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婚姻聘礼现状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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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婚姻聘礼现状调查[ 来源:彝族人网| 发布日期:2015-04-24 | 浏览(3053)人次| 投稿| 收藏]
摘要:凉山彝族婚姻制度中有男方送女方聘礼的习俗。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化的变迁和价值观的改变,民族传统文化出现被演绎、被误读的情况。

从上世纪90年代,凉山彝族婚姻习俗中的聘礼、礼金开始上涨,到2010年更是不断飙升,使得原本一种婚姻礼仪习俗充满市场交换意味和买卖性质,甚至成为谋求经济利益的途径,传统文化被颠覆。

聘礼、礼金的上涨看似提高了女性的身价,实际上却将女性身份商品化,让在社会生活中基本自尊、自主、自立的女性,在精神、情感、人格上又返回原点。

不断上涨的聘礼、礼金带来相互攀比、铺张浪费,诱民众于金钱至上恶俗,同时给每个婚娶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置农村彝族群众入贫困、返贫境地。

高聘礼、高礼金还催生与之关联的社会腐败,产生诸多社会问题。

因此,减轻群众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控制婚姻聘礼、礼金的不断上涨,拒绝恶俗陋习和贪婪腐败,保持彝族传统良俗,提倡文明健康的婚姻文化,是当前凉山彝区社会生活之所急。

关键词:彝族聘礼礼金传统现状
开头语
近年来,凉山彝族婚姻聘礼不断上涨,甚至愈演愈烈,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根据凉山州政府领导和凉山州民宗委的意见,凉山州民族研究所成立课题组,[1] 对此开展调查研究。

课题组于2014年2月24日至3月23日,对凉山州西昌、喜德、越西、甘洛、冕宁、普格、宁南、布拖、昭觉、美姑,以及与凉山州相邻的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等11个县、市彝族聚居区,开展了历时一个月的调查。

5月19日至5月22日,又对雅安市石棉、甘孜州九龙两个彝族居住县,进行了补充调查。

课题组调查范围涉及凉山州内彝族地区及相同习俗的凉山州周边散杂居地区彝族(诺苏支系),目标范围包括各县市农村、城镇社区,目标人群有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公职人员、退休干部、妇联干部、乡镇领导、村长社长、普通农民(包括打工者)、德古(民间调解人)、夫呷(婚姻介绍人);调查对象涉及男性、女性、老人、青年。

从调查结果来看,婚姻高聘礼、高礼金现象在凉山及凉山周边彝族地区普遍存在,并且已经成为困扰凉山城乡彝族家庭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注。

一、“聘礼”、“礼金”及现象
彝族婚嫁叫“搭桥娶妻”,彝族格言说:“野外雌雄鸟一巢,舍内夫妇人一家”,“有儿娶妻,有女嫁人”,“小喜鹊没有在老喜鹊旁边筑巢的”,“灵长类不善者家中母亲,把
女嫁到远处人家;偶蹄类不善者野外母鹿,把儿带向密林深处”。

大凡任何社会、任何民族,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男婚女嫁为人类延续生命、维持社稷之根本。

1、彝族婚姻制度中的聘礼
婚姻是民族文化习俗的一部分,它的传承与发展、保留与革除连接到一个民族的文化和传统。

不同的民族,其婚姻制度各不相同。

以凉山彝族来说,其婚姻制度和周边汉族、藏族等民族有较大区别。

“民主改革”、“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迁后,政策干预、观念提倡对彝族婚姻制度是颠覆性改变。

前凉山彝族社会实行严格的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家支外婚、姨表不婚和姑舅表优先婚的婚姻制度。

在等级相同的情况下,婚姻由父母包办,基本不考虑男女双方个人意见和情感基础,没有自由恋爱空间。

婚姻缔结须经媒妁介绍,经血缘、遗传、家庭情况、家支背景调查后决定意向,之后选吉祥日子订婚、结婚。

家支之间联姻,看重对方家支势力、等第及经济基础,追求门当户对。

婚礼既讲仪式规范,又图欢快热烈,社区参与度高,属于家支、亲友、乡邻间重要的社交活动之一。

聘礼汉语也叫聘金,是“旧俗订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的钱财”,或“订婚时,男家向女家下的彩礼”。

[2] 在彝族,婚礼过程中男方家付给女方家的钱或物,彝语叫“尼普”,或叫“尼普尼塔”、“撮普”、“者果”、“席莫者果”、“夫者”、“俄让者”、“维普呷呢”等,意思就是“聘礼”。

