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如何应对反倾销诉讼

我国企业如何应对反倾销诉讼
我国企业如何应对反倾销诉讼

我国企业如何应对反倾销诉讼内容摘要:针对我国厂商对国际反倾销法规的不熟悉以及反倾销抗辩意识的淡漠,不仅导致我国企业常被处以不公正的判决,受到高额反倾销税的制裁,而且破坏中国贸易形象。本文从四个方面探讨我国企业如何应对国际反倾销诉讼,如何以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反倾销 WTO规则政府和行会协会行业自律

近年来,世界反倾销浪潮不断高涨,中国产品在国外遭受反倾销的案件不断增多。由于我国以丰富自然资源和低廉劳动力的优势在国际贸易中常以价格取胜,再加上一直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长期的贸易交往中,常受到反倾销投诉。从1979年欧共体对中国出口的糖精发起的首例调查开始以来到上个世纪末,外国对华产品提起的倾销案件已达250余起,影响中国数百亿美元的出口。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国外对我国产品提起的反倾销有递增的趋势,美国与欧盟这两个在WTO举足轻重的贸易体,更是将中国作为反倾销诉讼的重要对象国。仅1998年,欧盟与美国就对我国出口产品进行了近30次的反倾销调查。据有关方面统计,从1999年上半年至2000上半年,国外对华反倾销起诉达53起,涉及中国出口产品金额达15亿美元;另一方面,国外对我国反倾销诉讼的产品范围不断扩大。在20世纪80年代国外对华提起的反倾销主要针对的是农副土特产品、小产品,后来扩大到矿产品、工业制成品,直至附加值较高的机电产品,其涉案产品达4000多种。尤其是美国的特别301条款和超级301条款相继把保

护的范围由一般产品扩展到劳务、投资、知识产权等,足以可见其范围还会不断扩大。然而,由于中国厂商对国际反倾销法规的不熟悉以及反倾销抗辩意识的淡漠,常被处以不公正的判决,受到高额反倾销税的制裁,损失严重且破坏中国贸易形象,阻碍了对外贸易的发展进程。

一、熟悉WTO关于反倾销的法律制度,合理利用WTO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处理反倾销纠纷

(一)了解WTO关于反倾销的法律制度

倾销的含义。根据GATT1994第6条的规定,所谓倾销就是指一国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

是否构成倾销,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第一,来自外国的进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本国市场销售。所谓正常价值一般是指相同产品在出口国正常贸易中用于消费时的国内销售价格;第二,倾销对本国同类产品工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实质损害,或形成了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实质阻碍某项新兴工业的建立;第三,外国商品的低价倾销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两者之间必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任何进口方在决定对倾销的进口商品征收反倾销税时,必须以充分的证据证明倾销进口商品与进口方工业损害之间存在客观的因果关系。如果相关国内工业只是由于自身的技术、设备、工艺、信誉等原因而造成产品积压或生产下降,则这些损害则与倾销之商品无因果关系,因而也就不能对倾销的进口商品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的调查程序。反倾销调查程序是指一国反倾销行政主管部

门根据国内受到倾销损害的相关产业的起诉,对被控倾销的产品进行立案调查的过程,调查程序包括申诉、立案、调查、裁决和司法审查等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反倾销申诉。反倾销申诉是反倾销立案的依据。反倾销调查的发起必须由进口方境内声称受损害的工业或其代表所提交的书面申请而开始。提起反倾销申请的工业必须具有代表性,如果该申请得到了其总产值占国内工业同类产品总产值的50%以上的国内生产商的支持(或反对),则该申请被认为是其国内工业提出。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提起反倾销申请的生产厂家的集体产量低于总产量的25%,则主管当局不得立案调查;第二个阶段是反倾销立案。进口方当局应审查申诉人提供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以决定是否立案;第三个阶段是反倾销调查。调查是反倾销立案后,主管当局根据反倾销申诉人提出的申请,在一定期限内,对被诉方的产品倾销,国内工业损害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从事实和法律上予以查证的过程。进口方当局如果发现无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或存在工业损害,反倾销调查应立即终止。此外,如果发现倾销幅度低于出口价格的2%或从某一单独国家进口的倾销产品低于进口方进口相似产品问题的3%,应视为可以忽略不计的情况,也应立即终止反倾销调查;第四个阶段是初裁与终裁。初裁是指在适当调查的基础上,有关当局作出肯定或否定的有关倾销或损害的初步裁定。终裁是指进口方当局最终确认进口产品倾销并造成损害而作出对其征收反倾销税的裁决;第五个阶段是司法审查。司法审查是指在反倾销诉讼中,当事人对进口方当局的终裁以及行政复审决定的行政行为不服,可要求独立的司法、仲裁。

其目的是确定终裁或行政复审决定的正确性,保障当事人的利益,特别是对被征收反倾销税的当事人的利益,防止反倾销行政当局滥用权力。

(二)利用WTO规则解决反倾销纠纷

2001年11月10日,我国已经成功地踏入了WTO大厦的大门,面对国外的反倾销诉讼,我国企业必须加紧学习WTO的规则,根据GATT 或WTO关于反倾销诉讼的规定对一些投诉大声说“不”。我们知道,“正常价值”是认定有倾销存在的“基线”,因而在反倾销抗辩中,中国企业要在“正常价值”的判定上多做研究,以争取公正的待遇。如果提起反倾销申请的外国生产者未得到其总产值占国内工业同类产品总产值的50%以上的国内生产商的支持,则中国厂商完全可以不必理会少数外国企业的投诉,大胆地贸易。有时我国出口商受到的反倾销投诉含有“吹毛求疵”的性质。如果倾销幅度低于出口价格的2%或从某一单独国家进口的倾销产品低于进口方进口相似产品问题的3%,应视为可以忽略不计的情况。对于某种别有用心的诉讼,我国出口商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抗辩。此外,我国企业有要求知晓的权利,在抗辩事务中行使监督权和知晓权,对于透明度不高、有保护主义嫌疑的判决说不,以求公正,防止利益受损。因此,在我国已是世贸组织成员的情况下,我们应树立一个全新的观念,那就是在对外经济交往中,要充分合理地运用世贸组织的具体制度和相关规则,以世贸组织的“游戏规则”来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

(三)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处理反倾销纠纷

WTO争端解决机制适用于世贸组织所有法律文件有关的任何争端。各成员方对倾销争议经双方协商后未能达成和解的,可提交争端解决机构,由其组成专家组进行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如一成员方对专家组决定不服,还可向该机构的上诉机构提出上诉。同时,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还设立了监督执行机制,并允许实施交叉报复,确保争端解决机构的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因而,我国在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后,我们就多了一种解决争议的手段,也多了一层保护。二、建立和完善反倾销应诉机制,积极参加反倾销应诉

