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经济学说史 德国新历史学派和美国制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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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调伦理道德因素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经济问题只有和伦理 道德相联系才能得到说明和解决。这种观点成为新历史学派改良主义政策 的理论依据之一。
(5)强调法律对经济的制约关系。这一点成为新历史学派主张利用立法手 段进行社会改良的依据。
(6)强调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宣传国家的“超阶级 性”。新历史学派认为,人们之间有比个人间和阶级间更基本的一种道义 结合,国家就是这种道义结合的具体机构。
2.凡勃伦的制度经济学说
托尔斯坦·凡勃伦(1857—1929)出生于美国 威斯康星州农村中一个挪威移民家庭,17岁进入 明尼苏达州卡尔顿学院,曾受教于克拉克。1880 年毕业,获得文学士学位,继而入霍普金斯、耶 鲁、康奈尔等大学,1884年获耶鲁大学哲学博士 学位。他曾先后在芝加哥、斯坦福、密苏里等大 学和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任教,曾任《政治经济 学杂志》主编。
1.对制度的定义
凡勃伦认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 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而生产方式所由构成的是, 在某一时期或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通行的制度的综合, 因此,从心理学的方面来说,可以概括地把它说成是一 种流行的精神制度或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如果就其一 般特征来说,则这种精神制度或生活理论,说到底,可 以归纳为性格上的一种流行的类型。
凡勃伦学习、研究涉猎很广,包括哲学、心理学、 自然、历史、考古学、生物学等。1899年出版的 《有闲阶级论》是他的成名作。他的主要经济学 著作还有:《企业论》(1904)、《德意志帝国 和工业革命》(1915)、《美国的高级学术研究》 (1919)、《科学在现代文明中的地位》(191 9)、《工程师和价格制度》(1921)、《不在 所有权和近代企业》(1923)等。
他反对政府的强制保险,主张工人自己管理失业保险。在农业和商业 政策方面,他主张自由主义,土地可以自由处理。他和瓦格纳不同, 他主张由下而上地推动社会改良。
布伦塔诺主张工会的任务在于使“劳动力”这种商品获得有利的出售 条件。
他没有提出工人阶级的解放,不主张工会是革命的团体,不提倡消灭 阶级的剥削和差别,始终停留在“社会政策的自由主义”,始终没有 摆脱古典经济学自由主义的影响和从个人主义利己心出发的社会改良 主义的立场。
在现代社会中,两种制度分别表现为运用技术进行机器生 产的“机器操作”和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经营”,前者 的特点是大规模生产,提供充裕的产品,后者的特点是只 关心盈利。
于是“机器操作”和“企业经营”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 矛盾,弊病来源于二者的矛盾,即来源于“企业经营”对 “机器操作”的统治。由于这种统治,企业力图把价格保 持在较高的水平上,限制生产的发展和技术的采用,由此 导致经济萧条。
制度学派是19世纪末开始在美国产生的美国独有的经济学流派。 它与以克拉克为代表的理论学派都是19世纪后半期美国社会政 治经济发展在理论上的反映。制度学派主要受德国历史学派的 影响。美国制度学派的创始人物和早期代表人物是凡勃伦。
二、德国新历史学派
1.新历史学派的形成
进入19世纪70年代,统一后的德国思想领域较为活跃.1872-187 3年,一批大学教授在爱森纳赫会议上筹设德国社会政策学会, 并展开了新的论战。论战最初由1871年熊伯格的就职演说和187 2年瓦格纳关于“社会问题”的演讲所引起,巴姆伯格、特奈切 克和布伦塔诺、施穆勒成为论战的主要人物。
