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规范管理规定
广告单位全套规章制度
广告单位全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告行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广告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广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策划、创意、制作、发布、监测等环节。
第三条广告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不得进行虚假、夸大、欺骗性广告,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合规。
第四条广告单位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不得制作、传播违法违规的广告内容。
第五条广告单位应保护广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广告单位应推动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第二章广告策划与创意第七条广告单位在进行广告策划与创意时,应充分了解广告客户的需求和产品特点,提供专业、创新的解决方案。
第八条广告单位应遵循市场规律,不得制作低俗、恶俗、低劣的广告作品,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第九条广告单位应保护广告作品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条广告单位应确保广告作品的版权清晰,不得抄袭、抄袭他人的作品,不得盗用他人的创意。
第十一条广告单位应坚持原创精神,不得滥竽充数,不得随意模仿他人的创意作品。
第三章广告制作与发布第十二条广告单位在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发布涉黄、涉暴、涉恐等违法违规内容。
第十三条广告单位应标明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利用虚假宣传手法误导消费者。
第十四条广告单位应对广告发布的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调整优化广告方案,确保广告投放效果。
第十五条广告单位应保护广告发布媒体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篡改、删除广告内容,不得抄袭他人广告创意。
第十六条广告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广告发布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保留广告原始文件并及时归档。
第四章广告监测与评估第十七条广告单位应根据广告发布的实际效果,进行定期的广告监测与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小区广告投放管理规定
小区广告投放管理规定为了维护小区的良好环境和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小区内广告投放行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广告投放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所有在小区内投放的广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行业规范,不得含有违法、违规、虚假、欺诈等内容。
2、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广告投放不得损害小区的公共利益和业主的共同权益,不得影响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环境卫生和安全。
3、事先审批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小区内投放广告,均需事先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并获得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广告投放的范围和形式1、范围(1)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大门、围墙、道路、广场、花园、停车场等。
(2)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如电梯、楼道、宣传栏等。
2、形式(1)户外广告牌(2)灯箱广告(3)海报(4)传单(5)电子显示屏广告(6)其他经物业管理处批准的广告形式三、广告投放的申请流程1、申请广告投放单位或个人应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广告投放的内容、形式、尺寸、位置等详细信息。
(2)广告投放的期限。
(3)投放单位或个人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4)广告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质量证明、广告审查证明等)。
2、审核物业管理处收到申请后,应在具体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广告投放的形式、位置是否符合小区的整体规划和美观要求。
(3)广告投放是否会对小区的公共设施和业主的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3、审批(1)经审核通过的广告投放申请,物业管理处应在具体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与投放单位或个人签订广告投放协议。
(2)审核未通过的,物业管理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未通过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
申请人整改后可重新提交申请。
四、广告投放的费用及管理1、费用标准小区物业管理处应根据广告投放的位置、形式、期限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在小区内公示。
2、费用收取(1)广告投放单位或个人应在签订广告投放协议后,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向物业管理处缴纳广告投放费用。
广告投放管理规范
广告投放管理规范一、概述广告投放是一种重要的推广手段,能够有效地传达产品、服务的信息,拓展市场份额,提升品牌形象。
然而,由于广告的普及性和多样化,加之市场的竞争激烈,使得广告投放管理规范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广告投放中的相关规范,包括广告内容规范、广告媒体选择规范、广告投放时间规范、广告投放成效评估规范等。
二、广告内容规范1.真实性和准确性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产品或服务的性能、功效。
不得通过虚假宣传、虚构事实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违背商业道德。
2.合法性和合规性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涉及色情、暴力、赌博、毒品等违法违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3.诚信和公正性广告内容应秉持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贬低竞争对手或误导消费者的方式进行宣传。
不得扭曲事实,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
三、广告媒体选择规范1.目标受众匹配广告投放时应确保广告受众与广告内容的匹配度,选择与目标受众相关的媒体进行投放。
避免将广告投放到与目标受众完全无关或兴趣偏离的媒体。
2.媒体可信度和影响力选择媒体时,应综合考虑其声誉、观众或读者群体的覆盖率、知名度等指标,确保广告能够获得较高的曝光度和影响力。
