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关 税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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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措施

关税措施

据其政治经济等状况和需要,由设臵在 边境、沿海口岸或境内的水陆空国际交 往通道上的海关机构,按照国家制定的 关税税法、税则,对其进出关境的商品 征收关税,是一国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
关境与国境 又称税境或海关境域,一国关 税法令完全实施的境域。商品 进出口关境时才作为进出口商 品征收关税。
关境等于国境
毕业条款(graduation clause)
是指给惠国以某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由于经济发展,其产品已能适应国际竞 争而不再需要给予优惠待遇和帮助为由, 单方面取消这些国家或产品的普惠制待 遇。 毕业标准可分为国家毕业和产品毕业 两种,由各给惠国自行具体确定。
(4)原产地规则(rules oorigin)
第三,为保障本国市场的供应,除
了对某些出口原料征税外,还对某 些本国生产不足而又需求较大的生 活必需品征税,以抑制价格上涨。
第四,控制和调节某些商品的出口
流量,防止盲目出口,以保持在国 外市场上的有利价格。 第五,为了防止跨国公司利用“转 移定价”逃避或减少在所在国的纳 税,向跨国公司出口产品征收高额 出口税,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
四、差价税
差价税(variable levy)又称 差额税,是当本国生产的某种产 品的国内价格高于同类进口商品 的价格时,为削弱进口商品的竞 争力,保护本国生产和国内市场, 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 额征收的关税。
征收差价税的目的:
是使该种进口商品的税后价 格保持在一个预定的价格标准上, 以稳定进口国内该种商品的市场 价格。
29个给惠国:
欧洲联盟十五国(德国、英国、法 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 堡、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 牙、丹麦、奥地利、芬兰、瑞典)、 瑞士、挪威、波兰、俄罗斯、乌克 兰、白俄罗斯、日本、加拿大、澳 大利亚、新西兰,以及美国、保加 利亚、匈牙利、捷克。

第六章关税.ppt

第六章关税.ppt

第二节 关税的征收制度
第二节 关税的征收制度

三、关税的税目和税率 (一)税目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 、《海关进出 口税则》和《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 征收进口税办法》 把商品分为21大类,97章,再分项目、一级子目、二 级子目,共5个等级,8位数码组成。经国务院批准, 《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经过调整,中国2009年《进出口税则》税目总数由 2008年的7758个增至7868个。
第二节 关税的征收制度
出口关税税率
我国出口税则为一栏税率,即出口税率。目前我国仅 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进口,需要 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征收出口关税。现行税则对 36种商品计征出口关税 。 特殊税率 特别关税 :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 税、保障性关税 暂定税率 :对部分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农药原 药和中间体、乐器及生产设备实行暂定税率。暂定 税率优先适用于优惠税率或最惠国税率,按普通税 率进口的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第三节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④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 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 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⑤由买方向卖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⑥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获得的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 置或者使用的收益。 不得计入完税价格的费用: 进口后服务费用、运输费用、进口税收、正常回扣、 买方佣金


一、纳税义务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 品的所有人为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携带进境的物品-携带人 分离运输的行李-相应的进出境旅客 邮递入境物品-收件人 出境的物品-寄件人或托运人 二、征税对象 进出中国关境的货物或物品。 对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同样 征收进口关税,但适用最惠国税率。

国际贸易第六章 练习题

国际贸易第六章  练习题

第六章关税措施一、单项选择题1、一国的进口附加税是一种()。

A、普遍采用的措施B、特定的临时性措施C、经常性的措施D、一次性的措施2、在普遍优惠制下,受惠商品减税幅度的大小取决于()。

A、普通税率与普惠税率之间的差额B、最惠国税率与普惠税率之间的差额C、普通税率与最惠国税率之间的差额D、普惠税率与特惠税率之间的差额3、某国对进口手表征收从价税15%,加征每只15美元的从量税,这是()。

A、从量税B、从价税C、混合税D、选择税4、二战后,征收出口税的国家主要是()。

A、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B、发展中国家C、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D、社会主义国家5、欧盟向参加洛美协定的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

A、普惠税B、最惠国税C、特惠税D、差价税6、按照征税的目的,关税可分为()。

A.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B.进口税、进口附加税C.最惠国税、特惠税、普遍优惠税D.财政关税、保护关税7、一般说来,关境和国境是一致的,但有些国家在国境内设立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等经济特区,这时候关境小于国境。

