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精编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实务操作指引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实务操作指引
L企业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超过了2亿元,是否可以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
答:按照《评价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企业如果只满足其中一项要求,则不符合申报条件。
2、企业的税务征收形式是核定征收,是否可以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
答:按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实行核定征收形式的企业不能申报。
3、哪些领域的企业不能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
答: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4、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是否不用填写评价表直接自动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答:根据《工作指引》规定,符合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企业虽然是高新技术企业,但企业仍然需要登录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及自评,提交相关材料。
5、企业什么时间可以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
答:企业在认定机构发布当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安排后,即可提出申请。每年的工作安排通常在年初通过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请,超出规定的期限将不再受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
用户手册
2017年 10月
1.引言
1.1编写目的
本用户手册是对如何使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进行的详细介绍。文档主要包括引言、功能简介、用户操作说明等内容。
1.2文档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等科技主管部门及各评
价工作机构;
1.功能模块简介
2.1机构用户功能模块
(1)企业注册管理
(2)信息确认管理
(3)信息公示管理
(4)入库管理
3、运行环境
IE11,Google Chrome,360极速模式(9.1版本或以上)、360兼容模式(内核IE9以上)、firefox。(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或360极速模式)。
4.评价工作机构使用说明
打开浏览器,在网址栏输入“https:///techBased”,打开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网站页面,如图6-1所示。
图6-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机构端页面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如图6-2所示左侧导航栏:
(1)首页(即工作进度详情);
(2)注册信息核对;
(3)形式审核;
(4)入库登记;
(5)信息查询;(6)工作指引;
图6-2评价系统主界面
4.1首页
首页,也为工作进度详情页面。如图6-2所示,系统按照业务类型将企业
总数、参评企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数、登记信息、形式审查、公示、入库等,以数字的方式告知工作人员,当前已经处理了哪些工作,还有多少工作未进行。
4.2注册信息核对市区级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判定其是
否通过。
图6-3待审核企业列表
4.2.1企业注册信息审验
企业注册申请信息正式提交后,由市区级主管部门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注册信息通过则发送至省级主管部门,不用过则退回。1、待审核企业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前言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经过认定,具有高新技术核心的中小企业,是当前国家加快创新发展,推动科技创新转化的重点支持对象。为促进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本文将对该办法进行解读和说明。
一、认定标准
1. 高新技术企业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具有研发实力:研究开发费用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并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研发人员;
•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依法合规地申请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数量不低于1件;
•经营管理能力较强:公司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 中小企业标准
中小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注册资本规模:小型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300万之间,中型企业的注册资本在300万-5000万之间;
•年度销售额:小型企业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中型企业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3. 应用排除标准
以下情况将被排除在认定范围之外:
•重复申报;
•申报者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已获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员;
•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的;
•不接受已拥有天津市自主创新示范企业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
二、认定流程
1.企业自愿申报。企业向天津市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初审。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申请将被退回并告知原因。
3.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评审,确定是否通过认定。委员会由科学技术局、工信局以及有关行业协会等组成,评审结果将会被公示。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简介1107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简介
Introduction of SMEs 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
PART 01
工作特点
工作特点
一项政策 结构性减税
01
02
一个机制 部门协同
培育新动能
贯彻落实
一张网 畅通渠道 服务企业
04
03
一张表 简化流程 自主评价
系统特色
系统特色
政策协同
定期向税收征管系统传送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信息,与税务部门协同配合落实优惠政策
多级联动
三级联动、纵向贯通,推进网上受理、办理、 监管”一条龙“服务,做到全透明、可核查
全网流程
系统按照便捷、高效的服务理念,实现中小企业 网上注册、评价、公示、查询等全网络化服务
数据共享
共享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科技奖励、国家 标准、法人名录库数据,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投融资服务
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深交所的高新园区金融 平台、招商银行的“千 鹰展翼”计划
创新创业
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 业载体资源目录; 技术合同登记,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等平台入口; 科技资源服务对接,技术转 移机构,创业导师行动。
信息资源库
数据全面、服务支撑
让政策更普惠
让企业得实惠
Thank You For Your T i m e !
