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19年9月课程考试物权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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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物权法》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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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一、简答题(每题5分共计50分)

1.简述物上请求权的性质。

答:1.物上请求权是请求权.

2.物上请求权是物权的效用.

3.物上请求权附属于物权.

2.简述所有权的特征。

所有权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其法律特征表现在: (1)所有权是法定的财产权,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的取得必须合法,并且法律还规定了一些所有权的客体范围。

(2) 所有权的主体为所有人。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所有权关系的主体则为所有权人和除所有人之外的义务人。任何在民法上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均可取得所有权,从而成为所有权的主体。但是对于某些财产,法律规定只能有特定主体所有。

(3) 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

(4) 所有权是无期限限制的权利。

(5) 所有权是完全物权,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6) 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有体物、特定物和独立物。

3.简述相邻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行使占用、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具有如下特征:

(1 )相邻关系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相邻关系的主体是相互毗的不动产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3)相邻关系的客体是相互毗邻阳的不动产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

(4)相邻关系的内容是-方相邻人有权要求他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他方则应当给予必要的便利。

4.简述善意取得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1)概念:善意取得是指动产由元权处分的占有人转让给不知情(善意)的第三人时,该善意第三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制度,又称即时取得。

(2)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善意取得的标的必须是法律允许自由流通的动产;

第二,善意第三人必须是有偿取得对动产的占有;

第三,善意第三人须自无处分权人处取得占有;

第四,第三人必须是公然和善意取得占有。所谓公然,即非隐秘;所谓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道且不可能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

第五,非法转让人的占有须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取得。

5 简述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所有权发生转移(直接法律效果)善意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相应地,真权利人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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