有些国家之间缔结关税同盟,因而参加关税同盟的国家的领土即成为统一的关境,这时候关境()国境。

A.小于B.等于C.大于D.其他8、关税的主体是( )。

A、本国的进出口商人B、进出口货物C、外国的进出口商人D、消费者9、与复式税则相比,单式税则( )。

A.又称二栏税则B.只适用于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C.被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采用D.不利于实行差别待遇10、与从价税相比,从量税( )。

A.在商品价格上涨时保护作用更强B.在商品价格下降时保护作用更强C.能够体现公平税负原则D.目前被大多数国家采用11、当进口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高于所用的进口原材料的名义关税税率时,有效关税保护率( )。

A.大于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B.等于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C.小于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D.大大低于名义关税率12、反补贴税的征收不得超过()。

第六章 关税

第六章 关税

6、暂时进境货物。对于经海关批准的 暂时进境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 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7、租赁方式进口货物。租赁方式进口 的货物中,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 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 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 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 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 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 完税价格。 8、留购的进口货样等。对于境内留购 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 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六、关税征收管理
(一)关税缴纳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 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 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2.纳税期限: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 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不能按期缴 纳,经过海关总署批准可延期,但不得 超过6个月
(二)关税强制执行
1.滞纳金 2.强制征收:填发税款缴纳 证3个月仍未缴纳,可强制扣缴、变价抵 缴
【答案】B 答案】 【解析】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 解析】 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 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 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 为完税价格。运往境外修理的设备报关 进口时应纳进口环节税金= 8+9) 进口时应纳进口环节税金= (8+9) ×20%+(8+9)×(1+20%)×17%=6.868 20%+(8+9) 1+20%) (万元)
税则号列 7101.1011
货品名称 黑珍珠 钻石(未 分级未镶 嵌) 红宝石、 蓝宝石、 绿宝石 (未成串 未镶嵌) 铂制镶钻
最惠国 普通 消费 增值 计量单 税率 税率 税率 税率 位 0 100 10 17 克

第6章 关税

第6章 关税

第三节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1)对实付或应付价格进行调整的有关规定
2.对买卖双方之间有特殊关系的规定 3.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2)倒扣价格方法 (3)计算价格方法 (4)其他合理方法
第三节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 2.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货物 3.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 4.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 5.暂时进境货物 6.租赁方式进口货物 7.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 -申 请补税时实际已进口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定的税额缴纳关税后,发现实际征收税额少于应当 征收的税额(称为短征关税)时,责令纳税义务人 补缴所差税款的一种行政行为。 五、关税纳税争议
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30 日内,向原征税海关的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复议。
第六章 关税法
学习目标 主要知识点讲解
课后习题
学习目标
明确关税的概念及特征 掌握关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 税环节 理解进出口税则规定 掌握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了解关税的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
主要知识点讲解
第一节 关税基础知识 第二节 关税法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关税的税收优惠 第五节 关税的征收管理
第四节 关税的税收优惠
二、特定减免税 (一)科教用品 (二)残疾人专用品 (三)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 (四)加工贸易产品 (五)边境贸易进口物资 (六)保税区进出口货物 (七)出口加工区进出口货物 (八)进口设备 三、临时减免税

第六章 关税与非关税措施

第六章 关税与非关税措施

第六章关税与非关税措施【教学目的和要求】要求了解关税的主要特点,研究关税的主要种类及其作用,了解海关税则和一般通关手续。

【教学重点】关税的主要种类。

第一节关税概述一、关税及其影响关税是历史上最重要的一类贸易壁垒,早在欧洲古希腊、雅典时代就已经出现了关税。

长期以来,各国都把关税作为调节进出口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时期,可以通过降低关税、免税、退税来鼓励商品出口,通过税率的高低来调节进口。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税有大幅度下降,但是关税仍然被作为限制某些商品如纺织品、轻工产品进口的重要手段。

(一)关税的含义和种类关税是一国政府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依据本国的海关法和海关税则,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商品所征收的税。