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指南
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指南
1. 简介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是指天津市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认定,以激励企业创新研发,提升技术水平,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2. 申请条件
注册地在天津市
企业类型必须为中小企业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
近三年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例达到一定比例。
3. 申请流程
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申请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请材料企业需要准备认定申请表、企业信息表、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线下提交给天津市科技局。
2. 材料审核天津市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是否齐全并满足认定条件。
3. 现场核查对通过初步审核的企业,天津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核查。
4. 评审认定经过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合格的企业,将进入评审认定阶段。评审认定由天津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认定结果。
5. 发布认定结果天津市科技局将在官方网站上发布认定结果,并通知申请企业。
4. 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人企业信息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主营业务、人员组成等资料清单列明申请时所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自查表对照认定条件,自查企业是否符合认定条件
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联系明等
财务报表包括近三年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完整财务报表。
5. 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的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取消认定资格
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确保没有遗漏任何必要的材料
注意申请截止日期企业需要在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材料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加快构建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根据《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天津市注册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
第三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在经营管理、组织架构、技术研发等方面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创新能力,具有高速增长潜力的中小企业。
第四条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采用审核和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定结果可以作为科技贷款、税收优惠、资助和评选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五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完全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者核心技术;
(二) 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产品开发过程控制能力;
(三) 具有良好的市场开拓和营销能力;
(四) 具有成熟的产品或技术应用能力。
第六条企业应当在申请前一年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 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二) 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2%;
(三) 在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承担过重点科技攻关、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等项目、或者获得过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知识产权。
第七条企业应当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过去三年连续盈利或者利润总额合理增长,具有稳定的经营基础。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八条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应当符合以下程序:
(一) 企业自行申报。企业可以在每年的3月1日至4月30日向区县级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交申请,也可以在网上申请;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规范科技型中小
企业的认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经营的中小企业。
第三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
动态管理和定期评估。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四条申请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天津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具有自主知识产
权的技术创新产品;
(三)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四)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五)企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成长性。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五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程序包括:
(一)企业自我评价,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向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认定申请;
(三)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评审通过后,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认定证书。
第四章认定后管理
第六条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七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每年向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研发情况报告。
第八条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取消其认定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由天津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管理办法草案,实际的管理办法应由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过法律程序批准后实施。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引言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而制定的。本文将详细介绍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政策。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1.1 认定范围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适用于在天津市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1.2 认定条件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
具备科技创新能力;
具备专业人员和技术团队;
具备研发能力和创新成果。
二、认定程序和要求
2.1 认定程序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程序分为以下几步:
1. 企业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市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认定条件;
3. 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
4. 初评合格的企业进入终审,并报市科技局审批;
5. 审批通过后,颁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
2.2 认定要求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注册时间满2年以上;
近两年企业研发投入比例达到一定要求;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成果;
具备专业人员和技术团队。
三、政府扶持政策
为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天津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1. 财政资金支持: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财政资金的扶持和补贴。
2. 税收优惠政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 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培训和资金支持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能力提升。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为了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天津市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本文将介绍该办法的背景、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以及相关政策支持措施等内容。
一、背景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天津市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深化创新驱动战略,因此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旨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优惠待遇,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二、认定标准
1. 技术创新能力标准
-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且技术成果具有市场竞争力。
- 近三年的研发经费投入比例达到企业营业收入的5%以上。
- 具备一定的研发团队和研发设施。
2. 企业规模和市场地位标准
- 中小企业按照《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划定。
- 具备一定的市场份额,产品或者服务有较高的市场需求。
3.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标准
- 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等。
-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管理体系。
三、认定程序
1. 申请材料准备
- 企业需准备齐全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包括企业资质证明、研发经费投入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
2. 申报审核
