精读) 5、王宝树《商法总论》 6、李建伟《公司法学》 7、赵旭东《商法学》 8、邓峰《普通公司法》 9、朱慈蕴《全球化与本土化互动中的公司制度演进》 (二)法学综合 民法部分 1、清华大学法学系列教材《民法总论》、《债法》、《物权法》(精读) 2、朱庆育《民法总论》(精读) 3、韩世远《合同法总论》(精读) 4、韩世远《民法的解释论与立法论》(精读) 5、崔建远《物权法》

经济学经典著作选读

经济学经典著作选读新制度经济学文献综述 郭兆凯 12级经济二班

新制度经济学文献综述 郭兆凯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摘要]新制度经济学试图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来分析制度的构成、运行和演化,通过探究,去发现制度是如何影响经济运行活动,新制度经济学摒弃了传统的假设,即制度是外生,进而强调制度重要性。本文主要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交易费用理论、企业理论、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四个方面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 [关键词] 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企业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 新制度经济学发源于罗纳德·科斯(Ronald·Cosas)的两篇巨著,1937年的《企业的性质》和1960年的《社会成本问题》,之后在哈耶克、布坎南、斯蒂格利茨等人的努力下发扬光大,逐步形成了包括交易费用理论、企业理论、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的完整理论体系。 二、新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 1.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的定义是什么?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对此并无统一的说法。科斯认为交易费用是“使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德姆塞斯把交易费用定义为“交换所有权的成本”。阿罗则把交易费用说成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威廉姆斯把交易费用分为事前的交易费用和事后的交易费用。诺斯将交易费用定义为“规定和实施构成交易基础的契约的成本因而包含了那些经济从贸易中获取的政治和经济组织的所有成本。”而张五常认为交易成本包括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是在“鲁滨逊”经济中不存在的所有成本。 深入分析交易费用的产生原因和决定因素是交易费用理论的核心问题,对此,新制度经济学家威廉姆斯和诺斯都做过分析。 威廉姆斯认为发生在市场间和企业内的资源转移意义上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两种,即合约签订之前的“事前”交易费用和签订合同的之后的“事后”交易费用。关于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威廉姆斯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即是人的因素、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以及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 诺斯是从广义上理解交易费用的。即是说,在他看来,交易费用主要由市场型交易费用、管理型交易费用以及政治型交易费用。而针对市场型的交易费用的影响因素,诺斯是从商品的多维属性和特征、信息不对称与人的机会主义动机、交易的人格化特征等来方面进行分析。 可以看出两位学者对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认识不尽相同,可以说,这里并没有什么根本上的不一致,他们的分析实际上具有一定的互补性,有助于人们从多方面,多角度了解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和决定因素。 2.企业理论 一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论文《企业的性质》通常被认为是现代企业理论基石,主要是这篇论文解释了关于企业的起源以及最终决定企业规模的主要影响因素。他的企业理论着重点是把企业当做是一种资源配置。对于企业组织出现和存在的原因是什么?科斯给出的解释是:“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通过价格机制生产的最明显的的成本就是所有发现相对价格的工作·······市场上发生的每一笔交易的谈判和签约的费用也必须考虑在内······。”科斯在此所说的“价格机制的成本”实际上是一种交易费用。科斯认为,企业为什么会出现,其原因是由于企业在协调生产时所花费的成本相比