关税的种类繁多,按照不同的标准,主要可划分为以下几类。

1、依据关税的课征种类,主要的关税有进口税、进口附加税、出口税和过境税等。

(1)进口税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进口税又分为以获得财政收入为目的的财政关税和以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为目的的保护关税两种。

现实中,对国内并不生产的进口商品征税,一般是为了获得财政收入,但对国内可生产的进口商品征税,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为了保护国内企业,因此关税往往成为一国贸易保护的重要工具。

进口税是关税最主要的形式,一般情况下,我们提到关税时往往是指进口关税。

(2)进口附加税是指一国海关对本国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除征收一般关税外,根据某种目的所加征的一种关税。

根据针对的国家和商品的不同,进口附加税又可分为全面附加税和特别附加税两种。

例如,美国为了应付国际收支危机,于1971年8月15日实行“新经济政策”,对进口商品一律征收10%的进口附加税,就是属于全面附加税。

特别附加税不针对所有商品,反补贴稅和反倾销稅即属于此。

(3)出口税是一国海关在本国商品出口时,为保证本国市场供应或其它特殊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一般而言,各国为鼓励本国商品出口很少征收出口税。

第六章关税总结

第六章关税总结
进口人向其境外采购 代理人支付的佣金。 卖方支付给买方的正常价格 回扣、进口关税和国内税。
完税价格
工业设施、机械设备类货物进 口后发生的运费、基建、安装、 调试、技术指导等费用。
第二,进口货物运费和保险费的计算
A、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的,应加从 境外发货口岸运抵我国境内口岸前实际 支付的运费、保险费。 完税价格 = (离岸价格 FOB ) + 运费 + 保险费
(3)其他经批准经营进出口商品的企 业。
2、进出境物品的纳税人是物品的所 有人、收件人、持有人。
三、关税税则和税率
1、关税税则 关税税则是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 济政策,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 的,对进出口的应税和免税商品加 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
(1)该税则法令;
(2)税则的归类总规则;
(3)税目、税率表。
第六 章
第一节
关税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及历史沿革 1、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由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 品征收的一种税。 国境是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的境域,关境是海 关行政管辖并征收关税的境域。
2、历史沿革
关税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税种,“关税起源于封 建主对其领土上的过往商客所征收的捐税, 商客缴了这种税款就可免遭抢劫。后来各城 市也征收这种捐税。” 我国早在西汉就有“关市之赋”的记载;到了 唐朝设立“市舶司”;清朝康熙年间,在沿 海设立粤、闽、浙、江四个“海关”;鸦片 战争以后,西方列强剥夺了我国关税自主权 和海关管理权。
第二节
关税税制的主要内容
一、征税对象 凡是国家允许,属于《进出口税则》规 定应纳税的货物、物品,均属于关税 的征税对象。 货物——贸易性商品;
物品——非贸易性个人物品。

第6章 关税法

第6章 关税法

200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教材第六章关税法关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关税征收与缴纳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关税法律规范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0年7月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为法律依据,以国务院于2003年ll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进出口条例》),以及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定并报国务院批准,作为条例组成部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为基本法规,由负责关税政策制定和征收管理的主管部门依据基本法规拟定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为主要内容。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所谓“境”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或“关税领域”,是国家《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

在通常情况下,一国关境与国境是一致的,包括国家全部的领土、领海、领空。

但当某一国家在国境内设立了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这些区域就进出口关税而言处在关境之外,这时,该国家的关境小于国境,如我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和澳门保持自由港地位,为我国单独的关税地区,即单独关境区。

单独关境区是不适用该国海关法律、法规或实施单独海关管理制度的区域。

当几个国家结成关税同盟,组成一个共同的关境,实施统一的关税法令和统一的对外税则,这些国家彼此之间货物进出国境不征收关税,只对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货物进出共同关境进征收关税,这些国家的关境大于国境,如欧洲联盟。

第一节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一、征税对象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二、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6章国际贸易政策和措施.

第6章国际贸易政策和措施.