- 由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按照标准进行评审和打分,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认定环节。
3. 现场审核
- 经过初选的企业需要接受现场审核。
- 审核内容包括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研发投入情况、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
4. 认定结果发布
- 经过审核合格的企业将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析
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析引言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基本依据,对于推动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加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对《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解析和说明。
一、背景
为了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天津市制定了《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程序和标准,为企业获得相关政策优惠提供依据。
二、认定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
2. 具备独立的研发机构或技术研发人员,并在核心技术方向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 具备一定的研发投入,并在近两年内取得或通过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实现了一定的科技创新成果
4.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稳定。
三、认定程序
《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程序,包括资料准备、评审、备案等环节。具体程序如下
1. 资料准备企业需要准备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研发投入情况、科技创新成果等相关资料
2. 评审由经评审机构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企业的技术水平、研发实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3. 复议对于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以提出复议申请,复议结果将作为最终认定的依据
4. 备案认定结果将通过天津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四、认定标准和效益
根据《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技术水平、研发投入、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后,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政策支持和优惠,包括财税支持、金融扶持、土地资源优先等。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精简版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为了促进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其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认定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天津市注册并依法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
三、认定依据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企业;
2. 具备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的企业;
3. 在科技研发方面有较大投入的企业;
4. 具备创新团队和研发人员的企业。
四、认定条件
按照上述认定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是高新技术企业,并且符合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或
2. 是由天津市科技局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
五、认定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流程如下:
1. 企业填写认定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
2. 申请材料经初审合格后,科技局安排现场审核;
3. 现场审核后,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
4. 评审结果经科技局审核确认后,将认定结果通知企业。
六、认定效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有效期为3年,自认定之日起计算。
七、支持政策
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将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1. 财务支持:享受贷款优惠政策、税收减免等;
2. 人才支持:享受高级人才引进政策、人才培养津贴等;
3. 市场支持:优先参与科技创新项目、优先享受科技服务等。
八、认定结果的变更和撤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结果将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变更和撤销:
1. 企业主动申请变更或撤销;
2. 发现企业虚假申报或不符合认定条件。
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政策解读
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政策解读
1.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本文将对天津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政策进行解读,并对该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2. 政策概述
认定标准:天津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以及自身的发展实际,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企业在申请认定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如企业在研发投入、科技人员占比等方面需要达到一定的要求。
申请流程:本政策明确了企业认定的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评审和公示等环节。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材料,并等待相关部门的评审和认定结果。
政策支持:天津市对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包括财政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研发项目扶持等。这些政策措施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研发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3. 政策解读
3.1 认定标准解读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研发投入和科技人员占比。企业需要在这两个方面达到一定的要求才能符合认定标准。
3.1.1 研发投入
天津市要求企业在近两年内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一定的要求。具体的要求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研发投入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政策对研发投入的要求是合理的。
3.1.2 科技人员占比
科技人员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天津市规定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的比例需要达到一定的要求,以保证企业有足够的科研力量和技术支持。
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技术要求
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技术要求1. 引言
本文将介绍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技术要求的相关内容。
2. 技术要求
2.1 企业创新能力
具备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人才和高学历人才;
拥有独立自主研发能力,并能持续保持研发投入;
在核心技术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创新成果;
能够申请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2 高新技术产品
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具备较高的市场竞争力;
能够在相关领域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
具备一定的技术壁垒,难以被其他企业复制。
2.3 市场表现
具备稳定的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
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
能够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并及时调整产品和战略。
3. 认定流程
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流程如下:
企业提出认定申请,包括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核心技术和产品介绍等材料;
天津市科技局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包括对企业技术研发能力、生产设备等进行实地查看;
综合评审,综合考虑企业的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产品和市场表现等因素;
最终认定结果公示。
4. 认定效益
获得科技创新相关的财政补贴和支持,如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科技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等;
在政府采购中享受优先权;
参加科技展览、技术交流等活动时享受优先推荐和支持;
可以申请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优先权等。
5. 结论
天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技术要求对企业的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产品和市场表现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企业通过认定可以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创新潜力和市场竞争力。希望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推动,能够促进天津市科技创新的发展,为经济持续增长注入强劲动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简介1107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简介1107
范本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简介
1. 概述
1.1 系统介绍
此评价系统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流程,旨在提供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依据,企业识别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并制定改进措施,实现经营效益的最大化。
1.2 系统背景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企业规模较小、资源有限等特点,其面临的挑战也较大。从而,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全面了解自身的发展情况,本评价系统应运而生。
2. 评价指标体系
2.1 经营管理指标
2.1.1 组织架构及决策机制
2.1.2 人力资源管理
2.1.3 财务管理
2.2 技术创新指标
2.2.1 研发投入
2.2.2 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2.2.3 技术竞争力
2.3 资源利用效率指标
2.3.1 生产制造过程效率2.3.2 能源消耗及环境影响2.3.3 资源利用效率...