彝语“尼普”、“撮普”、“者果”、“夫者”中“普”和“者”的字面意义都是“钱”,对聘礼中“钱”的属性直截了当,所以汉人直接把它翻译为“身价钱”。

但是,这种对金钱直截了当的说法,本质却未必是这样。

彝族的聘礼是通过双方“夫呷”(媒人)说定后,在婚礼之前或婚礼时,男方夫呷以及接亲的人到女方家,将聘礼经女方家夫呷和长者送给女方家(女方家接受聘礼后从中拿出一小部分作回礼),聘礼交接完毕,双方夫呷对这桩婚姻承担的使命就算完成。

姻亲双方之前虽然约定了聘礼的数目,但是,按照习惯,男方第一次给女方的聘礼都不给完,只给五分之四或四分之三,甚至三分之二,这主要根据男方的经济条件或之前的约定。

余下的部分,女方家庭一般不再讨要。

因此,说某家女子嫁到某家聘礼给了、多少一般是虚高,这是女方家庭为面子和荣誉,或是讨个彩头。

彝族格言说:“弹毛纺线阿约阿歇兴起,婚娶聘礼兹尼史瑟发明”。

据说,远古时代,人类嫁娶不给聘礼,所以父母难见子女,儿女经常夭折。

到兹尼史瑟时代,兹尼史瑟嫁给兹惹蒂勒,开始“坐者(来宾中的主子)赠坐金,立者(来宾中的仆人)赠立金”。

彝文文献《勒俄特依》也记载:石尔俄特赶着一群兔子、一群狐狸,驮着九对金勺,九对银勺,九驮金沙,九驮银沙去买父亲、找父亲。

在母系社会,石尔俄特当然买不到也找不到父亲,最后只好到“约木接列”的“兹阿叠都”家娶了兹阿施色,自己当父亲,滋生、繁衍、发展了父系社会。

[3]《勒俄特依》中兔子和狐狸驮的金勺、银勺、金沙、银沙,就是石尔俄特送给兹阿叠都家的聘礼。

以《勒俄特依》记载所言,彝族的婚姻聘礼从母系社会进入父系社会时代就出现了。

格言所说和文献记载年代与细节有待考证,但是其中至少记录了历史的部分真实,至少说明聘礼的在彝族婚姻习俗中由来已久,而且长期延续。

文化的延续以致彝族人认为“买牛不给钱,牛脖颈无力;买马不给钱,马腰不结实;娶媳无聘礼,妻不生儿子”。

女方送男方的5项礼金中,目前为例,美姑和昭觉,女方回赠的订亲礼金数目和男方给的订亲礼金或伴郎礼金一样,一般是1000元;甘洛女方家给的背新娘(新郎弟弟辈的人背,等同于伴郎)礼金,和男方家出的陪坐喜棚(新娘兄弟辈的人)礼金是一样的,一般是500 -1000元;美姑的背银子礼金是500—1000元,女方回赠男方的族人礼金与男方给女方的族人礼金数目一样是5000元,女方家赠送男方女婿裤子礼金是2000元。

总的来说,聘礼与嫁妆之间,男方送的礼金与女方回赠的礼金之间,还是有互赠互利、礼数交往的性质,并非只是一种单向行为。

二、婚姻的基础和性质
礼仪习俗是一个民族文化传统的一部分,反映出一个民族的社会存在状态。

婚姻习俗的改变牵涉到一个民族或一个族群团体的自尊、情感、认同等深层历史文化背景和社会经纬。

凉山彝族是一个充满礼品经济(如上表一、表二)的族群社会,它在婚姻文化(包括婚姻聘礼、礼金在内)方面的表现,反映了族群内部的社会生活基础和秩序,以及礼品经济规则所维护的文化内容。

1、聘礼存在的基础
过去,凉山彝族家支社会没有统一的政治权利中心和法律中心,“两个鸡蛋一样大,两个诺合一样大”,权力的存在不是中央集权的同心圆方式,而是多点分布,他们之间既互不统属,却又相互制衡。