法学推荐书目

法学·推荐书目(记下来以后慢慢看) 一个大四学生推荐的十四门法学核心课程阅读书目 法理学: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博登海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把这本书读一遍,胜过把张文显的《法理学》读十遍。前者将会带你走一段生动的思索旅程,而后者给你的是一大堆clichés,是一些用貌似深奥和专业的术语下空洞的思想。法理不是背下考试中的十个八个名词解释,而且要培养一种对于正义对于法律价值的思考能力。这种思考可以没有结果,但不可以没有思考。就凭邓正来先生在译序中的一句话,就证明了这是一本不同寻常的书:人类制定了法律,之后又在努力解释人类为什么要制定法律,解释得似乎很有道理我把前半本书读了三遍。后半部之前没有读,最近在学英美法,再次去翻后半部,觉得也是很值得看的。 《社会契约论》 卢梭作为一名哲学家已经声名远洋,而因为卢梭的诞生,教育学的历史也随着被划分为两个时代,称“卢梭前时代”和“卢梭后时代”,谈到政治学,卢梭也是一座绕不过去的山峰,他把从霍布斯洛克以来的社会契约理论发展到颠峰,这本书虽然经过翻译,但是其语言蕴涵的激情和韵味却仍然可以体会得到,很薄的一本书,强烈推荐! 《法理学与比较法》鲍禄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因为今年在准备考对外经贸国际法的研究生,这是指定书目中的一本。最后考试题目中才出了四分,虽然考不上他们家的研究生,还是推荐这本书吧写得真的还算不错。很薄,很精华,看得出是作者自己的思考。 《理想国》柏拉图商务印书馆 把这本书读三遍,还是有收获的,至少可以明白“整个西方的哲学都是柏拉图的注脚”,这句话的含义。《社会学》第十版戴维?波谱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一扫大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陈词滥调,带给我们一个贴近生活的社会学,读法律者不可不读社会学。宪法: 《宪法学导论——原理与运用》张千帆法律出版社 本书我只是稍稍浏览,因为知道有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大三的事情,早已没有心情却学习宪法这么不实用的学科,所以这本书最好能在大一的时候看,对比周叶中和许崇德《宪法学》一起读,大家就可以发现前者和后者的差距不是周和许再读多十年书可以缩小的,自由的思想和独立的精神,还有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学术,与仍在意识形态下高唱旋律的学术差别是质的差别,而不是量的差别。宪法的存在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利和限制政府权力。目前市面上见到的宪法学著作除了这本书之外,基本上见不到第二本值得看的,另外一本书就是30年代宪法学前辈钱端升和王世杰先生写的《比较宪法》,两位都是鼎鼎大名的大家,清华大学许章润先生曾在其书中写道,当代中国的宪法学研究,还没有可以超越这本书的,哈哈,钱老是哈佛的高才生,王先生为巴黎大学的博士,世界名校的博士可不像中国的博士一样满街都是哦,绝不会让大家失望! 法制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杨鸿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大家都说好,没细看过,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华法学丛书的一种(前段时间看了,觉得真的不错。现在不少中国法律思想史方面的主流观点都是这本书首先提出来的——2007-1-23补充) 《哲学的故事》威尔?杜兰特(推荐英文版) 很多个版本,中国友谊出版社的版本印刷较好。最好能找到英文原版,文采很好,很好懂。可以说是西方哲学入门最好的读本。**网上买得到英文原版80块强烈推荐 《论语新解》钱穆三联书店 该书对于论语的解释比较准确,看得出作者有自己的体会和见解。法学院学生学习中国法律思想史必读书,孔子的思想乃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源头而且学习历史目的一是在于求得历史之规律,当然历史是否有

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概念与方法

西方法律思想史讲义 王海山主讲 第一讲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概念与方法 主要介绍这样几个问题:一、什么是西方法律思想史?着重解读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概念;二、为什么要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三、如何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四、本学期的授课内容;五、重要参考书目。 一、什么是西方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顾名思义,就是研究西方法律思想发展历史的理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要准确理解这一点。需要理解西方、法律、思想、史以及其组合概念。下拟分述之。 1.什么是西方? 西方首先是一个历史地理概念,其次是政治地理概念。回顾西方地理范围的变迁史。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以上述历史和政治地理范围内的西方不同时期的法为对象的哲学思考。可见,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空间要素限定,关键是界定西方文明发展史上不同时期的西方地理范围。只要是该范围内的法律思想都属于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范围。 2.什么是法律? 这首先要从法律渊源意义上来考察。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学术法等等。 其次,西方人对法的理解,一开始就不同于我们对法作刑的理解。具体言之,西方人的法除了法的一般含义,还具有一些特殊含义:正义、规律、权力;二元对立的法律观等等。 3.什么是思想? 思想是对存在的反映。但思想是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那么,我们研究的思想是谁的思想?从什么地方获得思想?尤其是从什么地方获得古人的思想呢?主要来源是着作和传说。 法律文化作为人类精神文明的一个组成部分,实际上包含两个互相依赖的方面: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法律观念)。一方面,思想作为一种意识,指的是超越现实实践层面的精神上的观念力量,是对存在的反映,另一方面,正如许多思想家们所认为的,观念的创造导致现实的变化,观念的力量要超出于物质的力量,观念的力量可以成为比物质的力量具有更决定意义的变化的动力。以法国大革命为例,就像拿破仑曾经说过的那样,法国大革命就是由启蒙运动的观念而引发的。路易十六在阅读了伏尔泰和卢梭的着作后,叹息道:“伏尔泰和卢梭亡了法国”。法国历史学家饶勒斯在分析大革命的原因时也说:“社会革命将并不仅仅依靠事物的力量来实现,它要依靠意识和意志的活力。”马克思也说“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但是理论一经群众掌握也会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这也可以看作是思想史研究的一个意义,追踪事物的原因。就思想史研究本身来说,它还包含着另一层意义,即探寻“价值”。探讨世界的真理、价值和意义。而这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更有意义。如果说对原因的探讨是追溯过去的话,那么,这种对“价值”的探讨则将引领人们走向未来。每一个理性的存在物,应该说都是有思想的。但是,思

