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农村老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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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道桑榆晚,微霞尚满天”,人们常以“最美不夕阳红”来比喻晚年生活的美好。我们的社会推崇尊老敬老,关心老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它对我国的*、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发展都产生了一定影响。这些年来,由于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经济文化的显著发展,科技及医疗水平的巨大进步,加上计划生育国策的有效实施,使得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强。到20世纪末,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1.3亿,约占总人口的10%。倡,近几年,一种不和谐的社会现象——由于社会、家庭环境对老年人身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老年人犯罪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犯罪屡有发生,且在一定范围内呈上升趋势,给“夕阳”蒙上了一层阴影。农村老年人操劳一生,本该含饴弄孙,趣遣时日,但有些人却因犯罪而铁窗相伴。这些农村老年人在人生的暮年堕落成社会的罪人,既严重危害了社会,同时也给家庭、子女及被害人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从人口比例来看,我国老年人犯罪率并不高,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老年化速度快,老年人犯罪的绝对数仍不容小觑,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这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对福建省龙岩市的农村老年人犯罪的情况进行了分析探讨。
一、主要犯罪特点据统计,2001年至2003年10月,龙岩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50周
岁以上的农村老年犯罪嫌疑人194人,占批捕总人数5195的4%。2001年批准逮捕农村50周
岁以上的犯罪嫌疑人66人,占全年批捕总人数的3.4%;2002年批捕77人,占全年批捕总人数的4.11%;2003年1月至10月共批捕51人,占批捕总人数的3.69%。年龄在50至60岁之间
的犯罪嫌疑人占绝大多数,共142人,占总数的73%,平均年龄为55.97岁,年龄最大的为8 0岁。犯罪所涉及的罪名近30种,主要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及侵犯财产权利、人身权利
等类型。 1、涉林犯罪所占比例最重。2001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批捕农村老年犯罪嫌疑人中属涉林犯罪的共86人,占农村老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44.33%,主要涉及失火、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珍贵树木、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罪名。其中,失火犯罪最为突出,共41人, 2001年以来分别占当年的10.61%、35.06%、13.73%,仅2002年就达27人,
均为因扫墓、野外用火不当等引起较大面积烧山毁林;其次为盗伐林木犯罪,共计38人。
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涉及罪名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罪、故意*罪及拐卖妇女儿童罪等类型。2001年以来批捕农村老年犯罪嫌疑人中故意*罪、故意伤害罪14人,拐卖妇女儿童
罪7人。2001年4月29日凌晨,81岁的农民余某问酣睡中的78岁老伴几点了,问了几遍老伴都没回答,最后老伴说:“你自己不是有手表吗?”岂料就一句平常话,竟勾起了余某的心头火。余某心想:子女不在身边,现在老太婆也不理我了,我还怎么活,不如把她杀了,我也死了算了。9时许,余某趁老伴不备,将其按倒在地,用菜刀猛砍颈部,致使老伴儿
大出血死亡,自己*未遂,后被以故意*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人老了,体力差了,收入少了,这使得农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核心地位和主导权逐渐发生动摇,作为一家之长的形象开始发生变化。一些修养较差、缺乏道德观念的子女看到父母亲不能给家庭带来收入和其他好处,有可能用恶劣的态度对待老年人。如程某故意*案,程某生活本来就拮据,其子