布伦塔诺的经济思想
布伦塔诺的根本立场是主张工人阶级的团结自由。他承认劳动力在现 代科学中是商品,有它的时代的特殊意义,工会的首要任务在于使工 人从不幸的境遇中解放出来,保障最低生活费用的工资水平。
他反对“工资基金说”,认为工资的源泉不在于企业家的流动资本, 而完全在于消费者的购买力。他认为提高工资、缩短工时,绝不影响 工效,反而可以促进企业家采用机器,工资最高的工人反而会成为最 廉价的工人。
19世纪70年代以后,德国产业资本壮大,日渐走向垄断资本主 义,其内在矛盾开始显露。在第一国际和巴黎公社革命影响下, 德国工人运动日益高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德国一批年轻的 经济学家,承袭旧历史学派的传统,进一步发展了历史学派的 理论,被称为新历史学派。新历史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施 穆勒、布伦塔诺、瓦格纳、谢夫莱、毕歇尔等。
(2) 布伦塔诺的经济学说
约瑟夫·路德维希·布伦塔诺(1844—193 1)出生于巴伐利亚州阿沙芬堡,先后在都柏 林、慕尼黑、哥廷根、海德堡和柏林大学学 习,获1872年发 表《现代工会》,这是他的成名之作。186 7—1871年他在普鲁士统计局工作,1871年 以后先后在柏林、布雷斯劳、施特拉斯堡、 维也纳、莱比锡和慕尼黑大学任教。
3.主要代表人物的经济学说
(1)瓦格纳的经济学说
阿道夫·瓦格纳(1835—1917)出生于德国的埃尔 朗根。从1858年起,他先后在维也纳大学、汉堡大学 任教,讲授财政学、经济学和统计学。曾担任过普鲁 士国会下院和上院议员。他的主要经济学著作有:《租 税纲领》(1872)、《政治经济学读本》(1876)、 《财政学体系》(1877—1901)、《政治经济学原 理》(1892—1894)、《社会政策思潮与讲坛社会 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1912)等。
论战主要反映当时德国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和社会改良主义思想之 间的斗争。原来对政治与社会问题不太关心的大学教授从此开始 强烈主张国家采取措施解决“社会问题”。他们因此成为德国自 由主义经济学家和报界的攻击对象。德国曼彻斯特学派(主张自 由主义)的奥本海姆把他们讽刺为“讲坛社会主义”,而社会政 策学会的核心人物施穆勒则公开宣布接受这一名称。
与旧历史学派相比,新历史学派的经济学说具有一些新的特点:
(1)否认古典的抽象演绎法,提出并论证历史归纳法,认为只有在搜集大 量资料以后,运用历史归纳法才能得到某些正确的结论。
(2)根据统计学的发展,强调用历史统计方法来分析和考察现实经济问题。
(3)已不像旧历史学派那样主要与古典经济学说相对立,新历史学派也与 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处在对立之中,主要用改良政策去对付工人运 动。
第十三章 德国新历史学派 和美国制度学派
主要内容
德国新历史学派
新历史学派的形成、经济学说的特点、主要代 表人物的经济学说
美国的制度学派
美国制度学派的产生及其特点、凡勃伦的制度 经济学说
一、概 述
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初,德国历史学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获得了进一步发展。在美国,受德国历史学派影响,出现了独 具特色的制度学派。
施穆勒强调经济学的历史性及其与道德的关系。他认为,经济学属于社 会科学,受地点、时间、国民性等制约,必须有历史的基础。在他看来, 国民经济学是介乎应用的自然科学和比它更重要的精神科学之间的科学。 经济现象既体现自然的、技术的关系,同时又是伦理的、心理的关系, 经济组织不外是由这些经济规律和伦理所规定的生活秩序。他把生产、 交换、分工、劳动、工资等不仅看做是经济技术的范畴,而且视为伦理 心理学的范畴。也因此,新历史学派也被称为历史的伦理学派。
➢他的主要著作有:《论英国基尔特的历史和发展》(1870)、《关于 社会的历史和发展以及工会的起源》(1870)、《劳动与今日法律的 关系》(1877)、《与生产有关的小时和工资》(1911)、《历史中 的经济人》(1923)、《英国经济发展史》(1927—1929)、《我 为德国社会发展而奋斗的生活》(1931)