第六章国际贸易政策和措施一、国际贸易政策类型和历史演变二、关税措施三、非关税措施四、鼓励出口和出口管制措施、国际贸易政策类型和历史演变■(一)自由贸易政策国家取消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限制和障碍, 取消对本国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各种特权和优待,使商品自由进出口,服务贸易自由经营,也就是说国家对贸易活动不加或少加干预, 任凭商品、服务和有关要素在国内外市场公平、自由的竞争。

自由贸易政策是自由放任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保护贸易政策围进行限制,保护本国的产品和服务在本国市 场上免受外国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并对本国出 口的产品和服务给予优待与补贴。

国家对于贸易活动进行干预,限制外国商品、服务和有关 要素家广泛利用各种措施对进口和经营领域与范all参与本国市场竞争。

(三)贸易政策的历史演变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贸易保护政■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英国——自由贸易政策;美国和德国——保护贸易政策;在资本主义垄断时期的前期(19世纪90年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超保护贸易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贸易保护70年代中期以后:在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出现了管理贸易政策。

八关税措施■(一)关税的概念和特点关税——是进出口商品或物品等经过一国关境时,由该国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

关税具有三个特点:强制性■无偿性(二)关税的分类■ 1、按照征收对象和商品流向分:(1)进口税一一个国家的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 关税。

① 普通税率一适用于和中国没有任何协定,也没有参加WTO 的国 家或地区。

② 最惠国税率一适用于原产于与中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 WTO 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中国签订有关税互惠协 ■固定性(由税则规定) 返回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③协定税率一适用于原产于中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资料:2010年适用协定税率的国家和地区■【一是对原产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五国的商品实施《亚太贸易协定》协定税率,这些税目的平均税率为8.9%,相对于最惠国税率,平均优惠幅度为23.3%;二是对原产于智利的商品实施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税率,平均税率为1.3%,平均优惠幅度为87.7%;■三是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商品实施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税率,平均税率为5.3%,平均优惠幅度为43%;■四是对原产于新西兰的商品实施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税率,平均税率为 4.0%,平均优惠幅度为61.6%;五是对原产于新加坡的商品实施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税率,税率均为零,平均优惠幅度为100%o】④特惠税率一适用于原产于与中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07第六章WTO货物贸易规则-关税措施

07第六章WTO货物贸易规则-关税措施
第六章 WTO货物贸易规则-关税措施
第一节 关税减让的内容
一 关税减让及原则 二 关税减让的要求与形式 三 GATT1994中的关税减让部分
第二节 关税减让谈判 第三节 关税减让表
1
第一节 关税减让的内容
1 关税减让及原则
(1)含义 关税减让是指WTO成员方根据互惠互利原则,对货物 贸易免征超过已商定的普通关税的部分。 (2)原则
3 关税减让的方式
产品对产品的减税方式
关税减让 谈判的方式
公式减让方式 部门减让方式
12
第二节 关税减让谈判
3 关税减让的方式
(1)产品对产品减税方式 主要适用于成员方有重大利益的产品、税率相差悬殊的 产品以及一些敏感性产品。
(1)适合这种方式的产品十分有限
弊端:
(2)各成员要全面权衡利弊 (3)参加范围不够广泛,仅对主要供应国
10
第二节 关税减让谈判
2 关税减让谈判的基本原则
(1)互利互惠原则 在贸易谈判中,成员同意削减关税、约束关税,并不再 提高关税及消除其他贸易壁垒所遵守的原则。
(2)最惠国待遇原则
互利互惠原则是关税减让谈判的基础和前提,最惠国待遇 原则是实现关税减让和贸易自由化的保证。二者相辅相成。
11
第二节 关税减让谈判
13
第二节 关税减让谈判
3 关税减让的方式
(2)公式减让方式
① 线性减让公式
在肯尼迪回合,美国提出了这种统一削减的线性公式, 即T=kt。T为削减后关税,t为当前关税,k为统一削减幅度。
弊端:
对于原本关税就很低的成员不公平
14
第二节 关税减让谈判
3 关税减让的方式
(2)公式减让方式

税法教案6关税

税法教案6关税

第六章关税法第一节关税概述关税的历史是十分悠久,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特殊是当国与国之间浮现商品交换后,作为对进出国境商品征税的关税才在各国普遍开征起来。

据考证,最早的关税是为了保护过往客商交通安全而产生的,现代国家浮现以后,关税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曾经在历史上占有生分地位。

但是,在现代,特别是对于经济发达国家而言,关税已再也不是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而是以关税为工具实现其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新中国成立以后,1951年5月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统一了国家的关税政策,建立了彻底独立自主的保护关税制度。

