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我省特殊病房床位收费标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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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我省特殊病房床位收

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价医[2014]57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3.10

【实施日期】2014.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我省特殊病房床位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价医〔2014〕57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发展局,省级各医疗机构:

为适当补偿特殊病房床位设备投入和运行成本,促进特殊病房的发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医〔2004〕227 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我省医机构病房床位费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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