施穆勒在研究社会发展时,区分了经济发展的六个阶段: (1)种族或马克公社经济; (2)村落经济; (3)庄园经济; (4)城市经济; (5)领域经济; (6)国民经济。
三、美国的制度学派
1.美国制度学派的产生及其特点
美国的制度学派是19世纪末产生的一个重要经济学流派,它是作为 传统经济学的批判者面目出现的。制度经济学认为,现实社会并不 总是合理的、自然的,社会制度也不是保持一成不变的。所以,制 度经济学要采用“质”的分析方法,要研究社会制度的演化和变迁。
新历史学派不仅提出理论,而且热中于提出各种政策主张。1873年,以 新历史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为骨干,在德国成立了社会政策学会,施穆勒是 主要发起人,并在1890—1917年担任该学会主席。他们提出的改良主义 政策涉及工厂立法、劳动保险、工厂监督、劳资纠纷仲裁、某些行业的国 有化、城市土地私有权的限制、财政赋税改革等。
3.阶级分析
凡勃伦进而指出,由于“机器操作”和“企业经营”的对立,现 代社会也就相应地分为两个阶级,即企业家和技术人员。
瓦格纳是社会政策学会创立者之一。他积极支持俾斯 麦的政策,反对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也反对马克 思主义,提倡洛贝尔图斯和拉萨尔的国家社会主义。
➢ 瓦格纳强调国家的作用。他认为国民经济的结构可分为三类:营利性经 济组织、慈善性的经济组织和强制性的共同经济组织。他曾提出国家社会 主义的简短纲领:(1)形成更好的生产程序;(2)防止利用经济周期的变 动,制止投机活动;(3)让下层阶级能享受由生产力提高所获得的物质 生产成果和文化财富;(4)经济和社会政策归国家和公共团体管辖;、; (5)改组财政体制,主要在交通、银行、保险等推进“国营化”和“公 营化”;(6)筹措财源的目的在于保护下层阶级利益;(7)通过国家 “租税政策”干预社会分配。
(3)施穆勒的经济学说
古斯塔夫·施穆勒(1838—1917)出 生于德国巴登的符腾堡,1860年毕业 于图宾根大学,1864年起,先后在哈 勒大学、斯特拉斯堡大学、柏林大学任 教,1873年组织成立社会政策学会并 任会长。他曾任符腾堡财政部门官员, 1884年被任命为普鲁士枢密院顾问,1 897年任普鲁士上院议员,1907年被 封为贵族。
他把私有财产、价格、市场、货币、竞争、企业、法律、 谋利行为等都说成是广泛存在的社会习惯,也即制度, 这些制度构成所谓生活方式。
2.制度分析
凡勃伦认为,人类社会经济生活有两个主要制度,一是生 产技术制度,另一是私有财产制度。这两种制度都以人类 的本能为基础,前者建立在“改进技艺”本能的基础上, 后者建立在“追求利益”本能的基础上。在社会发展的不 同阶段,两种制度各有具体的表现形式。
属于“讲坛社会主义”的教授们大多是罗雪尔、希尔德布兰德、 克尼斯的弟子或接班人。施穆勒把罗雪尔等三人的理论体系称为 旧历史学派,而把自己的理论体系称为新历史学派。在学说史上, 讲坛社会主义也成为新历史学派的同义语。属于这个阵营的大多 是享有声誉的社会政策论学者和社会改良主义者。
2.新历史学派经济学说的特点
与其他资产阶级经济学流派相比,制度学派在理论内容和方法上都 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特点:(1)制度学派并不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天 然合理、尽善尽美的制度,而是承认它存在缺陷,因而他们对现存 资本主义提出了各种改良主义的批判。(2)制度学派吸收了德国历 史学派的方法,以历史的、心理的和法律的因素来解释制度,力图 探讨各种社会制度的存在特点、产生原因和演化进程等。(3)制度 学派以相对的和进化的观点解释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制度的演变,一 般来说,是否认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革命性飞跃的。(4)与传统经济 学主张自由放任不同,制度经济学极力主张国家对经济进行积极的 干预,强调政府在调节和管理经济中的作用。(5)制度经济学在以 后长期的发展中,发展出各种制度分析方法,包括结构分析方法、 历史分析方法、社会文化分析方法等。
他的主要著作有:《19世纪德国手工 业史》(1870)、《论社会政策和国 民经济理论的若干基本问题》(187 4—1897)、《一般国民经济学大纲》 (1900—1904)、《国民经济、国民 经济学和方法》(1911)、《论法律 和国民经济的一些基本问题》(1875) 等。
施穆勒的经济思想
