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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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III-1-16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换证复核

附表III-1-16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换证复核

附表Ⅲ-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换证复核现场评审报告机构名称:评审等级:评审类别: □等级评定□换证复核报告编号:评审组长: 评审时间: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制填表须知本表统一采用A4尺寸纸张, 内容必须打印, 专家签字不得打印, 专家评审组对填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二、本表可复印, 填写的内容受表格限制时, 可按本表格格式增加附页, 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 共页。

三、本《现场评审报告》适用等级评定、换证复核的现场评审工作。

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审意见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核查表评审组长: 评审专家: 日期: 年月日三、评审专家现场评分一览表表Ⅲ-2)汇总而得。

2.“评审内容”应填写评审组成员各自侧重的评审内容。

涉及技术考核的, 应注明负责考核的试验检测项目在等级标准中的序号。

3.评审组长权值为0.4, 其他评审组成员权值为(0.6÷评审组成员人数)。

得分为评审组长和所有评审组成员评分的加权平均分。

四、现场试验检测一览表五、试验检测能力确认表注: 1.限制说明主要涉及试验方法、测量范围、测量精确度等方面, 用“只做…”或“不做…”等方式说明。

2.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应按照所涉及的等级标准完整填写, 不被确认的试验检测参数用双删除线标注。

六、评审组人员签字及联系方式附表Ⅲ-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分表评审专家: 日期: 年月日注: 1.本表适用于等级评定和换证复核现场评审评分, 每名评审专家独立评分。

2.现场评审中若发现检测机构未能满足等级标准强制性要求, 即视为不通过, 不再填写此表。

3.各考核项目评分不得大于规定分值, 最低为零分。

4.标“*”项得零分视为没有通过资格。

附表Ⅲ-3水平测试现场评分细化表日期: 年月日附表Ⅲ-4现场评审计划表附表Ⅲ-5现场评审签到表附表Ⅲ-6试验检测机构主要人员审查表评审专家签名: 日期: 年月日附表Ⅲ-7试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现场检查表评审专家签名: 日期: 年月日注: 1.本表应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中所列试验检测项目、仪器设备顺序填写。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345678901112131415161718191021222324252627282920313233343536373839304142434445464748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第一章㊀总㊀㊀则第一条㊀为确保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科学㊁公正㊁规范,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以下简称«检测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第二条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应遵循本程序.第三条㊀本程序所称等级评定是指根据«检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对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㊁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以及试验检测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进行评审,确认其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等级的活动.本程序所称换证复核是指对已获得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在其等级证书期满后拟继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根据其提出的换证申请,复核其是否继续满足所持有等级标准的活动.第四条㊀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部质量监94督机构)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㊁公路工程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类及结构类甲级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省级交通质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综合类乙㊁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㊁丙级㊁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部质量监督机构和省级交通质监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第二章㊀受理和初审第五条㊀检测机构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或换证复核时,应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人员㊁场地㊁仪器设备等数据信息,并向所在地省级交通质监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换证复核申请书»;(二)申请人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四)检测人员证书和聘(任)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五)所申报试验检测项目的典型报告(包括模拟报告)及业绩证明;(六)试验检测用房所有权或使用权材料及场地布局示意图;(七)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权属证明材料及检定/校准证书;05。

公路水运检测考试成绩复核

公路水运检测考试成绩复核

公路水运检测考试成绩复核
答:公路水运检测考试成绩复核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 复核申请:考生认为考试成绩存在疑问或者有提高的可能,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个人信息、考试科目及成绩等相关信息。

2. 复核查询:考试机构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符合复核条件后,进行成绩复核。

复核过程通常会涉及到对考试数据的再次审查、比对。

3. 结果通知:考试机构在完成成绩复核后,会通知考生复核结果。

如果成绩有变动,考试机构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修正。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复核时间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考生需要关注当地考试机构的相关通知和要求。

