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领域名称释义

安全生产领域名称释义
安全生产领域名称释义

安全生产重点

名词释义

1.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

2.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四不两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是“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简称。

4.五级五覆盖:在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做到“五个全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全覆盖;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县级提法为“三级(县、乡、村)五覆盖”。

5.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6.六打六治:“六打六治”是2014年下半年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专项行动,具体指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7.事故处理“四不放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3)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4)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8.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1)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2)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3)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4)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5)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6)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9.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到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

10.三违:是“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

11.“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臵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臵有效的防火分隔。

1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13.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人员)、机(机械)、料(材料)、法(工法)、环(环境)、测(测量)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

全生产标准化,安监总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对于通过评审的生产经营单位由有关行业协会或部门颁发达标证书。

14.安全生产“三同时”: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15.职业健康“三同时”:即职业卫生“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16.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由于安监局负有直接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进行安全监管的职责,同时担负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为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减轻生产经营单位负担,要求安监部门在开展对直接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同时,一并统筹职业病防治监管执法工作。17.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安监总局要求各级安全部门采用随机抽查的执法方式。执法中要求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称为“双随机”。

18.事故隐患:俗称安全隐患,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6号),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9.重大隐患: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6号),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0.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

施)。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规范、目录等进行明确。目前我县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行业无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元。

21.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2.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3.事故信息联网直报:安监总局建立了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事故信息直报系统,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归口统计要求,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在规定时限内在该系统内进行快报(接到事故信息后24小时内)、续报(事故发生后7日内)、月报(每月的7日前)。24.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明确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于高危行业分布广泛,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的地区,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持社会稳定。

25.非煤矿山:非煤矿山是指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石油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

炭除外)的矿山和尾矿库。我县的非煤矿山主要从事黏土及土砂石开采。

26.矿山灾害:主要是指水害、火灾、瓦斯、煤尘、顶板灾害等。

27.尾矿库:尾矿库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金属或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尾矿库是一个具有高势能的人造泥石流危险源,存在溃坝危险,一旦失事,容易造成重特大事故。尾矿库一般由尾矿堆存系统、尾矿库排洪系统、尾矿库回水系统等几部分组成。目前,麻江县无尾矿库。

28.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为保障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安监总局要求全国地下矿山必须建立“六大系统”,具体是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29.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在具体操作中以安监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目前适用2015年版)为区分标准,列入该目录的化学品即为危险化学品。目前我县境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硫酸(贵州省麻江景晟化工有限公司);硫脲、二氧化硫脲(贵州省宏凯化工有限公司);各生产装臵尚未正式投产,均在建设或技改中。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二氧化硫、三氧化硫(贵州省麻江景晟化工有限公司);硫化氢、硫化钡、过氧化氢、氰氨化钙、氨(贵州省宏凯化工有限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有:硫酸(贵州瑞通利源工贸有限公司);汽油、柴油(8个加油站)。另外,麻江县明达水泥有限公司涉及氨水(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未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目录)的使用。

30.油气输送管道:石油(含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含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输送管道。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都匀至瓮安天然气管道项目在两城市门站之间的管道属于油气输送管道,该管道经过麻江县境内,但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目前麻江县无建设中或已建成的油气输送管道。

31.危化品和化工企业生产及仓储安全搬迁: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

迁工程。实施安全环保搬迁工程,是对已认识的风险采取措施,可从源头减少此类危险源;优化人员密集地区危险化学品行业结构,促进行业安全生产和优化升级,实现行业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通过现场检查、查阅安全评价报告等方式进行排查,目前,麻江县无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危化、化工企业,故暂无列入安全搬迁的对象。

3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1)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2)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3)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4)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5)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6)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33.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1)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臵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2)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3)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4)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5)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34.三超一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改变厂房(工房)用途。

35.冶金等工贸行业:俗称八大行业,是安监局直接负责安全监管的行业领域之一,其主要包括冶金行业、有色行业、建材行业、机械行业、轻工行业、纺织行业、烟草行业、商贸行业。

36.粉尘涉爆:粉尘爆炸多在伴有铝粉、锌粉、铝材加工研磨粉、各种塑料粉末、有机合成药品的中间体、小麦粉、糖、木屑、染料、胶木灰、奶粉、茶叶粉末、烟草粉末、煤尘、植物纤维尘等产生的生产加工场所。

37.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属于高危作业,各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健全有

限空间台账,配备必要的气体分析检测设备、做好有限空间作业的监护及应急救援等工作。

38.职业病及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一般来说,在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内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导致职业病的致病因素称为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2015年调整后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分为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其他因素六大类。

