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航海保障发展规划工作大纲-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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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十三五”发展规划

通信专项规划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2016 年10 月

目录

目 录 .....................................

第 1 章 前 言 (2)

1.1 规划背景 (2)

1.2 规划依据 (2)

1.3 规划范围 (3)

第 2 章 现状和评价 (4)

2.1 现状 (4)

2.2 评价 (5)

第 3 章 “十三五”面临的新形势 (9)

3.1 有效履行国际公约,是我国应承担的责任 (9)

3.2 “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战略对水上通信需求的影响 . ...................

10 3.3 水上用户对信息需求的发展趋势 (11)

4.1 指导思想 4.2 规划原则 (12)

4.3 发展目标 (12)

第 5 章 发展重点 (14)

5.1 丰富业务构成,拓展服务领域 (14)

5.2 优化台站布局,提高有效覆盖 (15)

5.3 加快改造升级,提升履约保障 (16)

5.4 建设公务通信,支持海洋管控 (16)

5.5 建立运维体系,提升综合效率 (17)

5.6 加强科技创新,推进数字通信 (17)

第 4 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

12 12

1.1 规划背景

水上安全通信是保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不可缺少的信息传递手段,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救助的基本要素,是中国政府履行相关国际公约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南起厦门北至连云港的东海海区水上通信部门承担着水上遇险安全值守、海上安全信息播发以及海事监管支持等通信保障工作,为船舶航行安全以及海上运输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2年底,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挂牌成立,交通运输部在《关于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中明确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承担辖区水上遇险与安全通信工作;承担海岸电台、水上无线通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航行通警告、气象预报等海上安全信息的播发工作。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国家各个层面对海洋管控能力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水上安全通信作为航海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是实现“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基础。为了更好满足未来水上交通安全形势需求,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推进航海保障能力与服务水平提升,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开展《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本规划为通信分规划。

1.2 规划依据

1. 《交通运输部关于东海、南海、北海航海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

制的通知》;

2. 《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调整》;

3. 《海事系统“十三五”发展规划》;

4. 《海事航海保障“十三五”发展规划》;

5.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发展战略研究》;

6. 《水上无线电规则》;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交通部令44 号;

8.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74),IMO,1974 年;

9. 《国际无线电规则》( ITU)。

1.3 规划范围

本规划是指导东海辖区水上通信未来五年发展、阐明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水上通信发展战略意图的指导性规划,是未来五年东海辖区水上通信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第 2 章现状和评价

2.1 现状

2.1.1 台站总体布局

(1)中高频(MF/HF)海岸电台布局

东海辖区现有上海、连云港、宁波、福州和厦门5 座MF/HF海岸电台,其中上海海岸电台发信台拟迁建至崇明岛,厦门海岸电台发信台拟迁建至翔安。

(2)甚高频(VHF)安全通信系统布局东海辖区现有上海、江苏(沿海)、浙江、福建等4 个以省(直辖市)直属海事局为单位的VHF安全通信网,设有4 个VHF控制中心,14 个VHF控制分中心,38座VHF基站,按照《全国沿海甚高频(VHF)安全通信总体布局规划》的要求,于2010 年前后建成并投入运行。

2.1.2 业务开展情况

(1)MF/HF通信业务

东海辖区的5 座MF/HF海岸电台目前共开放了76 条业务电路,其中上海海岸电台是我国唯一的全频段国际数选(DSC)值班台,代表中国政府承担A1/A2/A3(国际西北太平洋搜救责任区)的海上DSC值班任务,开放了59 条业务电路, 上海海岸电台还承担着国家指定的特殊业务,以及大量常规通信业务。上海海岸电台的业务量统计详见附件。

(2)VHF通信业务根据《全国沿海甚高频(VHF)安全通信总体布局规划》要求,东海辖区江苏(沿海)、上海、浙江和福建海事局辖区内建设了38 座VHF安全通信基站,开设95 条电路,其中18 座基站开设CH70 DSC值守频道,所有基站均开设

CH16 电路与1 个双工电路(浙江龙角尖基站开设2 个双工电路),已经基本形成了对沿海25 海里水域的VHF通信链状覆盖。

2.1.

3. 主要系统设备

(1)MF/HF 海岸电台海岸电台的设备主要包括收、发信机及控制设备,以及天线和传输线路等。

目前各海岸电台有接收机84 台,发射机60 部,操作控制系统5 套。除控制系统在2010 年更新,其它收/ 发信机及控制设备均为1998 年在GMDSS工程引进日本JRC公

司的产品,使用时间已达到15年及以上;天线53 副,接收天线23副,天线普遍存在程式单一、腐蚀氧化、效率低等问题;传输线路是中控台、收发信台之间工作信号连接必要组成设施,目前海岸电台传输线路均采用光缆和微波主备工作。

(2)甚高频通信系统

目前在东海辖区内的38座VHF基站中,信道机95台,配置的控制系统17 套。江苏、浙江VHF安全通信系统的控制设备为美国先创公司的系列产品,信道机为澳大利亚频谱公司的产品;上海、福建VHF安全通信系统的控制设备和信道机均为日本JRC公司的系列产品。

2.2 评价

2.2.1 业务功能评价目前东海辖区水上通信业务主要承担相关国际公约规定的海上遇险安全通信、安全信息播发等公益性业务。虽然基于各种原因,在布局、功能和运行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但从当时总体设计上基本可以形成覆盖远洋、近洋和沿海不同海域的海上安全通信体系。

(1)遇险安全通信(DSC)业务

DSC系统存在较高的误报警率,据国内外统计,误报警达到95%以上,同时,宁波以南区域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的影响,2MHz电路的热噪声干扰较大,影响通信的效果。

(2)水上安全信息播发业务目前东海辖区的上海、福州海岸电台正式开设NAVTEX518kH国z 际英文及NAVTEX486kH国z 内中文海上安全信息播发业务电路,同时上海海岸电台还开放NAVTEX4209.5 kHz试播发业务、HF NBDP(FEC方式)播发业务和VHF/HF语音广播业务等。

根据对船舶通信调查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来看,通过网络和NAVTEX获取水上信息居首;由于船舶设备的更新和报务员的取消,MF/HF Morse业务已很少有船舶使用,HF NBDP业务方式面临更新等问题。

(3)海事监管和搜救协调通信业务主要包括救助现场的协调通信业务、海事巡航调度业务及海事巡航飞行应急通信业务等。各水上通信台站均能在遇险船舶搜救过程中,按照搜救预案或(和)搜救中心的要求,按指定的业务工作电路提供搜救中心与执行海上搜救行动的搜救单元的通信服务。

(4)常规通信业务随着现代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海事卫星及公众移动通信的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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