(继续细化其他评价指标)3. 评价流程
3.1 数据收集
3.2 数据分析
3.3 评价结果
3.4 结果反馈与改进
4. 附件
4.1 评价指标细化表
4.2 数据收集表
4.3 数据分析模型
5. 法律名词及注释
5.1 评价指标:用于评价企业绩效和发展情况的具体指标。
5.2 数据收集:采集企业相关数据和信息,用于评价分析。
5.3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综合判断。
5.4 评价结果:根据评价指标和数据分析结果,评价报告和评分。
5.5 结果反馈与改进:将评价结果反馈给企业,其进行改进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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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简介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行业不同,标准也不同,其中工业中小企业标准是:职工人数在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在4亿元以下.
本办法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技术和产品,在行业内居于全国前列,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二章认定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凡在我市登记注册并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界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基
本条件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四条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由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组织实施。随时受理,认定流程通过网络进行,具体程序为:
1、申报.企业登陆“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首先进行注册,然后进入认定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最后进行提交.同时准备相关书面审核材料,提交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审核。企业需提供的书面审核材料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审计的企业前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并需专项列出研究开发费用)、科技成果证明材料等必备材料。
2024版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南
为企业快速发展提供动力。
团队协作
03
公司注重团队建设,打造高效协作的团队,激发员工创造力,
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27
案例三:某互联网企业市场拓展战略
2024/2/2
用户体验至上
公司始终将用户体验放在首位,通过优化产品设计、提高服务质 量等方式提升用户体验,增加用户黏性。
数据分析驱动
公司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入了解用户需求和市场趋势,为产 品迭代和市场拓展提供有力支持。
在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背景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将 积极响应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
全球化拓展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将有更多机会参与国际竞 争和合作,拓展海外市场和资源。
31
持续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政策扶持
政府应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 持力度,包括财政、税收、金融等 方面的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
注意事项
企业应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评价资格;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 时间节点进行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账号和密码,防止信息泄露。
2024/2/2
20
04
评价结果应用与政策 支持
2024/2/2
21
评价结果等级划分及意义
2024/2/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精编 Lele was written in 2021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是“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下简称“服务网”)的核心业务管理系统,是市科委、区县科委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统一网络办公平台。
依据“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该系统分为企业用户、区县管理用户和市级管理用户三级登录用户,提供了企业注册、企业认定信息填报、信息报送、区县科委认定、市科委备案以及统计监测等功能,以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要求。
一、网址
(9月20日正式开通后方可使用)
(9月20日前可以使用)
二、企业用户访问
企业用户具备网上注册、认定信息填报、信息报送、状态查看、打印认定表格、修改密码等权限。
●访问方法:1)进入服务网首页,在“企业登录”区域进行注册、登录;2)在首页导航菜单中点击“认定管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链接,进行注册、登录。
