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的费用包括融资利息和保理业务手续

保理业务的费用包括融资利息和保理业务手续
保理业务的费用包括融资利息和保理业务手续

保理是指保理商(通常是银行或银行附属机构)为国内贸易中以赊销的信用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而设计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卖方(国内供应商)将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综合性金融服务。一,国内保理业务

是否可以向供应商追索,保理业务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又叫应收账款收购及代购)和无追索权保理(又叫应收账款买断)两种。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到期后买方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保理商可向供应商追索的保理;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到期买方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保理商不能向供应商追索的保理。但买方以商业纠纷为由拒绝付款的,保理商仍可向供应商追索。

二,属性

1、期限办理程序:

保理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18个月(含1-6个月的宽限期)。

2、额度:保理融资金额根据应收账款的质量、结构和期限按一定的预付比率确定,一般不超过应收账款净值的80%。

3、利率:应收账款融资按人民银行规定收取融资利息,利率按照同档期贷款利率含浮动计算。

4、费率:办理业务的手续费费率的高低取决于交易性质、金额、融资风险和服务内容等,一般为应收账款净额的0.1-1%。

三,国内保理业务的特点:

1、兼容多国内保理

种操作方式,突破应收账款债务人不配合办理手续的瓶颈,应收账款一旦形成,即可办理保理业务;

2、支持多种融资方式,便于企业灵活选择合适的融资品种,合理控制财务成本;

3、融资期限可以突破单笔应收账款的金额和期限,降低企业资金管理的难度。

四,企业使用国内保理业务的优点:

对卖方

1、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立即转换为销售收入,改善财务报表;

2、对买方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远期付款条件,拓展市场,增加销售;

3、买方的信用风险转由应收账款受让银行承担,收款有保障;

4、资信调查、账务管理和账款追收等由应收账款受让银行负责,节约管理成本。

对买方

1、利用优惠的远期付款条件,加速资金周转,创造更大效益。

2、节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的费用。

适用对象

国内保理业务主要适用于赊销结算方式的国内贸易。申请企业具

有良好信用记录,且具备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财务状况良好,所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标准化程度高,易于保管。

五,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资信良好,发展前景良好、产品销售渠道通畅;

3、供应商与买方间有稳定的商品买卖关系;

4、买方为信誉良好、具有履约实力的企业;

5、商品交易合法、有效、真实,购销双方没有争议;

6、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争议,不受抵消权、质押权、留置权、抵押权及求偿权的影响;

7、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坏账比例适度、风险能有效预测和控制;

8、购销合同中没有对应收账款禁止转让的条款;

9、保理商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申请资料

1、卖方企业须提供资料:

《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公司的证明文件,包括:

公司简介、

公司章程、

验资报告、

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

法人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贷款卡(证);

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

如果授权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权人身份证明;

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或有权决策人同意办理本业务的决议;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介绍;

近期财务报表;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和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2、买方企业须提供资料:公司证明文件,包括:

公司简介、

公司章程、

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等;

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3、应收账款资料:购销合同原件或经证实为原件的复印件;经买方确认的应收账款对账单副本,标明相关交易合同应收账款付款情况、付款期限及付款条件明细;货运证明或其他表明货物确已发运的单据;交易发票;提货单、质检证明、预付款(定金)证明。

4、保理商要求的其他资料。

七,申办程序

1、供应商向买方以赊销的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取得应收账款;

2、供应商向保理商提出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买方资料);

3、保理商对供应商和买方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供应商签订应收账款融资协议,进行债权转移确认;

4、如供应商需要,保理商向其发放融资款项;

5、应收账款到期日前保理商通知买方付款;

6、买方将款项汇入保理商指定账户;

7、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和费用,余款支付卖方;如果是买断的,则结账即可。无追索权保理项下,保理商承担由于付款人信用风险不能足额支付到期应收账款的责任。

收费标准

应收账款融资除了按人民银行规定收取融资利息外,还收取办理业务的手续费,费率的高低取决于交易性质、金额、融资风险和服务内容等。具体各项收费均通过合同约定。

八,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理业务流程:

﹙一﹚,保理业务的费用包括融资利息和保理业务手续费。金澳应支付的融资利息=Σ(银行支付的保理融资数×计算天数×利率)。计算天数为自划款日(含当日)起算,截至融资到期日(不含当日)的实际天数。融资利息适用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上浮10%。

﹙二﹚,最新银行贷款利率表如下:

此次保理业务的利息支付时间为每月的第20日。保理业务手续费为保理融资款的1-2‰,金澳应当在保理融资款划款日当天,向银行支付保理业务手续费。

﹙三﹚,保理业务还款期最长为六个月内。放款金额最大为总货款的80-90%。银行需要在合约确定后,派人在金澳科技考察其偿还能力,以及签订三方协议,并且需要金澳科技盖章承认在保理合约期内支付完贷款。

﹙四﹚,目前景德镇景禹新能源授信额度若靠一家银行无法全额支付,可以几家银行做保理。

如:短期半年利率为:6.10%,

一个月的利率就是:1/12 × 6.10%=0.51%.