3.媒体环境适应性广告投放时应考虑媒体的内容和氛围是否与广告的特点相符,以确保广告能够融入媒体环境,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
四、广告投放时间规范1.受众活跃时间段广告投放的时间应根据所选媒体和目标受众的活跃时间段进行选择。
根据不同受众群体的特点,选择最具效果的投放时间段,以提升广告的曝光度和影响力。
2.行业活动和重要节点根据行业的特点和重要节点(如节假日、促销活动等),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广告投放。
利用特定时间段的消费热潮,提高广告的关注度和转化率。
五、广告投放成效评估规范1.数据分析和监测广告投放后,应进行系统的数据分析和监测工作。
通过监测广告的曝光量、点击率、转化率等指标,及时了解广告的效果,并根据数据调整投放策略。
小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小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一、总则小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小区内的户外广告行为,维护小区环境的整洁和居民的权益而制定的。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本小区内有户外广告需求的个人、组织和企业。
二、广告申请与审批1. 广告主在安装户外广告前需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提交广告申请,并提供广告内容、形式和规格的详细说明。
2.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将根据小区的整体规划和安全考虑,对广告申请进行审批,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广告主。
三、广告标准与规格1. 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低俗、暴力、违法等有害信息。
2. 广告形式包括喷绘、灯箱、立柱、牌匾等,但不得超出所指定的位置和安装规格。
3. 广告的尺寸、颜色、字体等应与小区整体风格相协调,不得损害小区市容形象。
4. 广告内容不得涉及宗教、政治等敏感问题,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肖像权。
四、广告位置与数量1. 小区内指定了特定的广告位置,广告主应依据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摆放广告。
2. 每个广告位置只能设置一幅广告,不得重复安装。
3. 广告主须确保广告安装的稳固可靠,不得对小区建筑、设施产生损害。
五、广告维护与更新1. 广告主有责任及时维护广告内容的清晰与完整,如出现文字模糊、涂鸦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2. 广告更新周期为一年,广告主需在到期前一个月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交更新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更新广告内容。
六、处罚与违约1. 广告主未经审批或违反规定安装广告的,将被要求立即拆除广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罚款。
2. 广告主不按期更新广告或未按要求维护广告的,将被处以相应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广告主如对被拒绝的广告申请有异议,可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诉。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将会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有需要可进一步协商解决。
八、附则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户外广告。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本规定进行解释并进行必要的修改。
广告管理规范
广告管理规范一、引言广告是企业推广产品和服务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合理规范的广告管理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广告管理规范,确保广告活动的合法性、诚信性和有效性,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二、广告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广告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不得涉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2. 诚信原则: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伤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故意误导、夸大宣传。
3.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
4. 社会责任原则:广告应积极传递正能量,不得含有歧视、侮辱、淫秽、暴力等不良内容。
三、广告管理的具体要求1. 广告策划与设计a. 广告策划应根据产品特点、目标受众和市场需求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广告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b. 广告设计应符合品牌形象,注重视觉效果和信息传递,不得使用侵权素材或者抄袭他人作品。
c. 广告语言应准确、简洁,不得使用虚假宣传用语或者误导性描述。
2. 广告发布与传播a. 广告发布前应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
b. 广告发布渠道应选择合适的媒体平台,确保广告能够准确传达给目标受众。
c. 广告传播方式应合理选择,避免对消费者造成骚扰或者过度干扰。
3. 广告宣传效果评估a. 广告宣传效果应进行定期评估,了解广告的实际效果和受众反馈。
b.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广告策略和内容,提升广告的可见度和影响力。
4. 广告合同管理a. 广告合同应明确约定广告内容、费用、期限等重要条款,确保双方权益。
b. 广告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违约。
5. 广告投诉处理a. 对于消费者的广告投诉,企业应及时回应,认真核实并妥善处理。
b. 对于虚假广告、误导性广告等违法行为,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四、广告管理的监督与处罚1. 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广告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广告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罚。
广告管理规范
广告管理规范引言概述:广告是企业宣传和推广产品或服务的重要手段,它能够有效地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并促使其购买决策。
然而,过度和不合规范的广告行为可能会误导消费者,损害企业形象,甚至违反法律法规。
因此,建立广告管理规范是保证广告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广告内容规范1.1 明确广告宣传目的:广告应明确宣传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功能和优势,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1.2 语言表达准确规范:广告语言应简洁明了,不得使用模糊、夸张、虚假的用词,以及误导性的比较和描述。