●企业注册:点击“注册”,进入企业注册页面,填写用户名、密码、确认密码、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电子邮箱、找回密码提示问题、验证码等基本信息,注册后,返回“注册成功”提示信息。企业必须记住用户名、密码,以便进行首次认定数据上报和认定年检工作。
●企业信息填报:注册成功后,在企业登录区域,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完成登录。
登录后,在“企业填报”中,填写企业概况、财务概况、科技人员、科技项目与经费、知识产权以及其它六类信息(填写说明见附件1)。数据未完全确认前,可以“保存草稿”,以便随时更改;信息确认无误后,企业可以点击“上报”,将信息上报给注册区县(或注册经济区)。
●企业认定表打印:上报后,企业不得修改信息,只能打印认定表。在“填报信息管理”中,在线打印认定表。
●企业纸件报送:企业打印认定表后,加盖公章,附带认定需要其它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到区县科委或者注册园区管委会。
三、区县用户访问
区县用户具备查看企业信息、认定、驳回、信息检索、信息统计等权限。
●访问方法:1)通过服务网首页的“管理登录”区域进行登录;2)在首页导航菜单中点击“认定管理”的“认定管理及统计监测”链接,在“区县管理登录”入口进行登录。登录用户名及初始密码见附件2。
●信息审核与认定:登录后,点击企业详细信息,对照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进行信息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点击“认定”,予以通过认定,并在企业纸质的认定表中填写认定编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点击“驳回”,并填写驳回意见,驳回认定请求,待企业重新更正后,重新认定。
●打印认定证书:认定通过后,可以打印认定证书,加盖本区县科委或经济园区管委会公章后,证书有效。
●统计监测:系统提供了区县级别的统计查询导航功能,按区县、领域、阶段、年度4个维度,对本区县的企业数量、财务概况、科技人员、科技经费、知识产权5类指标进行图(表)统计。
此外,系统还提供了本区县信息的高级组合查询统计入口,用户可以任意组合选择,进行2维数据汇总统计。统计结果以汇总表、图形方式显示,并提供查看企业详细信息的入口。
四、市级用户访问
市级用户具备看企业信息、备案、信息检索、信息统计等权限。登录用户名及初始密码见附件2。
●访问方法:1)通过服务网首页的“管理登录”区域进行登录;2)在首页导航菜单中点击“认定管理”的“认定管理及统计监测”链接,在“市级管理登录”入口进行登录。
●查看与备案:登录后,市级用户可以查看所有企业的认定信息,对认定后的企业,系统自动备案,无需人工操作。
●统计监测:系统提供了全市、滨海新区、小巨人企业3个层面的统计查询导航功能,按区县、领域、阶段、年度4个维度,对企业数量、财务概况、科技人员、科技经费、知识产权5类指标进行图(表)统计。
此外,系统还提供了高级组合查询统计入口,用户可以任意组合选择“认定年份、注册区县、区域、行业类别、技术领域、成长阶段”6个统计范围,任意选择企业数量、注册资金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科技活动人员总数量、科技项目总数量、科技活动经费总额、科技活动经费各分项、专利申请总数量、享受政策减免总额等25个统计指标,系统将进行2维数据汇总统计。统计结果以汇总表、图形方式显示,并提供查看企业详细信息的入口。
附件1 信息填报说明
填表要求:除企业网址外,表内其他各项内容均为必填项,企业需按照标准选项进行选择,或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准确填写,不允许空项。对于数字填写项,如没有该
数据请填写“0”;对于文字填写项,如没有该内容请填写“无”。
本表的数据填报期间为申报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上年度报表数据)。
全部财务及资金数据均保留一位小数。金额单位统一为“万元”。注册登记为外币的企业,请统一按照外币发生当时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本表各类填报信息或数据应与企业向政府各有关机关报送的年度报表保持一致,尤其是财务数据,一般应为经审计后上报工商登记年检的财务报表数据。
一、企业概况
1、企业名称:请严格按照企业公章的名称准确填写。请不要填写简称或不规范的名称。
2、认定企业编号:企业填写系统后,由系统依据关键信息自动生成。此处不需要企业填写。
3、组织机构代码: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89),由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给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由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发放。组织机构代码是由8位
本体代码和1位校验码组成,填写时,注意不要填写体代码和校验码之间的“—”连字符,直接填写9位代码。
4、注册资金:指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的资金额。
5、注册年月:指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时的年月,即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注意:(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6、登记注册类型:企业应根据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按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选择。
7、行业类别:主要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填写。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请准确填写到最小类或四位代码。
8、上级主管单位:按照选项进行选择。无上级主管单位的企业,上级主管单位选择区县。
9、坐落区县:按企业坐落所在区县选择填写。
10、坐落地址:按企业坐落地址填写到门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