39.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高危粉尘作业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从事接触石棉、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在10%以上粉尘的作业,或者接触其他粉尘且罹患尘肺风险较高的作业。高毒作业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高毒物品且发生职业中毒风险较高的作业。高危粉尘作业、高毒作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40.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主体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41.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14年底,为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同意在全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其主要目标为:(1)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规划工作,健全完善严查车辆超限超载的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并率先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约3万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2)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约6.5万公里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3)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4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臵、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安全生产常用术语

安全生产常用术语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安全生产常用术语 1.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答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什么是“一书、两案、三措、四卡、六定” 答案: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班组作业准备卡、工序质量控制卡、巡视卡、验收卡;定责、定人、定时、定量、定序、定置。 3.“两措”计划指的是什么 答案: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4.生产班组“两会一活动”指的是什么 答案:班前会、班后会、安全日活动。 5.“两票”、“三制”指的是什么 答案: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 6.“三级控制”指的是什么 答案: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车间(含工区、工地,下同)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 7.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三个管理体系”指的是什么 答案:风险管理体系、应急管理体系、事故调查体系。 8.安全生产“三个组织体系”指的是什么 答案: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安全责任体系。 9. “三个百分之百”指的是什么

答案:人员的百分之百,全员保安全;时间的百分之百,每时每刻保安全;力量的百分之百,集中精神、力量保安全。10.“三铁”指的是什么 答案: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 11.“三违”指的是什么 答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2.“三高”指的是什么 答案:领导干部高高在上、基层员工高枕无忧、规章制度束之高阁。 13.继电保护人员“三误”指的是什么 答案:误碰、误接线、误整定。 14.“三种违章”类型是什么 答案:行为违章;装置违章;管理违章。 15.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是指什么 答案: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 16.安全生产“三于”理念是指什么 答案:“安全于责、预防于微、治理于严”的理念。 17.安全抓“三基”指的是什么 答案:抓基层、抓基础、抓基本功。 18.安全“三控”指的是什么 答案:可控、能控、在控。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6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遵守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直接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在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确定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包括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管理委员会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建议,督促纠正违法行为、整改事故隐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安全生产方针与原则

安全生产方针与原则 安全方针 (一)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了我国推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的内涵首先是要求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辩证统一的关系,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内涵主要是要求安全工作要做好事前预防,要依靠安全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安全科学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从本质安全入手,加强危险源管理,有用治理隐患,强化事故预防措施,使事故得到预先防范和控制,保证生产安全化。 (二)消防方针 我国的《消防法》规定了我国的消防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预防”就是要从设备、设施、工艺等本质方面有高性能的防火措施,如用防爆电器、阻燃材料、自动喷淋系统等。“消”就是要在可能发生火灾的场所,备有灭火措施,如设置和配备消防系统、救火系统等。 安全生产原则 (一)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 生产的发展是通过人来实现的,没有人的安全与康健,就谈不上发展生产,而离开生产活动,也就无所谓安全。 由此可见,我们要搞好生产,就一定要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点,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各级领导必须将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

在安全生产的详尽实践中,要坚持“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即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即分管生产的各级领导要同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搞技术必须搞安全的原则”,即进行技术工艺和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运行和使用等环节过程中,要同时考虑和保障技术安全。 (三)“三同时”原则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对工程建设项目都提出了“三同时”的要求。这是为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康健的严重措施。 所谓“三同时”,就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因此,企业在搞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工程技术项目时,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 (四)“五同时”原则 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各级企业管理人员,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五)“三同步”原则 企业在考虑自身的经济发展,进行机构改革,进行技术改造时,安全生产方面要相应地与之同步规划、同步组织实施、同步运作投产。 (六)安全否决权原则 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是指安全工作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该原则要求,在对企业各项指标考核、评选先进时,必须要首先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部颁发的“一标三规范”,强化安全管理,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2014年12月1日实施)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2014年12月1日实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2014年12月1日实施)——核心内容: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是经过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法的修正案修改后的2014年修订版,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2014年修订)经过五十多项的修改,更加强调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核心内容: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是经过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法的修正案修改后的2014年修订版,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2014年修订)经过五十多项的修改,更加强调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义务以及违法惩处的力度。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共114条,涵盖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名词解释