面对国外的反倾销诉讼,我们必须以积极的心态去应对,以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是,现在国内企业打官司往往有三怕:一是“怕输”——中国的官司都赢不了,别说国际官司了;第二是“怕难”——不懂国际贸易法规,要请国际律师;第三是“怕痛”——要出钱。正是有了这“三怕”,国内有些企业在面对反倾销诉讼时,往往逃避,最后只能吃亏。以一起浓缩果汁反倾销官司为例,我国涉诉的有30多家浓缩果汁生产企业,报名应诉的仅有15家,交钱的11家,最后真正应诉的只有10家。最终导致了2/3的不应诉企业被迫接受51.04%高税率的苦果,被迫退出美国这个中国果汁最大的市场;同样令人痛心和遗憾的还有,赢得我国加入WTO后首起应对美国反倾销胜诉案的“轴承倾销案”。在这起胜诉案中背后却有200家国内轴承企业因拒绝应诉,而被美征收59.3%的高反倾销税,继而痛失美国市场。面对国际贸易纠纷以及越来越多的反倾销诉讼,我们的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和逃避思想是万万要不得的。实践证明,惟一能够拯救我们自己

的就是必须要勇于面对,团结起来,齐心协力地奋起应诉,以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只能是接受沉痛的惨败。

如果反倾销程序已经进入到诉讼阶段,我们如何应对?鉴于我国最近几年在反倾销诉讼上所取得的可喜成绩并在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可以认为,我国要想在反倾销问题上取得更大的进展,就必须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培育应诉与受益相关联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应诉,提高其积极性和主动性。据统计,全球反倾销案成功率大约为53%,而在美国一般只有27%的反倾销案被裁定成立,35%被裁定不成立,38%的控告方撤诉。这表明,反华问题可通过进口国法律得到公平解决。所以,反倾销案发生后,有关企业需要积极应诉,在倾销的确定、替代国的选择、倾销幅度的计算、分别税率的争取等问题上力争最有利的裁决结果。尤其重要的是应主动提出“市场经济国家”的抗辩,以提高胜诉率;如胜诉可能不大,应争取达成价格承诺或数量协议,化解矛盾;如对反倾销机构的最终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请求司法审查。为了做好出口产品在国外发生反倾销案的应诉工作,2001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了《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其中明确指出,出口产品在国外市场遭到反倾销时,企业应积极应诉。近年来,随着一些国家开始对我国反倾销案采取个案处理,“搭便车”的机会将越来越少。因此,在反倾销应诉中,应当建立规范的“谁应诉谁受益”机制。在应诉中,出口企业要联合起来,共同分摊应诉等各项费用,并根据各企业的“投资”分享应诉成果,使投资与收益联系起来,从而更好地

鼓励我国企业参与应诉。有关部门要对积极应诉和胜诉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补贴和奖励,对不应诉或在应诉中表现消极的企业给予处罚,直至取消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外贸经营权,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二)设立反倾销应诉基金。在反倾销应诉中,由于各项费用较高,许多涉案企业无力单独承担这些费用,因而有些企业顾虑于此而出现拒绝应诉或应诉不力的情况。设立反倾销应诉基金可缓解此项矛盾。具体的做法是,由进出口商会或行业协会依据各企业出口额的大小确定一定比例的费用份额,由外经贸部或海关收取,作为反倾销应诉的专项基金,便利我出口企业积极应诉。

(三)尽快培养一批从事国际反倾销应诉的专门人才。反倾销诉讼固然离不开企业的积极应诉,但熟识指控国反倾销法律的律师也不可缺少,只有两者紧密结合,一个能提供恰当的证据材料,一个能提供合适的法律依据,才有取得胜诉的可能性。我国目前在反倾销应诉时,聘请外国律师办案,虽有熟悉当地国法律的一面,但聘请费用高昂,不能充分反映我方意图,维护我方正当权益。所以,应从现有的一些从事外贸业务的人员中选拔一批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人才,进行强化培训,使其符合国际反倾销应诉的要求,为构筑有效的反倾销应诉机制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库。

三、充分认识和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

在反倾销诉讼中,充分认识和发挥政府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应该加快完善市场经济步伐,逐步实现向市场经济的全面转轨,争

取早日成为公认的市场经济国家,这是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出口仍将在相当长时期内面临国外反倾销的困扰,尤其是世贸组织成员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使我国在反倾销时更加困难。在浓缩苹果汁反倾销一案中,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在美国商务部对我国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时,由于美国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而选用印度作为替代国确定我企业产品的生产成本,由于替代国的劳动力等成本远高于我国,导致我国企业在初裁时被课以高额临时反倾销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我国政府不应仅仅消极地等待市场经济的到来,而应着力双边交涉、多边论坛及反倾销实践的探索,力争从局部打开缺口,促使各国尽快调整对华反倾销政策。近年来,经过我国政府长期不懈的交涉,欧盟1998年修订了反倾销法,对中国应诉企业在个案基础上给予市场经济地位。然而,该修正案及其实施表明,绝大多数的中国应诉企业并不能从此修正案中获益。迄今因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用本企业正常价格比较出口价格,从而确定倾销幅度和反倾销税率的案例十分有限。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在这方面多做些努力。同时,随着国际贸易争端和反倾销案件的不断增多,我国反倾销法律法规须进一步完善和加快与国际接轨、增强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政府的“支持和影响”作用才会突显出来。

行会在反倾销诉讼中的作用也是不可缺少的。在反倾销诉讼中,行会能充分发挥协调功能,及时搜集提供国际市场信息,研究制定出口策略,建立反倾销信息研究中心,形成预警机制。反倾销诉讼发生

时,能及时支持、指导企业应诉,为企业提供相关资料和人力帮助。1999年6月,在美国第一轮反倾销调查之初,美国苹果汁生产企业向美国商务部递交申请,要求对中国输美苹果征收91.84%的反倾销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立即召集行业内企业商讨对策,并审时度势地说服大家决定将出口美国的浓缩苹果汁价格上调60美元/吨。正是此举使美方不得不推迟立案时间,并主动降低了反倾销税率。此后,商会还专门成立了自己的律师小组,为国内的应诉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经过商会和山东中鲁等一批龙头企业的艰苦应诉,最终取得了6家企业“零税率”的好成绩。通过浓缩果汁的反倾销应诉案,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了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可以说,综观这次中国浓缩苹果汁反倾销应诉案,如果没有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发挥的重要作用,我国企业不可能取得如此令人满意的成绩。为打赢这场官司,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从一开始就积极发挥自己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从组织企业准备应诉材料,到帮助企业聘请国际律师,以至为维护行业秩序每年制定的最低出口限价等等都不遗余力、脚踏实地地艰苦工作,为企业应对反倾销案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实行有序竞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反倾销案件涉及的问题很多,反倾销调查的原因也很复杂,综观浓缩苹果汁一案,应该说,与国内行业内企业缺乏大局观念、无序竞争、低价出口有着重要的关系。近年来,我国浓缩苹果汁加工业发展迅猛,从1999年的18万吨到2O02年30万吨,3年间增长了67%。国内不少企业为了争夺出口市场,竞相压价。有些企业认为,现在是

