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职务犯罪及其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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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职务犯罪及其预防

作者:田震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06期

摘要:警察职务犯罪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而且损害了法律的威严和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威。因此必须分析成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预防和遏制警察职务犯罪应加强警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管理措施,完善监督机制,健全法制,加大打击力度,强化处罚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关键词:警察;职务犯罪;公安工作

作者简介:田震,东华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2-078-02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职责,是打击和惩治违法犯罪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警察职务犯罪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和公安队伍的战斗力,而且损害了法律的威严和国家执法机关的权威。加强警察队伍建设,防治警察职务犯罪,对于全面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确保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警察职务犯罪的涵义

警察职务犯罪特指人民警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妨害了国家对警察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警察职务犯罪的本质就是警察权力运作的不正常现象。这种不正常现象主要表现为某些人民警察利用维护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的权力进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活动;利用预防、制止和惩治犯罪份子违法行为的职权活动进行危害社会的活动;或者表现为消极的不履行职责,导致公民利益遭受危害的不作为犯罪。

二、警察职务犯罪的成因

任何犯罪行为的产生都是犯罪主体的个体内在因素和客观外在环境综合作用的结果,警察职务犯罪亦不例外,具体分析如下:

(一)经济发展的非均衡化与财富分配的非合理化是导致警察心理发生失衡,从而引发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

我国经济体制从开国初始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相关的社会问题,即社会分配不公。随着贫富差异和社会分层加大,层际落差使金钱和利益对于掌握一定职权,但仍属工薪阶层的警察,是一个犯罪陷阱,也是一个巨大的诱惑。警察作为司法机关的公务人员或者是派出人员,他们肩负的重要使命不允他们知法犯法。法律不会因为他们特殊的身份而赋予他们任何特权或是饶恕。我们国家的刑法是针对所有涉及法律内容的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面对经济发展的非均衡化与财富分配的非合理化现象,许多意志力不强的警察无法控制自己的贪念,不能很好地调节心理的不平衡,无法拒绝来自社会的各种诱惑,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常见的警察职务犯罪主要有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在我国社会飞速发展,经济转型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警察职务犯罪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身负重要职责的每一位民警同志都应扪心自问,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加强自身的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做一位人民群众认可的合格警察。

(二)警察权力缺乏监督,监督机制滞后与乏力是警察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

由于人民警察在行使治安管理权时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监督约束机制比较软弱的情况下,警察职务犯罪就由此出现了。对警察执法规范化的监督,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首先,加强警察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和警察机关内部专设机构的监督。警察机关内部应设立专门部门,如公安法制部门、公安督察、纪委等部门,这样可以方便监督广大民警的执法行为,同时更重要的是能有效抵制警察职务犯罪。上层领导对于所属警务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进行视察和督导并进行监督是对警察权力约束的重要方法,能保证人民警察在行使治安管理权和其他权力的时候较好的掌握好自由裁量权,预防職务犯罪的出现;其次,应加强其外部监督,主要包括执政党、权力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社会团体、公民对警察的监督。而在这其中,社会公众的监督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社会公众能够时时刻刻监督警察的执法行为,让违法犯罪行为无法滋生,使警察职务犯罪从社会上彻底消失;最后,政府系统的行政监督也在警察职务犯罪的监督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主要包括上级和本级的监督、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审计监督和其他监督。

(三)警务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是警察职务犯罪产生的条件

当前国内警察待遇与其工作的严峻性和危险性普遍不相称。警察待遇较低令许多意志力不强的警察想到了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身获取利益和报酬。许多期待成为警察的人对“待遇”问题的理解是这样的,单纯说工资和福利,恐怕不怎么多,但是警察手中还是掌握着一定权力的,要是把公共权力私用起来也是可以为自己捞到一定油水的。这种不正之风充分说明了警务管理、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应该彻底的杜绝。但是要想从根本上消灭警察职务犯罪的滋生,笔者认为,加强警务管理和警务保障制度是必须的。只有警察待遇提高了,能够与其所承担的繁重社会工作和社会危险性相称了,警察就不会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知法犯法的愚蠢行为了。政府应充分考虑到警察工作的繁重性,危险性和重要性,给予能够令其满意的合理待遇,完善其管

理水平,保障其后勤工作,提高其执法规范化观念,这样就能有效避免警察职务犯罪的出现了。

(四)不正之风的侵蚀也是警察职务犯罪的催化剂

由于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盛行,“有了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等不良文化的侵蚀,加之公安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警察经常接触社会的阴暗腐败面,很容易受到腐蚀,使行政管理权力蜕变成可以用金钱来度量的特殊商品,导致权钱交易的泛滥。可以说不良文化催生了警察职务犯罪。

三、预防和遏制警察职务犯罪的对策

警察职务犯罪的出现会带来大量的社会负面影响,会致使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不理解与不配合。群众对公安部门不信任,不支持,必将造成不可设想的后果。警察职务犯罪最终会导致国家公信力的动摇。因此,预防和控制警察职务犯罪意义重大,我们必须建立一种警察“不想、不敢、不能”进行职务犯罪的综合治理体系。针对警察职务犯罪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健全法制,加大对警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职务犯罪的处罚机制

一些警察之所以会冒着失去地位荣誉、受到法律制裁的危险去贪污、受贿,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种危险性过于低下。因此,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打击。打击公安民警职务犯罪是否有力,关键在于能否依法治警。依法治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加强警察公务的廉政化建设,增强公安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化,让老百姓能相信公安机关,能配合警务工作,从而也促进了警民关系的良好发展。二是完善相关立法,规定具体罪名,常见的警察职务犯罪主要有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这些法律规定都适用于所有公务人员,不是为警察专设的。应该设立专门适用于警察的法律,加强立法,才能保障执法,从而文明用法。三是对检察院进行有关方面的建设,加强其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使之成为严厉打击警察职务犯罪的重要武器。检察院作为公安机关工作的审核监督者,较为了解公安机关的工作流程和具体情况,能够全面掌握公安机关的工作,起到很大的监督作用。也能及时地发现警察职务犯罪的萌芽,将警察职务犯罪尽早消灭,防止其蔓延和滋生。

(二)注重制度建设,强化管理措施

遏制职务犯罪,不能仅靠个人的觉悟,必须通过健全的制度、细化的管理,来挤压职务犯罪的空间。首先,要使执行职务过程有一整套统一的制度化程序予以规范,要以《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为线索,结合多年的司法实践和公安业务特点,制定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考核制,建立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使执行职务的每个细节均有章可循。二是对近年来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一番梳理、分析,从中发现制度与管理上的欠缺,有针对性地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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