安全管理相关名词注解 1、节能降耗管理“四耗、四排、一率”: 四耗,即水耗、煤耗、电耗、油耗; 四排,即粉尘排放、二氧化硫排放、氮氧化物排放、废水排放; 一率,即脱硫投入率。 2、两票三制: 两票,即工作票、操作票; 三制,即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维护试验轮换制。3、两措: 即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如加上技措为“三措”。 4、两库两制: 两库,即问题库、专家库; 两制,即结案制、督办制。 5、建设两型企业: 即资源节约型企业、环境友好型企业。 6、新、改、扩工程三同时: 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7、三级安全网: 即企业安全监督人员、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员。 8、三违: 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

9、三铁: 铁的纪律、铁的面孔、铁的手腕。 10、三基: 即基础、基层、基本功。 11、三不欺: 不自欺、不欺人、不被欺。 12、安全生产三控: 可控、在控、能控。 13、三抓: 抓源头、抓隐患、抓苗头。 14、三会一活动: 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网例会、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 15:三老四严精神: 三老即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做老实事; 四严即严格的要求、严密的组织、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 16、三评: 2009年为安全性评价、经济性评价、星级考评。 2010年为四评即安评、经评、星评、环评。 17、安全管理三个坚持,三个理念: 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 树立三个理念,即树立“安全生产是天大的事”;“安全生产取决

于生产现场每一个人”;“缺位、不作为也是违章”的理念。 18、三量: 即发电量、节约量、减排量。 19、设备及安全管理三漏: 即内漏、外漏、管理漏洞。 20、工作票三种人: 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许可人、工作票负责人。 21、安全生产三不伤害: 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2、三讲一落实: 指班组在组织生产工作过程中,在讲工作任务的同时,要讲作业过程的安全风险,讲安全风险的控制措施,并抓好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归纳为“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抓落实”,简称“三讲一落实”。 23、三项行动: 即执法、治理、宣传教育。 24、三项建设: 即管理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督队伍。 25、防三误(热控、二次): 即误动、误接线、误整定。 26、两票三个百分百: 标准票的覆盖率要努力达到100%、现场作业必须做到100%开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 在生产过程中,一切都应该以安全为首要原则。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遵守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直接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在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确定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包括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管理委员会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 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达到一定目标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所提出的一个总的要求和指导原则,它为安全生产指明了方向。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有正确的安全生产方针。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是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是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的总结。不论是实施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还是组织措施,都是在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只有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被各级领导和工人群众理解和掌握,并得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才有保证。只有充分认识、深刻理解其含义,才能在实践中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特别是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要首先解决好安全问题,切实把安全工作提高到关系全局及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把安全视作企业头等大事,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与自觉性。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又称劳动保护方针,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经历了一个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从五六十年代的“安全第一”,到七十年代之后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再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12字方针,反映了我们对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认识的不断深化。依据这一方针,必须把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性任务,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排查治理隐患、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上来;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方针的产生和发展 安全第一"这个词最早是美国钢铁公司B·H·格里董事长提出来的。1901年,美国的钢铁工业受到经济萧条的影响的冲击,同时,钢铁业作为当时先进的工业行业,客观的高危险性对产业发展造成了明显的影响。1906年,格里从长期接连不断的事故中得出教训,针对钢铁业生产的需要,他别出心裁地把公司提出的经营方针加以变动,将原来的"质量第一"、"产量第二",改为"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这项方针的改动,致力于安全生产的目标,发现其效果不但减少事故,同时产量和质量都得到提高。既保障了雇员的安全,又使质量,产量得到保证,凯里"安全第一"

安全生产常用名词及术语

安全生产常用名词及术语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安全生产常用名词及术语 1、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2、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4、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源头防范;坚持系统治理。 5、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党政同责”,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齐抓共管”是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安监部门综合况全覆监管、其他行业部门直接监管、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社会参与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失职追责”,是指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力,依法依纪予以问责,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6、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又称劳动保护安全方针。是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所提出的一个总的要求和指导原则,它为安全生产指明了方向。要搞好安全生产,就必须有正确的安全生产方针。 1983年国务院在[1983]85号《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指出:“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搞好安全生产,是经济管理、生产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的本职工作,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第一次明确提出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这个安全生产方针,强化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强调在生产中要做好预防工作,尽可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这个方针,其含义是: 1、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生产发展的客观需要,特别是现代化生产,更不允许有所忽视,必须强化安全生产,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的含义。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安全生产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制度性质所决定的。 2、安全与生产的辩证统一 在生产建设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关系。也就是说,企业领导者必须善于安排安全和生产。越是生产任务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招致工伤事故,既妨碍生产,又影响安全。这是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教训。 怎样理解安全和生产的辩证统一关系呢?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生产既有矛盾性,又有统一性,所谓矛盾性,首先是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与生产的矛盾。要对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时,就要增加支出,或影响生产进度。所谓统一性,对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后,改善了劳动条件,职工就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劳动热情,劳动生产率就会提高。没有生产活动,安全工作就不会存在;反之,没有安全工作,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这就是安全与生产互为条件,互相依存的道理,也就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

