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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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办法

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文章来源:科委发布时间:2014-01-17 字体:【大中小】【打印此页】【关闭窗口】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行业不同,标准也不同,其中工业中小企业标准是:职工人数在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在4亿元以下。

本办法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

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技术和产品,在行业内居于全国前列,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二章认定条件和程序第三条凡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界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本条件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四条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由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组织实施。

随时受理,认定流程通过网络进行,具体程序为:1、申报。

企业登陆“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首先进行注册,然后进入认定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最后进行提交。

同时准备相关书面审核材料,提交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审核。

企业需提供的书面审核材料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审计的企业前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并需专项列出研究开发费用)、科技成果证明材料等必备材料。

2、认定。

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书面审核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

3、备案。

市科委对区县、功能区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备案,滨海新区对各功能区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备案,纳入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管理。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前言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经过认定,具有高新技术核心的中小企业,是当前国家加快创新发展,推动科技创新转化的重点支持对象。

为促进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本文将对该办法进行解读和说明。

一、认定标准1. 高新技术企业标准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具备如下条件:•具有研发实力:研究开发费用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并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研发人员;•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依法合规地申请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数量不低于1件;•经营管理能力较强:公司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 中小企业标准中小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注册资本规模:小型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300万之间,中型企业的注册资本在300万-5000万之间;•年度销售额:小型企业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中型企业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3. 应用排除标准以下情况将被排除在认定范围之外:•重复申报;•申报者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已获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员;•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的;•不接受已拥有天津市自主创新示范企业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

二、认定流程1.企业自愿申报。

企业向天津市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初审。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不合格的申请将被退回并告知原因。

3.评审委员会评审。

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评审,确定是否通过认定。

委员会由科学技术局、工信局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等组成,评审结果将会被公示。

4.颁发证书。

通过认定的企业将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证书》。

三、认定优惠政策通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政府给予创新扶持资金;•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优先享有科技服务项目资金扶持;•享受各类科技计划优惠政策;•政府购买科技产品给予优惠等。

四、认定有效期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后需要重新进行认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用户手册(企业端)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用户手册(企业端)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2017年10月目录1. 弓I言 (1)1.1编写目的 (1)1.2文档适用围 (2)2. 功能模块简介 (2)2.1企业用户功能模块 (2)3. 运行环境 (2)4•使用说明 (3)4.1账户注册登记 (3)4.1.1企业注册登记承诺书 (3)4.1.2用户注册登记 (4)4.1.3密码找回 (6)4.1.4 找回 (10)4.2系统主界面 (11)4.2.1修改密码 (12)4.3用户信息管理 (12)431企业注册登记 (12)432企业信息管理 (15)4.4评价信息管理 (17)4.4.1企业填报材料 (17)4.4.2填报材料保存 (23)4.4.3自评结果 (24)4.4.4上传圭寸面文件 (26)4.4.5 提交填报信息 (26)4.4.6填报材料状态 (27)4.5审批进度查询 (29)4.5.1查看当前状态 (29)4.5.2查看审批进度 (29)1. 引言1.1编写目的本用户手册对如何使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做了详细介绍。