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2002年04历年真题及答案

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5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每小题1分,共30分) 1.对自然法理论持否定态度的思想家是【】 A.斯宾诺莎 B.格老秀斯 C.梅因 D.康德 正确答案:C 2.反映约翰·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著作是【】 A.《自由主义》 B.《反对自由主义》 C.《论自由》 D.《论言论自由》 正确答案:C 3.阿奎那认为,支配宇宙的根本大法是【】 A.永恒法 B.自然法 C.神法 D.人法 正确答案:A 4.《神学大全》的作者是【】 A.阿奎那 B.奥古斯丁 C.马基雅弗利 D.格雷戈里 正确答案:A 5.德沃金将他的法律概念称为【】 A.因袭主义的法律概念 B.实用主义的法律概念 C.个体性的法律概念 D.整体性的法律概念 正确答案:D 6.从西方哲学的角度系统研究法律和法学的一般原理是【】 A.西方法律思想史 B.西方政治思想史 C.西方法哲学 D.西方法理学 正确答案:C 7.哈特认为,消除法律规则静态性的规则是【】 A.承认规则 B.改变规则 C.审判规则 D.举证规则 正确答案:B 8.庞德将法律发展史的最初阶段定为【】 A.严格法阶段 B.法律社会化阶段 C.衡平法和自然法阶段 D.原始法阶段 正确答案:D 9.《立宪政治教程》的作者是【】 A.洛克 B.斯宾塞 C.孔斯坦 D.孔德 正确答案:C 10.罗马法律思想渊源于【】 A.古希腊 B.罗马本土 C.意大利 D.法国 正确答案:A 11.提出“原子论”的思想家是【】 A.苏格拉底 B.柏拉图

C.德谟克利特 D.亚里士多德 正确答案:C 12.把立法权比作“国家心脏”的人是【】 A.霍布斯 B.洛克 C.卢梭 D.狄德罗 正确答案:C 13.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是【】 A.斯宾诺莎 B.奥斯丁 C.凯尔森 D.富勒 正确答案:B 14.提出“各民族全部权利的最终目的是永久和平”的思想家是【】 A.庞德 B.路德 C.康德 D.达维德 正确答案:C 15.《论法的精神》的作者是【】 A.孟德斯鸠 B.卢梭 C.罗伯斯比尔 D.马布利 正确答案:A 16.《道德的形而上学》的作者是【】 A.黑格尔 B.费希特 C.康德 D.边沁 正确答案:C 17.提出“君主势力、贵族势力和民主势力互相牵制与制衡”的思想家是【】 A.西塞罗 B.塞涅卡 C.波里比阿 D.乌尔比安 正确答案:C 18.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的创始人是【】 A.庞德 B.狄骥 C.弗兰克 D.霍姆斯 正确答案:B 19.凯尔森对正义的态度是【】 A.深信不疑 B.深表怀疑 C.从未涉及 D.不置可否 正确答案:B 20.提出“法律乃是人类理性的法则或内在的公正(即正义)”的思想家是【】 A.马基雅弗利 B.马西利 C.阿奎那 D.布丹 正确答案:B 21.“公意”理论的倡导者是【】 A.卢梭 B.伏尔泰 C.狄德罗 D.爱尔维修 正确答案:A 22.斯宾诺莎认为人性的一条普遍规律是【】 A.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B.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 C.两利相权取其轻,两害相权取其大 D.已所不欲,必施于人 正确答案:B 23.《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除了汉密尔顿、麦迪逊以外,还有【】 A.潘恩 B.杰弗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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