市场经济了,企业出多少价是自己的事情。尽管行业协会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但实施中效果不是太理想。国内企业间的无序竞争很容易被外国利用,从而招致反倾销。浓缩苹果汁反倾销一案也恰恰说明了这一点。此外,很多中国企业没有成为国外重要客户的直接供应商,多数情况下都是中间商,甚至是二道、三道中间商在从事销售,这也是导致国内企业利润降低、出口价格偏低、诱发外国反倾销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因此,业内人士呼吁:行业内企业一定要高瞻远瞩,团结一致,共同维护和打造中国的对外出口市场,只有这样,才能利益双赢。为此,我们必须做好如下工作:第一、加强外贸出口管理工作,加快应诉法规的制定,制止恶性出口竞争行为。国家应运用经济法律各种手段,促使出口工作统一化、科学化、法制化,有效克服出口工作的盲目性和短期行为。第二、坚决落实“谁应诉谁受益”原则,加大奖惩力度,对积极应诉的企业,以出口许可证、海关定价等手段进行奖励,对不应诉的企业于以取消进出口经营权等处罚。第三、在产销方面,应注意提高产品质量,转变营销观念,实施多元化战略,努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变“以价取胜”为“以质取胜”;改善出口结构,增加出口效益,同时加强企业间的合作,以销定产,有步骤、有目的地开发市场,避免盲目生产。第四、运用国际标准,健全管理制度和商务财务档案,调整企业经济管理,尽可能争取“市场经济”地位。同时,我国企业需要抓紧建立和实施现代企业制度,培养熟悉国际贸易规则的管理人才,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这也是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取胜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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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对税务稽查的正确方法

企业应对税务稽查的正确方法 在当前税收增速下滑,收支矛盾更趋紧张的背景下,作为企业财税主管,将面临严峻的税务稽查形势和企业经营压力。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负责税务稽查的执法部门除税务局外,还包括海关、财政部驻各省市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审计署驻各省市的特派办都有监督检查税务局是否依法征税的权力。要检查税务局时,就会延伸检查到纳税人。 无论上述哪个执法部门开展检查,企业都应该积极配合工作。配合税务稽查的方法,包括稽查地点的选择、稽查后勤保障、稽查争议处理等。 1、稽查地点的选择-争取不被调账 稽查地点,可以在企业现场稽查,也可以把纳税人账簿调到执法机关。企业应尽量争取执法人员同意到企业现场稽查,既便于执法人员工作,又便于纳税人与执法人员及时有效地沟通,避免误判造成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 2、稽查后勤保障-充分体现尊重和诚意 如果能征得执法人员同意现场检查,在后勤保障方面,要体现对稽查人员应有的尊重和诚意。比如安排专门的车辆、办公室、企业负责人与稽查人员见面等。 3、稽查争议处理-委婉表达异议 在稽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可能会就某些问题与企业沟通,出现不同看法在所难免。由于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在执法人员意见缺乏法规支持甚至明显不正确的情况下,纳税人也应在对执法人意见表示理解的同时,委婉表达不同意见,切忌导致对立,甚至将业务问题变化面子问题,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如果确实被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应诚恳说明客观理由,不是故意为之,争取执法人员的理解。 纳税人处理税务稽查风险,应该是防控并举。“防”,不是想办法不被稽查,而是想办法把税务风险清灭在日常工作中。防止税务风险的发生和积累。“控”,指风险发生时,控制风险蔓延。对纳税人而言,防止税务风险的发生和积累比控制税务蔓延更中重要。

中美贸易战对湖北的影响及应对之策

中美贸易战对湖北的影响及应对之策 发表时间:2019-01-11T15:27:49.190Z 来源:《新材料·新装饰》2018年7月上作者:王军 [导读] 3月23日凌晨00:40分左右,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了针对中国的所谓“经济侵略行为”的总统备忘录。随即,中国也提出相应的反制措施,中美两国的之间贸易战正式开打。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财贸研究所 3月23日凌晨00:40分左右,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了针对中国的所谓“经济侵略行为”的总统备忘录。随即,中国也提出相应的反制措施,中美两国的之间贸易战正式开打。中美两国之间的贸易战至于是否能进一步升级,目前还不确定。湖北作为中部内陆开放大省,贸易战一旦升级,必然要受到影响和冲击。所以我们要未雨绸缪,提前作好应对,力争将贸易战中受到的冲击和损失降到最低。 一、美国发动针对中国的贸易战意欲何为 一是为中期选举造势。当前特朗普正面临着美国的中期选举,为了拉拢选民,争取选票,特朗普采取了加征关税,打击贸易伙伴这样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法。据分析,在2018年底美国国会的中期选举之前,特朗普很有可能不会改变其贸易保护的做法。 二是为提升美国国内的就业水平。通过加征关税提高美国国内产业的竞争力,促使企业,资金回流美国,从而促进生产,扩大就业。三是减少美国贸易赤字。近几年中美贸易之间的顺差不断扩大。依据中国海关的相关数据,2016年,美国向中国出口商品1158亿美元,占比8%,美国对中国进口商品4628亿美元,占比21%。2016年美国对中国的商品贸易逆差3470亿美元,占美国总逆差的47%,即美国近一半的商品贸易逆差来自中国。美国通过发动对中国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或制定相关调查的裁定,通过加征关税,来改善自身在中美贸易中的不利地位,减少中美贸易之间的赤字,以防贸易逆差进一步扩大。 四是遏制中国的发展。美国计划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的项目有:高性能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新材料、农机装备、工业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航空产品、高铁装备等。中国在这些领域有很强的竞争力,而这些领域被视为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前沿和制高点,谁在这些领域取得成功,谁就能引领世界经济的发展。面对中国在这些领域的崛起,美国表现出极大的不情愿和焦虑,从而想通过加征关税等方式进行打压。同时大国崛起的“修昔底德陷阱”很难避免,在中国与美国之间的经济实力不断接近,美国的经济霸权在面临威胁的情况下,美国必然要采取措施遏制中国的发展。 二、中美贸易战对湖北的影响 中美贸易战一旦升级,对我省来说即是机遇也是挑战,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 (一)不利影响 一是可能导致我省企业产品出口的下降。如果按照美国方面加征关税幅度平均25%来看,相当价格要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不少。这样就减少了相关产品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从而导致出口下降。 二是造成我省相关上市公司股价大跌。这个影响也是非常明显。在特朗普政府宣布对中国六百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的3月23日当天,中国股市遭遇了大跌。据同花顺统计数据,湖北板块的股票当天收盘时下跌6.18%,有三支股票跌停,只有三支股票小幅上涨。像光讯科技盘中一度跌到9.55%,烽火通信盘中一度跌到9.07%。三安光电盘中一度跌到7.43%。如果贸易战进一步升级,极有可能导致相关公司的股价进一步下跌。 三是提高了我省居民消费成本和企业的生产成本。由于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征收加征高额关税,中国也采取了反制措施,提出要对美国的水果、干果、猪肉制品等加征关税。如果真的开征,势必要增加我省居民的消费的成本。像猪肉,猪蹄等猪肉制品我省的进口量很大,加征关税之后价格也会相应提高。由于价格提高,必然提高我省居民的消费成本。同时相关企业的进口原材料成本增加,导致总体生产成本的增加。 四是降低我省居民的生活质量。由于美国对从我国进口的相关产品加征关税,影响了相关企业的出口,导致生产受阻,产出下降,工人工资减少,更严重的可能导致工厂停业,工人下岗。由于我国相应加征从美国进口产品的关税,必然提高相应的产品的价格,从而减少相关产品的进口数量。像我省日常消费比较多的的美国猪肉及猪肉制品的进口数量就会大幅度下降,减少了居民的消费供给。其他的一些消费品也会发生类似连锁反应,从而降低了我省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有利影响 一是有利于提升我省农产品销量。如果贸易战正式开打,由于加征关税,从美国进口的农产品数量将大幅度下降。为了满足国内的需求,必将从他国和国内寻求替代。湖北作为农业大省,我省的生猪,水产,水稻及各种水果等作物产量高,质量好,必将受到欢迎,促进销量的上升。 二是有利于促进农产品提档升级。我省的水稻,水果,棉花等虽然产量大,但是品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这场贸易战中,促使我们化危为机,一方面要抓住机遇扩大农产品产量,同时不断实施乡村振兴,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提升农产品品质,促进我省农产品提档升级。 三是有利于促进我省工业出口市场的调整扩大。由于美国将对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征关税,我省受影响的企业主要有三安光电,鼎龙股份,烽火通信、光讯科技等高新技术企业。由于这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比较强,拥有大量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企业、产品本身都比较过硬,在美国销售受阻,可以向美国以外的北美,南美国家拓展,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拓展,从而扩大市场份额。 四是有利于促进我省高技术产业进一步发展。由于中国新兴产业发展速度很快,大有赶超美国的可能,美国感觉自已在这些方面的发展受到了威胁,于是想通过加征关税方式进行打压。湖北最近几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比较快,出现了一些国内乃至世界级的龙头企业。像三安光电,鼎龙股份,长飞光纤等。面对美国的打压,促使企业更要提升自身的技术实力,促进企业更加注重创新,从而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三、中美贸易战中湖北的应对之策 一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美国针对中国的一场贸易战,我们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全国一盘棋,做到顾全大局,服