传统习惯法虽然影响深远,在家支内部颇有威慑力,但是在跨越家支时,往往漂浮为道德的力量,缺乏具有广泛约束力的法律保障。

在等级制度基础之上的婚姻家庭,个人的角色与家支关系密切。

在婚姻个体中,男性处于强势地位,女性在地位、权利、生理、生育方面处于被动的境况。

家支为了使自己的权力延伸到血缘组织以外,婚姻聘礼、礼金就成为了一份份保证金或契约合同,在稳定婚姻家庭的同时,也把婚姻对象的社会关系连接在一起。

所以,婚姻是个人与家庭的私事,又是整个家支的公事,以及家支与家支之间关系的衡量尺度。

彝族婚姻制度中其责任关系是:对于男性,“灵筒可以取来玩,婚姻绝不可儿戏”;对于女性,“嫁女如射箭,能推不能抽”,箭头是有倒叉的,一旦射出去就只能往前不能退后。

对于家庭关系,相互确认为一对夫妻,就是男性责任的履约,“再差劲的牯牛不抵母牛,再差劲的男人不打女人”,不虐待、不伤害妇女儿童是男性起码的道德品质。

对于社会,家支与家支之间是“自己女儿坐人家,人家女儿坐我家”的互为遵守的社会契约关系。

如果有男性伤害女性、女性利益受到侵害、出现婚姻家庭破裂等情况,就违背了姻亲之间、家支与家支之间的原则,“女儿后背是父兄,蜜蜂后背是崖壁,鱼儿后背是江河”,就会“伤害天
鹅苍天怒,伤害女性父兄怒,杀害他人家支怒”。

即使女儿的“后背”不够强硬,婚姻缔结的聘礼没有起到“保证金”的作用,接受了叔父礼金、兄弟礼金、族人礼金的娘家家支也会出面干预。

另外,凉山彝族亲属关系,舅舅和外甥、外甥女关系密切,“杉树无舅舅,杉树任人伐;竹子无舅舅,竹梢任人弯;山茶无舅舅,树枝矮三截”,“没有舅舅都要找一口水井代替”,女性的舅舅家也会发声。

以致,有些地方除了“舅舅礼金”,还有“俄尼尼却者”(陪舅舅坐礼金)。

2、聘礼的性质
聘礼习俗不仅存在于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后凉山彝族社会仍然普遍存在。

有学者认为,彝族婚姻聘礼是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附产品,如奴隶社会奴隶主对奴隶的买卖,是奴隶社会男性聚集财富的手段和途径。

还有人认为,彝族婚姻中男方给女方钱财,是把女性当商品按人论价,钱财数目的多少就是女性身价的高低,是买卖婚姻的典型,买卖婚姻是凉山彝族婚姻制度的主要特征。

说到凉山彝族婚姻的性质,就要回到前凉山彝族的社会形态这个话题。

正是凉山彝族奴隶制的社会形态,才存在凉山彝族——民族内婚,等级内婚,家支外婚的等级婚姻制度。

在这个婚姻制度下,不同等级之间不能通婚,甚至于“骨头软”与“骨头硬”的不同等第之间。

骨头硬者嫁、娶骨头软者属“就低婚”,骨头软者嫁、娶骨头硬者属“就高婚”,整个社会歧视“就低婚”行为。

一旦“可能”出现“就低婚”,就以超常数额的聘礼进行刁难,迫使对方退却。

如果出现“私奔”或异常婚姻,可能形成“就低婚”,家庭或家支只能采取强迫当事人自我了断或对其“洛黒次”(开除家支籍贯)。

所以,现在谈到婚姻聘礼,我们常常把过去凉山彝族的社会形态以及上层建筑放在一边,孤立、割裂地谈论彝族的婚姻聘礼现象,所以出现一面在把凉山彝族社会定性为奴隶制等级社会,一面又把它的婚姻制度归结为封建社会的买卖婚姻,形成话题的自我矛盾。

地方志和民改后期的社会调查资料反映,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奴隶主阶级并非将儿女婚姻的聘礼、礼金作为聚敛财富的重要来源,他们有对异族掠夺、奴隶买卖、对敌对冤家战争劫掠、对奴隶百姓剥削获得财富的途径不说,还因为等级、等第形成了每一个人的身份地位,并在婚姻中体现和维持。