文档主要包括引言、功能简介、用户操作说明等容。

1.2文档适用围适用于在该系统中注册登记的所有用户2. 功能模块简介2.1企业用户功能模块(1)用户信息管理(2)评价信息管理(3)审批进度查询3、运行环境(1)IE11;(2)Google Chrome;(3)360极速模式(9.1版本或以上);(4)360兼容模式(核IE9以上);(5)firefox (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或360极速模式)4. 使用说明(1)打开浏览器,在网址栏输“ https://tsme.ch in .c n/techBased(2)打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页面,如图4-1所示沖了17駁测豈乐匪质面.渋利W刖」WTfRlE U clwoirw. . TMf VW真PMIF'filUX).图4-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4.1账户注册登记对没有账户的企业需在该系统注册登记,点击“立即注册”进行注册登记4.1.1企业注册登记承诺书(1)点击“立即注册登记”弹出图4-1-1所示企业注册登记承诺书页面企业注册承诺书丰仝业了填匸-拉至e j■■亡业冃曲險.:侥一宦誓k印施民,耳于諦毛持旱中-H?业円vwtlrtr麻用和寄全方左.也附営.网塔引細敝•证廉竝鬥花廿Bl . U牝弔两讨罕斂力丁耳泾魁甲『建世回&鶯于爲ST tlTT^T 'h! , P 侔出PC F曲迟:—,EIE申睹血,创倔応拦址旨g4站谀甘T射SUK阳ts去I*害性”二曲心蚀翅冲片企如號前的哇聊企业亡r li趣血甘于删:.宇*L 1E(ii[Wi^-riT:rFflfft*ilfi?iiS . ,^.T- TtrWTir^mii.Him w win 的上Iff工ft*图4-1-1企业注册登记承诺书界面(2)用户需仔细阅读《企业注册登记承诺书》中所列条款并勾选“我已仔细阅读并接受企业注册登记承诺书”选项,用户点击“下一步”按钮生效,跳转至下一页面继续填写注册登记信息。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用户手册2017年 10月1.引言1.1编写目的本用户手册是对如何使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进行的详细介绍。

文档主要包括引言、功能简介、用户操作说明等内容。

1.2文档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等科技主管部门及各评价工作机构;1.功能模块简介2.1机构用户功能模块(1)企业注册管理(2)信息确认管理(3)信息公示管理(4)入库管理3、运行环境IE11,Google Chrome,360极速模式(9.1版本或以上)、360兼容模式(内核IE9以上)、firefox。

(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或360极速模式)。

4.评价工作机构使用说明打开浏览器,在网址栏输入“https:///techBased”,打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网站页面,如图6-1所示。

图6-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机构端页面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如图6-2所示左侧导航栏:(1)首页(即工作进度详情);(2)注册信息核对;(3)形式审核;(4)入库登记;(5)信息查询;(6)工作指引;图6-2评价系统主界面4.1首页首页,也为工作进度详情页面。

如图6-2所示,系统按照业务类型将企业总数、参评企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数、登记信息、形式审查、公示、入库等,以数字的方式告知工作人员,当前已经处理了哪些工作,还有多少工作未进行。

4.2注册信息核对市区级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判定其是否通过。

图6-3待审核企业列表4.2.1企业注册信息审验企业注册申请信息正式提交后,由市区级主管部门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注册信息通过则发送至省级主管部门,不用过则退回。

1、待审核企业点击“待审核企业”一栏,企业提交过来的注册信息以列表的方式显示,如图6-3所示。

图6-3待审核企业列表用户点击“核对”按钮查看企业的详细信息,如图6-4所示,弹出的页面中可以查看企业注册登记表填写的详情,界面上方用户填写审核意见。

图6-4企业注册登记表页面(1)选择企业基本信息与营业执照是否一致,一致点击选择“是”,不一致点击选择“否”。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一、总则为推动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升其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认定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程序和管理要求,为相关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二、认定标准(一)企业在天津市境内依法注册成立。

(二)企业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5%。

(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

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

(四)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

(五)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具有创新性和技术含量。

其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者符合天津市产业发展导向。

(六)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成长性。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 2亿元。

三、认定程序(一)企业自愿申请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人员情况说明、知识产权证明、财务报表等,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所在区的科技主管部门。

(二)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重点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内容。

(三)专家评审通过初审的企业,由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专家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四)公示与认定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企业名单,在市科技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主管部门颁发“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

四、监督管理(一)已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和信息,如企业的经营状况、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情况。

(二)市科技主管部门对已认定的企业进行定期抽查和动态管理。

如发现企业不符合认定标准,或者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三)企业发生重大变更,如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应在变更后 30 日内告知所在区的科技主管部门,并重新进行认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系统使用手册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系统使用手册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系统使用手册一、前言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需要有效的管理系统来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本手册旨在介绍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管理系统,实现企业的目标和使命。

二、系统概述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系统是一种集成管理软件,它可以协助企业进行各种业务管理活动。

