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2020高温补贴的发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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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2020高温补贴的发放通知

福州市总工会经技部工作人员告诉劳动者,高温补贴的主要监管部门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会主要是配合人社局的工作,开

展检查。如果职工碰到企业没有发放高温补贴的,可以通过两个途

径维权,一是向劳动部门反映,二是拨打职工维权热线12351。如

果投诉人所在单位有工会组织的话,总工会也将全力配合跟踪事件

进展。

福州高温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5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

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福州发放时间:5个月(5月、6月、7月、8月、9月)

福州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

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1、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

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

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2、气温达37℃以上,下午暂停户外施工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

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3、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就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

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

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要调整作业

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

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5、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

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

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清凉饮料”不能抵补贴。除了发放高温补贴,用人单位还

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扣高温补贴。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

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

的发放记录至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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