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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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直接捐赠或通过
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给
受灾地区或受灾居民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
花税。 20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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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
❖ 三、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口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
格的通知(财税[2010]37号) ❖ (2)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10]148号) ❖ (3)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10]156号) ❖ (4)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10]201号)
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 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 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 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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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填报口径。根据《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以前年度未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 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规定,企 业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如出现亏 损,应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并填报企业 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四“弥补亏损明细表”对 应亏损年度的相应行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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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9]124号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现对企业和个人通过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 定不需进行社团登记的人民团体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 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所 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 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 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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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 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
❖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 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59号)
❖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 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2010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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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发[2009]88号 第三条 企业发生的上述资产损失,应在按税收
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 前或延后扣除。
可按程序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由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
税务部门分别每年联合公布名单。名单应当包括继续
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
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
内向名单内的群众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
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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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2010]59号
❖ 四、关于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抗震救的税收政策 1. 自2010年4月14日起,对单位和源自文库体经营者将
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2. 自2010年4月14日起,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 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 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 前全额扣除。
❖ 举例:
❖ 某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2010年审 批确认2008年资产损失120万元,则可以调整2008年亏 损-20万元。并在2009年申报表附表四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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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资损失扣除填报口径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 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 的规定,企业发生的投资(转让)损失应按实际确认 或发生的当期扣除,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附表三“纳税调整明细表”相关行次,对于长期股权 投资发生的损失,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 一“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投资损失补充资料” 的相关内容不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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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例:某企业购买物资一批用于公益性捐赠,该批物 资购买价117万元。当年利润1000万元。会计处理:
❖ 借:营业外支出 117 ❖ 贷:银行存款 117 ❖ 税收调整分析:视同销售调增0,捐赠限额120,可以
全部扣除1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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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符合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公益性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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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所得税方面存在的问题 ❖ 二、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三、土地增值税方面存在的问题 ❖ 四、营业税方面存在的问题 ❖ 五、其他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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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方面存在的问题
❖ 1.最新企业所得税政策 ❖ (1)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
❖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国家税务总局稽 查局税收专项检查组成员。
❖ 《中国税务报》税收与会计、税收筹划专栏特约 撰稿人、审稿人;现任国家税务总局12366咨询服务 组成员;《中国税务信息网》、《中国税务网》“税 收疑难业务咨询”特聘专家、版主。
❖ 近年内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税收业务论文和筹划文 章260多篇,出版个人专著3部,参与出版书籍8部, 其中参与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编写的《房地产稽 查实务》和《税务稽查案例》书籍。
❖ (8)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公告2010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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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 财税[2010]37号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 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4号)精神,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联合审核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2008年度、 2009年度和201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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