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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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

-----------------------作者:-----------------------日期:

浙江省地方标准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设计、施工及验收规

Code for design、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IG-541 extinguishing

systems

DB33/1011-2003

J10888-2003

2003

目次

1总

则…………………………………………………………………………………

(1)

2术语、符号 (1)

2.1术

语 (1)

2.2符号 (3)

3系统设计 (3)

3.1一般规定 (3)

3.2灭火剂设计用量和储存量 (5)

3.3系统管网计算 (6)

3.4泄压口面积计算 (6)

3.5系统设计技术文件 (7)

4系统组件…………………………………………………………………………………

...7 4.1储存装置 (7)

4.2阀门和喷嘴 (8)

4.3管道及其附件 (9)

5操作与控制 (10)

6安全要求…………………………………………………………………………………

10

7施

工…………………………………………………………………………………

......1 1 7.1施工前准备 (11)

7.2安装 (12)

8调

试…………………………………………………………………………………

......1 5 8.1一般规定 (15)

8.2调试容与方法 (15)

9验

收…………………………………………………………………………………

……1 6 9.1一般规定……………………………………………………………………………

1 6

9.2防护区和储存容器间验收 (17)

9.3设备验收……………………………………………………………………………

17

9.4系统功能验收 (18)

10维护管理………………………………………………………………………………

18 附录A I G-541灭火剂淹没系数 (20)

附录B部分可燃物的灭火浓度和最小设计浓度……………………………………………2 1 附录C部分可燃物的惰化浓度和最小设计浓度……………………………………………2 1 附录D I G-541灭火系统管道规

格 (22)

附录E储存压力与环境温度曲线 (23)

附录F I G-541灭火系统施工记录 (24)

附录G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27)

附录H I G-541灭火系统调试报告 (28)

附录J I G-541灭火系统竣工验收报告 (29)

本规用词说明 (31)

条文说明……………………………………………………………………………………………3 2

前言

对于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的实际应用,包括设计、施工及验收,目前国尚无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规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

本规编制参照了《气体灭火系统—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ISO14520:2000)、《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GB50263-1997)、《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GB50193-1999)、《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GB50163-19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GB50116-1998)、市工程建设标准《惰性气体IG-541灭火系统技术规程》(DG/TJ08-306-2001)、省地方标准《洁净气体IG541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DB61/296-2002)等国外标准和规,在多次灭火试验验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国有关部门专家和使用单位意见后编制而成。

本规共分十章,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设计、系统组件、操作与控制、安全要求、施工、调试、验收、维护管理等。

本规由省建设厅归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公安厅消防局负责。

本规主编单位: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规参编单位: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新纪元消防科技、新时代消防技术、信达可恩消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主要起草人:吴玉根朝龙严晓龙余威俞颖飞

徐康辉唐晓华国祥丁旭京邓红

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设计IG-541混合气体(以下简称IG-541)灭火系统,确保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质量,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特制定本规。1.0.2 本规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IG-541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1.0.3 IG-541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 可燃固体表面火灾;

2 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火灾;

3 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可燃气体火灾;

4 电气火灾。

1.0.4 IG-541灭火系统不适于扑救下列火灾:

1 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2 钾、钠、镁、钛、铀、锆等活泼金属火灾;

3 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1.0.5 IG-541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IG-541混合气体 IG-541 gas mixture

由体积百分比为52%的氮气(N2)、40%的氩气(Ar)、8%的二氧化碳(CO2)配制而成的混合气体,简称IG-541。

2.1.2 IG-541灭火系统IG-541 extinguishing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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