1.3 禁止侮辱和歧视性内容:广告不得含有侮辱、歧视、辱骂他人的内容,不得涉及种族、性别、宗教等敏感话题。
二、广告发布规范2.1 遵守广告发布程序:广告发布前应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2.2 标明广告发布者身份:广告应明确标明广告发布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确保消费者能够追溯广告真实性。
2.3 控制广告频次和时间:广告发布者应控制广告的频次和时间,避免对消费者造成过度干扰和骚扰。
三、广告渠道选择规范3.1 选择合适的媒体渠道:广告发布者应根据目标受众和宣传效果选择合适的媒体渠道,确保广告能够准确传达给目标受众。
3.2 避免违法违规渠道:广告发布者应避免选择违法违规的媒体渠道,如未经授权的广告牌、非法传销渠道等。
3.3 加强对渠道合规性的监管:广告发布者应定期对合作渠道进行监管,确保其内容合规,避免因渠道问题导致广告违规。
四、广告投放时间规范4.1 避免不当时段投放:广告发布者应避免在消费者休息时间、重要节假日等不适宜的时段投放广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4.2 合理控制广告时长:广告发布者应根据广告内容和受众特点合理控制广告时长,避免过长过频的广告对消费者造成疲劳和厌烦。
4.3 提高广告投放效果:广告发布者应根据广告投放效果进行数据分析和优化,以提高广告投放的效果和回报。
五、广告投诉处理规范5.1 设立投诉渠道:广告发布者应设立投诉渠道,及时接受消费者对广告内容的投诉,并积极处理和回应。
广告管理规范
广告管理规范标题:广告管理规范引言概述:广告是企业宣传产品和服务的重要手段,但过度的广告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反感,甚至对企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广告管理规范是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的重要规定,以确保广告内容合法、真实、诚信,同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一、广告内容准确1.1 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夸大产品或者服务的功能和效果。
1.2 广告中的价格、优惠活动等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不得存在误导性。
1.3 广告中使用的图片、视频等素材必须与产品或者服务实际相符,不得造假。
二、广告语言规范2.1 广告语言应当简洁明了,不得使用夸张、不实的用语。
2.2 广告中不得浮现侮辱、歧视性言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3 广告语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三、广告宣传方式规范3.1 广告宣传应当遵守行业规范,不得使用低俗、暴力等不良内容。
3.2 广告宣传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3.3 广告宣传方式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采取欺骗、欺诈等手段。
四、广告投放渠道规范4.1 广告投放渠道应当选择合适的平台和媒体,确保目标受众的准确性。
4.2 广告投放不得侵犯用户隐私,不得擅自采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4.3 广告投放应当遵守广告主体的规范,不得违反广告主体的意愿。
五、广告监管机制规范5.1 广告监管机制应当建立健全,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核和监督。
5.2 广告监管机制应当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3 广告监管机制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语:广告管理规范是企业宣传的基础,惟独严格遵守规定,才干提升企业形象,赢得消费者信任。
希翼各企业能够重视广告管理规范,做到合法、真实、诚信的广告宣传,共同维护广告市场的良性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民共和国⼴告法颁布单位:全国⼈民代表⼤会⽂号:中华⼈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颁布⽇期:2018-10-26执⾏⽇期:2021-04-29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法律⽬录第⼀章总则第⼆章⼴告内容准则第三章⼴告⾏为规范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中华⼈民共和国⼴告法(1994年10⽉27⽇第⼋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2015年4⽉24⽇第⼗⼆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8年10⽉26⽇第⼗三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民共和国野⽣动物保护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21年4⽉29⽇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部法律的决定第⼆次修正。
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条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告活动,适⽤本法。
本法所称⼴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或者委托他⼈设计、制作、发布⼴告的⾃然⼈、法⼈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然⼈、法⼈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告发布者,是指为⼴告主或者⼴告主委托的⼴告经营者发布⼴告的⾃然⼈、法⼈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告代⾔⼈,是指⼴告主以外的,在⼴告中以⾃⼰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然⼈、法⼈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化的要求。
第四条⼴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告主应当对⼴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告主、⼴告经营者、⼴告发布者从事⼴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公平竞争。
单位广告制度管理规定范本
单位广告制度管理规定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单位广告行为,保障广告活动的真实、合法、有效,维护广告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广告活动,包括广告发布、广告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宣传等。
第三条广告内容要求广告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消费权益保护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信息,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广告发布审批1. 广告发布前,应当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广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信息,是否涉及不正当竞争,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
2. 重要广告发布事项,应当提交单位领导审批。