税务稽查与应对技巧

税务稽查与应对技巧 主讲老师:王越 前言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2月24日以国税发[2009]157号下发了新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是税务稽查的“宪法”,作为纳税人,如果不了解该规程,显然成不了钻进铁扇公主肚子里的“孙悟空”。 一、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 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二、税务稽查内部机构设置 规程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实践当中各地稽查局也并不一定严格实行“四分离”,但选案、检查、审理必须分离。 三、稽查分类 1.日常稽查要事先通知被查对象。 2.专项稽查是对特定行业或特定类别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进行的专门税务检查。 3.专案稽查是指税务稽查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立案形式对特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的检查处理,包括对举报、转办、交办等案件的稽查。 四、选案环节 1.待查对象确定后,选案部门填制《立案审批表》,附有关资料,经稽查局长批准后立案检查。 2.举报案件的选案 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分别处理: (1)线索清楚,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或者其他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由选案部门列入案源信息。 (2)检举内容不详,无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的,暂存待办。 (3)属于税务局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4)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检举,将检举材料转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对举报案件分门别类做出处理,杜绝有举报必稽查的传统作法。 3.规程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可以充分利用税源管理和税收违法情况分析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以下标准在管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和利润的影响

浅谈“营改增” 对企业税负和营业利润的影响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目前的热点“营改增”的背景和原因的认识,分析了税制改革后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影响和对企业利润的影响,认清了营改增对各行业的税负的不平衡影响。【关键词】营改增重复征税税负分析利润影响 一、“营改增”的背景及原因 如何减税为企业减负,如何促进企业的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成为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遇到的难题之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1年11月16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文件,自2012年1月1口起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可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是由于营业税的缺点和增值税的优点决定的。营业税存在着重复征税和累计税负、阻碍服务业发展、切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和征收管理困难等缺点,这也是营改增的主要原因。 二、营改增后税负分析 1.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是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因此,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税收负担是增加还是减少,关键看增值税的征收率与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税率

谁高谁低。除了交通运输业为3%,其他6个服务业的营业税率均为5%,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因此,即使不考虑价外税因素,其他6个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都会比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营业税负担要低。虽然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率和实行增值税后的征收率都为3%,但增值税是价外税,征收增值税后,运输业的销售额要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即要从其销售额中剔除增值税后作为计征依据,因此,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也要比课征营业税时低。也就是说,“1+6”行业改征增值税后,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很明显,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此次“营改增”是个极好消息,为企业降低了税负,增加小规模纳税人的生存机会。 2.对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分别适用11%和6%两档税率,如果一般纳税人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话,由于这两档税率均高于原来征收营业税时的税率,因此,其税收负担明显增加。假设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的销售额分别为X 和Y,则改革前,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缴纳的营业税分别为5%X 和3%Y。改革后,缴纳的增值税分别为5.66%X[公式:X/(1+6%)×6%]和9.91%Y[公式:Y/(1+11%)×11%],税收负担分别增加13.2%和230.33%。 但是,通常纳税人都有外购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包括外购的机器设备、水费和电费所含的进项税额等,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

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必要性

结合当前实际谈谈我们企业发展跨国经营的必要性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进行海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是当代生产社会化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必然趋势.进入90年代以来,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给我国企业跨国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能否抓住机遇.选择合适的战略.迎接挑战,积极参与跨国经营.无疑成为令后我国能否跨入世界经济大国的重要一环. 一,国际政治经济的相对稳定为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提供了良好机遇. 80年代束期以来,世界各国都在采取措施发展经济,经济合作已成为各国首脑外交战略的首选目标.国际政治环境相对稳定,对我国的企业来说,是开展跨国经营最难得的机遇。 二,当代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新发展对我国企业来说,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 种挑战. 1、世界经济的国际化,协作化成为当今国际经济发展的趋势.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相互合作和相互竞争的局面已经形成.而各国许多高科技,高层次,大规模的贸易和投资活动几乎都将以跨国公司为主体进行据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统计.89年世界投资总额为80000亿美元.其中跨国公司就占7以上.世界新技术开发投资的进出口总额的1/3被各国的跨国公司所垄断.1990年世界500家最大的跨国工业公司销售额为50000亿美元.相当于整个西方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 1/4左右.而我国跨国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与人口大国很不相称如果不奋起直追, 在国际市场上将被"淘盘出局". 2、国际贸易区域化,集团化趋势对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具有一定的影响.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是区域化和集团化.如欧洲经济共同体,美加墨自由贸易区,亚洲的东南亚国家联盟,非洲的八个优惠关税集团,中东的海湾合作委员会等等目前全世界至少已有23个区域贸易集团,参加国达19个.这种区域性国家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加强,无疑对非成员国产生排斥作用,但是一它也是外国投资的诱发因素.形势迫使我国企业集团应加紧向这些地区渗透.迅速打进国际市场并站稳脚跟. 3、世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为我国企业跨国经营提供了一个重要机会.目前,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主要表现在第三产业比重明显高于其他产业比重,

