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教职工生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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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注教职工愉快工作健康生活的实施意见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教育,强化以人为本、以师为本科学发展的管理思想,依据市教育工会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乡积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以师为本的思想,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努力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创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为教职工愉快工作服务,为教职工幸福生活服务,为教职工成长发展服务,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构建和谐教育,促进我乡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内容要求:

1、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建立教职工身体健康档案,制定教职工锻炼身体计划。充分尊重教职工的人格和权利,促进教职工健康成长。

2、改善教职工工作条件。办公用品符合科学健康标准,减少劳动强度,积极营造轻松愉快的工作环境,关注教职工有关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问题。

3、关心教职工家庭生活。要求掌握教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及时提供有效帮助,对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或其他变故要给予关心慰问,教职工子女入托、上学、住房、就餐、婚姻等要提供帮助。

4、创造条件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要为教职工工作生活提供较好的精神文化氛围,多开展活动,融洽关系。

5、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各项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经济权利、劳动权益、生活权益。

6、减轻教职工工作负担,缓解教职工工作压力。

7、要特别关心女教职工生活,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8、要特别关心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

三、具体措施:

1、建立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制度。教职工及家庭成员因病或发生重大变故,要及时上报学校教代会。校领导如有上述情况,要及时上报乡教代会、关报市教育局。

2、坚持落实好走访慰问制度。

(1)、教职工婚礼,提倡喜事新办俭办,学校赠送纪念品祝贺。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协调安排有关人员给予适当配合,(不能停课或停止必须的工作;应当尽快完成必要的配合工作)。

(2)、女教职工生产,学校派代表前往看望、慰问。三八节,学校给予女教工慰问,女教工休息半天。

(3)、重阳节,学校组织老教职工开展活动。春节,学校走访或慰问老教师。

(4)、教职工重病住院或教职工父母、配偶重病住院(在本市内医院),学校派领导干部,代表学校予以必要的慰问看望。

(6)、教职工不幸发生丧事,教职工配偶、父母不幸发生丧事(本市内),各学校领导要派代表前往吊唁。各校教职工如不幸发生丧事,学校由工会、办公室、总务处等有关人员协助、配合操办有关后事。当事人要及时反映情况,各校负责人负责及时掌握信息并转告学校工会(防止信息迟到,造成疏漏;并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获得信息后,各学校及时安排落实相关工作。

3、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增强教职工抗风险能力。适时组织教职工心理健康讲座或进行定期的心理辅导。

4、各学校倡导和支持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每天课间操、每周周三下午第四节课外活动)和业余时间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增强身心健康。

5、建立谈心制度。做到“十个必谈”:新员工必谈、退休必谈、

家有变故必谈、岗位调整必谈、落聘必谈、新入党必谈、受市级以上表彰必谈、考评落后必谈、违规违纪必谈、家庭生活困难的必谈。

6、坚持乡、校领导联系制度。校领导要多深入基层联系点,倾听教职工的声音,及时发现和了解教职工的困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7、定期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落实好每年一次的读书节、体育节、艺术节、教育教学论坛。

8、各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坚持教代会制度。认真贯彻《教代会工作条例》,搞好校务公开。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9、转变管理理念,突出以人为本、突出对教职工的人文和情感关怀。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体现对教职工的关爱。

10、切实维护好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对于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教职工要予以照顾。

11、突出照顾一线教师,精简后勤人员,尽最大努力充实一线教师队伍,在编制、职称、评先树优等方面向一线教师倾斜,尽力减轻一线教师的工作生活压力。

12、鼓励人才成长。学校积极支持学历不达标的教职工参加学历性质的学习,和学历已达标的教职工对口参加高学历进修。

四、组织领导:

1、各学校要成立关心教职工生活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教导、财务、总务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有关工作的协调、监督、执行、落实。

2、各学校校长、教代会要积极落实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和提供经费支持,并做到筹措资金逐年增加,确保关心教职工生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0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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