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正红旗下》“京味”形成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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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正红旗下》“京味”形成的主要因素

摘要:

本文拟从以下几方面试着分析这部小说“京味”形成的主要因素。

一作品的“京味”根源在于作者的生活经验。

二凸显北京文化特征是《正红旗下》“京味”形成主要因素之一。

三小说语言呈现出的幽默也是“京味”形成的主要因素。

总之,《正红旗下》字里行间无不体现着“京味”这一老舍作品中最引人注目的风格现象。

关键词:京味生活经验文化特征幽默

《正红旗下》创作于六十年代的初期,共写了十一章,约八万字。是老舍先生的一部没能写完的作品,让人深感遗憾。在2008年春季,我从图书室借阅了一本名为《春风》的书,这本书是中国现代经典文库中的老舍专辑。1988年11月由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全书收录了老舍先生的六十余篇散文,一部中篇小说(《我这一辈子》)和一部长篇小说——《正红旗下》。最初读这部小说常因作品的诙谐语言而忍俊不禁,也让我对清末没落了的旗人子弟的生活有了些许了解。老舍的夫人在小说代序中说《正红旗下》“保持了老舍的北京味”。这样的评论使我把《正红旗下》与“京味”联系起来,有了更深的思考。本文拟从以下几方面试着分析此部小说“京味”形成的主要因素。

一作品的“京味”根源在于作者的生活经验

《正红旗下》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老舍出生在北京西城护国寺一带,出身于月饷三两银子的旗兵之家,生于戊戌政变那年的阴历腊月二十三酉时,这些和小说“我是腊月二十三酉时,全北京的人包括着皇上和文武大臣,都在欢送灶王爷上天的时刻降生的呀!……你看,我只顾了交代我降生的月、日、时,可忘了说是哪一年!那是有名的戊戌年啊!……我的父亲是堂堂正正的旗兵,负有保卫皇城的重任,每月不过才领三两银子。”1的描述是相符的。小说中的母亲勤劳、朴实、节俭,老舍先生的散文《我的母亲》中对母亲的描写也是这样。“她最会吃亏,给亲友邻居帮忙,她总跑在前面;她会给孩子们剃头,她会给少妇们绞脸……凡是她能做的,都有求必应,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2母亲是小说中的主要人物之一,这个生于北京德胜门外一个小村子里生活于清末的北京城,一生过着穷苦生活的女人对老舍的影响极深,用他自己的话说,他之所以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他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他的。小说中的某些境况描写也同样能在《我的母亲》中找到,如“我”生下来,母亲就晕过去半夜,是大姐(那时已经出嫁)把“我”揣在怀中;姑母脾气古怪常闹脾气,常在鸡蛋里挑骨头而母亲都忍耐下来;大姐丈是做小官的等等。另据老舍夫人在小说代序中讲,书中的主要人物,老舍家确有过其人,而且他们的社会地位也大体相当。代序最后一句讲,《正红旗下》出版了,它不是一块小小的墓碑吗?上面记着老舍的身世,记着他的爱和憎,写着他的理想。

老舍二十七岁离开北京远赴英国,七七抗战后由济南又回到北京,北京的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印在他的脑海中。正如他在《三年写作自述》中讲到的“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买酸梅汤、杏儿茶的吆喝的声音,我全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的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3小说中,作者以“我”的所知、所闻、所感描写清末北京城旗人子弟的生活状态、生活方式,展现的是清末北京画面的一方面。老舍通过各色各样人物的描写告诉人们清朝是怎样由“心儿”里烂掉的,满人是怎样向两级分化的……环境是北京的,人和事是北京的,这样的选材符合“京味”的特征。创作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但决不能否认的是作者生在北京,长在北京,这样的生活体验是其京味小说形成的首要因素。

二小说充溢着的地域文化特征是“京味”形成的另一因素

(一)小说中主要人物身上渗透着特有的北京文化特征。

地域文化是一个地域长时期形成的特定文化现象。北京自辽代立为陪都后,金、元、明、清及民国前期都建都在那里,现在仍然是我国的首都,所以北京有其特有的

1老舍《正红旗下》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1998年11月黄滔编辑《春风》281页、285页.

2老舍《我的母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1998年11月黄滔编辑《春风》139页.