增值税的纳税审查、税务稽查应对及案例分析(DOC 15页)

增值税的纳税审查、税务稽查应对及案例分析(DOC 15页)

第七讲增值税的纳税审查、税务稽查应对 及案例分析 第一节销项税额的检查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销售额的检查 (一)销售确认的检查 1、价外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格和价外费用”。具体地说,应税销售额包括以下内容:(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的主要内容: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上述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应并入销售额计税。 2)价外费用不包括的主要项目: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即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并且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3)消费税税金。 2、视同销售 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也应按规定作为应税销售收入处理。

3、在收入方面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在收入方面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反映: (1)会计收入实现与税法收入确认在时间上有差异。 1)会计规定 会计上,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规定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实际发生销售行为,不能够同时满足上述规定的四个条件的,在当期不能确认销售收入。 2)税法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纳税义务的确认是依据1993年7月实施的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的销售确认方式来列举叙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采取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 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对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3)差异

中美贸易摩擦的原因与应对策略(定稿)

中美贸易摩擦的原因与应对策略 中文摘要 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的不断提升和中美经贸联系的不断加深,中国已取代欧盟和日本成为美国的第二大进口国及第三大贸易伙伴;而美国则成为中国第一大出口市场并成为其第二大贸易伙伴。然而与经贸合作并存的却是经贸摩擦,合作越密切也就意味着冲突和摩擦越强烈。就当前矛盾焦点来看,美国屡次以人民币汇率和贸易失衡问题为借口向中国发难施压,使两国之间贸易摩擦日益激烈,受到了各国和各经济体的较大关注。引发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原因,一是两国产业结构的差异,二是两国劳动力的成本差异,三是出于渲染中国威胁论的需要,四是其它政治上的影响。当前,如何应对两国之间的经贸摩擦促使中美经贸更好的合作与发展就显得更为重要,那么如何来减缓贸易摩擦就成了处理中美贸易关系的当务之急。主要从企业以及政府两个层面进行研究。本文通过对中美贸易摩擦的历史过程进行简要介绍,并对中美贸易摩擦的现状、摩擦产生的原因等各方面进行了比较深刻的分析,并在此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从中国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而言在应对中美贸易摩擦上的些许策略,希望能为中美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思路。 关键词:中美贸易经贸摩擦策略

目录 引言 (1) 一、中美贸易摩擦的特点和历史演进 (1) (一)中美贸易摩擦的特点 (1) (二)中美贸易摩擦的历史演变 (1) 二、中美贸易摩擦的现状与趋势 (2) (一)中美贸易摩擦现状 (2) (二)中美贸易摩擦趋势 (2) 三、中美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 (3) (一)美国产业结构转变的结果 (3) (二)中美劳动力成本差异 (3) (三)中国威胁论在作祟 (3) (四)美国的政治需要加剧贸易摩擦 (4) 四、我国应对贸易摩擦的策略 (4) (一)政府策略 (4) (二)企业策略 (5) 结束语 (6) 参考文献 (7)

“营改增”对于企业影响利弊分析

“营改增”对于企业影响利弊分析 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已被确定为我国“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实施“营改增”,可以通过增值税具有的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但由于这项重大税制改革将可能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很多意想不到的影响,因此,企业在实施这一税制改革时,应全面评估“营改增”对其的利弊影响。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利弊 一、“营改增”对企业有利影响的分析 “营改增”试点改革实施至今已将近两年。当前,我国正处于调整经济结构,以及完善税制的关键时刻,“营改增”改革对企业的影响无疑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1.“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受“营改增”影响,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主辅分离、专业化协作的方式,重新寻找产业链的定位。武汉工贸有限公司是湖北省地方家电连锁企业,“营改增”之后,该公司于2013年9月底成立独立的物流子公司,通过主辅业分离进一步扩展市场。通过对外提供服务后,该公司增值税抵扣范围更大,营利前景更广阔。 除了企业自身的转型升级,“营改增”对于整个行业的细化、升级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往业务环节越多税负越重,“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企业从以前不得不外包,到主动寻求外包。以IT行业为例,“营改增”后IT行业更加集群化,从市场测算情况来看,“营改增”后不少IT软件企业的外包比例达到20%以上。这样既能提高收益水平,也给小公司发展壮大的空间,有利于整个行业集群化发展。

“营改增”后,由于企业外购的设备和服务都可以允许抵扣,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更是吸引企业加大设备的更新与改造力度。网易公司财务总监刘正俊介绍说,从2012年底实施“营改增”以后,网易公司加大对增值税抵扣链条上相关固定资产和服务的采购。从8月份的增值税申报情况来看,该公司固定资产进项所抵扣的税额就达到了218万元,这说明公司在8月份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500万元。此外,2013年上半年,浙江有代表性的试点企业普遍加大了对固定资产设备的投入,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分别达到6980万元、3402万元、3390万元。 “营改增”从制度上促进了试点纳税人加速设备的更新与改造,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有利于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2.“营改增”有利于部分企业减轻税负 无论是试点行业和企业、还是购买服务的制造业,其税负都由此而减轻。以上海市为例,通过一年“营改增”的试点,2012年,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累计减轻有关企业税负高达170余亿元,且服务业减税效果最为明显,实现10%以上的增长。同样,“营改增”后,青岛市一些交通运输企业、电视广告企业税负有较为明显的减轻。经测算,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将减税2000万元,青岛广播电视台预计年税负降低14.3%,对当地服务业和制造业形成互动良性循环起到积极作用,也为促进青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了机遇。 具体就统计数据而言,2013年9月-10月两个月时间里,青岛市增值税纳税人整体减税已达2.45亿元。其中,“营改增”效果明显,试点纳税人减税1.29亿元,减税幅度为 22.2%;非试点一般纳税人则增加抵扣1.16亿元。此外,多数试点纳税人税负均有所下降。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中,4037户税负减轻,占一般纳税人的37.7%,减少税额2.25亿元;不

如何应对跨国公司经营中的汇率风险_胡小荣 (1)