施穆勒在早年曾受自由主义思想影响,但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他意识 到“旧中间阶层” 没落的趋势和的发展,因而认为,为维持资本主义经 济秩序的稳定,需要阻止“旧中间阶层”的继续没落,保护“新中间阶 层”。
(5)强调法律对经济的制约关系。这一点成为新历史学派主张利用立法手 段进行社会改良的依据。
(6)强调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宣传国家的“超阶级 性”。新历史学派认为,人们之间有比个人间和阶级间更基本的一种道义 结合,国家就是这种道义结合的具体机构。
2.凡勃伦的制度经济学说
托尔斯坦·凡勃伦(1857—1929)出生于美国 威斯康星州农村中一个挪威移民家庭,17岁进入 明尼苏达州卡尔顿学院,曾受教于克拉克。1880 年毕业,获得文学士学位,继而入霍普金斯、耶 鲁、康奈尔等大学,1884年获耶鲁大学哲学博士 学位。他曾先后在芝加哥、斯坦福、密苏里等大 学和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任教,曾任《政治经济 学杂志》主编。
1.对制度的定义
凡勃伦认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 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而生产方式所由构成的是, 在某一时期或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通行的制度的综合, 因此,从心理学的方面来说,可以概括地把它说成是一 种流行的精神制度或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如果就其一 般特征来说,则这种精神制度或生活理论,说到底,可 以归纳为性格上的一种流行的类型。
凡勃伦学习、研究涉猎很广,包括哲学、心理学、 自然、历史、考古学、生物学等。1899年出版的 《有闲阶级论》是他的成名作。他的主要经济学 著作还有:《企业论》(1904)、《德意志帝国 和工业革命》(1915)、《美国的高级学术研究》 (1919)、《科学在现代文明中的地位》(191 9)、《工程师和价格制度》(1921)、《不在 所有权和近代企业》(1923)等。
他反对政府的强制保险,主张工人自己管理失业保险。在农业和商业 政策方面,他主张自由主义,土地可以自由处理。他和瓦格纳不同, 他主张由下而上地推动社会改良。
布伦塔诺主张工会的任务在于使“劳动力”这种商品获得有利的出售 条件。
他没有提出工人阶级的解放,不主张工会是革命的团体,不提倡消灭 阶级的剥削和差别,始终停留在“社会政策的自由主义”,始终没有 摆脱古典经济学自由主义的影响和从个人主义利己心出发的社会改良 主义的立场。
在现代社会中,两种制度分别表现为运用技术进行机器生 产的“机器操作”和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经营”,前者 的特点是大规模生产,提供充裕的产品,后者的特点是只 关心盈利。
于是“机器操作”和“企业经营”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 矛盾,弊病来源于二者的矛盾,即来源于“企业经营”对 “机器操作”的统治。由于这种统治,企业力图把价格保 持在较高的水平上,限制生产的发展和技术的采用,由此 导致经济萧条。
制度学派是19世纪末开始在美国产生的美国独有的经济学流派。 它与以克拉克为代表的理论学派都是19世纪后半期美国社会政 治经济发展在理论上的反映。制度学派主要受德国历史学派的 影响。美国制度学派的创始人物和早期代表人物是凡勃伦。
二、德国新历史学派
1.新历史学派的形成
进入19世纪70年代,统一后的德国思想领域较为活跃.1872-187 3年,一批大学教授在爱森纳赫会议上筹设德国社会政策学会, 并展开了新的论战。论战最初由1871年熊伯格的就职演说和187 2年瓦格纳关于“社会问题”的演讲所引起,巴姆伯格、特奈切 克和布伦塔诺、施穆勒成为论战的主要人物。
布伦塔诺的经济思想
布伦塔诺的根本立场是主张工人阶级的团结自由。他承认劳动力在现 代科学中是商品,有它的时代的特殊意义,工会的首要任务在于使工 人从不幸的境遇中解放出来,保障最低生活费用的工资水平。
他反对“工资基金说”,认为工资的源泉不在于企业家的流动资本, 而完全在于消费者的购买力。他认为提高工资、缩短工时,绝不影响 工效,反而可以促进企业家采用机器,工资最高的工人反而会成为最 廉价的工人。
