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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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0年到2013年,我省共安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个、总投资?万元,(其中国家投资、省级投资、市县投资) 共安排土地综合整治重大项目共计19个子项目(共五个年度,已安排前四个年度),建设规模322万亩,新增耕地20万亩,预算投资486952.93万元;
二、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1)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010年安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20个,已验收项目110个。
2011年安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8个,整体工程(两年度)已竣工并通过终验的项目2个;第一年度工程已竣工项目37个,其中己验收项目16个,竣工未验收项目21个。未竣工项目1个。
2013年安排规模整治项目12个,南乐县项目已开工,新蔡县、清丰县项目已完成招标,其它大部分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平顶山郏县项目进度较慢,正在编制年度实施方案。
(2)土地综合整治重大项目
第一年度5个子项目已全部竣工并完成验收工作(38万亩),第二年度5个子项目基本完工(共94万亩,其中邓州市子项目已竣工验收,其他4个子项目已完工未验收),第三年度5个子项目已经完成量约占总建设任务(110万亩)的75%(约82万亩)。已完成214万亩,剩余建设任务约28万亩尚未完工。第
四年度4个子项目通过了国土厅组织的审查,已报财政厅审查。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省成立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的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领导工作。各省辖市成立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领导工作。土地整治项目所在县(市)区也成立了以县(市)长为指挥长的项目指挥部,作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实施,并成立了相关局委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进度和质量检查验收监督等工作。县工程建设指挥部成立由县监察局牵头的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效能监察组,加强了对成员单位和工程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进展过程中,效能监察组会同土地整治项目工作牵头单位,经常性地对责任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及时作出评定,将奖惩材料交组织、人事部门存档,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为了更好地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我省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形成以制度管理人的良好工作氛围。
1)落实项目的招投标制度。项目一定要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完善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能以任何名义规避招标,招标的过程要透明、公开,广泛接受各个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针对现阶段土地整治项目招标过程中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杜绝借资质现象,为土地整治项目选好队伍,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试行)和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试行)(豫国土资发[2011]54号),
项目工程招标全部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
2)建立项目联系人、负责人制度。项目实施是一个相对比较长的周期,项目的管理和联系人员要相对固定,落实项目管理各个环节的人员责任。
3)领导分片包干制。省国土厅相关处室主要领导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对分片包干的地区和项目进行日常督导、检查。
4)建立督导巡查制度。各市及各县(市)建立定期督导巡查制度。巡查采取项目现场查验、查阅资料等办法,重点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原材料质量、施工流程操作、建立人员在岗在位、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5)落实定期例会制度。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工期相对比较紧张,省、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月召开会议,听取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的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每个环节出现的问题。项目现场指挥部每周召开项目实施现场工作会,布置每周的工作任务,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不影响工程进度。
6)落实档案专人管理制度。档案资料是项目实施过程的历史见证,我省在重视工程质量的同时,亦高度重视档案资料的整理和保管,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7)建立对从业单位法人的约谈机制。约谈机制的建立是把别的管理机制引入到土地整治项目中的一种尝试,从对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从业单位法人的约谈效果看,是非
单位进行通报、企业信用降级、退出等处罚,并约谈单位法人代表,引起了企业负责人的高度重视,提高了从业单位的诚信度。五是进一步建立由监察部门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及当地群众参与的监管机制。在项目建设中,激发乡镇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性,吸收当地农民参与项目监督,让农民的意愿在项目建设中得到充分体现,真正将土地整治工程建成优质、阳光、廉洁和安全的工程。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是先后制定了《河南省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南水北调渠道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建立了例会通报制度、联系人制度、定期报告制度、通报制度等。截至目前,共印发工作简报141期。二是规范档案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法规和《河南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分阶段、分类别进行归档,并指定专人负责。三是积极探索后期管护的新途径。为使项目建成的基础设施能够长期发挥使用效益,我省在项目建成后,不仅将工程交付当地政府和群众,还制定一套较为完善的后期管护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执行“三有模式”:有管护主体、有经费落实、有制度保障,切实抓好项目后期管护。明确乡镇政府为项目后期管护主体责任单位,对项目区所有设施的管护负全责;
项目竣工验收后,各相关乡镇要与县指挥部及时签订接管协议,落实监管经费;出台监管制度,明确农业部门为项目后期管护牵头监管单位,水利部门为中小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严格履行项目建成后的监管职责。
3.严格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一是加强项目投资评审。我省加大了对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力度,对项目投资预算和决算进行评审。项目预算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截止目前已对四个年度19个子项目的工程预算进行了评审,审减36026.61万元,占总投资的6.92%,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绩效评价制度。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提高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支出效益,制定了《河南省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豫财综〔2012〕129号),并组织专家对重大项目邓州片区(第一年度)财政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撰写了《邓州市渠首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第一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通过对资金的到位率、资金支出情况、资金制度的有效性及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及时性等的评价,充分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及使用的合理性,提高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安全性。通过这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逐步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系统规范的项目绩效评价体制,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工作。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2012年3月6日至5月10日,省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