该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和客户关系管理等。

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系统,企业可以实现信息集成和流程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系统安装与登录1. 系统安装首先,确保计算机符合最低系统要求,然后将安装介质插入计算机。

按照安装向导的提示进行安装,完成后,系统安装即可。

2. 系统登录打开安装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首次登录时,需创建管理员账号和设置初始密码,并确保账号安全。

四、人力资源管理1. 员工信息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模块中,可进行员工信息的录入、查看和编辑。

通过该功能,可以及时了解员工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工作岗位等。

2. 考勤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系统提供了考勤管理功能,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员工的考勤记录和统计。

通过该功能,可以方便地查看员工的考勤情况,并进行考勤数据的分析和报表生成。

五、业务流程管理1. 客户管理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客户信息的录入、跟进和管理。

可以方便地查看客户的联系信息、交流记录和合作情况等。

2. 项目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系统提供了项目管理功能,可以帮助企业实现项目的计划、执行和跟踪。

通过该功能,可以方便地查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成本预估,以及分析项目的风险和利润等。

六、财务管理1. 财务报表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系统可以自动生成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通过该功能,可以方便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 成本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系统提供了成本管理功能,可以帮助企业进行成本控制和分析。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加快构建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根据《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天津市注册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

第三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在经营管理、组织架构、技术研发等方面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创新能力,具有高速增长潜力的中小企业。

第四条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采用审核和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认定结果可以作为科技贷款、税收优惠、资助和评选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五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完全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者核心技术;(二) 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产品开发过程控制能力;(三) 具有良好的市场开拓和营销能力;(四) 具有成熟的产品或技术应用能力。

第六条企业应当在申请前一年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 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二) 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2%;(三) 在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承担过重点科技攻关、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等项目、或者获得过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知识产权。

第七条企业应当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过去三年连续盈利或者利润总额合理增长,具有稳定的经营基础。

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八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应当符合以下程序:(一) 企业自行申报。

企业可以在每年的3月1日至4月30日向区县级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交申请,也可以在网上申请;(二) 县级或者区级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初审、复审。

县级或者区级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三) 市级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终审。

市级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参加复审的企业进行终审,按照认定标准,综合评价并确定认定结果;(四) 公示。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指定媒体上公示认定结果,同时将认定结果报送国家中小企业局。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案——以天津为例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案——以天津为例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案——以天津为例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一、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概述(一)发展结构简述。

根据天津市发改委政策显示,截止到2014年到12月底,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达到6万家,截至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已超过6万家,小巨人企业累计达到3,000家。

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天津市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的生力军。

在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仅占%,但年工业总产值占%,资产总值占%,就业人数占%,利润总额占%。

规模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为%,比大中型工业企业高约1个百分点。

申请专利数占全市企业申请数的%。

在规模以上的内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民营企业比例高达%。

据资料显示,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目前初创期企业36,200家,占企业总数的%,主营业务收入亿元,占企业总收入的%;成长期企业7,794家,占企业总数的%,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占企业总收入的%;成熟期企业(包含“科技小巨人”企业)3,158家,占企业总数%,主营业务收入9,亿元,占企业总收入的%。

可以看出,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年轻化,处于高速发展期居多的特征。

本文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结构出发,根据不同时期的融资需求,探索不同战略阶段的融资方式。

(二)涉及门类广泛。

天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涉及的门类众多,涵盖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多数门类。

其中,大部分发展制造业,其余多半集中在机电设备与仪器仪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和新能源、石油化工等五类行业。

其中,发展机电设备行业的企业最多,电子信息产业已超石油化工行业,暂居第二。

(三)区域分布特色化和集群化。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分布于市内六区、近市区、园区和开发区。

其中,南市区作为园区的政策区,此地拥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最多。

此外,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滨海新区的发展呈现迅猛之势,有效地带动了天津经济发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经营的中小企业。

第三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评估。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申请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天津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产品;(三)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四)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五)企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成长性。

第三章认定程序第五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程序包括:(一)企业自我评价,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二)向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认定申请;(三)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四)评审通过后,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认定证书。

第四章认定后管理第六条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七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每年向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研发情况报告。