2.2亿元保理业务手续费:2.2亿×0.02=400万元。

6个月的利息:0.51%×2.2亿=673.2万元。

按合约景德镇景禹与江西煤炭储运差价额:480万元。

400+480+673.2=1553.2

该笔业务金澳每月需要支付资金成本为:

1553.2÷6=258.87

该笔业务金澳每月实际增加的费用为:880万元。

880÷6=148.67万元。

具体数据需要面议。

民生銀行國內保理業務

上述六个基本步骤中,您只需要完成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提交保理申请书(申请保理额度)

如果买卖双方采用赊销方式进行结算,您就可以考虑通过保理来获得信用担保和贸易融资等项服务。民生银行《保理服务申请书》附送有填写说明,您可在我行网站下载,也可以向民生银行分支机构进行索要。

二、签订保理服务合同

无追索权的国内保理需要申请买方额度。您可以根据核定额度情况,决定是否办理保理,并与我行签订《保理服务合同》以及签发相应的额度通知书。

三、发出《保理介绍信》

与民生银行签订《保理服务合同》并获得正式保理额度(收到《民生银行保理额度通知书》)后,请您用贵公司函头信纸打印《保理介绍信》,经有权签字人签署后,邮寄或传真给买方;在买方有权签字人签收后回寄或回传后交给民生银行存档。申请人可以第一次使用该额度转让发票时,连同相应的单据一并提交我行。该介绍函的作用:是向买方介绍保理并告知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事宜。在国内保理中,其内容格式由民生银行提供。

四、转让发票

1、提交载有“转让条款”的发票以及货运单据和报关单

请提交下述单据供我行审核:增值税发票,货运单据复印件,合同或订单,装箱单、保险单据等。各项单据所列内容——货名、买卖双方名称地址、付款条件等应该与核定额度通知上的内容保持一致。发票务必载明:转让条款、付款条件和付款到期日贵公司转让的所有发票均应记载转让条款。转让条款的作用是表明发票所示应收账款的债权已转让给民生银行。其文字内容或贴纸由民生银行提供。

2、填写《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

3、出具《货款明细表》

在您取得额度后首次转让应收账款给民生银行之前,请填写《货款明细表》,表明贵公司和买方之间现存的债权债务关系。

五、申请保理融资提交《保理预付款融资申请书》

如贵公司需要民生银行提供保理融资服务,在转让发票时,请提交《保理预付款融资申请书》。民生银行将向贵公司提供最高相当于发票金额80%的融资。

六、其他事项于发票到期后,保理项下账款,买方必须汇入民生银行的指定账户。民生银行收款后即与贵公司结清余款,如果发生间接付款,请您立即通知民生银行作相应处理。如果贵公司与买方修改贸易条件,或者得知买方信用状况发生变化,请与民生银行协商变更保理额度。

(注: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建设期融资利息计算公式

预备费及建设期融资利息 一、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上级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国家、自治区政策变动增加的投资,预防自然灾害而采取的措施,以及弥补一般自然灾害和解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中工程保险未能补偿部分而预留的费用。 计算方法:根据工程规模、施工年限和地质条件等不同情况,按工程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依据分年度投资表)的百分率计算。 初步设计阶段为5%~8%。 2.价差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因人工工资、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涨以及费用标准调整而增加的投资。 计算方法:根据施工年限、以资金流量表的静态投资为计算基数。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物价变动趋势发布的年物价指数计算。 注意:价差预备费系按开工至竣工的合理建设工期和固定物价上涨指数计算的。现在编制规定中的算法没有包括编制年至工程开工年这段时间的物价上涨因素。如果当年编制概算,当年工程开工,则第一年价差预备费应为零,将开工第二年作为第一年。

计算公式为: ∑=-+=N 1 n 1]n P) Fn[(1E 式中: E ──价差预备费; N ──合理工期; n ──施工年度; Fn ──建设期间第n 年的静态投资; P ──年物价指数。 二、建设期融资利息 根据国家财政金融政策规定,工程在建设期内需偿还并应计入工程总投资的融资利息。 编制规定中的建设期融资利息计算公式是按完整年度年利率(即每年计息一次)考虑的,与实际工程年度有时会有所差异,但在概算阶段一般认为是可以的。若需要较精确融资利息,可将(1)开工年的借款额按实际月数平均,根据月利息计算。(2)竣工年的借款额按实际月数平均根据月利息计算,前面所有借款额之和根据月利息计算,最后求和。(3)中间其他各年正常计算。注意要与经济评价一致。 计算公式为: ]i S )b F 21b F [(S 1n 0m m n n n 1m m m N 1n ∑∑∑-===+-= 式中: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会计处理

一、保理业务简介 保理业务(又称福费庭,即FORFAITING),是指银行(保理商)与卖方企业(供应商)之间签署协议,卖方企业(供应商)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企业(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保理商),由银行为其提供与此相关的包括应收账款回收,销售分账管理,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服务。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使用比例的下降,赊销比例的不断上升为保理业务在国际贸易中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而且进口保理商的介入和提供信用担保,可以使出口商在赊销的方式下,消除由于对进口国催收账款的法律和实务缺乏理解带来的困难和风险。保理业务为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了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 保理业务对于我国来说,尚属新兴的金融服务品种。目前,国内银行已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数家银行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能够开展该业务。 二、保理业务的基本分类 在现实运作中,保理业务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因而有多种类型。按照风险和责任的原则,保理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一)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按照保理商是否有追索权来划分,保理可以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如购货商破产或无力支付,只要有关款项到期未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因而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在选择保理业务时特别谨慎,大都选择有追索权保理。 无追索权保理指供应商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向保理商融通货币资金后,当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时,保理商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二)明保理和暗保理 按供货商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给买方来划分,保理业务可以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 明保理是指债权一经转让,供货商立即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给购货商,并通知购货商将应付账款直接付给保理商。我国《合同法》规定供应商在有应收账款转让时,要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必须通知购货商,所以我国的保理业务必须是明保理。 而暗保理则是供货商为了避免让他人知道自己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保理商参入保理的情况通知购货商。暗保理的特点就是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的情况不通知给购货商,购货商的货款到期时仍由供货商出面催款,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的一种经济行为。 (三)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 融资保理又称为折扣保理,是指保理商能够为供货商提供预付款融资。在融资保理形式中,只要供货商将发票交给保理商,并且应收账款在信用销售额度内的已被核准,保理商应立即支付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货币资金,余额等待保理商向购货商全部收回应收账款以后,保理商再向供应商结清。

