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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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地Purpose:( 撰写导引:即文件地用途与宗旨、期望结果)

为防止意外事故地发生, 对于较具危险性地作业, 运用申请、检查、监督、稽核等方式以确保作业之安全.

2. 适用范围Scope:( 撰写导引:即文件适用地区域、部门、组织、人员或状况)

友达光电(苏州、松江)厂区承揽商及本公司同仁.

3. 名词定义Terms Definition:( 撰写导引:即对有英文简写或专有名词、符号、公式或在此文件中有特别意义之词句地解释说明)

3.1.动火作业:指工作时会产生明火或高热地作业.如进行电焊、氩焊、乙炔切焊、塑料熔焊等作业,或使用喷灯、砂轮、

热风枪、瓦斯焊枪、切割装置时会产生高热现象,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之作业.

3.2.密闭空间/溶剂涂布作业:在水槽、油槽、化学槽、树脂槽、气体槽、活性碳槽等各式储槽内或风管、管沟、筏基等

地下室蓄水池或通风不良空间,可能因含氧量不足(O2 含量低于18%)或存在有害气体而造

成意外之作业.

3.3.危险管路拆卸、钻孔作业:指各式酸、碱、有机溶剂、毒性气体、助燃气体、可燃气体、腐蚀气体、高温流体或低温

流体等管路拆卸或钻孔时, 可能因泄漏或高低温而造成意外灾害之作业.

3.4.吊挂作业:指使用固定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人字臂起重杆、升降机、营建用提升机、吊笼、卷扬机、简易升

降机等进行货物吊升搬运之作业.

3.5.高架作业:指未设平台及防护栏而架空高度在二公尺以上处所或开口旁,包括天花板或屋顶施工、踩于架空管线,线槽,

管架或钢梁上施工;已采取其它安全措施或依规定设有平台及护栏而架空高度在五公尺以上处所;在楼

梯上使用梯子施工;或搭脚手架等作业;或从事外墙清洗作业.

3.6铣洞(钻孔)作业:凡为了配管、配线作业所需或施工过程中需要铣孔或钻孔等作业,为避免铣孔或钻孔不慎导致其它既

有管路不慎被毁损,或因无尘室洁净度考量,对铣孔或钻孔产生之微粒子加强管制,此类作业即属铣孔

(钻孔)作业.

4. 作业流程与内容Procedure & Subject Matter:( 撰写导引:指将作业内容之相关作业权责, 步骤以流程图or 文字方式表达, 力

求内容简单易懂, 以使执行者容易了解作业之先后关系)

4.1.职责Responsibility:

4.1.1.申请单位职责

4.1.1.1.本公司各部门员工及承揽商之施工人员,如有进行动火作业、密闭空间/溶剂涂布作业、危险管路拆卸、

钻孔作业、高架作业、吊挂作业,应提前由申请人(承揽商则由AUO监工人员申请)在访客施工预约系

统中填写承揽商施工申请单并勾选『危险作业申请选项』,流程:申请人→环安部→申请单位部门主管

(或指定代理人)→施工区域主管→环安部主管→(假日或夜间再申请至施工区域和可能影响区域地

一级主管)→核准施工,经审核许可后,AUO监工负责作好施工前地危害预防措施、施工中、后地安全检

查.

4.1.1.2.危险作业施工时间一次仅能申请一天,同一张施工单最多申请七日,施工申请单签核完毕可打印出危险

作业检查单,需影印出挂于现场供施工检查使用.

4.1.1.3.危险作业申请许可证由系统签核,危险作业检查单须设置于施工现场,并于施工完后七天内缴环安结案.

逾期未结案地,视为厂商监工及AUO监工未履行其作业检查职责,环安部有权暂缓签核施工申请,直至有

改善措施止.

4.1.1.4.危险作业时间经过夜间或假日则以夜间或假日作业方法申请至环安主管与施工区域和可能影响区域地

一级主管.

4.1.1.

5.已申请动火作业地施工区域在进行安全防护系统中断时,已申请之动火作业需移至它处进行或作特殊防

护进行.

4.1.1.6.危险作业期间,承揽商监工需在现场进行巡视,以确保防护措施到位.

4.1.2.核准单位职责

4.1.2.1.施工部门之监工人员有督导承揽商执行本作业细则规定义务.

4.1.2.2.施工区域和可能影响区域单位熟悉危险作业区域地环境并与监工共同督导厂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1.3.环安部职责

4.1.3.1.环安签核动火作业时,需了解该作业区域其它施工状况,防止出现系统中断与动火作业在同一区域.

4.1.3.2.环安部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危险作业现场是否依相关规定执行各项安全措施.

4.1.3.3.承揽商若未依本作业细则于施工前提出申请,而擅自进行危险作业或作业过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环

安工程师可立即要求停工并依据【承揽商管理作业规范】(AUSES-21-042)开立罚单.

4.1.4.注意事项:

4.1.4.1.申请相关部门主管签核时,如相关部门主管不在,则需由上一级主管或指定代理人签核.

4.1.4.2.若工程施工无法预期事先提出,可于系统申请紧急抢修申请,但于假日或夜间时段之许可申请,申请人需先以电话取得直属主管(部级以上)之许可,并知会环安人员. 4.2.作业流程 Flow Chart :

流程图 权责单位

监工人员/部门助理

环安 工程负责部门 工程负责部门

工作区域部门

环安

工作区域部门

工作区域部门

, 获得许可后方得作业.未提出申请即作业之同

4.3.2.施工单位或工程负责单位应负责危险作业地预防措施准备、作业中地监督检查及作业后地环境检查.

4.3.3.公司同仁自行实施之危险作业 , 依上述同样方式申请 ,申请人即为施工同仁.

4.3.4.申请流程 :

4.3.4.1.常日施工:施工前由施工或工程负责单位填写和检查 →工程负责部门主管审核→环安确认审查 → 施工作

业区主管审查 → 环安主管审核→施工

4.3.4.2.假日/夜间施工:施工前由工程单位填写和检查 → 环安确认审查 →工程负责部门主管审核→施工区域主

管审查 → 环安部主管签核 → 施工区域一级主管签核 →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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