广告审批流程如下:(1)广告制作部门完成广告制作后,将广告内容提交给法务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2)法务部门审查合格后,将广告内容提交给单位领导审批。
(3)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后,广告制作部门方可发布广告。
第五条广告代理和制作1. 单位从事广告代理和制作活动,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广告公司合作,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广告公司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业务能力。
3. 广告制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广告内容、广告形式和广告技术的规定,确保广告制作质量。
第六条广告宣传管理1. 广告宣传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合法的原则,不得夸大宣传效果,不得误导消费者。
2. 广告宣传材料应当经过单位内部审查,确保广告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广告宣传活动中,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广告费用管理1. 广告费用应当纳入单位财务预算,合理控制广告费用支出。
2. 广告费用的支付和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广告费用的合法、合规使用。
3. 单位应当定期对广告费用进行审计,确保广告费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小区广告张贴管理规定
小区广告张贴管理规定为了维护小区的环境整洁、美观,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小区内广告张贴行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楼道、电梯、宣传栏、路灯杆、围墙等。
二、广告张贴原则1、合法性原则所有张贴的广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不得含有违法、违规、虚假、欺诈等内容。
2、公益性优先原则对于公益性质的广告,如社区活动通知、消防安全宣传、环保倡议等,应给予优先张贴的权利,并在显著位置展示。
3、业主利益优先原则广告张贴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得影响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居住环境。
三、广告张贴的审批流程1、申请广告张贴者需提前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广告内容、张贴位置、张贴时间等详细信息。
2、审核物业管理处将在收到申请后的X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广告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符合小区的整体形象和业主利益等。
3、批准经审核通过的广告,物业管理处将颁发张贴许可证,并明确张贴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4、张贴广告张贴者必须在获得许可证后的规定时间内,按照指定的位置和方式进行张贴。
四、广告张贴的具体要求1、位置规定(1)楼道内:广告只能张贴在指定的公告栏内,不得在楼道墙壁、楼梯扶手、门窗等位置张贴。
(2)电梯内:广告应张贴在电梯厢内指定的广告位上,不得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3)宣传栏:宣传栏内的广告应按照先后顺序和规定的版面进行张贴,不得覆盖其他重要通知和信息。
(4)路灯杆、围墙等室外区域:广告张贴应保持整齐、美观,不得影响小区的整体景观。
2、尺寸和数量限制(1)广告的尺寸应符合张贴位置的要求,不得过大或过小,以免影响美观和视线。
(2)同一位置张贴的广告数量应有限制,避免造成视觉混乱。
3、时间限制(1)商业广告的张贴时间一般不得超过X个月,到期后需及时清理。
(2)公益广告的张贴时间根据具体内容和需要确定,但长期有效的公益广告应定期维护,保持整洁。
广告管理规范
广告管理规范一、引言广告是企业宣传和推广产品或者服务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维护广告市场的秩序,制定本广告管理规范。
二、广告审查1. 广告主在发布广告前,应提交广告内容及相关资料给广告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2. 广告审查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3. 广告审查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广告主。
三、广告内容要求1. 广告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等违法违规内容。
2. 广告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伤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广告内容应明确标明广告商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识别广告商身份。
4. 广告内容应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含有淫秽、低俗、暴力等不良信息。
四、广告发布渠道管理1. 广告发布渠道应与广告审查部门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广告内容经过审查后才干发布。
2. 广告发布渠道应对广告内容进行备案,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广告发布渠道应加强对广告内容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删除违法违规广告。
五、广告投诉处理1. 消费者对广告内容有异议或者发现违法违规广告,可以向广告审查部门进行投诉。
2. 广告审查部门应及时受理投诉,并进行调查核实。
3. 对于违法违规广告,广告审查部门应要求广告主即将住手发布,并依法赋予相应的处罚。
六、广告违规处理1. 对于违法违规广告,广告审查部门应即将责令广告主住手发布,并进行相应处罚。
2. 广告审查部门应将违法违规广告的情况及处理结果向公众发布,以警示其他广告主。
七、广告管理监督1. 广告审查部门应定期对广告发布渠道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广告审查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广告市场的秩序。
八、附则本广告管理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合于本企业的所有广告活动。
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户外广告管理规定一、概述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壮大和商业活动的日益繁荣,户外广告已成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为了维护城市的整体形象和保障市民的居住环境,必须对户外广告进行规范管理。
下面将针对户外广告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户外广告设置范围1. 市政府将划分不同地区的户外广告设置范围,特定区域内的户外广告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设置,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将被处罚。
