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股东会决议

清算股东会决议
清算股东会决议

[ ]有限责任公司

[ ]年度[ ]次股东会决议

[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临时股东会于2001年[ ]月[ ]日在[ ]召开公司[ ]年度[ ]次股东会。

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有:[ ]、[ ]、[ ]、[ ]、[ ]、[ ]和[ ],代表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

会议由董事长[ ]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公司总经理、公司工会代表[ ]、职工代表[ ]、[ ]和[ ]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经过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解散;

二、同意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9条、第191条、第193

条、第194条、第195条、第196条、第197条、第198条的规定解

散,并办理公司清算事宜。

三、同意成立公司清算组,公司清算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 ]、

[ ]、[ ]、[ ]、[ ]。清算组负责人为[ ]。

四、公司清算基准日为[ ]年[ ]月[ ]日。清算期间,公司停止开展

新的经营活动。清算组依据《公司法》第193条的规定行使职权,办

理公司解散所涉的一切所需工作,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

财产清单,制订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确认。

五、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抱股东会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

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此页无正文,为股东会决议的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签字: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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