另外,在进行成绩复核时,考生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要盲目提出复核申请,以免浪费时间和资源。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第一条为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工作,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114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是指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根据试验检测机构申请,由原发证机构对其与所持有证书等级标准的符合程度、业绩及信用情况以及是否持续具有相应试验检测等级能力的核查。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部质监局)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类、结构类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的换证复核工作以及属于部质监局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增项的复核工作。

省级质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综合类乙、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丙级及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试验检测机构的换证复核工作。

第四条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将机构、人员等信息录入部质监局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

第五条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在等级证书有效期满3个月前在试验检测管理系统中完成提交申请,并将换证复核资料送达省级质监机构。

属于部质监局复核围的,省级质监机构应出具核查意见并确保提前3个月转送部质监局。

第六条有增项的试验检测机构在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提交换证复核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增项复核申请。

属于部质监局核查的增项部分由省级质监机构初审合格后报部质监局,部质监局从部专家库中抽专家参加现场核查。

增项换证复核应重点考查试验检测机构在相应参数方面的技术水平、人员、设备、环境等与相关要求的符合性。

第七条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试验检测人员、设备、环境等满足相应等级标准要求(换证复核以最新公布的等级标准为准,配备的设备应与所申请的参数相对应);(二)上年度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且等级证书有效期信用等级为C级次数不超过1次;(三)等级证书有效期所开展的试验检测参数应覆盖批准的所有试验检测项目且不少于批准参数的70%;(四)甲级及专项类试验检测机构每年应有不少于一项高速公路或大型水运工程现场检测项目或设立工地试验室业绩,其他等级试验检测机构每年应有不少于一项公路水运工程现场检测项目或设立工地试验室业绩。

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成绩复核

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成绩复核

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成绩复核
摘要:
I.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成绩复核简介
A.定义与意义
B.适用人群
C.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成绩复核流程
II.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成绩复核查询
A.查询时间
B.查询方式
C.查询结果
III.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成绩复核流程
A.申请复核
B.复核结果
C.成绩复核后的后续流程
IV.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成绩复核注意事项
A.复核条件
B.复核费用
C.复核结果的准确性
正文:
I.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成绩复核简介
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成绩复核是指对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考试成绩进行再次查证、。

等级标准及工作程序(交安监发113号)

等级标准及工作程序(交安监发113号)
第 四 条 交 通 运 输 部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以 下 简 称 部 质 量 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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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机构)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公路工程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 料类及结构类甲级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
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省级交通质监机构)负责本 行 政 区 域 内 公 路 工 程 综 合 类 乙 、丙 级 和 水 运 工 程 材 料 类 乙 、丙 级 、 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
(三)各试验功能区域划分是否清晰、合理,仪器设备布局是否 合理,环境条件是否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等.
(四)人员培训及能力验证情况. (五)检测机构受到的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等处罚情况. 第十七条 评审组通过查验检测机构的试验记录、报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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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场 试 验 操 作 ,检 查 试 验 检 测 人 员 能 否 完 整 、规 范 、熟 练 地 完 成 检 测 项 目 试 验 ,评 价 检 测 机 构 的 试 验 检 测 技 术 能 力 . 检 查 的 主 要 内 容如下:
部质量监督机构和省级交通质监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
第二章 受理和初审
第五条 检测机构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 或 换 证 复 核 时 ,应 在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试 验 检 测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中 录 入 人 员 、场 地 、仪 器 设 备 等 数 据 信 息 ,并 向 所 在 地 省 级 交 通 质 监 机 构 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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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管理体系文件. 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检测机构应对材料 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省级交通质监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 5个工作 日内完成符合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受理或不受理意见. 受 理 检 测 机 构 等 级 属 于 部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负 责 办 理 的 ,省 级 交 通 质 监 机 构 应 退 回 申 请 材 料 中 的 原 件 ,并 在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出 具 核 查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部质量监督机构. 第七条 质监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在 15个工作日内按照«检 测 管 理 办 法 »第 八 条 及 第 十 二 条 要 求 的 内 容 完 成 初 审 工 作 . 初 审 发现问题需澄清的,质监机构应当通知检测机构予以澄清或补正, 并 出 具 “公 路 水 运 工 程 试 验 检 测 机 构 申 请 材 料 补 正 通 知 书 ”;初 审 不合格的,质 监 机 构 应 当 及 时 书 面 向 申 请 人 说 明 理 由;初 审 合 格 的,进入现场评审阶段. 第八条 对于同一检测机构申请多个等级的评定或持有多个 等级证书换证复核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同 一 人 所 持 的 多 个 专 业 检 测 人 员 证 书 ,可 在 不 同 的 等 级 评定或换证复核中使用,但不得超过2次. (二 )除 行 政 、技 术 、质 量 负 责 人 外 ,其 他 持 单 一 专 业 检 测 人 员 证书的人员不得重复使用. (三)同时申请公 路 工 程、水 运 工 程 检 测 等 级 的 机 构,其 技 术 负 责 人 可 按 公 路 工 程、水 运 工 程 专 业 分 别 配 置;当 技 术 负 责 人 不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6年12月8日经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李小鹏2016年12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作如下修改:一、删除第三条第三款中的“经考试合格”。