融资租赁保理模式解析

租赁保理的三种模式解析 一、普通租赁保理融资模式 这是一种保理银行针对“通常情况下”的融资租赁业务的应收租赁款进行的保理融资,是对“已形成租金”的应收账款的保理融资(“先交付后保理”)。在实务中比较多见,操作也比较简单。 在此模式中,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也与供货商签署了买卖合同,货款及设备均已交付,已形成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 租赁公司需要在银行对已形成的租金进行保理。用以解决“承租人实力强大,供货商弱小”租赁交易架构中的“收款”问题。 图表1:普通租赁保理融资流程图 二、售后回租保理融资模式 这是一种针对承租人“自有设备”进行的“售后回租赁”模式,用以解决调整承租人的财务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若承租人获得的资金部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则承租人负债率降低。 售后回租保理模式可以设计为在会计上按融资租赁核算的融资租赁模式,无余值处理,资产记在承租人头上;也可以设计为在会计上按经营租赁核算的经营租赁,即“经营性回租赁”模式,有余值处理,租赁资产记在租赁公司头上,实现承租人的表外融资。回租赁保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融资租赁公司 承租人 保理银行 支付租金 租赁权益转让及融资 融资租赁合同

图表2:回租赁保理融资模式流程图 三、结构性租赁保理融资模式 这是一种针对“即将形成租金”的直接租赁保理融资模式,是一种突破性的解决租赁公司在购买环节支付货款的资金瓶颈的重要融资模式,是一种“交付前”的“结构性融资”。 在此模式中,租赁当事人之间已形成附带生效条件的法律合同关系,但租赁公司尚未支付货款。即租赁公司与供货商(强大)已形成购买合同关系,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已形成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供货人已承诺提供回购担保或其他第三方已提供保证或物权担保,租赁公司一旦支付货款,该交易结构系统的一揽子合同即刻生效,租赁公司也随即获得租金收取权。 图:“交付前”的结构性租赁保理融资流程图 银行认可上述法律合同关系,并对“即将形成租金”视同“已形成租金”进行先期直接保理,但要求租赁公司按照“封闭运行”的规则,在获得租赁保理款项的“同时”支付给供货商,以确保银行通过先期受让所获得的租金收益权的事实存在。 保理银行 融资租赁公司 设备供货商 承租人 ⑤支付租金 ②出租 ③租金权益转让及融资 ④支付货款 ①提交设备 ⑥设备回购 保理银行 融资租赁公司 承租人 ④支付租金 ②设备融资租赁 ①设备买卖 ③权益转让及融资

编制建设期利息计算表

计算书 《工程经济》课程作业 某建设项目计算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2年,生产期8年。该项目基础数据如下: 1、建设期第一年固定资产投资(200+学号后两位)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50万,银行贷款(50+学号后两位)万元。第二年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200万,银行贷款100万元。预计全部形成固定资产,生产期末固定资产残值50万元,折旧年限为10年,按照直线法折旧。银行贷款利率为5%,按月结息。按照每年等额本金偿还法在生产期的前4年内偿还贷款。 2、第三年注入流动资金80万元,全部为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当年开始生产,预计当年的达产率为90%,投产当年的销售收入、经营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均按正常生产年份的90%计算。 3、正常年份每年的销售收入为450万元,经营成本为2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按销售收入的8%计算,所得税率为25%,基准收益率为10%。 问题: 1.计算银行贷款实际利率;建设期银行贷款利息;生产期前4年(还款期)内各年 还款额。编制还本付息表 2.计算固定资产年折旧额为多少。 3.生产期内各年的总成本费用分别为多少(用总成本费用表表示)。 4.根据以上数据编制项目的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不要求列出计算式,直接填入表中)。 5.计算项目的财务净现值分析该项目的可行性。 6.若项目可行,计算静态投资回收期和动态投资回收期。 7.计算项目的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和资本金利润率。

1.编制建设期利息计算表 借款需要量计算表 单位(万) 1 2 3 合计 建设投资总数 237 300 537 流动资金 80 80 权益资金 150 200 350 借款需要量 87 100 80 267 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实际年利率=(1+名义利率/年计息次数)年计息次数-1 %12.51%/125112 =-+=)( 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表 单位(万) 编制还本付息表 还本付息表 单位(万) 3 4 5 6 期初本息余额 196.36 147.2 7 98.1 8 49.0 9 本期付息 10.05 7.54 5.03 2.51 本期还本 49.09 49.09 49.09 49.09 期末本息余额 147.27 98.18 49.09 0.00 2.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64.4910 50 36.9300237=-++)((万元) 3.项目运营总成本费用表 单位(万) 项 目 计 算 期 3 4 5 6 7 8 9 10 经营成本 18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折旧费用 49.64 49.64 49.64 49.64 49.64 49.64 49.64 49.64 建设投资贷款利息 10.05 7.54 5.03 2.51 流动资金贷款利息 4 4 4 4 4 4 4 4 总成本费用 243.69 261.18 258.67 256.15 253.64 253.64 253.64 253.64 1 2 3 附注 年初欠款 0 89.23 196.36 建设期利息 为 9.36 当年借款 87 100 当年利息 2.23 7.13 年末欠款累计 89.23 196.36 年 末 项 目 年 末 项 目 年 末 项 目