19世纪70年代以后,德国产业资本壮大,日渐走向垄断资本主 义,其内在矛盾开始显露。在第一国际和巴黎公社革命影响下, 德国工人运动日益高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德国一批年轻的 经济学家,承袭旧历史学派的传统,进一步发展了历史学派的 理论,被称为新历史学派。新历史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施 穆勒、布伦塔诺、瓦格纳、谢夫莱、毕歇尔等。
(2) 布伦塔诺的经济学说
约瑟夫·路德维希·布伦塔诺(1844—193 1)出生于巴伐利亚州阿沙芬堡,先后在都柏 林、慕尼黑、哥廷根、海德堡和柏林大学学 习,获1872年发 表《现代工会》,这是他的成名之作。186 7—1871年他在普鲁士统计局工作,1871年 以后先后在柏林、布雷斯劳、施特拉斯堡、 维也纳、莱比锡和慕尼黑大学任教。
3.主要代表人物的经济学说
(1)瓦格纳的经济学说
阿道夫·瓦格纳(1835—1917)出生于德国的埃尔 朗根。从1858年起,他先后在维也纳大学、汉堡大学 任教,讲授财政学、经济学和统计学。曾担任过普鲁 士国会下院和上院议员。他的主要经济学著作有:《租 税纲领》(1872)、《政治经济学读本》(1876)、 《财政学体系》(1877—1901)、《政治经济学原 理》(1892—1894)、《社会政策思潮与讲坛社会 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1912)等。
论战主要反映当时德国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和社会改良主义思想之 间的斗争。原来对政治与社会问题不太关心的大学教授从此开始 强烈主张国家采取措施解决“社会问题”。他们因此成为德国自 由主义经济学家和报界的攻击对象。德国曼彻斯特学派(主张自 由主义)的奥本海姆把他们讽刺为“讲坛社会主义”,而社会政 策学会的核心人物施穆勒则公开宣布接受这一名称。
与旧历史学派相比,新历史学派的经济学说具有一些新的特点:
(1)否认古典的抽象演绎法,提出并论证历史归纳法,认为只有在搜集大 量资料以后,运用历史归纳法才能得到某些正确的结论。
(2)根据统计学的发展,强调用历史统计方法来分析和考察现实经济问题。
(3)已不像旧历史学派那样主要与古典经济学说相对立,新历史学派也与 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处在对立之中,主要用改良政策去对付工人运 动。
第十三章 德国新历史学派 和美国制度学派
主要内容
德国新历史学派
新历史学派的形成、经济学说的特点、主要代 表人物的经济学说
美国的制度学派
美国制度学派的产生及其特点、凡勃伦的制度 经济学说
一、概 述
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初,德国历史学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获得了进一步发展。在美国,受德国历史学派影响,出现了独 具特色的制度学派。
施穆勒强调经济学的历史性及其与道德的关系。他认为,经济学属于社 会科学,受地点、时间、国民性等制约,必须有历史的基础。在他看来, 国民经济学是介乎应用的自然科学和比它更重要的精神科学之间的科学。 经济现象既体现自然的、技术的关系,同时又是伦理的、心理的关系, 经济组织不外是由这些经济规律和伦理所规定的生活秩序。他把生产、 交换、分工、劳动、工资等不仅看做是经济技术的范畴,而且视为伦理 心理学的范畴。也因此,新历史学派也被称为历史的伦理学派。
➢他的主要著作有:《论英国基尔特的历史和发展》(1870)、《关于 社会的历史和发展以及工会的起源》(1870)、《劳动与今日法律的 关系》(1877)、《与生产有关的小时和工资》(1911)、《历史中 的经济人》(1923)、《英国经济发展史》(1927—1929)、《我 为德国社会发展而奋斗的生活》(1931)
施穆勒在研究社会发展时,区分了经济发展的六个阶段: (1)种族或马克公社经济; (2)村落经济; (3)庄园经济; (4)城市经济; (5)领域经济; (6)国民经济。
三、美国的制度学派
1.美国制度学派的产生及其特点
美国的制度学派是19世纪末产生的一个重要经济学流派,它是作为 传统经济学的批判者面目出现的。制度经济学认为,现实社会并不 总是合理的、自然的,社会制度也不是保持一成不变的。所以,制 度经济学要采用“质”的分析方法,要研究社会制度的演化和变迁。
