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职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通厅(局)职能
一、交通厅(局)下属的处、科(室)
政策发规处;财务处(审计处);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省监察厅驻厅监察室;省海员交通工会;航空产业处;综合计划处;科技处;机关党委;航道局;规费征稽科;局科技信息科;厅办公室;老干部处;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政治处;省港口管理局;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局(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规划计划科;技术信息科;路网调度办公室;收费道路科;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省交通厅运政稽查总队);省铁路办公室;省地方海事局(省交通厅安全生产处、省船舶检验局);
二、对外业务的处、科(室)的职能
政策发规处:
工作职能:
1.负责交通行业政策研究和法制工作;
2.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工作;
3.负责行业立法的规划、组织、协调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
4.负责交通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
5.承办厅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财务处(审计处):
工作职能
1.指导实施交通行业有关的财务会计规章制度;
2.组织交通建设资金的融通、统筹、调度;
3.负责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的审计;
4.负责厅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及使用监督,管理交通经费、预决算、外汇信贷以及利用外资等有关的财务工作。
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省监察厅驻厅监察室
工作职能:
1.负责厅机关及厅属单位的党内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
2.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省海员交通工会:
工作职能
1.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令,主持制定省交通产业工会的长期工作计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省各级交通工会开展工作;
3.指导全省公路、航道、港口、汽运、航运等工会网络组织活动和驻本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业务工作;
4.围绕全省交通经济建设中心,配合党政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5.组织指导开展具有交通行业特点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各项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6.组织指导开展具有交通行业特点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各项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7.掌握交通职工队伍状况和思想动态,开展群众性企业文化活动,加强全省交通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各项交通产业工作任务的完成;
8.围绕行业特点,深入调查研究,反映涉及交通行业职工利益的全局性、政策性重大问题;
9.积极参与交通改革、法规制订、指导基层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代表产业职工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保障和维护全省交通职工的合法权益;
10.指导交通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和有关部门做好产业工会主席配备和工会干部的管理工作;
11.开展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和女职工“巾帼建功”活动,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12.完成党组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航空产业处
工作职能:
负责省航空产业发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综合计划处
职能分析:
1.组织编制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
2.拟订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投资融资政策;
3.负责交通建设综合工作,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
4.组织协调国家、省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
5.负责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设计审查和后期评价、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交通运输利用外资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7.负责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布局规划及审查工作;
8.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
9.负责交通行业环保、扶贫等综合管理工作。
科技处
工作职能:
1.组织拟定交通行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
2.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创新技术引进开发和重大科技成果鉴定、推广、应用;
3.指导并监督交通行业质量、技术、通信信息、科技情报、标准、计量、节能和抗震防震防灾等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职能分析:
负责厅机关在宁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航道局
航政科工作职能:
1、指导全省航道系统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航道法规、规章;
2、负责航道财产的保护工作;
3、负责实施列入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的航道上建设拦河构筑物(闸坝)及桥梁的许可;
4、负责全省航道系统车辆配备和船艇建造与管理;
5、负责航道专设标志的管理;
6、负责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全省航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着装;
7、会同政工科负责文明航道创建工作。
规费征稽科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航道规费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
2、负责全省航道规费的征收、稽查及管理;
3、负责全省航道规费征稽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4、协调相关部门制定航道规费征稽政策、标准;
5、研究制定和组织落实全省航道规费征收计划;
6、负责航道规费等票据的申请印制、领入、发出、使用、结报、核销以及相关账簿登记、归档工作;
7、负责航道规费收、缴核算以及相关账簿登记、归档工作;
8、负责航道规费征稽人员的业务培训;
9、配合做好联网收费系统的优化升级工作;
10、检查、指导和监督全省航道规费征收稽查工作。