还经常向程某要钱,一次两人因钱的事发生争吵,其子拿出菜刀要砍程某,程某夺下菜刀对其子连砍十八刀致其死亡。,连城、上杭、长汀三地发生得较多(见图一)。图一
(单位:人) 7、农村老年女性犯罪比例很少,共计18人,仅占9%。从中反映出农村老年人中男性犯罪问题更为突出,更应受到关注。二、犯罪主要原因一是农村现有经济环境的影响。龙岩市目前大多数农村仍然处于较贫困状况,农村经济不发达,一些老年人为生活所迫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活动。该市又地属山区林区,林业资源丰富,多数农村老年
人仍然抱着“靠山吃山”的旧观念,因此导致盗伐、滥伐林木等涉林犯罪现象突出。而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浪潮同样冲击着农村,农村许多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创业,在家的一些农村老年人为求“致富”捷径,走上了不正当获取钱财的犯罪道路。特别是近年来“彩”在该市许多城镇农村盛行,也吸引了不少农村老年人的积极参与。二是
农村特有社会环境的影响。农村的宗族观念较深,亲属关系错综复杂,往往“一家有难,八方相助”,个别群众出于某种原因,自发或煽动周围不明真相的农村群众,对国家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一些正当执法行为加以干扰阻碍,甚至仗着人多势众,做出过激的行为。农村老年人由于年龄较长,在亲朋中有一定威信,常在这些行为中处于较主导地位。如20 01年11月,犯罪嫌疑人李友林(53岁)、李炉然(51岁)等9人以本村村民李月金的死亡
与镇政府有责任为由,冲进镇政府,砸坏办公大楼房门、窗玻璃等物,将镇政府的两部汽车挡风玻璃砸坏,追打镇长等人,直接经济损失达4万余元。与传统社会相比,由单一的
家庭生活向家庭与社会生活的互动转变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然而,农村老年人在这方面却处在弱势。一方面,家庭结构的变化减弱了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的交往机会,空虚无所寄托、缺乏必要的心理疏导成为现代社会生活中老年人心理障碍的重要因素。因此,家庭生活中的失落与社会生活中的“失败”成为老年人生活中的一种心理隐患,此时,如果出现外界机遇,这种心理隐患极易外化为越轨行为,严重的则触犯刑律。从家庭角度看,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偏远山区,不孝敬赡养老人的事件屡有发生。家庭不和睦或无人赡养,长期压抑,致使农村老年人心理失衡,通过犯罪发泄自己的不满。79岁的邢某老伴已去世,虽有儿女8人,但相互推诿,无人赡养。三个儿子以
其居住的房屋,在分家时已商定属自己为由,不让老人居住,邢某难以发泄一直压在心中的怨气,将居住的房子点燃,致使其五间房屋及室内物品被烧毁。三是农村老年人生理
心理特征所致。老年人精神与身体衰退,感官功能降低,反应迟钝,自控力差,使其人格心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固执、偏狭、幼稚、易被激怒,在遇到挫折或受到刺激时往往就失去已经形成的成年人的那种克制和理智,往往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变得像儿童一样任性、冲动起来。这种情绪回归现象常常使老年人在产生人际冲突时牢骚满腹,缺乏宽容、通融态度,不能恰当解决所遇到的纠纷,很容易因为小事而激起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出现攻击性的语言和行为,从而走向犯罪。例如,67岁的高某因病住院,一天倒水时因手
发抖而摔破了茶杯,引起同室老人黄某、林某的讥笑,高某难忍一时之气,即将黄、林二人打成重伤。60岁的杨某在与邻居丰某玩扑克时,因出错一张扑克牌与丰某发生口角,并厮打在一起,杨某用拳头将丰某左眼打瞎构成重伤。2001年3月,70岁的犯罪嫌疑人赖以
生因与本村谢暖和的口角纠纷,用泥团扔伤谢暖和头部,致谢重伤。2001年10月,65岁的犯罪嫌疑人刘寿传因被邻居刘建昌殴打怀恨在心,用其自制的鸟铳对准站在刘建昌家门口抱着其儿子的刘建昌姐夫刘进松进行射击又疏忽了对农村老年人的再教育,尤其是法制教育,加上实践中因老年人普遍处于高龄期、高病期、高护理期,司法机关对老年罪犯多采取不诉、缓刑、监外执行等措施,导致许多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无视法律的严肃性。
如孙某、刘某非法持有*案,二人均认为所持有的*是父辈留下来的,从未觉得持有*是违
反国家*管理法的,是犯罪的行为。另外,农村基层组织的福利设施不完善,老年人物质
生活没有保障。有些老年人家住偏远山村,单身生活,经济状况一直窘困。随着年龄增大,逐步丧失劳动能力,大多缺少儿女的照顾,基层组织对老年人的帮助不到位,贫穷致使其走上了犯罪道路。如刘某盗窃案。在办理刘某盗窃案中,发现其作案动机非常简单,按其自己供述,“盗窃”就是为了过个年,买点年货。因盗窃数额较小,且未给被害人造成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