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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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简章为进一步推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到昆山开发区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昆山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各重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录工作人员10-15名,现将招考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原则
公开招考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无不良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务员法》回避的其他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表。报考人员登陆下载或现场领取报名表,对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后,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邮寄或当场提交至昆山开发区劳动人事局(通信地址:江苏昆山市前进中路167号国际大厦三楼,邮编215301)。
2、报名注意事项以及资格审查
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外,另需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岗位和条件
1、中文、行政管理、政法及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能熟练起草各项文件,具有较强的写作功力,35周岁以下。有政府、大型企事业单位文字工作及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2、财经、金融等经济类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熟悉政策研究、经济运行数据分析和经济领域课题研究,具有较高的政策研究、文字综合和组织协调能力,35周岁以下。有政府、大型企事业单位相关管理经验及国家注册证书的优先录用。
3、建设、规划等理工科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35周岁以下。有大型企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工作经验及国家注册证书者优先录用。
4、外语类专业硕士以上学历,流利的外语口语和良好的书面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35周岁以下。有招商与商务机构岗位工作经历者和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试行)》,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2、体检合格者,由昆山开发区劳动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昆山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示年月、学历、毕业院校。
八、录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昆山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向被录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人事转移或毕业生报到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2010届应届毕业生截至2010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等所需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人员一经录用,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满一年内提供不少于5万的年薪,期满后根据岗位将向其提供有竞争力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良好的发展机会。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优先录用为机关雇员,享受机关在职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收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简章》由昆山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