二、将第五条中的“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修改为“交通运输部”,“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修改为“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三、删除第九条第(四)项中的“考试合格”。

四、删除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九条。

五、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等级评定不得收费,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

”六、将第四十条中的“试验检测工程师”修改为“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员”修改为“助理试验检测师”。

七、删除第五十条中的“直至注销考试合格证书。

因违反本办法规定被注销考试合格证书的检测人员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

”八、删除第五十二条中的“和人员”和“和人员考试”。

九、将条文中所有“质监总站”统一改为“部质量监督机构”;将条文中所有“省站”统一改为“省级交通质监机构”;将条文中所有“交通主管部门”统一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6年12月10日起施行。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10月19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16年12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复核书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复核书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复核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复核书是由有资质的机构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进行复核、评定和等级认定的书面证明,是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权威评价。

对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来说,获得一份等级复核书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证明机构的检测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机构提升服务档次和业务规模提供了坚实基础。

一、复核机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复核由国家认可的检查机构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查机构进行。

复核机构的选择应在保证公正、客观、权威、可靠前提下,根据具体需求中综合考虑。

二、复核内容及方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复核的内容包括机构的组织管理、检测设备、检测方法、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技术人员能力等方面。

其中,设备和方法的复核是重点。

在检测设备方面,复核机构要对机构的设备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机构的设备应确保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设备标准,设备的性能指标应符合检测要求;在检测方法方面,复核机构会对机构的检测方法进行评价、检查,并进行验收测试,以验证机构的检测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三、复核标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的复核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标准化法》、《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管理条例》等。

综合运用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机构等级复核标准体系。

四、等级认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复核的结果,将被认定为机构的等级评定。

通常,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机构的等级取决于其检测能力、技术水平、质量保证体系和认证情况等。

