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促进企业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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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企业科技创新

———徐州市国税局贯彻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访谈

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是事关我国经济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举措,是保持经济科学健康增长的关键环节,也是保证税收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撑和源泉。近年,省委、省政府和徐州市委、市政府先后做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的战略决定,并出台了鼓励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税收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杠杆,国税部门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天,我们特地对徐州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新平和具体分管此项工作的高云增副局长进行了专访,主题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企业科技创新”。

[记者]: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赵新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战略决策,也是实现“十一五”规划乃至长远发展目标的战略支点。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转变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率先建设创新型省份,2006年初省委、省政府作出了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重大决策。随后出台了《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苏发[2006] 13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苏政发[2006]52号)、《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06]5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实施细则》(苏国税发[20 06]107 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苏国税发[2006]109号)等一系列鼓励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也相应出台了相关文件,这都为促进全市企业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据。

[记者]:目前在鼓励和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方面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赵新平]:经过梳理,大致包括二十项相关优惠政策,具体包括:软件生产企业增值税超税负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新办软件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软件生产企业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政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再投资优惠政策、其他企业投资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软件生产企业的退税政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加速折旧政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期优惠政策、技术转让收入减免税政策、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创投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所得税优惠政策、科技型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加速折旧政策、捐赠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究开发经费的扣除政策、转制科研机构减免税过渡政策、企事业单位购入软件的折旧摊销政策等。

[记者]:企业科技创新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多,那么纳税人可通过哪些途径获得这方

面的具体政策?

[赵新平]: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国税机关都把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税收宣传的重要内容。一是在办税服务厅公布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及办税程序,并对上述优惠政策梳理汇编成一本小册子,在全市国税系统各办税服务厅免费发放宣传册,详细介绍促进科技创新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办税程序;二是充分利用每月一次,尤其是九、十、十一月的“政策宣讲解读日”,重点宣讲解读科技创新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负责人及办税人员全面了解各项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办理程序,确保及时准确落实到位。三是主动了解企业科研项目的研发计划及研发意向,下发《科研项目研发项目(计划)调查表》进行广泛调查,切实提供纳税服务;四是组织专题培训,联合科技、地税部门开展分类培训,既要培训办税人员,还要培训法人代表,同时采取税企互动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沟通,切实保证培训效果;五是充分利用咨询窗口、网站答疑、纳税服务热线等形式,及时就税收优惠政策中的相关问题为纳税人解疑释惑,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需要向上反映的问题应通过新企业所得税法跟踪问效机制及时传递上报;六是以市、县局为单位,对科技创新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普遍开展“送税法上门”服务活动,由市、县局分管领导带队主动上门进行“一对一”辅导,提高个性化服务的效果,同时走访科技、经贸等部门,了解科教创新、技术研发的面上情况和具体项目。通过上述手段和方法,让每一个企业都通晓科技创新优惠政策。

[记者]:作为职能部门,国税部门是如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贯彻落实上述优惠政策的?

[赵新平]: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科技创新的一系列重要决定和部署,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服务经济、服务纳税人为己任,将“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列为全局重点工作推进项目之一,实行项目化管理、责任制考核,通过推动与市科技局、地税局等部门在工作机制、政策管理、宣传辅导等方面的协作联动,进一步推进了我市科技创新政策的落实贯彻。近两年,我局累计落实软件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等各项科技创新政策税收优惠10268万元,其中软件企业超税负返还1033万元,办理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8519万元,其他优惠716万元,充分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内生动力,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科技进步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记者]:国税部门今后打算如何进一步做好上述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赵新平]: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确立全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科技创新对促进我市经济与科技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明确服务重点,改进服务方式,务求服务实效。一是严格依法治税,营造优良税收法制环境。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强日常税收征管,不得随意设置对科技创新创业的许可项目,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方便科技企事业单位依法纳税。继续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及减(抵)免税责任制,加强执法考核,强化执法监督,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切实维护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制止干扰科技企业正常经营和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进一步为科技创新创建良好的税收环境。二是落实优惠政策,营造优良税收政策环境。我们将认真学习政策,深入研究政策,广泛宣传政策,把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科技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用准、用足、用活、用好。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增强对科技企业发展规律的了解和把握,针对科技企业税收管理和科技创新创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发展的眼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鼓励和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转变工作作风,营造优良税收服务环境。我们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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