第八条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取消其认定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由天津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管理办法草案,实际的管理办法应由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过法律程序批准后实施。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天津市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该办法的背景、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以及相关政策支持措施等内容。

一、背景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

天津市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深化创新驱动战略,因此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旨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优惠待遇,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二、认定标准1. 技术创新能力标准-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且技术成果具有市场竞争力。

- 近三年的研发经费投入比例达到企业营业收入的5%以上。

- 具备一定的研发团队和研发设施。

2. 企业规模和市场地位标准- 中小企业按照《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划定。

- 具备一定的市场份额,产品或者服务有较高的市场需求。

3.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标准- 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等。

-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管理体系。

三、认定程序1. 申请材料准备- 企业需准备齐全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包括企业资质证明、研发经费投入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

2. 申报审核- 由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按照标准进行评审和打分,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认定环节。

3. 现场审核- 经过初选的企业需要接受现场审核。

- 审核内容包括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研发投入情况、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

4. 认定结果发布- 经过审核合格的企业将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 认定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并通知企业本身。

四、相关政策支持措施1. 财政支持- 对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奖励资金等支持。

- 减免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2. 金融支持-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 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金融服务。

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服务系统使用手册说明书

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服务系统使用手册说明书

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服务系统使用手册V3.3一、系统简介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全市科技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撑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规定,通过“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服务系统”,开展企业网上自主评价工作,企业自评整体流程如下。

二、用户操作推荐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QQ等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本系统1.注册及登录1)雏鹰、瞪羚、领军企业评价工作全程在科服网()上进行。

如果往年申报过雏鹰/瞪羚,请使用当年注册的帐号登录.忘记帐号可使用科服网登录页【忘记密码】-【找回帐号密码】功能;还可以通过注册一个新的账号,进行单位认证后,将填报权限转移至本账号。

首次填报用户,打开科服网首页,点击页面上方【注册】链接,通过手机号注册科服网。

2)注册完成后,点击科服网首页上方【登录】链接,通过手机号、密码或者验证码登录。

2019年以前通过帐号密码方式注册的帐号,点击右下角【帐号密码登录】,使用原科服网帐号密码方式登录,登录成功后请及时进行手机认证。

2.填报申请1)登录成功进入用户中心,点击左侧功能点【雏鹰/瞪羚/领军】,进行填报申请。

①提交填报申请,如提示“该用户尚未进行单位认证”,请点击【前去认证】,进行科服网单位认证。

填写法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传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提交后等待科服网审核。

②提交填报申请,如提示“已有其他帐号申请该企业填报权限”,推荐点击将填报权限转移至本账号,转移后就可以进行填报。

也可以选择登录原账号或者找回原账号的方式登录后进行填报。

3.填写信息表1)填报权限申请成功后,再次点击左侧功能点【雏鹰/瞪羚/领军】,打开自评首页。

首页显示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历年评价信息。

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政策解读

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政策解读

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政策解读1. 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本文将对天津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政策进行解读,并对该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2. 政策概述认定标准:天津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以及自身的发展实际,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

企业在申请认定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如企业在研发投入、科技人员占比等方面需要达到一定的要求。

申请流程:本政策明确了企业认定的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材料,并等待相关部门的评审和认定结果。

政策支持:天津市对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包括财政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研发项目扶持等。

这些政策措施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研发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3. 政策解读3.1 认定标准解读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研发投入和科技人员占比。

企业需要在这两个方面达到一定的要求才能符合认定标准。

3.1.1 研发投入天津市要求企业在近两年内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一定的要求。

具体的要求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研发投入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政策对研发投入的要求是合理的。

3.1.2 科技人员占比科技人员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天津市规定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的比例需要达到一定的要求,以保证企业有足够的科研力量和技术支持。

3.2 申请流程解读1. 企业填写申请表: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包括基本信息、研发情况等内容。

2. 提供相关材料: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纸质和电子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研发项目计划书等。