彝族老话说:“没有人家是靠嫁女儿发财的。

”课题组调查中,年长的人(立克石波、曲比石美等人)认为,凉山彝族婚姻聘礼上涨,是从清末民初鸦片在凉山彝区出现开始的。

之前,婚姻聘礼就两只“yo mgot mop”(音‘约果莫’,两岁母羊)或是两头“nyip gat mop”(音‘尼嘎莫’,两岁小母牛)。

鸦片进入凉山,彝区大量种植鸦片以后,才变成“qux zzi vax zzi”(一对银锭和一对小母鸡)。

在当时,在等级、等第相同家支之间通婚,特别是世代通婚家支之间都有规矩,聘礼基本为一种礼尚往来形式,绝对不是等级越高聘礼就越多。

如果出现“就低婚”的非正常联姻,“就低婚”的一方聘礼上就男娶少出,女嫁多收,“就高婚”的一方就男娶多出,女嫁少收,高聘礼的本质意义就是女方不想与男方家开亲的礼貌回绝。

婚姻聘礼第二次大幅上涨是改革开放出现市场经济以后,国家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生活水平提高,人们手里有了钱,聘礼、礼金随之上涨。

巧合的是,第二次聘礼的大幅上涨也伴随着毒品在布拖、昭觉、美姑、西昌、越西、盐源等地的泛滥,以致于布拖有群众说:“布拖的房价和‘身价钱’都是毒贩抬起来的。

”彝族格言说:“shax ne nix fur zze,mit ne le kep zze,gat ne ke she zze”(穷极吃聘礼,饿极出租牛,馋极吃狗肉),彝族格言也是彝族社会道德标准的语言诠释,是习惯法不成文的另类表述。

格言的表述说明靠女儿
聘礼发财为人所不齿。

聘礼和礼金的非正常上涨,畸形经济是重要的推手之一。

再回到凉山彝族婚姻制度性质,关于凉山彝族婚姻制度的性质,学术界有过多次专门讨论。

20世纪70年代,由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5单位专家学者联合组成《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编写组,在编写本书前,曾分别在北京、昆明、贵阳、成都召开学术讨论会,对凉山彝族婚姻制度性质开展多次探讨,编写组成员之一曲比石美先生(原美姑县委书记、凉山州民委主任,彝族文化学者)就在研讨会上多次发表自己的不同看法。

曲比石美认为:凉山彝族婚姻制度主要属于包办婚姻。

第一,凉山彝族等级社会中的诺合(包括兹莫)、曲伙两个主要等级的婚姻都是由父母包办;第二,凉山彝族等级社会中阿加、呷西两个次要等级的婚姻则是由“色坡”(主人)包办。

对于儿女婚事,彝族格言说:“母亲主养育,父亲主婚嫁,兄弟得聘礼。

”对于曲比石美的观点,编写组成员之一的李绍明先生(原四川省民族研究所研究员,我国著名民族学、人类学、民族史学家)提出质疑:在越西彝语里娶媳妇就说“xyp mop vu”即“买老婆”,而不是“xyp mop yu”即“娶老婆”,冕宁、喜德部分彝族也这样说。

彝语里都这样说,所以有充分的依据说明彝族的婚姻是买卖婚姻。

曲比石美先生回应:说彝族婚姻是买卖婚姻是一个大错误,过去对呷西呷洛(奴隶)是说“买”,但是从来没有“买老婆”的说法,而是说“娶”,女性嫁出去叫“fur”(音‘夫’),娶进来叫“yu”(音‘于’),这是分得很清楚的。

至于越西、冕宁、喜德部分彝语说“xyp mop vu”的问题,是因为在越西、冕宁、喜德彝语方言中“vu”(买)和“yu”(娶)不分,都发“vu”音,所以把“娶老婆”和“买老婆”都说成“xyp mop vu”就不奇怪了,这是语言因方言现象造成的误读。

如果你说“买个媳妇”这就闹笑话了。

[8] 曲比石美的观点并非个案,在凉山年长有较丰富彝族文化修养者都认同这个说法,所以应该说,过去凉山彝族婚姻性质属于包办婚姻而非买卖婚姻。

这次在马边召开的座谈会,原马边县委副书记立克石波认为:彝族婚姻嫁娶性质的话题,民主改革以来大小凉山一直存在,至今仍然争论不休。

彝族人民的这种婚姻现象是一种风俗习惯、还是一种买卖婚姻?解决了这个问题了,其他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就现在的社会来看,在婚嫁过程中实行一定的聘礼和礼金,并不只有彝族存在。