新历史学派不仅提出理论,而且热中于提出各种政策主张。1873年,以 新历史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为骨干,在德国成立了社会政策学会,施穆勒是 主要发起人,并在1890—1917年担任该学会主席。他们提出的改良主义 政策涉及工厂立法、劳动保险、工厂监督、劳资纠纷仲裁、某些行业的国 有化、城市土地私有权的限制、财政赋税改革等。
3.阶级分析
凡勃伦进而指出,由于“机器操作”和“企业经营”的对立,现 代社会也就相应地分为两个阶级,即企业家和技术人员。
瓦格纳是社会政策学会创立者之一。他积极支持俾斯 麦的政策,反对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也反对马克 思主义,提倡洛贝尔图斯和拉萨尔的国家社会主义。
➢ 瓦格纳强调国家的作用。他认为国民经济的结构可分为三类:营利性经 济组织、慈善性的经济组织和强制性的共同经济组织。他曾提出国家社会 主义的简短纲领:(1)形成更好的生产程序;(2)防止利用经济周期的变 动,制止投机活动;(3)让下层阶级能享受由生产力提高所获得的物质 生产成果和文化财富;(4)经济和社会政策归国家和公共团体管辖;、; (5)改组财政体制,主要在交通、银行、保险等推进“国营化”和“公 营化”;(6)筹措财源的目的在于保护下层阶级利益;(7)通过国家 “租税政策”干预社会分配。
(3)施穆勒的经济学说
古斯塔夫·施穆勒(1838—1917)出 生于德国巴登的符腾堡,1860年毕业 于图宾根大学,1864年起,先后在哈 勒大学、斯特拉斯堡大学、柏林大学任 教,1873年组织成立社会政策学会并 任会长。他曾任符腾堡财政部门官员, 1884年被任命为普鲁士枢密院顾问,1 897年任普鲁士上院议员,1907年被 封为贵族。
他把私有财产、价格、市场、货币、竞争、企业、法律、 谋利行为等都说成是广泛存在的社会习惯,也即制度, 这些制度构成所谓生活方式。
2.制度分析
凡勃伦认为,人类社会经济生活有两个主要制度,一是生 产技术制度,另一是私有财产制度。这两种制度都以人类 的本能为基础,前者建立在“改进技艺”本能的基础上, 后者建立在“追求利益”本能的基础上。在社会发展的不 同阶段,两种制度各有具体的表现形式。
属于“讲坛社会主义”的教授们大多是罗雪尔、希尔德布兰德、 克尼斯的弟子或接班人。施穆勒把罗雪尔等三人的理论体系称为 旧历史学派,而把自己的理论体系称为新历史学派。在学说史上, 讲坛社会主义也成为新历史学派的同义语。属于这个阵营的大多 是享有声誉的社会政策论学者和社会改良主义者。
2.新历史学派经济学说的特点
与其他资产阶级经济学流派相比,制度学派在理论内容和方法上都 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特点:(1)制度学派并不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天 然合理、尽善尽美的制度,而是承认它存在缺陷,因而他们对现存 资本主义提出了各种改良主义的批判。(2)制度学派吸收了德国历 史学派的方法,以历史的、心理的和法律的因素来解释制度,力图 探讨各种社会制度的存在特点、产生原因和演化进程等。(3)制度 学派以相对的和进化的观点解释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制度的演变,一 般来说,是否认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革命性飞跃的。(4)与传统经济 学主张自由放任不同,制度经济学极力主张国家对经济进行积极的 干预,强调政府在调节和管理经济中的作用。(5)制度经济学在以 后长期的发展中,发展出各种制度分析方法,包括结构分析方法、 历史分析方法、社会文化分析方法等。
他的主要著作有:《19世纪德国手工 业史》(1870)、《论社会政策和国 民经济理论的若干基本问题》(187 4—1897)、《一般国民经济学大纲》 (1900—1904)、《国民经济、国民 经济学和方法》(1911)、《论法律 和国民经济的一些基本问题》(1875) 等。
施穆勒的经济思想
施穆勒在早年曾受自由主义思想影响,但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他意识 到“旧中间阶层” 没落的趋势和的发展,因而认为,为维持资本主义经 济秩序的稳定,需要阻止“旧中间阶层”的继续没落,保护“新中间阶 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