保理业务模式

项目1 爱投资:核查核心企业贸易记录 项目名称:玖龙纸业煤炭采购应收账款项目(一期) 年化收益:10% 投资期限:6个月 项目规模:1000万 该项目原债权人某物资有限公司与原债务人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已签署编号为DG-ND-PM-1406-5000001165的《煤炭采购合同书》,并已建立煤炭供应贸易交易关系,由原债权人向原债务人供应煤炭产生的应收账款共计2893.376115万元。该保理项目总额2500万元,一期融资1000万元。 在该项目中,保理公司出具的意见为,原债务人为国内纸业制造商,在国内外知名度极高,履约能力强,还款意愿强。采购合同核实无误,供货单真实有效,同意放款。 据了解,对应收账款真实性审核方面,由专业律师审核基础交易合同,通过审核合同条款、印章真实性以及原债务人开具的验收证明和原债权人的发货证明,判断供货商已真实履约。专业会计师核查原债权人银行对账单及财务报表,保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同时由央行进行应收款登记,爱投资出具的材料显示,本保理业务已通过央行应收账款质押公示登记系统办理转让登

记;保理商设立应收账款监管专户,监管应收账款的归集及回收,保证本息足额、按时偿还。除此之外,应收账款的真实性经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审查核实。 爱投资方面认为,原债权人多年经营煤炭贸易业务,经营状况良好,基于保理合同中可追索条款负有还款责任。 爱投资CEO王博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爱投资首先会对供货商即融资企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产状况、涉诉情况、法人及法人代表的征信情况等各方面的尽职调查。其次,对供货商与采购商的贸易关系进行调查。内容包括上一年度的贸易合同,付款记录,发票开具记录、货物验收记录。最后,对保理商与融资企业的相关保理合同及应收账款转让确认函进行原件查阅。 礼德财富CEO洪凯彬也告诉记者,为确保企业真实性,会核查需要融资的企业跟核心企业的过往贸易往来记录,包括合同以及银行流水是否匹配,借此判断双方贸易真实性。“通常来说,核心企业都是上市公司或财务比较规范的集团公司,通过核心企业来反推贸易真实性会比较靠谱,这个往来至少在一年以上,如果只有近期往来,我们不会认可的。”洪凯彬表示。 项目2 礼德财富:保险公司兜底风险 项目名称:电子供应企业应收账款保理项目(一期)

建设期利息计算

建设期利息计算 一、建设期利息应按借款要求和条件计算。国内银行借款按现行贷款计算,国外贷款利息按协议书或贷款意向书确定的利率按复利计算。为了简化计算,在编制投资估算时通常假定借款均在每年的年中支用,借款第一年按半年计息,其余各年份按全年计息。计算公式为:各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当年借款额/2)×年利率。 当总贷款分年均衡发放时,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可按当年借款在年中支用考虑,即当年贷款按半年计息,上年贷款按全年计息。 二、例如:建设期为2.5年,第一年借款300万元,第二年借500万元,第三年上半年借600万元复利计算方式 问:建设期利息为多少,第四年期初借款为多少? 利息计算方法一; 第一年利息:(300/2)*利率 第二年利息:(300+(300/2)*利率)*利率+(500/2)*利率 第三年利息:(300+(300/2)*利率+500+((300+(300/2)*利率)*利率+(500/2)*利率))*利率+(600/2)*(利率/2) 利息计算方法二: 将计算期改成半年,也就是按半年利率计算半年利息,将2.5年计算期修正成5个半年计算期,以此计算利息。不过这种方法计算的利息大于方法一的。 如果第三年下半年开始付息,第四年期初借款为300+500+600+前2.5年利息。 例子:某新建项目,建设期为3年,共向银行贷款1800万元,贷款分别为第一年400万元,第二年800万元,第三年600万元,年利率为5%,则建设期利息为多少万元? 第一年利息= 400/2*5%=10万元 第二年利息= (400+10+800/2)*5%=40.5万元 第三年利息= (400+10+800+40.5+600/2))*5%=77.525万元 合计:10+40.5+77.525=128.025万元

保理融资业务基础知识及案例

保理融资业务基础知识及案例 保理业务就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得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得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得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得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得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得至少两项。 中文名 保理业务 适用范围 金融 使用人群 卖方、供应商 类别 交易方式 实质 契约关系 不同得国际保理其参与得当事人就是不同得。在国际双保理得情况下,会形成出口商与进口商、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得四层关系。fAaVWhv。 1.在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就是货物买卖合同关系。1VQoqmj。 2.在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之间就是根据出口保理协议建立得一种合同关系。 出口保理协议就是国际保理交易中得主合同。依该协议,出口商应将出口保理商协议范围内得所有合格应收账款转让给出口保理商,使出口保理商对这些应收账款获得真实有效而且完整得权利,以便从实质上保证应收账款就是有效得与具有相应价值得并且不存在也不会产生任何障碍。MrLZHYP。 3.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就是相互保理合同关系。进出口保理商之间 应签订得相互保理协议,双方得关系具有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间得法律关系,即出口保理商将从供应商手中购买得应收账款再转让给进口保理商即再保理而形成法律关系。lSZnxef。 4.在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就是一种事实上得债权债务关系。从法律意义 上说,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没有合同上得法律关系,但由于进口保理商最终收购了出口商对进口商得应收账款,只要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得买卖合同或其她类似契约未明确规定该合同或契约项下所产生得应收账款禁止转让,保理商就可以合法有效地获得应收账款,而无需事先得到进口商得同意,与进口商之间事实上形成债权债务关系。FoEGmMf。 详细情况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得定义upF51eO。 贸易融资 销售分户账管理

