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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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内容 项目及重点
(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
(二)扣除项目的范围 (三)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5项:
5项:成本、费用、税金、 损失和其他支出。 17项: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三)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 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 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 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 他支出。
20%(实际10%)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境内所得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
20%
15%
税法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 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或: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 调整减少额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2节 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二、征税对象(所得来源地规定 )
所得类型 销售货物所得 提供劳务所得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不动产
转让财 产所得
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动产
企业所得税法
本章重点与难点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应税收入总额的确定 (2)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包括:部分特定扣除项目; 不得扣除项目;亏损弥补 2、应纳税额的计算 3、税收优惠政策 4、境内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1节
企业所得税法概述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 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2.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3.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 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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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三)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 9.公益性捐赠
捐赠项目 税前扣除方法 要点 ① 限额比例: 12% ② 限额标准:年度利润总额×12% ③ 扣除方法:扣除限额与实际发生额中 的较小者 ④ 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 年度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
权益性投资资 产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所得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费所得 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其他所得税法 第5章 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
第2节 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例题1·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 业是( )。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 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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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三)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
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 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所度扣除。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三)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 5.借款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 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 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 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 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 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 在发生当期扣除。
四、不得扣除的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超过公益性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超标准处理 不得扣除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利息费用 业务招待费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例题· 计算题】某企业2010年发生业务: (1)自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为2 700万元,发 生现金折扣1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国债 利息收入5万元。 (2)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产品成本70万元, 不含税销售价格100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3)“管理费用”账户列支100万元,其中: 业务招待费30万元。 要求: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内容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二)特殊收入的确认 项目及重点 9项,均重要 4项,注意第4项视同销售 6项,以旧换新、商业折扣、买一赠 一组合销售等收入确认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三)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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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收入类别 具体项目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一)不征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指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指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 (二)免税收 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入 收益。(该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 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l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8 项)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例题2· 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 中按负担所得的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 A.销售货物所得 B.权益性投资所得 C.动产转让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2节 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税率 居民企业 25%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 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 得的非居民企业 适用范围
公益性捐赠
限额比例扣除
来自百度文库
非公益性捐赠
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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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三)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 10.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11.劳动保护费 12.汇兑损失 13.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14.有关资产的费用 15.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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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例题· 计算题】某制药厂2011年销售收入2 900万元,
设备出租收入100万元,转让技术使用权收入200万元,
广告费支出50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则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调整所得是多少?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三)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 8.租赁费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按 租赁年限均匀扣除。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按规 定计入租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并提取折旧费用,予 以分期扣除。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三)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 2.三项经费支出: 项目 准予扣除的标准 超过标准的处理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总额14%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 经费
税法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以后年度结转扣 除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不超过工资总额2% 不超过工资总额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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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三)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 6.业务招待费
扣除最高限额 实际扣除数额 实际发生额×60%;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 ×5‰ 扣除最高限额与实际发生数额的60%孰低原则。
计提依据范围: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 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 入、视同销售收入等。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 判定标准 (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 企业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 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 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 机构、场所的企业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 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2节 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 人。 企业分为两种: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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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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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 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 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 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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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项目 职工福利费
扣除标准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税法
第2节 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二、征税对象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它所得和清算所得。
纳税人 居民企业 征税对象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 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 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 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 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三)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 2.三项经费支出:
【例题· 计算题】某企业,实际支付工资总额300万元, 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要求: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 费纳税调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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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三)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
3.社会保险费
符合标准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三)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 4.利息费用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 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 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全额据实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 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三)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 5.借款费用
【例题· 计算题】某企业2008年“财务费用”账户列支 40万元,其中:6月1日向非金融企业借入资金200万 元用于厂房扩建,当年支付利息12万元,该厂房于9 月底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计算当年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3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三)准予扣除项目的标准 4.利息费用
【例题· 单选题】某公司2010年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25万 元。经某注册税务师审核,“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有两 笔利息费用:向银行借入生产用资金200万元,借用期限6 个月,支付借款利息5万元;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借入 生产用资金60万元,借用期限10个月,支付借款利息3.5 万元。该公司2010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21 B.26 C.30 D.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