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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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投资

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只适用于房地产板块)

二○○四年

目录

第一章定岗定编管理规定 (3)

第二章招聘管理规定 (7)

第三章任用管理规定 (12)

第四章考勤管理规定 (26)

第五章薪酬管理规定 (32)

第六章培训管理规定 (39)

第七章工作业绩考核管理规定 (46)

第八章奖惩规定 (47)

第九章附则 (47)

第一章定岗定编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组织架构体系,合理控制集团人力资源成本,实现高效的组织运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定岗定编是指依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各公司销售任务,以岗位、业务流程分析工作为基础,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岗位工作容、员工报酬等一系列容进行科学设定并严格控制及执行的过程。

第三条定岗定编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集团房地产行业的招聘、任用、培训、考核、薪金等人力资源管理规定均须在遵守本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进行。

第四条集团人事管理部门是定岗定编管理规定的制订者,负责审核、调整、管理全集团房地产业的定岗定编工作,并对各地区公司的定岗定编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各地区公司的定岗定编申报及实施工作。

第二节定岗定编的容

第五条定岗定编的容包括组织架构、岗位编制及级别、员工年度岗位工作责任书及级别工资的设置。

第六条组织架构

1、公司由董事会进行领导决策、集团经营班子具体执行经营运作、监事会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管理架构组成。

2、公司建立集团、各地区公司、项目公司的逐级管理机构。

3、集团设立六个职能管理部门,即总经理办公室、财务管理部、企业发展部、房地产管理中心、法律顾问室、资金管理中心。

4、各地区公司原则上设立八个职能部门,即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营销部、工程管理部(总工室)、开发部、规划设计部、法律合约部、审核部,分别负责管理公司的相关业务。

5、地区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下设五个室,即办公室、财务室、工程室、销售室、策划室,具体负责项目公司的各项业务。

6、原则上各地区公司应在设定的组织架构框架确定部门设置并统一名称。如

因地区差异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合并或增加部门的,须由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上报集团人事管理部门审批。

7、各地区公司因工作需要增设的单列部门按实际情况报集团人事管理部门审批,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岗位编制及级别

1、集团设定标准岗位、级别,各地区公司均需按照标准岗位、级别确定称谓。根据各地区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及实际情况,各地区公司可在标准岗位、级别的基础上确定当年编制计划,具体容须报集团人事管理部门批准。

以下为《职务级别对照表》。

司。

2、集团人事管理部门每年根据业务发展战略计划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作为储备人才,在其实习期列入董事会编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收人数于每年十月由各地区公司上报集团人事管理部门汇总后,报董事会批准确定。经董事会批准确定后各地区公司可因地制宜进行毕业生的招聘工作。

3、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在集团及各地区公司特聘人员。特聘人员的编制列入董事会编制。除董事会批准人员以外,各地区公司应按照设定岗位确定人员级别,不

得自行设定特聘人员编制。

第八条员工年度岗位工作责任书

员工年度岗位工作责任书是定岗定编工作的重要组成。任职资格确定了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是招聘、任用等工作必须遵照的依据。工作计划、工作流程等各项容按照不同的岗位设置将工作落实到个人,是公司工作目标、组织工作流程的分解和体现。

第九条岗位级别工资

集团原则上为每个岗位设定职级和岗位薪酬标准,根据各地区公司的不同情况,由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建议,集团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核定、平衡。

第三节定岗定编的确定及审批程序

第十条定岗定编方案的容及确定程序

每年11月,由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地区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公司协商,组织草拟地区公司下年度的《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方案》。《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方案》应包括以下容:

1、年度组织架构图及相关说明。

2、年度详细编制方案。具体格式见《年度人员编制表》、《编制汇总表》、《级别汇总表》。

3、年度详细的工资及福利方案。具体格式见《工资及福利预算表》。

4、各岗位的年度岗位责任书。具体格式见《年度岗位工作责任书格式及编写指引》。

5、与以上容相关的编制、确定依据及文字说明。

以上容经地区公司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形成地区公司《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方案》。

第十一条定岗定编方案的审批程序

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于每年12月5日前将次年地区公司的《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方案》连同制订编制计划方案的依据(包括开工量、销售计划等相关容)报集团人事管理部门审核。集团人事管理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将次年房地产行业的《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方案》报集团副总核准后,由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由集团人事管理部门发文通知实施。

第十三条原则上定岗定编每年6月进行一次中期调整,中期调整应比照本章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调整时还应提交用于调整的依据及说明。除中期调整外,其它时间不进行调整,如因情况特殊确需进行调整的也可按审批程序报特批,但集团人事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报批。

第四节定岗定编的管理及监督

第十四条《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方案》发文实施后,地区公司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进行具体的落实及管理。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应根据计划方案,对于管辖围的招聘、晋升、调动等有关事项进行审核,确保各项工作在定岗定编规定的围进行。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应上报地区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总经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地区公司应严格按照定岗定编的规定执行,杜绝人岗不符、超编等违反定岗定编规定的现象产生。除自身严格执行外,如发现任何违反定岗定编管理规定的情况,应上报行政副总经理、总经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地区公司任何单位、个人有义务就其所知,将其所在地区公司违反本规定的有关事项上报集团人事管理部门,集团人事管理部门据此进行检查核实,如确系违规,则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加以处罚。

第十七条集团人事管理部门可对各地区公司的定岗定编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于人岗不符、超编等各类情况,可责成地区公司进行整改,并追究用人单位、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相关公司领导的责任。

第十八条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应于每月2日前将本公司上月人员编制计划执行情况及人员异动情况报集团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具体格式参照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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