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
批复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黔府函[2015]227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30
【实施日期】2015.09.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
(黔府函〔2015〕227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提请批复〈清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请示》(筑府报〔2015〕1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清镇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原则同意清镇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市域城镇发展目标、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职能分工、城镇空间结构布局、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综合防灾体系规划和空间管制规划。
(一)实施该规划时,要进一步强化清镇市中心城区作为市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加快
发展站街镇,形成“一核、两轴、三片区”的市域空间发展格局,增强中心城市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在此基础上,有重点地发展主要交通沿线小城镇。在小城镇建设发展中,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着重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逐步提高小城镇综合功能。
(二)要按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统筹安排市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市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及供水、供电、通讯、防灾等基础设施体系,尽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明确、发展协调的市域城镇体系。
(三)市域城镇化水平:2020年达到60%,城镇人口达到40万人;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