都城文化。这特有的都成文化中包含着北京人特有的传统生活方式和心理习惯。有人说上海有着浓厚的商业气息,老舍则用“官样”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讲究体面、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固守养老负有的老规矩,生活态度的懒散、廉和、温厚等等。这些特征凸显在《正红旗下》的主要人物身上。

文中的大姐公公是个武职却不大爱谈怎么带兵打仗,别人和他谈骑马射箭,他避而不谈,只说养鸟的技术。大姐夫是骁骑校,却不会骑马。读起来仿佛是个笑话。他们全然没有了祖先那样驰骋四方的豪情,对于大姐的公公来说,他做官和为官的职责并不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反正自己有铁杆庄稼可以吃。他和他的亲友仿佛一致认为他应当食王禄,唱快书和养四只靛颏。一位民俗学家曾描写一百多年前北京养鸟的盛况:下自顽童贫士,上至缙绅富户,无不手架一鸟,徜徉街市,可谓举国若狂。同样的,大姐夫虽然成了家立了业,但他首先去考虑的不是为官做事,不是家中生机,而是他的宝贝鸽子。“不管他去办多么要紧的公事或私事,他的眼睛总看着天空,绝不考虑可能撞倒一位老太太或自己的头上碰上个大包。能够掳获一只别人家的鸽子,对大姐夫来说实在是最大最美的享受!”1在玩上面他们都是非常舍得的。大姐公公有过用半年俸禄买一只雪白麻雀的经历,大姐夫的每只鸽子都值那么一二两银子,“满天飞元宝”是他爱说的一句豪迈的话。就是鸽铃也都是名家制作,由古摊子上搜集来的。这爷俩儿的做派让人想起了老舍笔下的另一个人物——《茶馆》中的松二爷。他们是何等相似,同样到时候就另银子,同样经济状况实际上不允许那样玩乐,同样不务正业,不管琐事。每天提笼架鸟斗蝈蝈。

这样一种懒散苟安的生活态度老舍是持抨击的态度的。他说“二百多年积下的历史尘垢,使一般的旗人既忘了自遣,也忘了自励。我们创造了一种独具风格的生活方式: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2大姐夫家虽然爷俩个都为小官但生活并不富裕,他们一家都想着法地花钱。于是大姐婆婆几十套衣服与各色首饰,就都循环地出入当铺,当了这件赎那件。大姐公公的衣服带着樟脑的香味,有人说这是因为刚由当铺拿出来。在年关的时候他们押了房契,当了东西却毫不忧虑可不可以赎回来而是先买了吃的、玩的再说。他们虽穷但也讲究,却也证明他们真的是追求者精巧的生活。拿大姐婆婆来说,冬天的时候她要买两条丰台暖洞子生产的王瓜,摆在关公面前;春夏之交,她要买头一批成熟的十三陵大樱桃陈列在供桌上。这些可是为了显示她的气派与排场。她该穿亮纱决不穿实地纱;该戴翡翠簪子,决不能戴金的。没钱的尚且如此,那有钱的排场就了不得了。小说中刻画的最有身份的人物就是定大爷了。“随着笑声,一段彩虹光芒四射,向前移动,朱红的帽结子发着光,青缎小帽发着光,帽沿上的一颗大珍珠发着光,二蓝团龙缎面的灰鼠袍子发着光,米色缎子坎肩发着光,雪青的褡包在身后发着光,粉底官靴发着光。”3一个长句子来描画定大爷的衣着用了七个“发着光”。定大爷确实是个气派的人物,他光书房就有带廊子的六大间,只要有人肯叫他“大爷”,他必定给赏。穷讲究也好,真有能力讲究也好,他们追求的就是这样一种像“官”一样的生活。

老北京人是多礼的。收礼必定要还礼,即使再穷也不让来人空手而回。小说中的母亲也是个非常注意礼仪的人她不能为减少赤字而不给姑姑老姨们去拜寿,不给胯骨上的亲戚吊丧或河西。而且礼到人不到还不行,这就须于送礼而外还得整理鞋袜,添换头绳与绢花。甚至得作非作不可的新衣裳……大姐她在长辈面前,一站就是几个钟头,而且笑容始终不懈地摆在脸上。同时她要眼观四路,随时补充热茶,及时过去装

1老舍《正红旗下》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1998年11月黄滔编辑《春风》297页.

2老舍《正红旗下》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1998年11月黄滔编辑《春风》2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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