2. 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如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等,设置户外广告的种类和数量也将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三、户外广告审批程序1. 申请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或个人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包括广告内容、形式、数量、地点等相关资料。
2. 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将发放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否则将要求修改或拒绝申请。
3. 持有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需按期缴纳广告费用,并定期接受整改检查。
四、户外广告内容规范1. 户外广告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违法、淫秽、暴力等内容。
2. 广告文字、图片必须清晰,无误导性,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将被要求立即更改或撤下。
五、户外广告维护与更新1. 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或个人需对广告牌的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广告内容清晰可见,不脱落、损坏。
2. 广告牌使用寿命到期后,需及时进行更新,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被要求进行整改。
六、户外广告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许可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或个人,将被责令立即撤下广告牌,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2. 对于违规内容严重的户外广告,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七、结语户外广告作为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管理对于提升城市形象、维护市民生活环境至关重要。
各方应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努力,共同打造一个和谐宜居的城市。
希望本文所述户外广告管理规定,能对相关单位或个人有所启发,做出积极的贡献。
广告管理规范
广告管理规范引言概述:广告管理规范是指在广告行业中,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标准。
广告管理规范的实施对于广告从业者、广告主和消费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广告管理规范的相关内容。
正文内容:1. 广告真实性和合法性1.1 广告内容准确性:广告应当准确反映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其功效或者虚假宣传。
1.2 广告法律合规:广告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法、虚假、误导性等内容。
2. 广告宣传方式规范2.1 广告语言规范:广告语言应当遵循社会道德规范,不得使用低俗、恶俗、侮辱性等不当言辞。
2.2 广告媒体选择:广告宣传时应选择合适的媒体进行发布,不得在未经授权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2.3 广告宣传区域限制:广告宣传应当遵循相关区域的规定,不得在禁止广告的区域进行宣传。
3. 广告竞争行为规范3.1 广告比较宣传:广告比较宣传应当具备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误导性的比较。
3.2 广告竞争手段:广告竞争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意攻击或者诋毁竞争对手。
3.3 广告价格宣传:广告宣传中的价格应当真实、明确,不得存在虚假降价或者误导性定价。
4. 广告投放时段和频次规范4.1 广告投放时段:广告投放时段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在禁止时段进行广告宣传。
4.2 广告投放频次:广告投放频次应当合理控制,不得对消费者造成过度骚扰。
5. 广告监管和违规处理5.1 广告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广告监管机构,加强对广告行业的监管和管理。
5.2 广告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广告管理规范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总结:广告管理规范是广告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它涉及广告真实性、合法性、宣传方式、竞争行为、投放时段和频次等方面。
惟独遵守广告管理规范,广告行业才干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广告管理规范
广告管理规范一、引言广告作为一种重要的营销传播工具,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传播效果。
为了确保广告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诚信性,维护广告市场的良好秩序,制定本广告管理规范。
本规范适合于所有从事广告活动的相关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代理商、媒体和广告监管机构。
二、广告主体责任1. 广告主体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无误导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广告主体应确保广告内容不含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等不良行为,不得伤害他人合法权益。
3. 广告主体应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与产品或者服务的实际情况相符,不得故意夸大产品或者服务的功能和效果。
4. 广告主体应确保广告内容不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宣传淫秽、暴力、恐怖或者违法犯罪等内容。
5. 广告主体应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在广告中使用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如色情、赌博等。
三、广告代理商责任1. 广告代理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虚假广告宣传、违法广告发布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广告代理商应对广告主体提交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无误导性,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修改意见。
3. 广告代理商应确保广告投放的媒体渠道合法、可靠,不得利用非法手段获取广告资源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
4. 广告代理商应定期监测广告效果,及时反馈给广告主体,并提供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四、媒体责任1. 媒体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违法广告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媒体应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无误导性,并拒绝发布不符合规范的广告。