其他民族不了解,汉族现在就谈婚色变,婚姻嫁娶中高聘礼是普遍存在的。

高聘礼在汉族社会(形成话题的)影响力没有在我们彝族社会大,因为我们是少数民族,聘礼一旦高起来就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因为我们承受不了,反映相对要强烈一点。

汉族人口多,地域比较宽广,经济发展层次不同,所以它在社会层次当中有一定反应,但没有我们彝族地区反应那么强烈、那么普遍,这是一个基本的情况。

抛开这个实际情况,还在说买卖婚姻是不切合实际的。

我始终认为聘礼和礼金这是彝族的一个风俗习惯,几千年传承下来的正当的风俗习惯。

按照商品概念和商品的价值规律来讲,商品买卖后商品是我的东西,我可以任意处置,可以二次买卖、三次买卖,彝族婚姻中一个姑娘嫁了人还能二次买卖吗?而奴隶社会的奴隶就可以任意买卖。

婚姻(买卖)不管你是上层的诺合阶层,还是曲伙阶层、呷西阶层都是不允许的,这是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奴隶是我买来的,我可以虐待,而在彝族社会你是不能虐待妻子或女性的,从这两个基本条件来说,我认为彝族不存在买卖婚姻。

现在研究彝族婚姻聘礼是民族习惯还是买卖婚姻,认为是买卖婚姻的不少,但是有我这种看法的也不少。

从年龄层次来讲,我们这个年龄阶段的人(接近70岁)都认为不是买卖婚姻,年轻一些的人认为:你拿了钱,拿了钱就是买卖婚姻。

三、聘礼和礼金现状
这里我们也提一下聘礼给付的方式,多数地方聘礼给付一般都是人民币,在美姑、昭觉、布拖、金阳、雷波一些县的部分地区也有给付银锭或是部分银锭的,过去每锭银锭折合人民币30元,现在多根据白银黑市随行就市。

聘礼中收银锭多数是认为银锭货真价实,也有人认为,银锭寓意吉祥。

美姑等地给“夫呷”(媒人)的礼金至今还有给银子的。

根据聘礼存在的现状来看,过去除了男方给女方聘礼,女方家庭也要送女儿包括白银、牲畜、少量田地等嫁妆带到男方,相互间(不包括高聘礼情况)也有礼金、嫁妆的来往,应该还属于礼尚往来性质。

但是从近年来不断上涨的聘礼和发展趋势,很难定性还属于礼仪习俗范畴。

四、聘礼的认识及上涨原因
1、聘礼并非彝族独有
如果把凉山彝族婚姻定性为“买卖婚姻”,商品的性质就是有价交易,待价而沽,交易市场化,彝族女性就如奴隶一样可以用金钱任意买卖。

这可能不太符合凉山彝族社会的实际。

我们说了,前凉山社会,等级婚姻的门槛就是等级和等第,延续和保持等级与等第的荣誉,维持世代延续的婚姻关系是十分重要的。

所以,聘礼的高低不完全起决定作用,聘礼的多少也不能说明女性的社会地位,特别是门当户对的世代婚姻关系,聘礼不是衡量女性自身价值的惟一标准。

其实,直截了当的买卖婚姻更多的还是存在于汉族社会,如果把聘礼等同于买卖婚姻的话。

魏晋史学家谯周撰《古史考》载:“伏羲制嫁娶,以俪皮为礼。

”俪皮就是两张鹿皮,送俪皮表示希望成双成对。

此后俪皮就成了经典的婚姻聘礼。

《晋书·志十一》:“太康八年,有司奏:婚礼纳征,大婚用玄纁束帛,加珪,马二驷。

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马。

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

”从史书记载知道,送的聘礼主要是浅绛色的绢帛(大红丝绸),再根据社会地位不同加以各种珍宝和牲畜。

到了汉代,汉乐府诗集《孔雀东南飞》载:庐江府小吏焦仲卿的妻子刘兰芝退婚后,有太守来娶刘氏,当时太守下的聘礼是:“赍钱三百万,皆用青丝穿。

杂彩三百匹,交广市鲑珍。

” [11] 说明东汉时中原汉人聘礼制度延续已久。

近代和现代,山东、河南汉族腹心地区,20世纪70年代甚至出现把女性装进麻袋用大秤称,以5元钱一斤买卖的情况;山东、河南、山西、陕西、安徽以及内蒙等农村至今买妻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贫穷地区甚至几个兄弟合买一个女子共妻,电影《盲山》就是对陕西、河南汉族地区目前存在的买卖婚姻的真实写照。

