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奖惩管理制度(标准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品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一、因来料检验失误(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给予质检人员处罚100元,半成品来料以行业通用抽样计划抽样检验。

二、被加工件属转序或领用自制件,操作人员在执行本工序作业前,应对被加工件进行检验;每发现一件不合格,奖励该操作人员0.5元;扣上道公序操作人员0.4元,上道工序质检员0.1元。如果该道工序仍未检出上道工序的不合格品,流转到了下道工序;如被检出则被处罚为该道工序操作人员或质检员。

三、首检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给予质检人员处罚50元。

四、首检正确,生产过程产生不良,质检人员要对巡检不力负责(一小时内生产完成的产品除外)给予质检人员处罚50元。

五、一次抽检不合格率大于20%时,操作人员应承担其返修人工费用的110%。多次送检不合格(连续三次,每次3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生产人员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100元。

六、未经质检人员签字,私自将产品流转到下一工序的,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质管部门不承担责任,生产部门全责。在原有处罚的基础上追加200元。

七、如果质检人员未检验,弄虚作假,将产品把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出货的,对责任人给予处罚200元/次。

八、装车发货前,员工必须在出货质检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产品进行组装、性能调试、清洁、贴标识、包装等。质检人员对零件、结构、外观和性能确认后,盖“合格”章后才能装车发货。未经质检人员同意出货的处罚400元

/次。

九、客户处发现品质异常,对检验员给予处罚400元/次,如不良属于外观问题或品检员已反应并要求挑选/返修的不良,加工单位责任人负同等责任。

十、对未征得品管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撕下或涂抹品检人员已粘的状态标识(如合格标签、不合格标签等),处以给予处罚50元/次。

十一、公司的所有量具必须在检定、校准周期内,计量管理人员应对此负责,如出现不按计划送检处罚100元/次。

十二、每个工步的质量记录应完整,记录文件缺失或漏做记录;每次处罚100-200元。

十三、公司员工所使用的量具必须在检定、校准周期内,如工作人员私自使用不受公司控制量具,20元/次。

十四、公司员工所使用的量具发生损坏,应按量具原值进生赔付(自然损坏除外)。

十五、产品一次送检率100%合格,增加该道工时费5‰做为奖励。最低奖励额为10元。

十六、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按照“提案改善作业”执行后避免了重大品质事故的。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200元。

十七、质检人员一个月内无错检/漏检,无下工序或客户投诉,并按时完成各种报表和数据收集统计工作的;奖励该检验员100元,连续三个月者,奖励30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