3. 媒体应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在广告中宣传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内容,如酒精、烟草等。
4. 媒体应定期公开广告投放数据,如广告投放时间、频次、覆盖人群等,确保广告投放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五、广告监管机构责任1. 广告监管机构应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广告行为。
门牌广告管理制度
门牌广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牌广告的管理,保护城市风貌,维护市容市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门牌广告,是指悬挂、固定在建筑物外墙、阳台、走廊等空间以及地面横幅、立柱广告的广告。
第三条门牌广告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便民、科学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区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门牌广告管理分为预备审批、实施和监管三个环节。
第五条门牌广告管理主管部门应设立门牌广告管理办公室,负责门牌广告管理工作。
门牌广告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制定门牌广告管理细则,负责门牌广告的审核和审批工作,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证门牌广告的规范管理。
第六条门牌广告管理办公室应建立门牌广告管理信息系统,做好门牌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章门牌广告的设置第七条门牌广告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交通、人行安全,不得遮挡出入口、窗户和照明设施。
第八条门牌广告应根据建筑物立面和周边环境进行设计,符合整体风貌,不能单独设置,不得超过建筑物高度,并应保留建筑物本身的装饰和特色。
第九条门牌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十条门牌广告设置应办理审批手续,符合规定后方可设置。
未经审批或者违反规定设置的门牌广告,属于违法行为,由主管部门责令拆除,并处相应的罚款。
第十一条门牌广告设置应按照所在地不同的功能区域进行管理,分为商业区、居住区、工业区等不同区域,各区域门牌广告设置要符合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三章门牌广告的审批第十二条门牌广告的审批应遵循合理、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门牌广告应及时审批。
第十三条门牌广告的审批应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设计图、施工方案、安装方案等。
第十四条门牌广告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应体现城市风貌,不得存在低俗、恶俗的内容。
第十五条门牌广告设置应符合当地建筑、绿化等基础设施的要求。
第十六条门牌广告的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未通过审批的,应告知不通过的理由。
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内容
一、总则1. 第一条为了加强广告管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广告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2.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广告活动的基本原则3. 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健康、有益,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内容。
4. 第四条广告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5. 第五条广告不得含有民族歧视、地域歧视、性别歧视等违反平等原则的内容。
三、广告内容和形式6. 第六条广告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
7. 第七条广告形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不得利用虚假信息、夸大宣传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8. 第八条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9. 第九条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10. 第十条广告不得含有封建迷信、淫秽、赌博、暴力等不良内容。
四、广告发布11. 第十一条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取得广告发布许可。
12. 第十二条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广告真实、合法。
13. 第十三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14. 第十四条广告发布者应当建立健全广告发布管理制度,确保广告发布活动合法合规。
五、广告经营15. 第十五条广告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广告经营许可。
16. 第十六条广告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经营管理制度,确保广告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17. 第十七条广告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六、法律责任18. 第十八条违反本细则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19. 第十九条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违反本细则规定,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0. 第二十条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利用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等方式误导消费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21.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摘要,具体内容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公司户外广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户外广告的管理,提高广告质量,保障公司品牌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户外广告的制作、发布、维护及拆除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户外广告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美观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第二章广告内容与形式第四条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信息。
第五条广告内容应积极向上,体现公司形象,弘扬企业文化。
第六条广告形式应多样化,包括LED发光字、广告灯牌、广告招牌、LED显示屏、树脂字、穿孔字、吸塑字、金属字、标识牌、花草牌、导视牌等。