局科技信息科工作职能:
1、组织拟定航道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创新技术引进和科技成果鉴定;
3、组织拟定航道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
4、组织制定航道系统信息化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5、组织实施信息化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建立和完善航道系统数据库,指导和监督航道系统通信信息等管理工作。
厅办公室
工作职能:
1、组织协调厅机关行政工作;
2、负责文秘、督办、接待、政务信息、机要、信访、档案和机关安全保卫、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起草厅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及有关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
老干部处
工作职能:
1、负责厅机关老干部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厅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和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与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有关政治、生活等待遇的落实工作,
3、积极引导老干部进行健康和科学养老,
4、组织老干部参观考察学习,
5、做好老干部的探视慰问工作、物品的发送工作和信访工作。
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工作职能:
1、信息发布与宣传:
2、交通监督管理。
政治处
工作职能:
1.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OA系统
2.负责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
3.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厅领导干部管理和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
4.负责厅直属单位及指导交通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交通职业技能鉴定和等级考核工作;
5.负责交通行业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培训和厅属学校管理;负责厅属社团、统战等工作;
6.负责厅机关、厅直属单位出国(境)报批及政审工作。
7.依照省政府授权办理海员证批件。
省港口管理局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港口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
2、拟定全省有关港口的政策法规;
3、组织编制全省港口布局规划;
4、承担港口行业的统计工作;
5、负责对全省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实施统一的行政管理;
6、负责组织对全省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指公用的进出港航道、防坡堤、锚地等)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全省港口建设市场秩序、经营秩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8、对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按有关法规实施监督和管理;
9、征收和代收国家有关行政收费;
10、负责协调重点物资、军事及抢险救灾等物资的运输;
11、原由省交通厅有关机构承担的港口管理职能;
12、完成省政府和交通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局(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
业务总职能:
1、负责全省公路建设、维护和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行业管理;
2、承担路政管理、路网运行调度管理;
3、承担公路规费征稽和车辆通行费征收工作的管理。
总工办职能:
1、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公路工程、养护技术标准、定额和规范;
2、负责公路工程、养护质量行业管理;
3、指导并监督公路行业标准、计量、环保、节能和抗震防灾等管理工作。
4、负责新一轮干线公路建设中跨地区、具有通道、示范样板意义的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规划计划科职能:
1、组织编制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发展规划;
2、负责编制年度公路养护收支计划和局管公路建设改造项目计划;
3、归口管理其它局管规划计划工作;
4、负责局管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预可、工可、初步设计或者方案审查)和后期评价工作;
5、负责公路全行业统计工作和公路统计信息的分析预测工作;
6、负责有关公路扶贫等综合工作。
技术信息科职能
1、制定并组织实施公路行业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科技及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
2、负责公路系统科研项目管理和成果的推广应用,并组织重大公路科研项目攻关;
3、归口负责省级公、路基础数据库的维护和数据更新工作;
4、负责协调开发并维护有关公路养护和管理业务信息系统;
5、负责公路系统广域网、局域网以及内外门户网站的技术维护工作;
6、指导公路行业信息化和科技情报工作;
7、指导创新技术开发和引进。
路网调度办公室职能:
1、负责公路路网交通调度、指挥和监督。
2、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和发布路网交通信息工作;
3、负责国省干线公路路网恶劣气候条件下或重特大交通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时与公安交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省交通厅运政稽查总队)
工作职能:
1、负责全省道路和水路运输业、搬运装卸业、运输服务业和汽车维修业的行业管理;
2、负责全省运政管理、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管理;
3、负责全省汽车性能检测站、汽车站、港口码头、营业性停车场站的行业管理等工作。
省铁路办公室: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铁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合资铁路、地方铁路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省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协调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3、拟订全省铁路建设筹融资办法,具体负责全省铁路建设资金的筹措、监管工作;
4、承担全省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组织协调铁路两侧水土保持工作和建筑设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运输生产和营运管理。
省地方海事局(省交通厅安全生产处、省船舶检验局)
工作职能:
1、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负责除交通部直管以外的通航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船舶设施检验和防止船舶污染等行业管理;
2、组织水上安全检查,组织或参与水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受交通厅委托,负责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