安全生产常用名词及术语

安全生产常用名词及术语 1、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2、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4、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源头防范;坚持系统治理。 5、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党政同责”,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齐抓共管”是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安监部门综合况全覆监管、其他行业部门直接监管、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社会参与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失职追责”,是指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力,依法依纪予以问责,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6、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7、四管四必须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 8、五落实、五到位 五落实:一是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二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三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四是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 人员。五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五到位: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9、隐患治理“五到位” 隐患治理五到位是指: 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10、安全生产“三同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常说的“三同时”还包括职业病防护设

江苏安全生产法内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考试试题

江苏安全生产法内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考试 试题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2015年江苏省安全生产法内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单方免责的无效协议,应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__以及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进行法律制裁。 A.项目管理者 B.协议签订人 C.主要负责人 D.推荐人 2、按演练方式不同,应急演练可分为__三种类型。 A.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 B.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战术演练 C.专业演练、战术演练和基础演练 D.功能演练、实战演练和全面演练 3、__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 A.生产性粉尘 B.生产性灰尘 C.生产杂物 D.生产废弃物 4、某有毒物质为人体致癌物,生产中易发生中毒,患病率为6%,根据《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该种物质的危害程度为()。 A.高度危害 B.中度危害 C.极度危害 D.轻度危害 5、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审,评审时应有__的参与;如可行,应对培训方案进行修改以保证它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A.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者 B.职业安全健康评审组 C.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 D.职业安全健康信息员 6、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还应确保预案的批准、__和维护。 A.实施 B.演练 C.更新 D.培训 7、做好事故的统计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统计的__要全面、准确,没有遗漏。 A.事件 B.数字

C.内容 D.依据 8、__是指认证机构对获得认证的单位在证书有效期限内所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核。 A.监督审核 B.复评 C.现场审核 D.文件审核 9、__是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 A.安全投入 B.安全文化 C.安全科技 D.安全责任 10、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施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其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备的条件由__规定。 A.国务院交通部门 B.国务院公安部门 C.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 D.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11、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__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A.爆破、吊装 B.高空施工、电力安装 C.采掘、架设 D.易燃易爆物品试验 12、在热处理作业中,为防止发生爆炸,可控制易燃成分气体占总量的比例低于__%。 A.5 B.10 C.15 D.20 13、《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储罐区汽油和煤油的临界量分别为20吨和100吨。下列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是__。 A.一个10吨的汽油储罐和一个20吨的煤油储罐 B.一个10吨的汽油储罐和一个40吨的煤油储罐 C.一个15吨的汽油储罐和一个20吨的煤油储罐 D.一个15吨的汽油储罐和一个60吨的煤油储罐 14、回采工作面常见的顶板事故是冒顶事故。按一次冒落的顶板范围及伤亡人数多少,一般可分为__事故两大类。 A.局部冒顶和大面积切顶 B.局部冒顶和切顶 C.大面积冒顶和局部切顶 D.局部或大面积冒顶和切顶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由来与含义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方针,是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这一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安全生产方针的由来 在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提出与周恩来总理密切相关。1957年,周恩来总理为中国民航题词:“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1959年、1960年周恩来总理视察河南井陉煤矿和我国第一艘万吨运轮“跃进”号在航运中触礁沉没时,再次强调安全第一;1979年,当时的航空工业部在一份工作文件中正式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1983年5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文件,进一步明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1987年3月26日,原国家劳动部在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正式决定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2002年《安全生产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这一方针予以确定,称为“八字方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规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如何做好安全工作也有了全新的视角,2005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总结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随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再次重申了这一安全生产工作方针。2008年3月27日,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再次重申了这一方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一次把这一方针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至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安全生产的“十二字”方针正式确立。 ☆二、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1、安全第一的含义。发展是我党的第一要务,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市场主体,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理所当然。安全第一要说明的是安全与生产、效益及其他活动的关系,强调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要突出抓好安全,始终不忘把安全工作与其他经济活动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当安全工作与其他活动发生冲突与矛盾时,其他活动要服从安全,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损失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2、预防为主的含义。预防为主是对安全第一思想的深化,从安全生产管理这门学科发展的历程看,我们经历了事后控制到事前预防的发展过程,也就是我们经常讲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含义是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解读:这条是立法目的。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而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二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三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安全。通过立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重视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四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应当同步,并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解读:这条是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一切合法或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不论其性质如何、规模大小,只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应适应本法。 本法的调整事项,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问题。这里讲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资源的开采活动、各种产品的加工、制作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公共场所集会活动的安全问题等,不属本法调整范围。 另外,消防安全,道路、铁路、水运、空运等交通运输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适用专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调理。但对于一些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专门的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解读:这条是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工作机制。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理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指生产经营单位依照法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内涵是什么 坚持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是我们党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视。楚雄矿冶在安全生产中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穿于整个安全生产过程,提出了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向安全让步,当通风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向通风让步。 安全第一的思想还体现在安全工作具有一票否决权,还体现在资金投入上保证安全第一,安全培训上安全第一,各种会议安全第一等等。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就必须珍爱人的生命;科学发展,就必须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构建安全社会。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对于捍卫人的生命尊严、构建安全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 预防为主体现了现代安全管理的思想。现代安全管理的理念就是事先预防时期,预防为主的方针又有了新的内涵,即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具体地说,就是促进安全文化建设与社会文化建设的互动,为预防安全事故打造良好的“习惯的力量”;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三同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等等,依靠法制的力量促进安全事故防范;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把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问责制,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行为;健全和完善中央、地方、企业共同投入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投入水平,增强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 坚持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实施综合治理,是由我国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面临的新形势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不同利益主体对待安全生产的态度和行为差异很大,需要因情制宜、综合防范;安全生产涉及的领域广泛,每个领域的安全生产又各具特点,需要防治手段的多样化;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从文