以后进行了多次修改和补充,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关税制度。

现行关税法律规范是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0年7月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为法律依据,以国务院于2003年11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定并报国务院批准,作为条例组成部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办法》为基本法规,由负责关税政策制定和征收管理的主管部门依据基本法规拟定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为主要内容。

一、关税的概念关税是由设置在边境、沿海口岸或者境内的水、陆、空国际交往通道的海关对进出国境或者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属于全值流转税。

关境与国境的区别与联系:•国境与关境是两个既有联系,又不彻底相同的概念。

国境是一个主权国家以边界为界限,全面行使主权的领域范围,包括领土、领海、领空。

关境又称税境或者海关境域,是一个主权国家行使关税权力的领域范围。

•通常情况下,国境与关境是一致的。

但如果几个国家结成关税联盟,组成一个共同关境实施统一的关税法令和对外税则,彼此之间货物进出国境不征关税,只对来自和运往非同盟成员国的货物进出共同关境时征收关税,这时关境就大于其成员国的各自国境。

第六章 关税法

第六章 关税法

第六章第六章关税法打印本页关税法第一节征税对象及纳税人(了解)一、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允进出境的物资和物品二、纳税人:关税纳税人为进口物资收货人,出口物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第二节进出口税则(了解)一、进出口税则概况二、税则商品分类名目三、税则归类四、税率及运用第三节原产地规定(了解)一、全部产地生产标准二、实质性加工标准第四节关税完税价格(把握)一、一样进口物资完税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物资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物资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

实付或应对价格调整规定如下: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下列费用或者价值未包括在进口物资的实付或者应对价格中,应当计入完税价格:①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购货佣金”指买方为购买进口物资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经纪费”指买方为购买进口物资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②由买方负担的与该物资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④能够按照适当比例分摊的,由买方直截了当或间接免费提供或以低于成本价方式销售给卖方或有关方的物资或服务的价值;⑤与该物资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物资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截了当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⑥卖方直截了当或间接从买方对该物资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不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下列费用,如能与该物资实付或者应对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①厂房、机械、设备等物资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修理和技术服务的费用;②物资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③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二、专门进口物资完税价格(一)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二)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物资(三)运往境外修理的物资(四)运往境外加工的物资(五)临时进境物资(六)租赁方式进口物资(七)留购的进口货样等(八)矛以补税的减免物资(九)以其他方式进口的物资【例题】2000年考题199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