第七条广告设计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色彩搭配合理,符合审美要求。
第三章广告制作与发布第八条广告制作应由公司指定具备资质的广告制作单位进行。
第九条广告制作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制作广告,确保广告质量。
第十条广告发布前,需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广告内容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广告发布地点应选择符合规定的区域,不得占用公共资源,不得影响市容市貌。
第十二条广告发布期限应根据广告内容、性质和效果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确定。
第四章广告维护与拆除第十三条广告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广告设施完好无损,外观整洁。
第十四条广告设施出现损坏、老化等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五条广告拆除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六条公司设立户外广告管理小组,负责广告管理的监督和协调。
第十七条广告制作单位、发布单位及维护单位应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处罚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公司户外广告的管理,提升广告质量,保障公司品牌形象,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中国广告的规章制度模板
中国广告的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告行为,维护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广告主、广告代理、广告设计制作单位以及广告发布媒体等各类广告主体。
第三条广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循商业道德,恪守真实性、合法性、伦理性原则。
第四条广告主体依法应当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承担责任,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合规。
第五条各级广告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告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处置违法广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第二章广告内容规范第六条广告内容应当真实、无误导性,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内容。
第七条广告不得使用侮辱、歧视、攻击他人的言论,不得煽动暴力、色情、迷信等不良行为。
第八条广告不得涉及国家机密、涉及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
第九条广告不得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夸大承诺等不当行为应当受到惩处。
第十条广告涉及医药、食品、环保等特定领域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不得违法使用或宣传。
第三章广告创意规范第十一条广告文案应当简明扼要,表达清晰、准确,引人注目,符合目标消费者的心理需求。
第十二条广告设计应当突出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和优势,具有创意性、吸引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第十三条广告拍摄、制作应当符合道德标准,不得有伤风化、不雅之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章广告投放规范第十四条广告发布媒体应当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
第十五条广告发布媒体应当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广告审核机制,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第十六条广告投放时应当遵循广告投放地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在禁止投放的区域或媒体发布广告。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对违规广告主体,广告代理、广告设计制作单位等广告相关主体,广告管理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违规广告主体将受到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暂停广告资质或吊销广告资质。
电视台广告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电视台广告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视台广告播放秩序,保障广告主、观众和电视台的合法权益,促进电视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视台广告规章制度,是指电视台在广告播放过程中应遵循的规范和流程。
第三条电视台广告播放活动应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合法、真实、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电视台应建立健全广告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对广告播放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广告内容第五条电视台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电视台不得播放下列广告:(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的;(三)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四)违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五)其他不适宜播放的广告。
第七条电视台应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核,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三章广告时间第八条电视台广告时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九条电视台在播放节目过程中,广告时长应合理分配,不得过度插播广告,影响观众收看体验。
第十条电视台应按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规定,合理安排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的播放时间。
第四章广告形式第十一条电视台广告形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二条电视台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播放广告,不得以节目名义播放广告。
第十三条电视台应按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规定,对广告进行标识,便于观众识别。