一文读懂保理业务的操作流程

1 一文读懂保理业务的操作流程 国内保理业务是指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购货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与服务合同或因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从而获得我行为 其提供的商业资信调查、融资、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特点 1、能满足客户多方面融资需求; 2、能解决客户担保难问题; 3、能与客户保持良好、稳定的业务往来; 4、帮助客户改善资产状况,优化资产负债表结构。 基本要求 1、叙作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商品交易或提供的服务合法、有效、真实,购销双方没有争议; (2)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争议,不受抵消权、质押权、留置权、求偿权的影响; (3)应收账款还款期限一般在12个月内; (4)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坏账比例小、风险能有效预测和控制,应收账款周转率在行业良好值以上; (5)购销合同中没有含有禁止应收账款转让的条款。 2、办理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业务的,销售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信用等级在A(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2)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现金流量充足,有较强的回购和偿债能力; (3)发展前景良好,主要产品所占市场份额较大; (4)应收账款的期限、地区、客户结构合理; (5)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3、办理无追索权(非回购型)保理业务的,销售商除符合前述办理有追索权(回购 型)保理业务的规定外,购货商的信用等级必须在AA-(含)以上(销售商提供低风 险或次低风险担保的,购货商可不受信用等级的限制),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 全,现金流量情况较好,没有拖欠销售商货款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业务流程 1、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1)市场营销部门或经办行受理销售商提出叙作保理业务的申请后,根据调查情况完成销售商应收账款分析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方案,按规定权限报 批。 (2)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授权市场营销部门或经办行与销售商签订保理业务协议。 (3)销售商发出货物后,将运输部门出具的货运单据正本、发票副本及相关资料逐笔提供给我行。 (4)我行根据约定预付比率发放融资款项。 (5)销售商(或我行市场营销部门或经办行)按应收账款约定在收款日前向购

关于国内工程保理业务介绍

关于国内工程保理业务介绍 根据我行最新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现将本业务作如下介绍: 一、本业务涉及到的几个定义 (一)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境内卖方将其向境内买方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由我行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管理、保理融资及为买方提供信用风险担保的综合性金融业务。其中,我行为卖方提供的应收账款管理和保理融资服务为卖方保理,为买方提供的信用风险担保服务为买方保理。 工程保理是指工程承包商或施工方将从事工程建设服务形成 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卖方保理行,由保理行提供综合性保理服务。(二)卖方(供应商、债权人):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出具发票 的当事方,即保理业务的申请人。 (三)买方(采购商、债务人):对由提供货物或服务所产生的应 收账款负有付款责任的当事方。 (四)应收账款: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指卖方或权利人因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买方或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担保权利、保险权益等所有主债权、从债权以及与主债权相关的其他权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四)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是指发票金额扣除销售方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

(五)保理监管专户:指卖方保理行为卖方开立的用于办理保理项下应收账款收支业务的专用账户。该账户用途包括:收取保理项下应收账款;收取其他用以归还我行保理融资的款项;支付超过保理融资余额以外的应收账款等。卖方不能通过应收账款专户以网上银行或自助设备等形式开展任何业务。 二、保理业务分类 (一)按是否对保理融资具有追索权,我行国内保理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卖方保理行向卖方提供保理项下融资后,若买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卖方保理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追索未偿还融资款的保理业务;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卖方保理行向卖方提供保理项下融资后,若买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卖方保理行无权向卖方追索未偿还融资款。 三、应收账款的范围、条件及转让方式 (一)可办理国内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范围: 1、因向企事业法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设施而形成的应收 账款; 2、由地市级(含)以上政府的采购部门统一组织的政府采购 行为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3、由军队军级(含)以上单位的采购部门统一组织的军队采 购行为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账务处理

保理业务账务处理: 2002年3月下旬,南京爱立信公司陆续偿还了中资银行贷款并与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5亿元无追索权保理协议,这一亊件被国内媒体报道,保理业务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注意.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从亊保理业务的保理公司,只有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及中信实业银行公开对外宣称提供保理业务,并作为保理商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简称fci). 下面笔者就简要介绍一下保理业务的内容,保理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接下来重点介绍一下保理业务在会计上的处理. 一,保理业务的内容 保理业务(factoring)主要是为以赊销方式(open account)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是一种通过收购企业应收账款为企业融资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金融业务或产品. 保理的一般做法是,卖方企业(供应商)向保理商出售通常以发票所表示的对债务人(买方企业)的应收账款,同时要求保理商提供与此相关的包括应收账款回收,销售分戶账管理,信用销售控制以及坏账担保等単项或多项服务. 在实际操作中,保理业务多种多样. 卖方企业如果享受到保理商提供的上述所有服务即为全保理,如仅享受到一项或几项服务即为部分保理. 根据保理商提供服务的不同,保理业务既可按有无融资划分为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也可按有无追索权或是否承担坏账损失,而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又可按销售合同的买方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而划分为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还可按卖方企业是否吿知买方企业保理商的参与,而划分为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理. 目前在发达国家十分流行的发票贴现业务也是保理的一种,这种业务中卖方企业通过向保理商出售销售发票而得到融资,并不享受其他服务,也不必通知买方企业,而且保理商对从卖方企业买下的应收账款有完全的追索权,因此它实际上是一种有追索权的隐蔽保理. 保理商通过承购应收账款向卖方企业提供融资,是以卖方企业的供货合同为基础的,这一融资方式的主要依据是卖方的产品在市场上的被接受程度和其盈利情况,而非其资产负债表的状况. 由於保理与传统的银行产品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它往往被视为一种非银行产品,由专门的保理公司或银行中相对独立的部门为卖方企业提供服务和进行操作. 因此,保理业务中卖方企业的会计处理也不同於传统的银行贷款. 二,保理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 保理业务的一般操作流程是,卖方企业首先与保理商签订一个保理协议,一般卖方需将通过赊销(期限一般在90天以内,最长可达180天)而产生的合格应收账款出售给保理商. 签订协议后,对於无追索权保理,保理商首先要对与卖方有业务往来的买方进行资信评估,并对买方核定一个信用额度,在这一信用额度内的应收账款称为“核准的”应收账款. 对这部分应收账款,在买方无能力付款时,保理商对卖方没有追索权. 而对有追索权保理,当买方无力付款时,保理商将向卖方追索,收回向其提供的融资.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之操作路径研究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之操作路径研究 近年来,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发展迅猛,已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租赁保理不分家”已成为行业一大特征。诚然,对于保理企业(以下简称“保理方”)而言,只要应收租赁款的现金流有保障,其均愿意向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提供融资,从而实际降低出租方的融资难度。本文将从融资租赁保理业务(以下简称“融租保理”)的定义及法律实质出发,梳理融租保理的常见操作模式及操作流程,进而分析融租保理的主要风险点,并尝试提出对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供读者参考。 融租保理概述 1定义 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方、租赁标的的选择,向供货方购买租赁标的,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融资租赁企业同时可以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及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商业保理业务是指一方将其基于真实交易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企业,由保理方向其提供的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服务。商业保理企业同时还可经营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是指出租方向保理方转让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的应收租金,由保理方向出租方提供集应收租金的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2法律实质 融资租赁保理的实质为出租方对保理方的债权转让,即出租方将其享有的对承租方应付租金的债权转让给保理方,从而获得融资。 融租保理之常见操作模式及基本操作流程

