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惠民行动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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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惠民行动汇报材料》
省政府督办室:
为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惠民行动,3月30日,省环保局邀请省经委、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分管惠民行动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在省环保局召开了第一次惠民行动工作协调会。会议听取了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报告,探讨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建立了惠民行动联系制度、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现将xx年第一季度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惠民行动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环保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把惠民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一是高度重视,措施有力。省环保局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学习相关文件,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讲话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制定了落实惠民行动具体措施。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以局长xx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惠民行动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谷声文同志兼任主任,加强了惠民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管理。三是强化责任,分解目标。为切实把惠民行动落实到具体的单位、企业,强化了全省环保系统目标管理,2月底,印发了《xx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xx年度目标的通知》(川环发〔xx〕16号),把生态环境保护惠民行动目标分解到了各市(州)环保部门和机关相关处室。
(二)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切实加强三个污染源的综合整治。一是以减排为抓手,继续加强工业污染源整治。在历年整治工业污染
源的基础上,今年又报请省政府挂牌整治200家工业企业,2月7日,省政府以川府函[xx]30号文印发全省各市(州);3月16日,我局又与省经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进一步分解目标,狠抓落实。开展了全省污染物总量调查,3月7-8日,召开了“xx年xx 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核算和环境统计年报汇审会”,对xx年各市(州)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情况进行了核算和审查。3月26日,在成都召开了“xx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座谈会”,邀请了10多位环保专家、学者和16个省级相关部门进行座谈,讨论分析我省减排的难点、重点,探讨减排工作的思路和出路,谋求减排目标新突破、惠民行动新进展。大力加强环境监管,依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对广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的违法行为给予了严肃查处。一季度全省共出动监察人员1000余人次,加强了对污染源现场巡查、检查,确保了环境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二是以城市创模为载体,加强城市污染源整治。继绵阳、成都市被评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之后,今年,我省已有14个市(县)正积极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在全省开展了城市生活污水厂建设和运行情况调查,加强了已建成的城市生活污水厂正常达标运行监管。xx年3月1日,省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川环办发[xx]19号);xx年3月13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城市生活污水厂正常达标运行监管的通知》(川环办发[xx]35号)。要求各地加强对城市生活污水厂运行中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监测力度,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三是以改善城乡环境为目标,加大农村面
源污染治理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抓好城乡结合部的污染整治,严防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大力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农膜,督促做好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搞好秸杆综合利用,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大力开展土壤污染源普查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报请省政府对5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了挂牌整治,省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整治落实省政府目标责任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环发[xx]18号),与省畜牧食品局联合向省政府代拟了《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x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源综合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源动态数据库,于xx年11月底前完成综合治理任务。
(三)精心组织,强化监管,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喝上干净的水。一是全面划定了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区。全省应划24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3472个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全部划定,并由地方政府立碑保护,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二是加强了城乡饮用水源区的保护。针对今年枯水期少雨多旱、河流自净能力特别差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水环境安全,全省环保部门加大了各流域水质监测密度,加大了对各流域内排污企业巡查频率,甚至采取了限排、限产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集中力量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省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饮用水源安全督查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实施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取缔目标任务的通知》(川环办发[xx]32号),今年
初,省环保局派出10个工作组深入21个市(州),检查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排查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为下一步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打下了基础。三是拟分三个阶段实施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污口。取缔肥水养鱼、网箱养鱼,取缔、关闭危及饮水安全的污染企业。要求各地制定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建设备用水源,加强水质监测。定期向社会发布了水质监测报告。
二、省经委开展的主要工作
省经委高度重视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惠民行动,积极与省环保局相互配合、相互联动,开展了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
(一)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省经委会同省环保局下发了《关于贯彻〈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x年度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环发[xx]25号),要求各市(州)落实整治目标责任制度,落实并上报各市(州)政府和经委、环保部门以及相关企业责任人;要求各地经委、环保局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严格监管,建立治理进展月报制度,定期上报限期治理企业的整治动态情况。
(二)认真总结,巩固成效。认真总结去年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和改进方向,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行动,结合举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明查暗访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现场责令立即整治或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视情进行处罚,巩固治污成效,严防达标反弹。
(三)组织宣传,增强意识。通过单位网站和职能部门专业网站开辟节能减排专栏,大力宣传国家和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的严峻形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