2013年第10期下旬刊(总第532期) 时 代 金 融 Times Finance NO.10,2013 (CumulativetyNO.532) 如何应对跨国公司经营中的汇率风险 胡小荣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北京 100000)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呈现高速增长的局面,经济总量目前已经跃居世界第二,经济质量也在不断改善,同时进出口业务不断增长,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企业不断走向国际市场,国际化程度越来越深入涌现了很多家跨国公司。在欣喜之余,我们必须注意到,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大多尚处在初级阶段,缺乏经验和理论指导,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和风险加大的局面,跨国公司经营的风险管理成为我国目前需要面对的新问题,其中汇率风险是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如何应对跨国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成为我国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实现“走出去”战略必须面临的课题。 【关键词】跨国公司 经营 汇率风险 对策 一、跨国公司定义 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通常是指地域概念,是指在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组成的企业,其经营范围和法律形式可以多样,但活动区域要跨多个经济体系。该企业通常具有统一政策和战略,并且在一个统一的管理体系下运营,以实现资源共享和和责任分担。跨国公司的特点包括经营的多地域性、经营体多元化以及收支国际化;统一战略和决策中心并相互影响等特点,同时部分跨国企业也可能包含股权国际化和虚拟化等特点。 跨国公司的经营形式主要包括:单一产品或市场出口型、单一资源或者市场输入型、生产效率转移型、多元产品跨国经营型、国际化市场战略发展型等多种类型。 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其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其组织形式还可能表现出以下几种相应的形式:1.出口阶段的跨国公司,2.设立国际业务部的跨国公司,3.全球职能管理跨国公司,4.全球产品结构跨国公司,5.全球混合产品结构跨国公司。 不同阶段和组织形式的跨国公司,执行不同类型的业务和经营规模,全球混合产品结构的跨国公司一般来说数量很少,属于巨型的跨国公司。 二、我国跨国公司经营状况和存在问题 (一)我国跨国公司业务特点 1.投资主体以非国有企业为主体居多,国有跨国企业多数以资源类企业为主,数量不占优势。反而是民营企业国际化步伐加快,一部分原因也是国企改制的结果。 2.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也就是制造业企业过多,需要提高科技含量。 3.区域发展不平衡,优势地区集中,内地地区比较稀少。东北地区老工业城市也较为稀少,长江中下游地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浙江私营企业;珠三角地区加工制造企业是走出去企业的聚集区。 (二)我国跨国企业在经营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1.我国跨国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尚未形成全球性生产经营体系,从投资规模来看,大多数普遍偏小,抗风险能力比较低,这些因素制约了企业向更大更强发展的步伐。 2.我国跨国公司技术水平落后。世界范围来看,跨国公司参与市场竞争和发展壮大相当大的部分是依靠高科技产品作为支柱产业,同时伴随强有力的资本投入,我国企业在这方面普遍比较落后,大多数企业都是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谈不上技术优势,更没有形成所谓的核心技术。 3.我国跨国公司管理水平和管理制度相对落后。我国很多跨国企业的管理制度还是在旧的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与发达国家经过市场化考验的成熟管理制度相比非常落后,亟待完善;同时也需要看到,我国政府管理部门还存在过于繁复的审批环节,存在对企业的行政干预等,需要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 三、什么是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也叫外汇风险或外汇暴露风险,是指在进出口经营贸易活动以及跨境股权交易及融资等相关活动中,由于外汇汇率的不确定性,导致可能引起企业或者经营活动的净现金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通常指可能损失的风险。 汇率风险根据风险产生的源头不同,通常分为交易风险、换算风险(也叫做 会计风险)、经济风险(也叫做经营风险)三个主要大类。 交易汇率风险,主要是指跨境贸易交易中,在外汇收付环节,由于外汇汇率的变动可能导致经济主体存在价值损失的风险。交易风险主要发生在以下几种场合:1.商品劳务进口和出口交易中的风险。2. 资本输入和输出的风险。3.外汇银行所持有的外汇头寸的风险。 换算汇率风险,也叫做会计风险,主要存在于企业处理资产负债表时,由功能货币账目转化为记账用货币,因该功能货币和记账货币之间存在可能的汇率变动,从而导致企业帐面价值可能存在损失的风险。功能货币指跨国企业 经营活动产生的各种货币,记账货币则通常是指该企业本国货币。 经济汇率风险,也叫做经营风险,通常存在于跨国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由于没有事先对汇率变动采取战略性的应对措施,重大经营活动没有足够的汇率风险应对预案,从而由于意料之外的汇率变动产生,对企业的生产、销售 等各方面产生重大影响,造成企业价值的损失,属于系统性风险。 影响 汇率波动的最基本因素主 要包括:1.国际收支平衡及外汇 储备的变化。2.相关国家的利率 变动。3.本国或者交易国存在通货膨胀。4.国际间政治局势的重大变化。 四、跨国公司外汇风险的来源 跨国公司的经营形式决定了其必然存在汇率风险,跨国公司的经营形式包括:1.自有产品直接出口企业。2.许可证协议加工或者生产企业。3.对外特许授权经营企业。4.合同制造代加工企业。5.与国外主体合资(合作)经营。6.境外独资经营企业。 7.其他新的跨国经营形式:准一体化、国际战略联盟等。 跨国公司经营形式发展方式通常由单一经营开始向多样化、专业化经营发展,形成包括经营战略上的全球化特征和企业管理上的内部化特征。从经营形式上看,跨国公司经营不可避免涉及到资金的国际间流动和结算,必然会受到汇率的影响。 同时,跨国公司的股权结构、组织结构、融资需要也决定了存在汇率风险。 202 Times Finance

联想公司的跨国经营战略分析

课程论文 题目:联想集团的跨国经营战略分析 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市场营销 课程名称:跨国经营与管理 班级: 学号: 学生: 指导教师: 二○一六年六月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企业国际化是大势所趋,所以能够成功地进行跨国域的经营与管理,对于企业国际化是关键的一环。而企业国际化的重点是企业要选择一个好的国际化战略。联想公司无疑是在国际化中选择了正确的跨国战略,并由此产生了很好的效果。本文以联想集团为例,介绍了他的战略选择和效果分析,并简要谈谈他的战略给中国其他企业带来的启示。 关键词:联想、跨国战略、效果分析 一、概述 (一)联想简介 1.企业介绍:联想集团是1984年中科院计算所投资20万元人民币, 由11名科技人员创办,是中国的一家在信息产业多元化发展的大型 企业集团,和富有创新性的国际化的科技公司。作为全球电脑市场 的领导企业,联想从事开发、制造并销售可靠的、安全易用的技术 产品及优质专业的服务,帮助全球客户和合作伙伴取得成功。 2.经营围:联想公司主要生产台式电脑、服务器、笔记本电脑、智能 电视、打印机、掌上电脑、主板、手机、一体机电脑等商品。联想 控股的投资业务包括为核心资产运营、资产管理、联想之星孵化器 投资三大板块。联想集团的业务围主要是通过联想自己的销售机构、 联想业务合作伙伴以及与IBM的联盟,新联想的销售网络遍及全世 界。