3. 评审和公示:企业提交材料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进行公示。

评审主要包括对企业资料的审核和对企业实际情况的了解。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操作流程 修改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操作流程 修改
(3)360极速模式(9.1版本或以上)、360兼容模式 (4)Firefox
2020/4/6
一、登录及注册 选择评价,选择企业用户或管理用户。企业用户注册或登录,管理用户只能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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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6
二、完善注册信息 全部填写完成后,选择“保存”,选择“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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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6
二、完善注册信息 企业用户登录后,请先完善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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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6
二、完善注册信息 选择“下一步”后,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选择“保存”。如果填写有问题,系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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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认证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认证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认证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认定管理系统用户手册()河北汉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5月目录选择管理用户登陆,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验证码,点击登陆按钮1.认定系统管理端1.1 首页进入首页,左侧为导航树,右侧首页显示相关的统计信息。

1.2 认定管理点击认定管理,认定管理中有中小企业认定和小巨人认定不同管理员登陆后审核的权限不相同,县区管理员登陆只能看到科技中小企业的县区推荐和科技小巨人的县区推荐。

在上方通过选择“待推荐”、“已推荐”、“已退回”、”已填写材料“4种状态可以查看到处于四种不同状态的企业。

输入企业名称,销售收入,填表日期,行政主管单位,从业人数,行业类别,企业注册时间等点击查询按钮进行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勾选企业点击推荐按钮可以批量推荐,点击汇总导出excel可以批量导出,点击申报导出excel也可以批量导出企业信息。

操作栏中点击推荐弹出审批页面,点击通过可以将企业成功推荐,点击拒绝则退回给企业。

点击导出可以导出该企业的申报信息,点击审批详情弹出审批详情页面点击企业名称可以查看企业的申报信息市级管理员登陆后只有市级审核的功能在上方通过选择“待审核”、“已审核”、“已退回”3种状态可以查看到处于三种不同状态的企业。

输入企业名称,销售收入,填表日期,行政主管单位,从业人数,行业类别,企业注册时间等点击查询按钮进行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勾选企业点击推荐按钮可以批量审核,点击汇总导出excel可以批量导出,点击申报导出excel也可以批量导出企业信息。

操作栏中点击审核弹出审批页面,点击通过可以将企业通过审批,点击拒绝则退回给企业。

点击导出可以导出该企业的申报信息,点击审批详情弹出审批详情页面点击企业名称可以查看企业的申报信息省级管理员登陆后只有省级审核的功能在上方通过选择“待审核”、“已审核”、“已退回”3种状态可以查看到处于三种不同状态的企业。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行业不同,标准也不同,其中工业中小企业标准是:职工人数在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在4亿元以下.本办法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

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技术和产品,在行业内居于全国前列,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二章认定条件和程序第三条凡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界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本条件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四条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由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组织实施。

随时受理,认定流程通过网络进行,具体程序为:1、申报.企业登陆“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首先进行注册,然后进入认定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最后进行提交.同时准备相关书面审核材料,提交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审核。

企业需提供的书面审核材料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审计的企业前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并需专项列出研究开发费用)、科技成果证明材料等必备材料。

2、认定。

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书面审核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给予认定。

3、备案.市科委对区县、功能区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备案,滨海新区对各功能区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备案,纳入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管理。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促进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鼓励创新,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在天津市注册并从事科技研发、生产、服务等活动的中小企业。

二、认定条件1. 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

2.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科技含量较高。

3. 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4. 企业拥有一支稳定的科技研发团队。

三、认定程序1. 企业向天津市科技局提交认定申请及相关材料。

2. 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3. 专家评审组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综合评审。

4. 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作出认定决定,并向社会公示。

四、认定后的管理1. 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国家和地方相关优惠政策。

2. 企业应定期向科技局报告研发进展和经营情况。

3. 对于不符合认定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科技局有权撤销其认定资格。

五、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天津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2. 本办法如有变动,以最新版本为准。

六、政策支持1. 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请政府科技项目资金支持。

2. 企业可享受税收减免、融资便利等政策优惠。

3. 政府将提供培训、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七、监督管理1. 科技局将定期对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

2. 对于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2. 原有相关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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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精编 Lele was written in 2021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是“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下简称“服务网”)的核心业务管理系统,是市科委、区县科委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统一网络办公平台。