融租保理的常见操作模式包括一般融租保理、售后回租保理、结构性融租保理及贷款融租保理,其主要不同在于是否具有特定第三方供货方、相关合同的生效条件及时间节点等。 1一般融租保理的基本操作流程 1.承租方与出租方沟通融资租赁意向,一般由承租方指定特定租赁标的或提出对拟承租租赁标的的要求。 2.出租方按照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的要求购买承租方指定或适当的租赁标的,并与供货方签署《租赁标的买卖协议》。 3.出租方取得租赁标的所有权后,与承租方就租赁标的签署《融资租赁协议》。 4.出租方将其对承租方享有的租金债权转让给保理方,并签署《保理协议》。 5.出租方与保理方向承租方送达《债权让与通知》,就债权让与事宜通知承租方后该债权让与生效,一般应取得承租方的书面回复。 6.保理方受让出租方对承租方的租金债权,并向出租方提供保理融资。 7.若承租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至租赁期限届满,保理方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予以救济: (1)有追索保理/担保:若出租方与保理方约定了追索权,当承租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时,保理方有权按照约定就未收回部分保理融资款向出租方进行追偿;若供货方或其他第三方提供了回购保证或物权担保,保理方有权按照约定就未收回部分保理融资款向上述供货方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追偿。 (2)无追索保理:若出租方未与保理方约定追索权,且任何其他第三方均未提供租金余值回购保证或物权担保的,当承租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时,保理方仅有权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2售后回租保理的基本操作流程

商业保理融资模式与运营

商业保理融资模式与运营 商业保理融资资金从哪来?这四大渠道你必须知道 目前,我国已有政策支持保理公司进行杠杆经营。商业保理不具有银行保理的资金优势,资金来源是制约商业保理公司发展的一个瓶颈。解决了资金来源问题,可以为商业保理公司的发展夯实基础。 比如《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规定,商业保理公司的营运资金为公司注册资本金、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以及借用短期外债和中长期外债。为防范风险、保障经营安全,商业保理公司的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倍。 风险资产(含担保余额)按企业的总资产减去现金、银行存款、国债后的剩余资产总额确定。预计未来银行授信、P2P网贷平台、私募基金以及资产证券化将成为保理商的主要融资渠道。 一、商业保理与合作银行模式解析 商业保理与银行的合作,可以采取授信额度或者再保理等方式。根据银行对商业保理公司的信用等级情况,可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资金。 (一)再保理模式 再保理指的是保理公同将其受让的卖方对买方的应收账款再次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提供融资给商业保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再将款项划至卖方账户行。应收账款到期后,卖方将收到的买方付款划付商业保理公司,由后者归还银行融资。 再保理业务开展的过程中,银行可以从商业保理公司准人、基础交易卖方准人、买方评估、交易背景真实性审核、回款账户设置、资金流向监控等风险控制关键环节进行贷前、贷中、贷后的全流程风险防范。 再保理通常作为一种授信增信的模式存在于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之间,是保理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 本质上是债权的再转让,即企业将其因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公司后,保理公司再将此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其他保理商的行为。

保理业务实务操作

租赁保理业务实务操作 摘要:本文通过对租赁和保理原理的陈述、分析,指出了国际上作为第二大融资工具的租赁和银行具有密不可分的天然合作关系,阐释了租赁保理的概念、功能、业务流程和主要操作模式,重点提出了对“已形成租金”的后保理融资模式(解决“承租人强而供货商弱”的租赁交易架构中租赁公司的收款问题)和对“拟已形成租金”的直接保理融资模式(在本模式中,已形成购买与租赁合同,但租赁公司尚未支付货款,解决“供货商强而承租人弱”的租赁交易架构中租赁公司的付款问题)等。在无追索保理中,对租赁公司而言是“表外融资”。 一、租赁与保理原理 1、租赁原理 1)按照我国租赁会计准则,“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经营性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2)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资本租赁”、“财务租赁”,是一种通过“融物”达到“融资”的交易。当企业(承租人)需要添置设备时,不是以现汇或者向金融机构借款购买,而是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需要、意愿和请求,通过自有资金或向金融机构融资,租入或购入设备,再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规定,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选择退租、续租或留购的一种交易行为。在同一宗融资租赁交易中,必定包含有设备货物的买卖和以该设备货物为租赁物的租赁这样两类互为条件、又相互独立的交易,它们分别由相关的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体现。通常把融资租赁描述为包含至少两类合同(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和至少三方当事人(承租人、出租人、供货商)的交易。 3)融资租赁的比较优势主要表现在融资、税收、加速折旧、促销、理财上。融资租赁公司包括或有负债在内的风险资产可以是净资产的15倍(见2006年4月《融资租赁法》二次征求意见稿),融资功能强大,这是一般的工商企业所不能比及的;融资租赁公司营业税及附加按“利差纳税”;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可享受加速折旧的特殊优惠政策;由于租赁公司要先购买设备再出租,因而融资租赁对设备厂商具有强劲的促销作用;对不需要资金的高端客户可以通过委托租赁、回租(包括经营性回租赁),节税、改善财务报表,发挥理财作用。