汉族不仅仅是贫穷落后地区,2013年6月网络上走红的“全国聘礼地图”:“河南聘礼的起步价为6万元,山东因为要求‘三斤百元大钞’被划入10万元大圈。

青海、江西和东三省因为要一套房,直接被升为50万元大圈,而上海和天津的‘丈母娘’因为也要房,这两个地区荣登全国聘礼榜首――‘百万元区’”。

201 3年11月12日,浙江义乌更是出现了一“土豪”由18个壮汉担“十八担”、102公斤“8 888888”元人民币的现金聘礼。

这些给汉族买卖婚姻装扮了新的形式。

藏语中嫁妆的意思是礼物、赠品、陪奁,聘礼的意思是财产,不同地区的藏族送嫁妆和聘礼有很大区别。

嫁妆和聘礼在藏族人缔结婚姻过程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藏族人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来表达对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祝福,所以送嫁妆和聘礼是藏族人婚姻仪式中最关键的环节。

蒙古族青年男女订婚后男方也要给女方送聘礼,聘礼多少由男方所处的地域和经济情况而定,农区和牧区也有很大的区别。

多数农区送金手镯、金项链、金耳环“三金”,金银首饰是男方财力的象征,一般是越多越好。

而牧区常以牛、马、羊等牲畜为聘礼,聘礼的数目视“九”为吉祥,所以送牲畜从九头到最多“九九”八十一头。

如果我们以一只羊市场价2 000元计,一头牛或一匹马6000元计,蒙古族81只羊的聘礼折合人民币162000元;如果是81头牛,折合人民币就是486000元。

蒙古族牧区的聘礼和彝族人的聘礼相比也有过之无不及。

解放前,鄯善维吾尔族婚配也讲门当户对。

在鲁克沁郡王统治时期,伯克[12] 们按自己的级别互相结亲,而穷人因拿不出彩礼,有的只能一辈子打光棍。

新疆现在的鄯善地区和库车县维吾尔族聘礼一般有:姑娘四季服装布料各一至两套,还有大衣、毛衣、皮鞋、头巾、袜子、手表,及耳环、戒指、项链、手镯“四金”,还要给姑娘的父母亲、兄弟姐妹和其他直系亲属各送一套服装或布料。

在举行婚礼前几天,男方要把事先决定好的婚宴所需的羊肉、大米、馕、茶叶、糖果、木柴或煤碳等送到女家。

在农村,有些送彩礼还要送羊,羊的只数由双方协商决定。

现在有些人为了减少麻烦,直接给女方15000元——30000元钱。

由此可知,在中国甚至世界上许多民族都有婚姻聘礼和婚庆之时互赠礼金的情况,只是名称、形式、方法、数额的不同,并非凉山彝族人所独有。

但是,在极左时期,唯独彝族婚姻聘礼的文化礼俗成份不被承认,而且被单独剔出来暴露在聚光灯下,甚至为了强调买卖婚姻的性质,其社会形态、思想意识被忽略,礼品经济以买卖性质定性而被大肆渲染,成为众矢之的。

对于彝族婚姻聘礼、礼金现象,我们也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不能在彝族中存在就是异象,在其他民族中存在就正常。

2、对聘礼上涨的看法
对于高聘礼,由于主位和客位的角度,感受、利益诉求的不同,包括机关干部在内的彝族女性之间对此的认识都存在差异,有三种代表性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聘礼从古至今不仅是彝族有,汉族也有,许多民族都有,为什么表现在彝族身上就成了众矢之的、大逆不道?要历史的看问题。

彝族婚姻有它神秘的地方,聘礼是民族文化特点,是彝族传统习俗,是婚姻文化的一部分,应该保留。

但是,从彝族自身情况和经济发展程度来说,这几年涨得太快、太高了。

提倡民族文化特色,但不应打上浓重的金钱烙印,应该回到原来文化礼俗的传统定位,不能影响到普通群众的生产生活,更不应该形成社会性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国家提倡男女平等,提倡广大妇女自尊、自立、自强、自信的“四自精神”,提出妇女在社会生活中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尊重妇女的合法权利。

聘礼给付过高的家庭,男方容易产生这样的看法:“你是我花钱买来的,想打就打!”对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会不会产生影响?如果女性在家庭中没有地位,那么她的权力如何维护?造成的经济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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