依据“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该系统分为企业用户、区县管理用户和市级管理用户三级登录用户,提供了企业注册、企业认定信息填报、信息报送、区县科委认定、市科委备案以及统计监测等功能,以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要求。

一、网址(9月20日正式开通后方可使用)(9月20日前可以使用)二、企业用户访问企业用户具备网上注册、认定信息填报、信息报送、状态查看、打印认定表格、修改密码等权限。

●访问方法:1)进入服务网首页,在“企业登录”区域进行注册、登录;2)在首页导航菜单中点击“认定管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链接,进行注册、登录。

●企业注册:点击“注册”,进入企业注册页面,填写用户名、密码、确认密码、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电子邮箱、找回密码提示问题、验证码等基本信息,注册后,返回“注册成功”提示信息。

企业必须记住用户名、密码,以便进行首次认定数据上报和认定年检工作。

●企业信息填报:注册成功后,在企业登录区域,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完成登录。

登录后,在“企业填报”中,填写企业概况、财务概况、科技人员、科技项目与经费、知识产权以及其它六类信息(填写说明见附件1)。

数据未完全确认前,可以“保存草稿”,以便随时更改;信息确认无误后,企业可以点击“上报”,将信息上报给注册区县(或注册经济区)。

●企业认定表打印:上报后,企业不得修改信息,只能打印认定表。

在“填报信息管理”中,在线打印认定表。

●企业纸件报送:企业打印认定表后,加盖公章,附带认定需要其它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到区县科委或者注册园区管委会。

三、区县用户访问区县用户具备查看企业信息、认定、驳回、信息检索、信息统计等权限。

●访问方法:1)通过服务网首页的“管理登录”区域进行登录;2)在首页导航菜单中点击“认定管理”的“认定管理及统计监测”链接,在“区县管理登录”入口进行登录。

登录用户名及初始密码见附件2。

●信息审核与认定:登录后,点击企业详细信息,对照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进行信息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点击“认定”,予以通过认定,并在企业纸质的认定表中填写认定编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点击“驳回”,并填写驳回意见,驳回认定请求,待企业重新更正后,重新认定。

●打印认定证书:认定通过后,可以打印认定证书,加盖本区县科委或经济园区管委会公章后,证书有效。

●统计监测:系统提供了区县级别的统计查询导航功能,按区县、领域、阶段、年度4个维度,对本区县的企业数量、财务概况、科技人员、科技经费、知识产权5类指标进行图(表)统计。

此外,系统还提供了本区县信息的高级组合查询统计入口,用户可以任意组合选择,进行2维数据汇总统计。

统计结果以汇总表、图形方式显示,并提供查看企业详细信息的入口。

四、市级用户访问市级用户具备看企业信息、备案、信息检索、信息统计等权限。

登录用户名及初始密码见附件2。

●访问方法:1)通过服务网首页的“管理登录”区域进行登录;2)在首页导航菜单中点击“认定管理”的“认定管理及统计监测”链接,在“市级管理登录”入口进行登录。

●查看与备案:登录后,市级用户可以查看所有企业的认定信息,对认定后的企业,系统自动备案,无需人工操作。

●统计监测:系统提供了全市、滨海新区、小巨人企业3个层面的统计查询导航功能,按区县、领域、阶段、年度4个维度,对企业数量、财务概况、科技人员、科技经费、知识产权5类指标进行图(表)统计。

此外,系统还提供了高级组合查询统计入口,用户可以任意组合选择“认定年份、注册区县、区域、行业类别、技术领域、成长阶段”6个统计范围,任意选择企业数量、注册资金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科技活动人员总数量、科技项目总数量、科技活动经费总额、科技活动经费各分项、专利申请总数量、享受政策减免总额等25个统计指标,系统将进行2维数据汇总统计。

统计结果以汇总表、图形方式显示,并提供查看企业详细信息的入口。

附件1 信息填报说明填表要求:除企业网址外,表内其他各项内容均为必填项,企业需按照标准选项进行选择,或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准确填写,不允许空项。