融资租赁保理

深圳发展银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实施细则 (1.0版,2009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开发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市场,规范我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合同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以及我行国内保理业务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是指在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将融资租赁服务产生的未到期应收租金转让给我行,我行以此为基础,在综合评价租赁公司的信用风险、经营水平、财务状况、担保安排以及符合本细则规定承租人各项条件后,为租赁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等的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是以应收租金作为我行债权受让标的,是保理业务在融资租赁行业的应用,其还款来源保障是在承租人具有较好持续经营能力和较强综合偿债能力、租赁物能产生良好效益和现金流的情况下承租人对应付租金的正常支付。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融资租赁,是指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方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方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对象包括以下三类: 1. 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 2. 商务部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3. 商务部批准成立的国内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上述三类租赁公司在我行办理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时,均适用我行公司法人客户的授权、授信管理原则。

第五条本细则中涉及的术语均适用我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的主要术语解释,专用术语的对应关系及释义如下: 1. 出租人:对应于卖方,是应收租金的权利人。在本细则中仅指租赁公司。 2. 承租人:对应于买方,是偿付租金的责任人。 3. 融资租赁合同:对应于商务合同,是叙做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凭据和基础,应符合《合同法》第十四章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且合同内容不能违反以下条件: (1)除非支付全部租金,否则在租赁过程中承租人不得退租; (2)因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等产生的交易纠纷与租赁公司无关。 若经营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符合《合同法》第十四章对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之间法律关系的规定,则该经营性租赁合同可视同融资租赁合同处理。 4. 应收租金:对应于应收账款,是租赁公司和承租人因融资租赁交易而产生的承租人尚未清偿的债权。 5. 承租人额度:对应于买方额度,是我行依据该承租人应付租金而对一个或多个租赁公司提供保理业务服务的最大限额。该额度为控制额度,不须以签署合同的方式确认。 第二章业务模式 第六条根据租金性质和租赁物是否为新购买,本细则中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分为普通融资租赁保理、回租型融资租赁保理和结构性融资租赁保理三种模式。 (一)普通融资租赁保理

建议商业保理融资资金四大渠道详解

建议收藏!商业保理融资资金四大渠道详解 目前,我国已有政策支持保理公司进行杠杆经营。商业保理不具有银行保理的资金优势,资金是制约商业保理公司发展的一个瓶颈。解决了资金问题,可以为商业保理公司的发展夯实基础。 比如《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规定,商业保理公司的营运资金为公司注册资本金、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以及借用短期外债和中长期外债。为防范风险、保障经营安全,商业保理公司的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倍。 风险资产(含担保余额)按企业的总资产减去现金、银行存款、国债后的剩余资产总额确定。预计未来银行授信、P2P网贷平台、私募基金以及资产证券化将成为保理商的主要融资渠道。 一、商业保理与合作银行模式解析

商业保理与银行的合作,可以采取授信额度或者再保理等方式。根据银行对商业保理公司的信用等级情况,可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资金。 (一)再保理模式 再保理指的是保理公同将其受让的卖方对买方的应收账款再次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提供融资给商业保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再将款项划至卖方账户行。应收账款到期后,卖方将收到的买方付款划付商业保理公司,由后者归还银行融资。 再保理业务开展的过程中,银行可以从商业保理公司准人、基础交易卖方准人、买方评估、交易背景真实性审核、回款账户设置、资金流向监控等风险控制关键环节进行贷前、贷中、贷后的全流程风险防范。 再保理通常作为一种授信增信的模式存在于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之间,是保理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本质上是债权的再转让,即企业将其因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公

司后,保理公司再将此转让后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其他保理商的行为。 银行严格的风控体系使得优质的应收账款得到再转让,保理公司的流动资金得到补充,营运能力得到提高,并有能力进一步开展保理业务,使得实体经济中的企业得到更多的服务。 具体来说,银行通常会再转让一些成熟保理产品中的债权,这些产品针对特定的行业及细分行业,流程规范,风险可控。 (二)双保理模式 国际保理通常为双保理。在双保理模式下,由出口商与出口国所在地的保理商签署协议,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双方也签署协议,相互委托代理业务,出口保理商根据出口商的需要提供保理服务。 FCI发布的《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简称GRIF )详细介绍国际保理业务

平安银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实施细则

平安银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实施细则 (1.5版,2012年)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业务模式 (3) 第三章准入条件 (5) 第四章融资、利率和保理费率管理 (7) 第五章评级及风险管理 (9) 第六章业务操作流程 (12) 第七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开发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市场,规范我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合同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以及我行国内保理业务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是指在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将融资租赁服务产生的未到期应收租金转让给我行,我行以此为基础,在综合评价租赁公司的信用风险、经营水平、财务状况、担保安排以及符合本细则规定承租人各项条件后,为租赁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等的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是以应收租金作为我行债权受让标的,是保理业务在融资租赁行业的应用,其还款来源保障是在承租人具有较好持续经营能力和较强综合偿债能力、租赁物能产生良好效益和现金流的情况下承租人对应付租金的正常支付。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融资租赁,是指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方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方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对象包括以下三类: 1. 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 2. 商务部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3. 商务部批准成立的国内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上述三类租赁公司在我行办理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时,均适用我行公司法人客户的授权、授信管理原则。 第五条本细则中涉及的术语均适用我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的主要术语解释,专用术语的对应关系及释义如下: 1. 出租人:对应于卖方,是应收租金的权利人。在本细则中仅指租赁公司。 2. 承租人:对应于买方,是偿付租金的责任人。 3. 融资租赁合同:对应于商务合同,是叙做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凭据和基础,应符合《合同法》第十四章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且合同内容不能违反以下条件: (1)除非支付全部租金,否则在租赁过程中承租人不得