(二)企业跨国经营介绍 1.定义:跨国经营是指企业以国际需求为导向,以扩大出口贸易为目 标,进行包括海外投资、营销在的一切对外经营活动,即在资源获 取、产品生产和销售、市场开发目标的确立等方面,将企业置身于 世界市场并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参与国际 分工、国际协作和竞争等一系列经营活动。 2.跨国经营战略的代表类型:①贴牌战略,即企业利用自己的设备、 资源,代其他厂商生产其品牌的产品,这一方式往往能使产品走向 国际市场,从而为企业国际化提供发展机遇;②品牌战略,此战略 是让产品在国外生产销售,使用的是企业自己的品牌,让客户根据 品牌选择商品;③合资战略,这一战略主要是指国企业与国外企业 进行合资,通过引进外资和国外的管理经验来壮大企业实力。 二、进行跨国经营的原因分析 (一)国与国外环境下大势所趋。政治经济的大环境相对稳定,国家政府支持, 国外的经济形势不断变好,经济一体化使各国之间的联系更加的密切, 经济体之间的相互合作不仅可以实现利益的共赢,还可以避免资源的浪 费,优化资源的配置。与此同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日趋严峻,我国主 要的出口产品往往受到国际市场上多个国家各种方式的抵制,这对我国 跨国经营无疑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这一现象为我国产品的出口设置了一 个非常大的障碍,使我国很多企业根本没有机会进入国际市场,更不用 说参加国际竞争。要想应对这些贸易保护主义,绕过关税壁垒,建立大

中美贸易摩擦和应对策略

中美贸易摩擦与应对策略 纵观30多年中美贸易的发展历程,中美贸易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时甚至是一波三折。中国和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发达国家,既互为重要的贸易与投资伙伴,又对全球经济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由于中美贸易的迅速增长和贸易不平衡的加剧,中美贸易摩擦也愈演愈烈,严重阻碍了中美贸易的正常开展,并成为当前中国出口贸易中一个重要问题。鉴于中美贸易对我国整个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的不断升温并呈现出长期性,频繁性,复杂性的特点,因此对中美贸易及其经济效应进行研究有助于深刻认识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造成的影响,并对促进中美品贸易的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中美摩擦的原因 (一)中美贸易摩擦的经济原因 1.中国出口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品。中国的出口产品结构在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显著变化,工业制成品及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比例逐年提高。然而不管是纺织品、服装、玩具等传统出口产品,还是机电、计算机等新型产品,中国的加工大都与劳动密集环节,因此中国产品具有较强的价格竞争力。这些附加值不高、产品差异化水平不大而且价格竞争力又较强的产品对美国出口,并且是大批量的出口,极易引起美国的警惕,遭遇其贸易壁垒的限制。 2.中国企业自我保护意识差,应对贸易摩擦的战略战术不强。中国企业普遍缺乏敏锐、通畅的信息捕捉、分析和传递系统,国际营销谋略不足,对国外市场的动态了解不及时。有时,美国企业或行业中介组织已经决定或表现出对中国某种出口产品的关注,并可能付诸调查、决定立案,中国企业仍不改变原有的出口战略,继续涌入美国市场、竞价销售,使自身陷于被动境地。中国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技巧相对落后,大量企业甚至害怕或不愿与发起贸易摩擦国家的企业“对簿公堂”。有关资料显示,在对华反倾销的案件中,有一半案件中国企业没有应诉,而是采取改变出口产品规模、型号或转而向别的国家出口的措施,致使美国等国家易于做出肯定性反倾销裁决 3.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限制。从以汉密尔顿、李斯特等为代表的早期贸易保护主义理论,到当代建立在新贸易理论基础上的战略性贸易政

营改增对工业企业的影响

为了适应新时代下产业结构发展对流转税的征收影响,我国于2012年首先在上海开始试点“营改增”的变革。随着“营改增”的推广和实施,2014年6月,“营改增”正式进入到电信行业中去。这一变革对电信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流转税种的变化带来了以往的会计核算的变化,行业内的管理也面临巨大挑战;另一方面,税种的改变,需要电信业做出调整来适应这种变化,例如对资源的分配管理等。目前,“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实施已经四年,从整体上看在逐步地推广发展中,但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本文主要研究“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影响,以期望能够为电信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提供帮助。 一、电信业“营改增”概述 (一)“营改增”的内涵 (1)营业税和增值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征收率在20%以内,不同行业在税率上存在明显的差异。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比较广,涉及应税劳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三大类,税率低易计算。营业税收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构成了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增值税是对商品(含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増值额进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为销售和进口的货物提供的应税劳务(指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的应税服务(“营改增”新增)。1994年,我国出台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奠定了增值税在我国纳税的地位。“营改增”的实施,又进一步地促进了我国税制的改革和发展。(2)电信业“营改增”内涵。“营改增”,简单地说就是对以往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征增值税,而不对课税商品和服务进行区别对待。2014年6月,“营改增”正式进入到电信行业领域。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是我国三大电信企业,本文主要以中国联通作为对象进行研究。 (二)电信行业“营改增”相关政策 自2014年至今,我国对电信业“营改增”基本上实现了全方面改革。主要是对电信业应纳税内容的调整,对缴纳营业税的内容全部改征增值税,对涉及以营业税和增值税为纳税基础的税种同步调整。此外,“营改增”以后对混合销售行为做了重新地解释,进而影响到电信业的计税方法发生了改变。具体如下:(1)“营改增”把电信行业分为了基础电信业和增值电信业,“营改增”之前,通信业所适用的营业税率为 3%,而“营改增”之后,对基础电信实施10%的征收率,而增值电信实施6%的征收率。(2)现代服务业务,在实施“营改增”之前按照3%征收营业税,而实施“营改增”之后,则按照6%征收增值税。(3)对一些零售终端和促销业务,在“营改增”之前,按照3%征收营业税,并作为混合销售行为处理,而在实施了“营改增”之后,则区分对待:①提供电信业服

企业战略跨国公司如何应对交易中汇率波动风险

★★★文档资源★★★内容摘要:跨国公司在两个或多个国家间进行商品买卖活动时,由于存在异地延期的交易形式,使不同国家间的汇率波动成为导致跨国公司交易风险的经常性变量。本文从财务的角度分析了减少或化解汇率波动风险的各项措施,包括各种套期保值措施,如远期、期货和期权的套期保值,以及提前或延迟付款措施。 关键词: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汇率波动交易风险对策 据统计,跨国公司在从事国际间的商品交易活动时,所采取的付款方式很少是即期付款方式,90%以上的付款都是延期付款。这种异地延期的付款方式给跨国公司带来很大的风险。简单地说,汇率波动给交易带来的风险表现为,跨国公司作为进口方收到货款时有可能少于付款合同规定的金额,或者作为出口方在按期付款时有可能比合同规定金额多付。当然,汇率波动也可能朝有利于公司付款的方向发展。在付款过程中,如果公司不能充分利用这种有利条件,从管理学的角度讲,这也意味着机遇的丧失和机会成本的增加。规避交易中汇率波动风险的对策总的来说是应充分利用各种套期保值措施以及科学把握付款时机。 远期合同套期保值 利用远期合同进行套期保值是在外汇市场完成的,这还是属于金融的现货交易。跨国公司与另一方签订合同,在双方认定的一个未来日期里公司向其支付约定数量的货币以获取约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以跨国公司主要贸易国的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合同,交割日通常为30天、60天、90天或180天。而其他情况下,交割日有时是通过谈判达成的。

