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统计学基础(北京大学医学部)--分类变量的统计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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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二、应用相对数时注意事项
(一)理解相对数概念,应用时不能相互混 淆
(二)计算相对数时, 观察单位应该足够多 (三)对各组观察例数不等的几个率,不能
直接相加求其总率 (四)比较相对数时应注意资料的可比性 (五)样本相对数的比较应做假设检验
第二节 标准化法及其应用
腋下淋巴 节转移
无 有 合计
3.两样本标化率为样本值, 若了解两样本标化率之间的 差别是否有统计学意义, 应进行假设检验。
第三节 分类资料常用统计图
2003 我国年部分县死因构成%
疾病
构成%
恶性肿瘤
25.28%
脑血管病
23.75%
呼吸系病
18.72%
心脏病
12.03%
损伤及中毒
5.69%
其它疾病
14.53%
圆图
其它疾病 14.53%
(6)=(2) (5)
9300
582
4800
300
12200
48
6600
26
19000
124
35300
230
7600
97
2800
36
1900
78
500
21
50000
929
50000
613
甲地标化死亡率P’=15.42 (1/10万) 0.91=14.03/10万 乙地标化死亡率P’=15.42 (1/10万) 1.11=17.12/10万
率标准化法的基本思想就是采用统一 的标准人口构成,以消除人口构成不 同对人群总率的影响,使算得标准化 率具有可比性
二、标准化率的计算
直接法和间接法 根据资料的情况选择
(一)直接法计算标化率
条件(1)已知实际人群的年龄别率。
(2)选择标准人群的年龄组人口数或构成比
淋巴节转 移 (1)

标准人 口数 (2)
分类变量的统计描述
北京大学医学部 流行病学与统计学系
李凯
第一节 常用相对数
率 构成比 比
一、常用相对数
1.率 又称频率指标 说明某现象的发生机率或强度
率= 发生某现象的观察单位数 可能发生某现象的观察单位总数
100%
2.构成比 又称构成指标
表示事物内部各组成部分所占的比重或分 布
构成比
三、标准的选择
进行标准化法计算, 首先要选一个’’标 准” , 如标准人口数, 标准人口构成比或 标准化率等。
1.根据研究目的选择有代表性的、较稳定的、 数量较大的人群,例如世界性的、全国的、 全省的、本地区或本单位历年累计的数据。
2选择相互比较的人群合并数据作标准。 3选择相互比较的人群之一作标准。
(二) 间接法计算标化率*
条件
(1)资料:只有被标化组的死亡总数和 各年龄别人口数,缺乏被标化人群的各 年龄别率,或因人数过少年龄别率不可 靠.。
(2)需要有标准人群的年龄别死亡率及 总死亡率。
间接法标准化率
p ' P r P SMR ni Pi
r
niPi 称为标准化死亡比(standard mortality
甲乙两医院乳腺癌病人术后5年生存率比较
人数
45 710 755
甲医院 患病人

35
450 485
生存率 %
77.77
63.38 64.24
人数
300 83
383
乙医院 患病人数
215 42 257
生存率% 71.67
50.60 67.10
一、率标准化法的基本思想
两个人群的总率比较时,由于内部构 成的不同,会影响总率
损伤及中 毒 5.69%
心脏病 12.03%
恶性肿瘤 25.28%
呼吸系病 18.72%
ຫໍສະໝຸດ Baidu
脑血管病 23.75%
2003年我国部分县主要死因构成
百分条图
25.47
19.95
14.63
14.43
25.52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恶性肿瘤 脑血管病 呼吸系病 心脏病 其它疾病
2003我国部分市主要疾病死因构成(%)
四、应用标准化法注意事项
1.标化率已不再反映当地的实际水平,它只表示相互比 较的几组资料间的相对水平。由于选择的标准不同, 计算出来的标准化率会有所不同,但相互比较资料间 的相对水平不变。标化率仅限于采用共同标准进行标 化的组间比较。
2.分别比较各年龄别率, 也可得到正确的结论, 但年龄 别率不够综合, 为了概括, 常比较标化率。
1.00 1.71 2.86

发病率
该年(时期)新发生的某病的病例数 同年(时期)内可能发生某病的平均人口数
K
某病(时点)患病率
检查时该人群中某病现患病例数 检查时接受检查的人口数
100%
某死因别死亡率
同年内因某种原因的而死亡人数 某年的平均人口数
100000/10万
某病病死率
观察期间因某病而死亡人数 同期某病病人总数
ratio , SMR)
年龄组(岁)
标化死 亡率 Pi
(1) 0~ 5~ 20~ 40~ 60 及以上 合计
(2) 62.6 3.9 6.5 12.7 41.3 15.42
标准化死亡率计算表(间接法)
甲地
乙地
人口数 ni (3)
预期死亡数 niPi
(4)=(2)(3)
人口数 ni (5)
预期死亡数 niPi
2003 年我国部分县市几种传染病的发病率(1/10 万)
疾病
发病率(1/10 万)
病毒性肝炎
某单位高血压患病情况
年龄(岁) (1) 20~ 40~
50~60
合计
检查人数 (2) 2000 1500 500
4000
患病人数 (3) 140 180 100
420
构成比(%) (4) 33.3 42.9 23.8
100.0
患病率(%) (5) 7.0 12.0 20.0
10.5
各年龄组患病率与 20~ 岁组患病率之比(6)
345
标准化生存率计算表(直接法)
甲医院
乙医院
原生存率 % (3)
预期生存人数 (4)=(2)(3)
原生存率 % (5)
预期生存人数 (6)=(2)(5)
77.77
268
71.67
247

793
63.38
542
50.60
401
合计
1138
64.24
811
67.10
649
甲医院标化五年生存率=811/1138×100%=71.3% 乙医院标化五年生存率=649/1138×100%=57.0%
某一组成部分的观察单位数 同一事物各组成部分观察总数
100%
构成比有两个特点:
(1)各部分构成比之和为100%或1
(2)某一部分所占的比重变化,其它部分的比 重会相应变化。
3.比(ratio) 是A、B两个有关联指标之比
相对比 A (或100%) B
A、B可以是绝对数,也可以是相对数或平 均数;可以是性质相同的,也可以是性质 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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