安全生产常用名词解释

安全生产常用名词解释 一、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安全生产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 责”。 三、“五同时”: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 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四、“三同时”: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 五、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单位、部门、岗位安全教育。 六、“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 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七、“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八、“三懂三会”: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预防火 灾的措施、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会扑灭初起火灾。 九、隐患整改“三定”:定资金、定人员、定期限。 十、“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 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十一、线路施工维护作业把“三关”制度:勘察设计关、派工关、施工关。 十二、线路施工维护作业“十不准”:

1、作业前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不准作业。 2、施工维 护作业现场没有安全措施不准作业。3、未正确使用安 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4、线务人员技术操作考核不合 格不准作业。5、劳务用工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不准作业。 6、不准酒后作业。 7、不准使用不安全的工具、器具。 8、杆上作业时不准抛掷工具材料。9、进入人(手)孔 作业时,未经通风处理不准作业。10、不准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 十三、安全行车管理把“三关”制度:选人关、派车关、年检(年审)关。 十四、机动车辆驾驶“十项禁令”: 1、严禁无证驾驶。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病车出 行。4、严禁疲劳开车。5、严禁私开公车。6、严禁超 速行驶。7、严禁强行超车。8、严禁人货混载。9、严 禁超载超高。10、严禁(行驶中)使用手机。 十五、通信机房防火安全“十项规定”: 1、严禁在通信机房内吸烟及擅自在通信楼动用明火。 2、通信机房禁止装饰性装修。不应使用可燃性木质橱 柜桌椅。 3、通信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炉(石英炉)、电热水器、电 取暖器及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等。 4、通信机房严禁存放包装纸箱、泡沫塑料、纸张及汽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遵守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直接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在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确定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包括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管理委员会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

《安全生产法条文释义》(整理版)

《安全生产法》条文释义 第一章总则 总则一章共计15条,规定了本法的立法 目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对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的要求;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国家鼓励进行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和推广运用;国家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等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一)制定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的大局。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随着社会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和复杂,特别是经济成分、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生产经营单位已由国有生产经营单位、集体生产经营单位为主,变为国有生产经营单位、集体生产经营单位、私营生产经营单位、外商投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并存。而且,由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不够明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不够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手段和方式也难以适应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和要求,使生产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引起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迫切需要根据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调整,适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制定安全生产法,确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和要求,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措施。 (二)制定安全生产法是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近几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各类事故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看,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类伤亡事故还比较多,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二是,重大、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每年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大事故为数不少。这些事故不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也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使群众缺乏安全感;三是,重大的事故隐患依然存在。例如,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施不健全或存在缺陷,有的生产经营单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严重,有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设备超负荷运转,超期服役等,使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中存在明显的不安全因素;四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工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存在侥幸心理,使安全生产中存在着潜在的危险。 如何有效地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总结以往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必须注重从制度上、体制上、措施上提出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办法。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制度上建立起有效的办法。如,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国家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等,都是为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所确定的具体的法律制度。 (三)制定安全生产法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影响到改革发展的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