建设期利息估算

建设期利息估算 建设期利息的估算方法 估算建设期利息应注意有效利率和名义利率的区别,具体见第八章。 项目在建设期内如能用非债务资金按期支付利息,应按单利计息;在建设期内如不支付利息,或用借款支付利息应按复利计息。 项目评价中对当年借款额在年内按月、按季均衡发生的项目,为了简化计算,通常假设借款发生当年均在年中使用,按半年计息,其后年份按全年计息。 对借款额在建设期各年年初发生的项目,则应按全年计息。 建设期利息的计算要根据借款在建设期各年年初发生或在各年年内均衡发生的情况,采用不同的计算公式。 (1)借款额在建设期各年年初发生,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n Q=Σ [(Pt-1+At)×i] i=1 式中 Q—建设期利息 Pt-1——按单利计息,为建设期第t-1年末借款累计;按复利计息,为建 设期第t-1年末借款本息累计; At—建设期第t年借款额 i—借款年利率 t—年份 (2)借款额在建设期各年年内均衡发生,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n Q=Σ [(Pt-1+At/2)×i] i=1

例1、某新建项目,建设期为4年,分年均衡进行贷款,第一年贷款1000万元,以后各年贷款均为500万元,年贷款利率为6%,建设期内利息只计息不支付,该项目建设期贷款利息为(C)。 A 76.80万元 B 106.80万元 C 366.30万元 D 389.35万元解:第一年:(1000/2)×6%=30万元 第二年:(1030+500/2)×6%=76.8万元 第三年:(1000+30+500+76.8+500/2)×6%=111.408万元 第四年:(1000+30+500+76.8+500+111.408+500/2)×6%=148.092万元项目建设期 贷款利息为30+76.8+111.408+148.092=366.3万元 注:总贷款分年均衡发放 这是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固定资产投资分建设期和生产期,分年均衡发放是在建设期,对大型固定资产项目,由于建设时间长,资金使用是按工期来的,按使用需要逐步到位, 一方面是提高资金效率,另一方面是降低资金成本。比如:建一个火力发电厂,工程建设 期为5年,总投资3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0亿元。这20亿元是总贷款,按照工程进度5年建成,根据每年的工程量测算,每年的资 金需求是:4、8、10、5、3,贷款的投放计划是第二年2亿、第三年10亿、第四年5亿、第五年3亿,这就是总贷款的均衡投放。项目不同每年投放的比例也不同,如矿山、 铁路、高速公路、港口、机场等,最长投资能达到10年甚至更长,如三峡项目。 例2、某新建项目,建设期为5年,分年均衡进行贷款,第一年贷款1000万元,第二年贷款2000万元,第三年贷款500万元,年贷款利率为6%,建设期间只计息不支付。则 该项目第三年贷款利息为多少? 解:第一年:(1000/2)×6%=30万元 第二年:(1000+30+2000/2)×6%=121.8万元 第三年:(1000+30+2000+121.8+500/2)×6%=204.108万元 例3、某新建项目,建设期为3年,第一年年初借款200万元,第二年年初借款300 万元,第三年年初借款2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6%,每年计息1次,建设期内不支付利息。试计算该项目的建设期利息。 解:第一年:Q1=(P1-1+A1)×i=200×6%=12万元 第二年:Q2=(P2-1+A2)×i=(200+12+300)×6%=30.72万元

民生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简介

民生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简介 民生银行保理融资 当卖方在采用赊销(O/A)、承兑交单(D/A)等非信用证方式向买方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由民生行基于应收账款转让而为卖方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或对买方提供的应付账款融资。 服务特点: 1.通过受让债权,取得对买方的直接请偿权; 2.保理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为商务合同项下的回款; 3.通过对交易的付款行为、付款记录持续性地跟踪、评估和检查等,及时发现 风险,采取措施,达到风险缓解的作用; 4.对买方的坏账担保属于有条件的付款责任; 5.已转让且保理商支付对价的应收账款不纳入卖方的破产财产。 产品优势: 1.针对买卖企业双方形成的应收帐款而设计,无需额外抵押或担保; 2.对卖方可以缩短应收帐款回收时间,银行以即付方式支付现金,加快企业资 金周转,避免资金被大量占用在应收帐款上,最大限度提高效益; 3.无追索权保理融资可以将应收帐款转化为现金,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美 化,财务结构得到改善,企业价值得到提升; 4.对买方而言,其应收帐款由银行包买,足证买方企业的资信为银行所认可, 可借此在市场取得良好的口碑; 5.通过银行给卖方提供保理,买方获得较长的付款期限,从而可最大限度地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解决资金紧张的困难。 企业申请保理融资的基本条件: 卖方客户向民生行申请办理保理授信业务,原则上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依法登记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如为其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应当 获得总公司授权; 2.在民生行分支机构开立相应业务本外币结算账户; 3.办理国际保理须具备进出口经营资格; 4.申请保理融资的卖方普华信用评级需在B2(含)以上;暗保理融资的卖方 普华信用评级需在B1(含)以上; 5.无不良信用记录; 6.无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不良记录; 7.民生行认为必须满足的其它条件。 买方客户向民生行申请办理保理授信业务,原则上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依法登记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民生行认可法定地址在境外的企(事)业 法人(在民生行取得离岸业务经营权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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