第6章 关税 《中国税制》PPT课件

第6章 关税 《中国税制》PPT课件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完 税价格。
到岸价格:
是指包括货价以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 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它劳务费等在内的交货价 格。
成交价格的调整:
1.如果成交价格中未包含“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以外 的佣金和经纪费”、“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和包装 劳务费”等,应一并计入完税价格。
第四节 关税的减免税
一、法定减免税 二、特定减免税 三、临时减免税
第五节 关税的申报缴纳
一、关税的征收管理 (一)关税的申报与缴纳 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 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 出口货物的纳税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 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 报。 纳税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 行缴纳税款。
(三)以关税的差别分类 1.歧视关税:
包括反倾销关税;反补贴关税;报复关税。 2.优惠关税:
包括互惠关税;特惠关税;最惠国待遇关税;普遍优惠制关税。
第二节 我国的关税制度
一、我国关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195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
《海关进出口税则暂行条例》。 1985年关税制度全面修改,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
(1)关税税额在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5)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须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物品
2.特定减免: 是指在关税基本法规确定的法定减免之外,由国务院授权的机关
颁布法规、规章特别规定的减免。 3.临时减免: 是指在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以外,对某个纳税人由于特殊原因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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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关税的主要种类
• 关税种类繁多。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按照征收的 对象或商品流向,关税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按照差别待遇和特 定的实施情况,关税的种类有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遍优惠税等。 • 一、按照征收的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 • 关税按照征收的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 (一)进口税(Import Duty) 进口税( ) • 进口税指外国商品进入一国关境时,由该国海关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 商所征收的一种关税。 • (二)出口税(Export Duty) 出口税( ) • 出口税是海关对出口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关税。征收出口税一般基于以下 一些理由 • (1)增加本国的财政收入。(2)限制本国某些产品或自然资源的输出。(3) 作为政治或经济斗争的武器。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大都采用许可证办法, 代替出口税来限制某些货物的出口。 • (三)过境税(Transit Duty) 过境税( ) • 过境税又称“通过税”或“转口税”,是一国海关对通过其关境再转运第 三国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其目的主要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 负保护的意义是 负保护的意义是指由于关税制度的作用, 对原料征收的名义税率过高,使原料价格 上涨的幅度超过最终产品征税后附加价值 增加的部分,从而使国内加工增值低于国 外加工增值。这意味着生产者虽然创造了 价值,但由于不加区别地对进口成品和原 材料征收关税,使这种价值减低,生产者 无利可图,而鼓励了成品的进口。
• 4.紧急进口税(Emergency Duty)紧急关税是 为消除外国商品在短期内大量进口对国内同类商 品生产造成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而征收的一种进 口附加税。当短期内外国商品大量涌人时,一般 正常关税已难以起有效保护作用,因此需借助税 率较高的特别关税来限制进口,保护国内生产。 • 5.惩罚关税(Penalty Duty) 惩罚关税是指出口 国某种商品违反了它与进口国之间的协议,或者 未按进口国海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时,由进口国 海关向该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临时性的进口附加 税。这种特别关税具有惩罚或罚款性质。
• 二、关税的作用 • 征收关税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增加本 国财政收入;二是保护本国的产业和国内市场。 其中以前者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称为财政关税 (Revenue Tariff),以后者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Revenue Tariff 称为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 • 财政作用和保护作用是关税作用的两个重要方 面,除此之外,关税还有涉外作用。关税一直与 国际经济关系和外交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发展 中国家还普遍利用关税减让作为“入门费”来取 得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或者作为对外谈判的 筹码,迫使对方让步。
• 2.反补贴税(Anti-subsidy Duty)。反补贴税又称“抵消 税”或“补偿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奖金或补贴 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这种奖金或补 贴包括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过程中 所接受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奖金或补贴,它可以来自政府, 也可以来自同业公会。征收反补贴税的目的在于增加进口 商品的成本,抵消其所享受的贴补金额,削弱其竞争能力, 使其不能在进口国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对于进行 对于进行 倾销的接受补贴的产品,不能既征反倾销税, 倾销的接受补贴的产品,不能既征反倾销税,同时又征反 补贴税。 补贴税。 • 3.报复关税(Retaliatory Duty) 报复关税(Retaliatory Tariff)。是指一国为报复他国对本国商品、船舶、企业、 投资或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不公正待遇而对从该国进口的商 品所课征的进口附加税。一般说来,当他国取消上述不公 正待遇时,报复关税也会相应取消。
