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5年社保缴纳基数比例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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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宁社保缴纳基数下限比例明
社保缴纳 社保缴费统 基数 计 养老 单位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实缴) 2342.3 单位承担费 用合计(实 缴) 个人承担费 用合计(实 缴) 合计金额 (实缴) 20.00% 个人 8.00% 医疗 单位 8.00% 个人 2.00% 失业 单位 1.50% 个人 0.50% 工伤 单位 0.50%
工伤 个人 0.00% 生育 单位 0.60% 个人 0.00% 大病医疗统筹 单位 0.50% 个人 0.25% 备注
0.0
14.1
0.0
11.7
5.9
28.5
51.8
80.3
工资的为46846元,社保缴纳基数下限为:46846元/12个月=2342.3元/月。
2%,个人: 1%)调整至2%(单位:1.5%,个人: 0.5%)。
468.5
来自百度文库
187.4
187.4
46.8
35.1
11.7
11.7
728.5
251.8
980.3
备注:1、以上标准字2015年7月起执行:2014年广西区年平均工资的为46846元,社保缴纳基
2、2015年6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下调从3%(单位:2%,个人: 1%)调整至2%(单
基数下限比例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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