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会计信息失真及其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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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会计信息失真及其解决对策
【摘要】所谓会计信息失真,就是会计核算的依据不真实或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虚假,不符合实际情况。

本文主要探讨了会计失真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会计失真解决对策
一、信息失真产生的原因:
(一)法制观念淡薄
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人们原有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意识形态受到了很大的冲击,而市场经济需要的合作精神、诚实信用等价值观念尚未建立起来,这样就使一些单位领导人从个人和小团体利益出发,指使甚至强令财务人员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做假帐,编制假报表,有的则不顾会计人员的反对,强行办理违法违纪的财务收支。

(二)会计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一是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阻碍了会计监督: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应当对会计信息失真负有责任,因为《会计法》赋予了会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责。

但会计人员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其经济待遇、工作待遇、职务任免等生活命脉基本上都由领导决定,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致使会计人员的职权得不到行使,此外,还存在着会计人员失职问题,在些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水平差、技术不过硬、责任心不强、采取错误的会计核算方法是使会计失真的另一原因。

二是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健全,在许多方面与市场经济还不相适应。

审计监督由于面广,任务重,注册会计师制度又刚刚恢复建立不久,加之人员知识老化等问题,都与承担的任务和需要达到的目标不相适应,不能从外部监督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三)会计法规不健全
一是会计准则体系不完善,现有的会计理论在很多方面还不能满足完全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只有制定科学、规范的会计准则,才能对企业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进行严格规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经济行为、新的经济业务、新的市场工具不断涌现,会计准则的缺位就使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带有很大的弹性。

二是会计法规之间不协调。

基本会计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具体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之间,会计准则与财务通则之间,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之间都存在不协调甚至矛盾、冲突的地方。

会计法规体系内部的不协调,必然会增大经营者、会计人员与监管部门、社会公众之间的“博弈空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

(四)会计中的不确定性与模糊性
一是会计准则中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措辞。

在会计准则中使用最典型、最广泛的是“极少可能”、“有可能”和“很有可能”。

由于对事件发生概率的主观判断因人而异,因此,什么情况算是“极少可能”,什么算是“有可能”或者是“很有可能”,便成为影响会计选择和会计处理方法的重要因素。

二是会计确认、计量中存在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会计活动归结起来就是对经济事项的确认、计量,并在此基础上对事项的记录、反映和控制。

然而,会计确认和计量本身就存在着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三是有关分析、评价方法的模糊性。

人们在运用数学方法试图精确地描述原本“模糊的”事物时,往往附上若干假设的前提,而这本身就是不确定的。

如计算净现金流量,以确定有价证券价格时贴现率的确定,也有若干不同标准,选用不同的贴现率,计算的结果会有很大的差异。

又如财务比率分析从本质上讲并不严谨,比率的选择、比率的确切定义以及比率的解释在很大程度上带有判断和假设的色彩。

二、措施与建议:
(一)加强会计法规建设:《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法收支不予办理。

在实施《会计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反普遍、处罚难办。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会计法》的修订工作,将修改《会计法》的不足之处,明确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将虚假会计信息提供给国家、社会、投资人,并导致损失的人员在《会计法》中规定给予重罚,详细规定处罚的具体标准,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

(二)加大执法力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几个环节要齐抓,凡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利益的,必须依法严惩,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真正做到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

(三)逐步完善会计理论:要建立和完善会计法规体系以及发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作用,修订和完善《会计法》,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对其与新的经济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加以修订,使之真正成为具体会计准则的准则,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出台步伐,以尽早形成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并体现中国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特点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企业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进行严格规范。

(四)加强监督力度: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验证、检查、监督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各级财政、税务、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企业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各级主管部门也应负起责任,在对所属单位的会计人员业务上进行指导,核算上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予以纠正,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有关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发挥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

建立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注册会计师应树立起强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职业道德意识,依法执业,客观公正,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五)实行会计委派制:目前企业具有对财务人员行政权,会计人员的工资、岗位调动权等都掌握在企业领导手中,会计人员在职业道德和领导命令中只能选择唯命是从,否则面临的只能是失业。

因此,只有实行会计委派制,把对会计人员的领导权从企业领导人中分离出去,与企业只是存在业务的关系,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会计
人员明知是违法但也必须得做的行为。

使会计人员真正走出“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困难境地。

(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会计人员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操作员,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

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准确掌握会计准则,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还要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执业道德教育,明确职业道德标准,认识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使之在履行职责时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杜绝伪造、编造会计信息的现象的发生。

不断吸收优秀的人才加入会计队伍,进一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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