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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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几
点建议
今天,好范文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几点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当前,随着党和政府对民生关注度的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救助逐步扩展到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业务,涉及到千千万万身处基层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其经办能力建设如何则事关社会救助的各项政策落地的效果。如何确保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如何实施精准救助,使每一分救助资金都能用在刀刃上,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这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经办能力建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就必须以精准的朝向意识和精准的行为表现作保障,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基础能力建设,打造城乡全覆盖的社会救助保障网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群众的心坎上。
一、我区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现状
近年来,我区着力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以城乡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法制化的轨道上不断向前迈进,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民生,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
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据统计,2015年,我区共发放了社会救助资金5503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812万元,涉及贫困群众13862人;医疗救助发放资助参保和医疗救助金138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96368人次;临时救助发放一次性补助金308万元,救助临时性困难群众1700户。
基本情况
我区总人口有84万,下辖21个镇,167个村,1458个村民小组。目前,我区民政局内设社会救助科,下辖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建立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中心。现有编制14人,实际到编12人,具体从事社会救助工作有7人,主要承担着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廉租房收入审核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等审批和管理工作。各镇社会事务办下辖民政办,建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站,设有便民服务窗口,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经办人员有1—2人,具体履行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公示审核等职责;统一配置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摄像机等设备;工作经费由市级下拨的以奖代补资金和区财政配套的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各村便民服务中心设有社会救助窗口,配有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工作经费由各镇下拨,由综合服务专干兼职协助做好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核实、群众评议、张榜公示等工作。各村民小组长协助做好申请人家庭调查等工作。
主要做法
为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经办能力建设,我区不断健全完善
相应的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做好“五个强化”,完善“五大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建立由区民政局牵头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是强化人员配置,完善培训机制。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荣昌府发46号和《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荣民发8号文件。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各镇是受理、调查、审核社会救助申请的责任主体,按照服务数量和服务半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辖区人口4万以上的镇配置4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4万以下的配置2名;各村委会协助做好申请接收、入户调查、对象公示和日常服务工作,每个村委会落实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培训机制,加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每年开展2次以上,保障工作场所、条件和待遇,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信息比对,完善核对机制。我区建立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中心,投入17.9万元建设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系统,将工商、税务、人社、财政、卫计等信息纳入系统平台,进行信息比对,确保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各镇设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站,区财政安排52.6万元统一添置电脑、
高拍仪、打印机、摄像机等核查设备。通过整合内部人力资源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至少落实2名工作人员,负责城乡低保以及其他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建立完善信息核查比对长效机制。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考核机制。各镇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评估指标、考核方式和奖惩措施,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区财政局和民政局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通过以奖代补的措施对工作绩效突出的镇给予奖励。对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以及在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是强化经费预算,完善保障机制。区财政按照每名低保对象不低于20元的标准为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配备工作经费;各镇按照每名低保对象不低于15元及辖区人口不低于0.4元/人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安排。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对市局下拨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按不低于70%的比例补助到各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提升,基层工作人手紧张、保障条件不足等问题日益显现。去年,我区审计局对社会救助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审查出一批对象户存在重救、错救、超标救助的问题,这近一步暴露出基层社会救助准确度不够高,经办能力仍然薄弱,能力建设不足的问题。
重视不够,地位不高。
当前,基层领导都面临着经济发展建设和年度考核排名双重压力,而对于社会救助工作,只出钱无收入,也突出不了政绩,只要能在基层“搁平捡顺”就行,以至于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因此在调整安排工作人员的时候则主要倾向于重要的经济部门和考核部门。社会救助工作是镇社会事务办下属的民政办的一部分工作,经办人员兼管工作过多,且与其他镇干部相比级别不高、待遇较低,有的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社会救助工作不够重视而引起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制约着基层工作的开展。
人手不够,力不从心。
现在的社会救助工作群众覆盖面越来越宽,医疗救助从八类人群扩大到九类人群,农村低保和临时救助由每季度申报调整为每月,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要录入信息系统,要进行核查比对等等。虽然我区两次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各镇工作人员配置提出了具体要求。但实际上大多数镇并没有配齐配足,有的镇特别是小镇仅有一人或“半个人”在从事社会救助工作。而村、组干部人少事杂,待遇又低,地域又广,人员流动性又大,要实现对广大困难群众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确实是人手不够,力不从心。
队伍不强,素质不高。
目前,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工作能力不够强。有的镇经办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现象严重,机构运转没有活力;有的经办人员吃苦意识不强,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不够,对本辖区贫困户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