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曼斯坦与中国双边贸易说课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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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库曼斯坦与中国双

边贸易

3 土库曼斯坦与中国双边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中土开始双边贸易合作以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中土双方贸易合作进程推进的速度较为缓慢,在贸易合作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2 中国对土库曼斯坦调研了解不够,经贸合作规划性不足

开展经贸合作,要充分了解目标市场,才能提高国家竞争力。中国在与土库曼斯坦经贸合作的过程中,对土库曼斯坦市场的考察不全面,缺乏对其市场潜力和市场需求的全面调查,缺乏科学的论证,无法有效判断土库曼斯坦经贸合作的真正需求,导致中国与土库曼斯坦缺乏具有全面性的贸易合作规划。目前,中国与土库曼斯坦在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领域有一定的合作规划,但在农产品贸易、基础设施投资等领域的合作尚未有规划,在一些领域的经贸合作还存在误区和盲区。

3.2 中土双方贸易合作层次低

从中国与中亚国家贸易合作情况来看,目前,中国与中亚其他四个国家的贸易合作系统性相对较强,在能源、矿产资源、农产品等方面的贸易合作均有显著成效。总体上来看,中土双方在贸易领域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够,贸易合作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贸易结构较为单一,土库曼斯坦出口给中国的商品以矿物燃料(石油、天然气)为主,过度集中在资源、能源领域,其他商品、农产品贸易规模小,土库曼斯坦进口中国的商品类型也较为单一,以机电、机械设备及配件为主。此外,在贸易过程中,双方经贸合作形式重于实质,实质性的贸易合作程度不够,贸易合作层次低,贸易合作还停留在肤浅的层面。

3.3 中土双方贸易合作机制不健全

中国与土库曼斯坦贸易合作机制不健全影响双方经贸合作层次的提升,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中国与土库曼斯坦未签订贸易合作备忘录,达成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协定也较少,仅在能源和矿产资源领域有相关的经贸合作协定。目前,中国与

周边的伊朗、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签订了贸易合作备忘录,签订了经济、科技、交通、海关等多个领域的经贸合作协定,极大地推动了中国与这些国家经贸合作的发展进程和速度,但中国与土库曼斯坦,在许多领域的合作尚未达成共识,协议及协定推动经贸合作的作用非常小,导致双方经贸合作层次和档次无法提升。

第二,土库曼斯坦作为中立国家,参与的国际合作组织和区域合作组织极少少,土库曼斯坦不是WTO成员国,不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不是欧亚经济共同体成员国,没有一个经贸合作组织是中土双方共同参与的,所以,双方的贸易合作没有制度的安排性和约束性,经贸合作的随意性也较大,不能在国际经贸合作组织的领导下和制约下进行良好的贸易合作。

第三,贸易仲裁调解和利益保障机制尚未建立。土库曼斯坦是从前苏联独立出来的,国家成立的时间不长,社会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时期,技术标准与国际水平存在很大差异,政策、规章变动频繁,贸易政策缺乏连续性,在与我国商品贸易过程中,出现贸易摩擦是为常事,发生贸易经济纠纷时,中土双方缺乏申诉的渠道,没有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有效途径和合理的方式,也没有政府相关或委托的机构和部门来进行协调调解,缺乏贸易仲裁调解和利益保障机制。

3.4 土库曼斯坦市场容量较小,中国出口贸易潜力有限

虽然土库曼斯坦经济的快速增长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为中土开展双边经贸合作提供机遇,但土库曼斯坦人口规模有限,贸易潜力受到限制。据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15年土库曼斯坦人口数量为537.35万人,人口增长率为1.15%,市场容量相对小、规模有限,受消费习惯的影响,市场需求结构也较为单一,农副食品自给率达到70%以上,而进口的商品为生产技术类及机械设备类,而且受到其他国家竞争力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国开拓土库曼斯坦的市场范围。

4 促进土库曼斯坦与中国双边贸易发展的对策

4.1 加强对土库曼斯坦的市场调研,强化政府间交流,制定贸易合作规划

一方面,建立专业的调研团队,对土库曼斯坦的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和掌握土库曼斯坦市场商品供给、需求情况,编写市场调研报告,进而确定中国与土库曼斯坦经贸合作的定位,制定出合适的经贸合作战略。

另一方面,中国还应该强化与土库曼斯坦的交流合作意识,建立起多元化的交流途径,在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建议在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规划的框架下,与土库曼斯坦高层政府进行合作会晤,积极推动土库曼斯坦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建立经贸合作的高层对话机制,协商制定和签署双边贸易合作规划和协议,明确双边贸易合作的方向、内容、领域等,保证双边贸易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4.2 优化贸易结构,提升贸易层次

在中亚国家中,土库曼斯坦经济发展水平仅次于哈萨克斯坦,位居第二,与中国的贸易合作在高度集中在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领域,在其他领域的贸易合作不足,需要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提升贸易层次。土库曼斯坦水土资源丰富,人均拥有量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和中国,棉花、小麦等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生产量和出口量较大,而中国水土资源紧缺,所以,中国可以适当扩大这些土地密集型产品的进口量;同时,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技术水平高于土库曼斯坦,中国出口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竞争力较强,中国应积极出口蔬菜、水果、机械及配件等劳动和技术密集型商品品到土库曼斯坦,通过优化贸易结构来提升贸易层次,将双方的互补性转化为现实的互惠性。

4.3 建立完善的双方或多方贸易合作机制

健全的合作机制具有约束性和制度性,应建立多方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机制。

第一,借助“一带一路”战略的契机,进行经贸合作的会议谈判,除了完善有关能源贸易的协议之外,尽快签订全面的经贸合作协议,推动中土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第二,中国应借助上合组织成员国与土库曼斯坦的关系,积极推动

和引领土库曼斯坦成员上合组织成员国,给双方提供良好的合作平台和环境,而且在同一合作组织框架下可以减少贸易摩擦,降低贸易成本。第三,充分利用中国驻土库曼斯坦的政府部门和机构,与当地政府共同建立贸易仲裁调解机制,保证双方的利益。

4.4 充分挖掘土库曼斯坦的贸易潜力,开拓经贸合作的领域

土库曼斯坦人口规模不大,市场容量有限,实物商品的贸易潜力受到约束,需要拓展其他领域的经贸合作。一是,扩大机械贸易的合作,如农业生产机械、矿产资源勘探机械等。二是,技术输出(贸易)。土库曼斯坦石油、天然气资源丰富,但其勘探和采掘技术较为落后,而中国的这些技术领先于土库曼斯坦,中国可以输出这些技术给土库曼斯坦;三是劳务输出。中国劳动力资源和技术人员丰富,与土库曼斯坦在科技教育和生产领域的交流合作具有明显优势。

5 主要结论

通过以上对中国与土库曼斯坦双边贸易状况的分析研究,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中土双边贸易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总体上中土双边进出口贸易规模呈不断扩大的趋势,尤其是2010年以后,双边贸易规模呈现出迅猛增长趋势。2010年之前,中国处于贸易顺差,之后表现为贸易逆差,且贸易逆差有扩大的态势。

第二,从贸易结构来看,中国出口土库曼斯坦的商品主要是钢铁制品、机械设备、电机设备及其部件等技术密集型产品,中国进口土库曼斯坦的商品主要是矿物燃料(石油、天然气等能源)。

第三,中土双边贸易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中土双方贸易规划性不足,贸易合成层次低,贸易合作机制不健全,贸易潜力有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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