对于数字填写项,如没有该数据请填写“0”;对于文字填写项,如没有该内容请填写“无”。

本表的数据填报期间为申报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上年度报表数据)。

全部财务及资金数据均保留一位小数。

金额单位统一为“万元”。

注册登记为外币的企业,请统一按照外币发生当时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本表各类填报信息或数据应与企业向政府各有关机关报送的年度报表保持一致,尤其是财务数据,一般应为经审计后上报工商登记年检的财务报表数据。

一、企业概况1、企业名称:请严格按照企业公章的名称准确填写。

请不要填写简称或不规范的名称。

2、认定企业编号:企业填写系统后,由系统依据关键信息自动生成。

此处不需要企业填写。

3、组织机构代码: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89),由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给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由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发放。

组织机构代码是由8位本体代码和1位校验码组成,填写时,注意不要填写体代码和校验码之间的“—”连字符,直接填写9位代码。

4、注册资金:指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的资金额。

5、注册年月:指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的年月,即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注意:(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6、登记注册类型:企业应根据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按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选择。

7、行业类别:主要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填写。

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

请准确填写到最小类或四位代码。

8、上级主管单位:按照选项进行选择。

无上级主管单位的企业,上级主管单位选择区县。

9、坐落区县:按企业坐落所在区县选择填写。

10、坐落地址:按企业坐落地址填写到门牌号。

11、主要产品(服务)名称:请填写企业主要产品大类名称,分别填写两个产品。

12、注册地:按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区县或功能区、经济区选择填写。

13、所在工业园区:按照企业实际坐落的工业园区选择填写。

坐落在31个工业园区之外的企业请填写“其他园区”。

未坐落在园区的企业请选择“清空”14、所在孵化器:按照企业实际坐落的企业孵化器的名称选择。

坐落在已列明孵化器之外的企业,请选择“其他”。

未坐落在孵化器的企业请删除输入框中的文字。

15、主要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指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所属的技术领域。

请严格按照选项选择,如选项未列明,请选择“其他技术领域”。

16、企业负责人:填写企业总经理、厂长等主要行政负责人。

17、移动电话:此项内容涉及今后市科委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科技统计及项目管理短信通知,请务必准确填写。

18、电子邮箱:此项要求必须填写,如无邮箱请即在线申请免费邮箱。

19、企业简介:请填写企业基本情况,主要说明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产品、研发、人员等情况。

二、财务概况20、工业总产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工业企业请填写企业上年统计年报数据。

非工业企业请填写“0”。

21、总收入:指企业报告期内生产产品的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和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商品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

22、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

此项目应根据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经营收入”、“工程结算收入”等科目发生额填列。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以营业收入发生额代替填列。

23、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服务)收入:指属于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的销售或服务收入。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填报上年末高新技术企业年报数值,其他企业请填写“0”。

24、净利润:指企业实现的利润在上交国家所得税后的剩余部分。

按会计“损益表”中“净利润”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25、上缴税费总额:指企业实际上缴的各项税金、特种基金和附加费等。

26、总资产:指报告期末,企业财务报表中的资产总额。

指企业在报告年末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27、总负债:指报告期末,企业财务报表中的负债总额,按会计报表的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之和填列。

三、人员28、上年末从业人员数:指上年度在报告期末,在企业中从事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劳动力人数。

29、科技活动人员数:指工业企业在报告年度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参加科技项目人员、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科技活动人员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科技活动时间不足制度工作时间10%的人员。

30、外聘研发人员:指企业为开展技术研发或项目开发所临时聘用的、劳动人事关系不在本企业的工程技术或研究人员。

31、高级职称:指具有正高和副高级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2、中级职称:指具有中级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3、硕士以上学位:指具有硕士和博士(含博士后)学位的人数之和。

34、研究生学历人数: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数之和。

35、本科学历:指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人员数。

36、大专学历:指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人员数。

四、科技项目与经费37、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指企业在报告年度从各种渠道筹集到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包括企业资金、金融机构贷款、政府资金、国外资金、其他资金等。

(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38、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指企业在报告年度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

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

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购买与自制设备支出、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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