• (四)普遍优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 • 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 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这种税称为普惠税。普遍性、非歧视 性和非互惠性是普惠制的三项基本原则。普惠制是发展中国家在 普惠制是发展中国家在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上进行长期斗争,在1968年,通过建立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上进行长期斗争, 年 普惠制决议之后取得的。 普惠制决议之后取得的。普惠制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对受惠国家或地区的规定。2.对受惠产品范围的规定。3.对受 惠产品减税幅度的规定。4.对给惠国保护措施的规定。对给惠国 的保护一般有这样三种措施:a.免责条款(Escape Clause) b.预定限额(Prior Limitation)c.竞争需要标准(Competitive Need Criterion) • 5.原产地规则(Rule of Origin)。原产地规则是普惠制的主要 组成部分和核心。为了确保普惠制优惠的好处仅仅给予发展中国 家生产和制造、并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各给惠国都制定了详 细的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一般包括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规 则等部分。
• 用有效保护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关税结构中的关税升级现 象。有效保护理论说明,原料和中间产品的进口税率与其 制成品的进口税率相比越低,对有关的加工制造业最终产 品的有效保护率则越高。关税升级,使得一国可对制成品 征收比其所用的中间投入品更高的关税,这样,对该制成 品的有效保护关税率将大于该国税则中所列该制成品的名 义保护率。以发达国家为例,在60年代,发达国家平均名 义保护税率在第一加工阶段为4.5%,在第二加工阶段为 7.9%,在第三加工阶段为16.2%,在第四加工阶段为 22.2%,而有效保护税率分别为4.6%、22.2%、28.7%、 38.4%。由此可见,尽管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水平较低, 但是由于关税呈升级现象,有效保护关税一般都大于名义 保护关税,且对制成品的实际保护最强。在关税减让谈判 中,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提供的优惠,远大于 对制成品提供的优惠,缘由即出于此。
第一节 关税概述
• 一、关税的概念 • 关税(Customs Duty;Tariff)是指进出口商品经 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本国进出口 商课征的一种税收。 • 关税与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规定的其他税赋一样, 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预定性。 • 关税作为独特的税种,除了具有一般税收的特点 以外,还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征收的对象是进 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第二,有较强的涉外性。 • 海关征收关税的领域称为关境或关税领域。一般 说来,一国的关境和国境是一致的。
二、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
• (一)进口附加税(1mport Surtax) • 进口附加税是指进口国海关对进口的外国商品在征收一 般进口税外,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而额外加征的关税。它 通常是一种特定的临时措施。征收进口附加税的目的主要 有:应付国际收支危机,维持进出口平衡;防止外国商品 低价倾销;对某个国家实行歧视或报复等。因此,进口附 加税又称“特别关税”。 • 进口附加税主要有以下几种: • 1.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y)。反倾销税是对实 行倾销的进口货物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目的在于 抑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所谓“倾销” 指低于正常价格向另一国销售商品的行为。“正常价格” 是指相同产品在出口国用于国内消费时在正常情况下的可 比价格。
有效保护率 = 国内加工增值 − 国外加工增值 × 100 % 国外加工增值
• 如果一个国家由于本国原材料供应不足, 必须进口原材料进行加工制造成最终产护率的影响,而且受原 材料名义保护率及原材料价值在最终产品 价值中所占比重的影响,其关系如下:
• 2.有效保护率 • 有效保护率(Effective Rate of Production—ERP)又称实际保护率,是指 各种保护措施对某类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 净增值所产生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由 于整个关税制度而引起的国内增值的提高 部分与自由贸易条件下增值部分相比的百 分比。由此,有效保护率被定义为;征收 关税所引起国内加工增加值同国外加工增 加值的差额占国外加工增加值的百分比。 用公式表示为:
三、关税结构
• 关税结构又称为关税税率结构,是指一国关税税 关税结构又称为关税税率结构, 则中各类商品关税税率之间高低的相互关系。 则中各类商品关税税率之间高低的相互关系。世 界各国因其国内经济和进出口商品的差异, 界各国因其国内经济和进出口商品的差异,关税 结构也各不相同。但一般都表现为:资本品税率 结构也各不相同。 较低,消费品税率较高;生活必需品税率较低, 奢侈品税率较高;本国不能生产的商品税率较低, 本国能够生产的税率较高。其中一个突出的特征 其中一个突出的特征 是关税税率随产品加工程度的逐渐深化而不断提 制成品的关税税率高于中间产品的关税税率, 高。制成品的关税税率高于中间产品的关税税率, 中间产品的关税税率高于初级产品的关税税率。 中间产品的关税税率高于初级产品的关税税率。 这种关税结构现象称为关税升级 (Tariff Escalate),或阶梯式关税结构。 ),或阶梯式关税结构 ),或阶梯式关税结构。
• (二)差价税(Variable levy) • 差价税又称差额税,是当本国生产的某种产品的国内价格 高于同类进口商品的价格时,为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 保护本国生产和国内市场,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 额征收的关税,由于差价税随着国内外价格差额的变动而变 动,因此,它是一种滑动关税 一种滑动关税。 一种滑动关税 • (三)特惠税(Preferential Duty) • 特惠税又称“优惠税”,是指对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 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使 用特惠税的目的是为了增进与受惠国之间的友好贸易往来。 特惠税有的是互惠的,有的是非互惠的。 • 特惠税最早开始于宗主国与其殖民地及附属国之间的贸易。 最典型的特定优惠关税是1932年英联邦国家在渥太华会议上 建立的英联邦特惠制。目前,在国际上最有影响的特定优惠 关税是《洛美协定》(全称为《欧洲经济共同体——非洲、 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洛美协定》)国家之间的特惠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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