第五章广告经营第十四条电视台应建立健全广告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广告业务流程,加强对广告业务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电视台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广告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电视台应依法履行广告合同,保障广告主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电视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市场秩序,保障广告产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品、服务等广告的户外广告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出现在室外公共场所的广告,包括海报、电子幕墙、固定灯箱、LED广告牌、封装式广告牌、翻转广告牌、候车亭广告和公交车等交通工具上的广告。
第四条国家广告主管部门及其职能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授权管理第五条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布关于“禁止性广告”管理规定,并收回相关广告审批机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的户外广告管理细则,并设立管理机构及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七条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并负责对户外广告的安装、维护、改造和拆除等管理工作。
第八条海报营业部、公交营业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其所管理的广告进行管理,并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广告信息。
第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在经营场所外张贴、张贴违规广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依法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第三章广告审批与安装第十条开业、促销类广告除了政府或政府认可的机构之外,必须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各类广告必须经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符合审批标准后方可安装。
第十二条户外广告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规定及安全规范,必须采用标准合格的广告材料和设备,防火防盗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广告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监测和技术评估,严厉打击违规安装行为,确保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四条各地政府应当进行城市规划,综合考虑城市形象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在指定广告地点时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原则,保护市容市貌。
第十五条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对广告路线、广告内容、广告数量、广告形式、广告材质等加以限定和规范。
第十六条广告牌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要求和程序,经过申请、审批、监督和验收后,方可进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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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关于广告规范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考核要
一、广告宣传规范
1、凡与XX公司相关的各类宣传活动(含品牌)必须上报信息科,由信息科统一进行内容审核及宣传安排:
A、公司不允许私自印刷传单等任何形式的宣传品,如特殊情况需进行印刷发放的,必须提前申报信息科,经分管经理审批后上报总经理审批才能由信息科进行统一安排。
B、宣传短信的发放,各商场(含品牌及专柜)必须将短信发放的相关内容及发放时间上报信息科,由信息科审批后才能进行统一发送。
C、所有上报信息科设计的内容,必须提前申报信息科,经分管经理审批后才能设计制作,没有相关审批手续的,不予设计。
2、主流媒体的使用。
本年度只可在公司认可并签订全年合同的电视台、电台、日报、晚报四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由信息科统一安排使用。
如遇重大节假日,除常规宣传载体外,需在都市前沿、江汉资讯、社区网站、公共汽车、路牌等特殊宣传载体上进行宣传的,必须提前申报信息科(由品牌冠名承担费用),经分管经理审批后上报总经理审批才能由信息科进行统一安排。
3、宣传载体。
范围包括室内主干道、上下楼梯口、各大门入口处等。
因商场或品牌宣传需要,需在公司公共区域悬挂吊旗、吊牌,张贴广告的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向信息科申报,需说明活动内容、活动时间。
获批后由信息科协助执行。
4、关于活动费用的申请,申请人需电话提醒督促下一审批人按时审批,各审批人要及时审批,超过时限(2个工作日内)不予审批,若提前制作,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如出现特殊情况必须由审批人重新申请后才能顺延。
5、营销活动宣传。
大型节假日活动:根据公司集中商量确定的宣传重点(提前1-2月),由分管经理向商场经理传达具体内容,商场经理向分管经理书面递交营销活动内容。
经分管经理汇总审定内容后,提前一周交由信息科统一安排。
由信息科在两个工作日内拿出宣传预案,经公司领导审定后实施。
双休营销活动:根据本周活动主题(提前一周),由商场经理向分管经理书面递交本周营销活动内容。
经分管经理汇总审定内容后,每周一交由信息科统一安排。
由信息科在一个工作日内拿出宣传预案,经公司领导审定后实施。
二、卖场考核细则
1、主干道吊旗悬挂高度统一,整齐整洁,一条线悬挂。
否则扣0.5分。
2、POP、标价牌、特价牌、爆炸贴等不得使用白纸替代公司或品牌统一发放的,同时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使用,要求张贴整齐整洁、文字画面清晰无破损。
一张不达标扣0.5分。
3、未及时更新过期氛围布置或过期营销信息。
一处扣0.5分。
4、每周五上午10:00信息员例会出现旷会(可由团支书或管理经
理代开),会前未请假,扣1分,迟到扣0.5分。
5、按要求参加信息科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未能按时完成的,扣0.5分。
6、各部门要维护好责任区域内的各种宣传载体和平台,及时制止和上报各种私挂乱贴的行为,对于维护不当及不及时制止的,扣1分。
7、公司主干道、上/下电梯口及公共空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悬挂或张贴任何形式的宣传品。
扣3分.
三、关于卖场管理的严重过失
1、未向公司申请,私自利用各种宣传载体进行宣传,出现重大错误引起顾客投诉,造成公司声誉严重受损的。
2、未向公司申请,私自在公司主干道、公共区域张贴、悬挂和摆放各种宣传品,严重影响公司整体氛围的。
3、信息科勒令整改后逾期未整改并造成公司整体氛围不协调或误导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4、员工宣传公司整体活动时出现重大失误,导致公司声誉严重受损或误导消费者的。
5、对于公司临时性宣传工作拒不配合,引起不良影响,造成工作进度延缓、拖沓甚至未能按期完成,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
对于以上严重过失将处以扣量化考核6分,罚款50元的处罚。
XX公司信息科
XX年X年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