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日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2014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浙江

师范

大学研究

生学

发布时间: 2014-2-16 10:57:05 点击次数: 491

各学院:

2014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师研字[2012]18号)的要求,按照培养计划,为使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

(一)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包括:

1、2011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年制)(含保留入学资格思政、支教)

2、201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双证,3年制)、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双证,2年制)、2009级农村教育硕士(双证)

3、2010、2011年级在职教育硕士(在职兼读者须通过预答辩)、2012年级在职教育硕士(脱产学习一年者)

4、2011年级中职硕士

5、2012年级在职公共管理硕士

6、2014年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超过规定的年限,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和答辩)。

7、延期毕业研究生(未超过规定的学习年限)

8、外国留学毕业研究生。

(二)答辩资格审查:

论文答辩前各院必须对研究生就以下方面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条件的研究生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1、必须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和教学实践考核,成绩合格,总学分达到要求。

2、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3、科研资格审核合格。

4、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外语达到规定要求(专业学位、中职硕士研究生不作要求)。

二、科研资格审核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文件规定,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学位研究生应在答辩前如实填报《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个人科研或实践成果登记表》每人1份),并将成果的原件(复印件附在表后)交到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并将成果录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

请各学院在答辩前对申请学位的所有研究生进行科研资格审核,并将《申请学位研究生科研或实践成果审核结果汇总表》(盖章的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科研或实践成果未达到要求的研究生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三、论文不端行为检测、评阅和答辩:

论文评阅和答辩按《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文件规定进行。

1、请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请在3月15前登陆“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填报答辩申请(同等学力、留学生除外)。

2、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填写《硕士学位申请表》按类别填写,一式两份,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下载)。

3、2014年上半年对全部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通过中国知网研制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含复检)时间为:3月15日—3月25日。通过检测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4、各学院请在3月26日前将《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汇总表》(电子表格)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5、研究生必须在3月31日之前向所在学院提交通过检测的定稿学位论文,学院将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交研究生学院进行送审,否则不能申请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6、进行“双盲评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学院统一送外校专家评审,非盲审论文由各学院送专家评审。

7、所有研究生在检测时必须提交《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定稿检测、送审审批表》(每人一份,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工作相关中下载)。检测通过后向所在学院提交3本定稿学位论文。

8、答辩前一周,各学院必须将答辩安排和《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每人一

份,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下载),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审核。

9、欠费研究生请答辩前到财务处缴清欠费,否则暂缓答辩。

10、各学院在答辩结束后及时将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并向研究生学院学位办上报答辨通过名单和答辩未通过名单。

四、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各学院应在所有答辩结束后,于5月25日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通过答辩的研究生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并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授予学位名单》送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后,学院应及时将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档案材料(见《研究生学位授予归档材料提交要求及注意事项》)交与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审查归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