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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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差旅费的管理,建立有效的差旅费控制机制,切实降低差旅费用,按照“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我公司工作人员离开本地城区(不含出国出境)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城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其他差旅费。

城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而到达另一市(县、区),因乘坐相关交通工具而发生的费用;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到达另一市(县、区)后,因开展公务活动乘坐市内交通工具而发生的费用;

住宿费及伙食补助费是指出差期间因食宿而发生的费用;

其他差旅费是指为完成出差任务而发生的除以上几项以外的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

第四条差旅费的报销范围及审批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预算控制、归口管理、逐级审批、从严从紧的原则进行费用管理。

第五条公司差旅费的报销总体实行“总额控制与标准控制”相结合的方法;差旅费中的城际交通费及其他差旅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报销

实行“标准控制、凭票报销、节约按比例返还、超标自负”的方法;市内交通费及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使用”的方法。

总额控制是指公司各部门按照全面预算要求,提出各部门全年差旅费的预算指标总额,经办公会审定并报总部审核后,实施预算控制。在预算总额范围内,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工作人员,统筹使用差旅费用。若差旅费超过预算指标,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标准控制是指公司根据工作人员的不同职级,制定相应的差旅费高限控制标准,工作人员一般只能在控制标准内报销差旅费,超出控制标准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二章出差审批

第六条各单位对工作人员要事先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认真作好出差的审批工作。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否则,对其超出天数的差旅费用,财务部门有权不予报销。

第七条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和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出差,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机关各部室工作人员出差, 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各分(子)公司的工作人员出差,均按隶属关系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学习( 各类技术、业务学习以及学历教育、实习见习),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九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借款,应填写《出差申请报告书》(见附件),

并逐级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预借差旅费,《出差申请报告书》同时作为差旅费报销的凭据之一。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及办法

第十条工作人员出差,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超支自负的办法。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其城际交通费、住宿费等差旅费均不得超过以下最高标准:

注:特殊地区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

第十二条对出差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保险费、机场建设费等,可据实凭据报销,只能一人一份。

第十三条自带交通工具出差,交通工具随行期间的城际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均不予报销,工作人员不得以随行期间交通工具并未实际跟随为

由提出市内交通费报销要求。

第十四条总公司各部门到各分(子)公司出差以及各分(子)公司到总公司办事,凡具备接待住宿条件的,均不予报销住宿费;凡总公司或各分(子)公司提供了伙食的,不予计算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出差期间又有对外招待义务的,对外招待期间不予计算伙食补助费,其对外招待发生的费用可凭据报销。

第十六条外除开会或短期学习,其会务费或学习费用里已经包含了食宿费用的,不予报销伙食补助费和住宿费。

第十七条由单位安排派往外地参加各类技术、业务学习以及实习、见习、学历教育等的人员(期间在一个月以上,并经审批通过),可按职工差旅费报销规定报销往返路费和发给途中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不再发放伙食补助,但可享受元/天的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在外地出差期间,因已按规定标准计算市内交通补助,原则上不予报销乘坐出租车所发生的费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乘坐出租车的,其费用必须据实凭票报销,并不再按规定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城际交通费和住宿费报销必须提供机打或手写的正规发票作为报销依据,尽量不用定额发票,必须杜绝收据,工作人员必须主动向相关服务提供单位索要正规发票;如果住宿费用未达规定标准,其节约额可按40%返还。

第二十条汽车驾驶人员出长途车相关规定:

(1)住宿费及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第三章第十一条中“其他人员”标准

执行,不存在报销城际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

(2)停车费根据合理合法的凭据据实报销。

(3)长途行车补助按元/天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其他报销规定:

一、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如必须临时寄存携带的公家物品,寄存费总额在10元以内的,可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后据实报销,超额部分自理。

二、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患急性病就诊的医疗费,按照新的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执行。

三、职工因工负伤转外就医时,经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后,其差旅费报销可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办理私事或外出旅行,其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五、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故丢失车、船、飞机票等相关报销凭据,本人必须写出详细书面报告,并有证明人,经本单位领导和公司财务部门审批后,可给予报销。

六、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乘坐相关交通工具时,必须坚持就近、直线原则,其绕道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七、各项差旅费用必须严格按照第三章第十一条标准执行,如特殊情况超过标准的,须经公司经理审批,方可报销。

八、新分配的大专院校、中专、技校毕业生和新招工人,一律乘火车硬席和轮船四等舱位。如因有病或其他原因,须经分配学校或招工负责人批准,方可乘火车硬卧或轮船三等舱位。长途汽车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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