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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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原则
摘要:智慧城市还只是一种构想,为了避免产生信息孤岛和重复性投资,从一开始就要特别注意搞好顶层设计,这会让城市建设少走不少弯路。构建智慧城市要先从顶层设计开始,遵守其原则。
关键词:智慧城市顶层设计设计原则
一、顶层设计的概念
顶层设计是指由高端开始,自上而下的系统性、全局性设计理念;是铺展在意图与实践之间的“蓝图”;是具有总体明确性和具体可操作性的科学思想;是由全局到局部,由上位到下位,由根本到分支的整体性谋划方法。设计者从最根本目标出发,建立宏观战略体系,确定其涉及层面和主次关系,进而分别研究各层面具体实施方案,同时注重相互间的协调与同步,最终达到有效解决重大问题的目的。
应用领域,“顶层设计”是科学的实践指导思想,能应用到广泛的经济活动领域之中,主要包括:国家宏观经济战略设计、重点产业革新、经济制度改革、政府政策制定、微观市场建设、企业发展研究等方面。
设计重点,“高度性”:占据战略制高点,看清问题本质;“全局性”:将涉及层面尽收眼底,分清重点与非重点;“系统性”:把握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具体性”:基层做起,注重落实目标的方法与细节。
二、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三大误区
1、误以为智慧城市就是一个巨型信息系统
一些做数字城市的专家学者认为,智慧城市就是数字的升级,如果说数字城市的本质是虚拟化和信息化,那么智慧城市就是随着新信息技术的进步而催生的数字城市的高级化阶段。这样的认识,固然有其一定的道理,新加坡智慧城市的建设就经历了“电脑化”、数字化(信息化)和智慧化三个阶段。但仅仅将智慧城市看做是数字城市的高级阶段,就会产生智慧城市就是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的巨型信息系统的错误结论。需要明确的是,智慧城市不仅仅是一个巨型信息系统,巨型公共信息平台(是住建部智慧城市试点工程建设的必选项)仅仅是智慧城市的一个方面,它是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一个信息平台。智慧城市建设中除了基于公共信息平台搭建外,还需要在智慧城市产业支撑、投融资规
划、智慧城市专项规划、智慧城市运维等方面做足功课。
2、误以为智慧城市就是一个项目系列组合
由于受地方政府(甲方)的各种要求的压迫,一些智慧城市规划建设的专家、企业家等不断更改自己心中理想的智慧城市框架,尤其是为了迎合地方政府产业体系打造、项目落地的“现实需要”,不少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中借助智慧城市概念,制定除了一系列的落地项目组合,这些项目组合的本质就是迎合地方政府所提出的经济增长、产业升级、就业提升、税收增加、政绩彰显等要求,而这些项目的本质可能与智慧城市并无太大关系,仅仅是将一些项目的前面冠以“智慧”二字而已。事实上,智慧城市建设不是一个项目,也不仅是一系列项目的组合,顶层设计中细化的项目仅是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一部分载体,除了做好智慧城市相关的产业项目外还要做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智慧政务建设、做好全民参与引导和助推工作等。
3、误以为智慧城市就是一个概念炒作空架
不少学者和地方政府谈到智慧城市时都草率地做出智慧城市建设就是一个新概念炒作的论断,认为智慧城市建设就是一系列概念炒作的空架子。甚至一些企业家为了迎合地方政府获取项目,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附庸,成为一些地方借助智慧城市概念获取一些国家政策支持、资金支持的“帮凶”,根本没有把智慧城市当做一项崭新的事业来做,更遑论从设计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意、应用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的实操性来进行系统性精准谋划。事实上,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不仅是概念的创新,它带来的生产和生活理念与方式的革命性改变,它带来的是基础设施更加智能、公共服务更加人性、社会管理更加精细、产业体系更加优化、生活方式更加精致、生态环境更加美丽、政府治理更加阳光、社会参与更加公平、伦理道德更加正义的全新空间政治经济形态和幸福生活状态。
三、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关键
1、投融资规划。该步骤主要解决的是智慧城市建设的资金问题,主要包括地方政府智慧城市投融资现状、投融资突破、投融资模式、投融资渠道、投融资实施等。其中,投融资模式部分包括工程项目、投资主体、运营主体、收益模式、政策对接等。
2、运营维护规划。该步骤主要应对的是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长期性、复杂性和系统性问题,主要涉及的内容包括运营模式、运营战略、运营组织、运营效益、运营风险和支撑体系。
3、保障措施制定。该步骤主要是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后勤性”工作,主要涉
及地方智慧城市政策保障、制度保障、组织保障、控制保障、人才保障、资金保障和运维保障。
4、标准体系打造。该步骤主要解决的评价标准问题,即智慧城市建设阶段和发展步骤定性和定量指标体系,主要涉及智慧城市之基础设施、智慧经济、智慧民生、智慧管理和智慧环境等,其中智慧经济是自生能力体现、智慧民生是智慧城市发展本质目的体现,智慧设施是发展基本硬件设施的体现,智慧管理是政府治理和社会管理精细化的体现,智慧环境是智慧城市现有发展氛围和未来氛围完善目标的体现。
四、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原则
1、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必须具备广泛的普适性。
近年来,智慧城市的建设尝试,均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即使是中西部城市,也是经济实力相对雄厚的地方。但是,智慧城市建设作为一项国家战略举措,不能将贫困地区关在门外。所以我们在做顶层设计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广泛的普适性,否则就显失公平。
比如林芝地区,总体进入住建部的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其中米林县,人口2万,财政收入微薄。如果按照目前行业内流行的顶层设计规范,这个地方根本无法进行智慧城市建设。我们经过调研后,给其提出来的建议是:加大政府职能部门科学决策能力建设,注重智慧的积累,而不是IT基础设施的投入。
因此,我们在做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时候,要考虑到东西部发展差异性,尽量弱化IT地位,提高管理的分量。这样,即使在没有大额资金投入的前提下,也能有效的开展智慧城市建设。
2、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必须要有权威性。
一般来说,任何设计方案的权威性,均来源于学术机构、权力机构、投资机构。学术机构的科学性,是容易为世人所能接受的定理;权力机构是制定规则的,代表的就是政府认可;投资机构是项目的业主方,其权威性也是不容置疑的。所以我们在做顶层设计的时候,要充分整合这方面的资源,考虑这方面的诉求,才能推出具有权威性的顶层设计方案。
3、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必须形而上与形而下相结合。
智慧城市的建设,是个复杂的、长期的累积过程,现在仍处于探索阶段。现在想要拿出具体详实的顶层设计方案,从时效性和科学性方面来说,是不可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