绝大多数的远期套期保值合同是由公司同公司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公司可与银行谈判用任何货币签订远期套期保值合同,而不仅仅是报价上的货币种类。而且公司与银行间的合同期限并不局限于报价中的1个月、3个月和6个月。虽然期限超过1年的远期套期保值较少见,但双方可以达成任意的时间期限。 挪威克朗等于1美元 下面这个例子能证明这一点。假设一家中国跨国公司在美国开了一家子公司,中国公司在美国的子公司向一家挪威进口商出售了100万美元的货物。货物出售这一天的汇率是9挪威克朗兑换1美元(NK9=US$1),因此货款总额为900万挪威克朗。双方约定在180天之内,进口商支付900万挪威克朗给出口商。 现在美国的中方出口商就承担了US$-NK汇率变化的任何风险。如果挪威克朗贬值,比如说11挪威克朗兑1美元,那么在这180天内,当出口商收到这900万挪威克朗时,它只相当于818181美元。但中方出口商的预期是收到100万美元,汇率的变化造成了181819美元的损失。 利用远期合同套期保值 在美国的中方出口商可以利用远期合同使自己免受此类损失,即在180天之内,向套期保值合同的另一方支付900万挪威克朗,而与此同时,对方同意向中方出口商支付100万美元作为交换。对方支付给中方出口商的实际数额一般少于100万美元,因为在这180天内克朗可能贬值,合同对方会因此而要求风险补偿。假设对方要求1%的补偿而中方出口商表示同意,这1%就意味着1万美元,故对方就只支付990000美元以换取中方出口商的900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战略选择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战略选择 摘要:自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面对入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和企业的发展状况,重新审视自己的战略,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跨国经营之路,创造出中国人自己的世界名牌。 关键词: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战略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将真正处于经济全球化得条件之下,而我国的企业开始真正面对更加复杂的、激烈竞争的国际环境,中国企业必须寻求新的战略手段。走出去应成为当前中国产业与企业的战略选择之一,要跨出国门全面与跨国公司接触,是要敢于与跨国公司合作和竞争,并尽快成长起来,做大中国的跨国公司。 一、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因素分析 这里借用企业战略定位的SWOT框架对我国企业跨国经营进行分析。SWOT 框架是把企业的内外环境所形成的机会(Opportunities)、威胁(Threats)、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四个方面的情况,结合起来加以分析,寻找并制定适合企业的经营战略。 (一)潜在内部优势(S)分析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目前全球经济一片萎靡,而我国经济仍然在保持增长,企业实力逐步增强。人才水平方面,通过科教兴国的战略实施,目前我国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分布在各个行业。同时也使得我国的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意识也在逐步增强,甚至在一般机电产品、重化工、航天、建材等领域已占据全球领先的地位。从规模经济来看,总体上仍落后于发达国家,但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则具有相对优势,并已形成了不少大的企业集团,如中国石化、中国移动通讯、中国建设银行、一汽集团等30多家企业进入世界500强,充分展示了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政府在国家政策方面,给予跨国经营大力支持。十六大报告上明确指出:“鼓励和支持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制企业对外投资,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通过税收、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化,并大大简化了项目审报、审批的手续。 作为世界工厂,中国吸引了全球跨国企业在中国进行生产,在向全世界提供产品的同时,由于制造技术的成熟,也为中国制造企业跨国经营提供了良好条件。近年来,我国制造业的技术成熟度、生产标准化水平、产业集中度、规模经济程度

浅谈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浅谈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1.应对日常基础工作 规范经营,税收筹划 资料存档,规范管理 单独办公,资料分档 这是事前做好基本功,对公司现有业务运用扎实的财务知识,做好税务方面的筹划,资料应分门别类存档,财务办公室应单独办公,特别是集团各公司财务不要放在一起办公,资料保存也应分开存档,也不能放在一个档案室。上下班清理好桌面、抽屉的文件,不要把重要的东西乱放。俗话说:“不要把一筐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在这里同样实用,不然人家会一锅端哦! 2.稽查接待心理准备 未经批准,拖延稽查 摆正位置,不得争执 面对举报,大度宽容 相信自己,沉着冷静 如果某天稽查人员出现在你办公桌面前,请问该怎么办? 首先,给他们嘘寒问暖、端茶倒水等等,如果叫不要动,把凭证等拿出来的话,这时告诉他,我们公司有规定,未经某领导同意,任何人不能调阅资料。东西都在这里,不能拿,如果我给你看了,公司会辞退我的。要不马上打电话给某总请示一下,这时你打打打。。。就是打不通或是关机,给检查留点回旋余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检查、法院才有搜查权,并且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所以不给他看他也不能强求) 千万不要和他们争执,中国人嘛,以和为贵,人家也是奉命行事,让他们休息等等,通过其他方法说不定就有转机。 有人举报说明人家看得起你,不要打击报复。 3、稽查前的准备事项 了解原因,有的放矢(了解来者为什么性质而来,参照上图) 对方实力,心中有数(来者是什么来头,有什么喜好、家住那里、家庭情况、他与那些人有关系,就是“查户口”,平时也要多积累点,以便做出神速应对)

重大遗漏,补缺补差 账面库存,是否一致 存款往来,对应收入 准备材料,以备查询 相关文档,入屉入柜 接待地点,远离账册(接待地点要求干净、整洁,远离财务科、档案室) 接待人员,礼貌谦逊(懂财务而非主办会计接待,一般副总接待等) 4.接待技巧 对等原则:税务稽查接待要按对等原则,公司负责人可礼节性出面应付,但对公司各项财务问题不作肯定性答复和介绍,由财务总监与稽查人员接待。老板要当作稽查人员对财务总监说:要全面配合稽查工作,要什么拿什么,然后说还有什么会议要开等等,离开一会儿!(恐怕怎么配合应该早就知道吧,老板在背后周旋其他的东西,财务总监随时告诉老板情况) 陪同:税务稽查人员在公司经营场所走访,一定要有财务负责人陪同,各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对税务机关人员的问题,先请财务人员解释,非财务人员只能含糊回答(这是因为财务负责人知道那些是有问题的,处罚力度如何等) 热情、多交流、大度 5.稽查资料提供技巧 依旧权限,有限配合(对检查权的正确理解,检查权不是搜查权) 财务资料,有限提供(谨慎提供各项资料) 非财务部门,适当规避(业务部门资料,不得适时提供) 电脑资料,及时备份(电脑资料的保密性管理) 6.稽查底稿核对方法 底稿要复印 核对要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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