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案例分析ppt课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理点评
.
法理点评
1.
导游人员&旅行社 导游擅自减少合 同中约定的香山 寺和白居易墓园 两个景点,而增 加了一处购物点 。
《旅行社条例》
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 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 行程;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 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
第五十九条
违反第三十三条, 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 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 以下的罚款; 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 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 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 队证:
12
法理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6
Chapter 2
案件处理
.
案件处理
导 人
1
向游客赔礼致歉
游 员
3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对导游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和 指导
2
处二千元至二万元罚款并暂扣导游证3-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一)在旅游行程 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
.
5
案件综述
Travell Agency says
“补游”不可能,赔偿按规定
旅行社称,与马先生父子签订旅游合同属实,但该合同在2007年5月7日马先生父子结束 旅游返沪时已经履行完毕,不存在继续履行的问题。马先生父子所说的有两个合同约定的 景点没有游览也属实,但当时他们对此并没有提出异议。回沪以后,马先生却要求旅行社 继续履行合同,并提出支付其通过其他旅行社进行“补游”而发生的费用和律师费的主张, 这明显不合理,也缺乏法律依据。旅行社愿意退还马先生父子未游览景点的门票及导游费 用并赔偿同等金额共计600元。
5月8日,马先生至旅行社及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要求旅行社就合同中未履行部分 继续履行并赔偿违约金。
经多次沟通,因双方在合同继续履行的时间、方式上存在分歧,致协商不成。马先生遂一纸 诉状与旅行社对簿公堂。
.
案件综述
Mr.Ma says
“补游”没商量,时间、方式有说法
旅行社擅自减少合同约定景点,已经构成违约,所以他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的规定要求旅行社继续履行,安排其“补游”两个景点。若旅行社无法继续履行,则 应支付其通过其他旅行社进行“补游”而发生的费用5890元。此外,旅行社还要承担其为本 案诉讼支出的律师费4000元。他还明确提出,“补游”需安排在国家法定长假期间(“五一” 、“十一”、春节),往返的飞机时间不得早于上午8 时或迟于下午10 时,进入景点时间不 得早于上午9 时或迟于下午3 时,并在景点中保证有合理时间的逗留。
(二)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 (三)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
.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 办法》
第十五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扣除8分: (二) 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 项目的; 第二十四条 一次被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
14
法理点评
3.
旅行社 导游擅自减少合 同中约定的香山 寺和白居易墓园 两个景点,而增 加了一处购物点
第四十九条
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服 务的经营者,应当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要 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 (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 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 益的;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
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 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 责令停业整顿;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 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 游证、领队证:
2
处三万元至三十万元罚款并停业整顿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一)在旅游行程 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
不用继续履行的承担违约责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
案件处理
1
自己承担本案诉讼支出的律师费4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13
法理点评
2.
导游人员 导游擅自减少合 同中约定的香山 寺和白居易墓园 两个景点,而增 加了一处购物点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 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 ;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 以公告:
(一)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 的;
扣除8分,全行业通报。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二)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
案件处理
1
旅行社
3
赔偿违约所造成原告马某父子经济损失人民币1080元。
《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减少2个景点 :600元、 增加购物次数 :480元
.
目录
CONTENT
Chapter 1
案例综述
>
Chapter 2
案件处理
>
Chapter 3
法理点评
>
Chapter 4
涉及法条
>
.
Chapter 1
案件综述
.
案件综述
2007年4月23日,马先生父子与上海春秋黄浦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参加旅行社组织的“ 五一”黄金周(5月3日至7日)“阳光价格”2400元/位的云台山/洛阳/郑州/开封千年古都之旅。期 间,导游擅自减少合同中约定的香山寺和白居易墓园两个景点,而增加了一处购物点。
马某 父子
2
不予支持向行社索要“补游”5890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3
获得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80元。
《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减少2个景点 :600元、 增加购物次数 :480元(总计1080元)
.
Chapter 3
1.
第九条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 品和服务。
导游人员&旅行社
导游擅自减少合 同中约定的香山 寺和白居易墓园 两个景点,而增 加了一处购物点

第四十一条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 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 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 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 费旅游项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