五、复核结果机构经过复核后,如果符合要求,将获得自己所申请的等级认定,并颁发相应的等级证书、等级章和等级标志。

如果不符合要求,复核机构将出具不合格复核报告,并给出相关处理意见。

机构须在规定时限内予以整改后,再次向复核机构提交申请。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复核是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2017)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2017)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第一章㊀总㊀㊀则第一条㊀为确保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科学㊁公正㊁规范,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以下简称«检测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第二条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应遵循本程序.第三条㊀本程序所称等级评定是指根据«检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对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㊁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以及试验检测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进行评审,确认其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等级的活动.本程序所称换证复核是指对已获得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在其等级证书期满后拟继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根据其提出的换证申请,复核其是否继续满足所持有等级标准的活动.第四条㊀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部质量监94督机构)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㊁公路工程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类及结构类甲级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省级交通质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综合类乙㊁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㊁丙级㊁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部质量监督机构和省级交通质监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第二章㊀受理和初审第五条㊀检测机构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或换证复核时,应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人员㊁场地㊁仪器设备等数据信息,并向所在地省级交通质监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换证复核申请书»;(二)申请人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四)检测人员证书和聘(任)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五)所申报试验检测项目的典型报告(包括模拟报告)及业绩证明;(六)试验检测用房所有权或使用权材料及场地布局示意图;(七)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权属证明材料及检定/校准证书;05(八)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检测机构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六条㊀省级交通质监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受理或不受理意见.受理检测机构等级属于部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办理的,省级交通质监机构应退回申请材料中的原件,并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核查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部质量监督机构.第七条㊀质监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检测管理办法»第八条及第十二条要求的内容完成初审工作.初审发现问题需澄清的,质监机构应当通知检测机构予以澄清或补正,并出具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初审不合格的,质监机构应当及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初审合格的,进入现场评审阶段.第八条㊀对于同一检测机构申请多个等级的评定或持有多个等级证书换证复核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同一人所持的多个专业检测人员证书,可在不同的等级评定或换证复核中使用,但不得超过2次.(二)除行政㊁技术㊁质量负责人外,其他持单一专业检测人员证书的人员不得重复使用.(三)同时申请公路工程㊁水运工程检测等级的机构,其技术负责人可按公路工程㊁水运工程专业分别配置;当技术负责人不15分别配置时,应同时持有公路工程㊁水运工程专业的检测人员证书.(四)公路工程㊁水运工程专业重叠部分的检测用房可共用,不重叠部分检测用房应独立分别满足要求.(五)公路工程㊁水运工程专业重叠部分的仪器设备可共用.第九条㊀申请换证复核的检测机构信用及业绩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二)所开展的试验检测参数应覆盖批准的所有试验检测项目且不少于批准参数的85%;(三)甲级及专项类检测机构每年应有不少于一项高速公路或大型水运工程的现场检测项目或设立工地试验室业绩,其他等级检测机构每年应有不少于一项公路或水运工程现场检测项目或设立工地试验室业绩.第三章㊀现场评审第十条㊀现场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评审组)应根据被评审检测机构申请或换证等级的专业㊁类别和检测项目,按照专业覆盖的原则,从质监机构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与被评审检测机构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组.评审组一般应由外省区人员组成,一般为3人及以上,设组长1名(以下称评审组长).25质监机构可派员对现场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第十一条㊀质监机构应在实施现场评审5个工作日前向检测机构发出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能力现场评审通知书 .现场评审时间一般为2天.第十二条㊀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工作预备会议,评审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明确现场评审计划及专家分工,抽取现场试验操作考核参数及其试验操作人员,提出现场评审工作要求.第十三条㊀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工作布置会议,评审组全体成员以及检测机构主要岗位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听取检测机构有关工作的汇报,明确现场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等.第十四条㊀评审组应通过对检测场地面积及布局㊁环境条件㊁样品管理㊁设备配置及管理㊁文件控制㊁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等的现场评审,评价检测机构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总体情况.对规模较大的检测机构,可分组或分专业进行.第十五条㊀评审组通过现场符合性检查,核查检测机构的人员㊁设备设施㊁检测参数开展情况及工作业绩等实际状况是否与所申请材料的内容一致且满足要求.并应核查以下内容:(一)所申请试验检测参数要求配置的仪器设备是否缺少㊁是否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要求.(二)检测机构登记的持证试验检测人员是否在岗,签订的劳35动合同和办理的社会保险是否齐全㊁规范㊁有效.(三)所申请检测参数的原始记录和试验检测报告(含模拟报告)是否齐全.(四)检测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租赁期限证明材料是否有效(租赁期限应大于等于5年).(五)换证复核应核查检测机构取得等级证书后持证人员调离该机构的人数占原总持证人数的比例;检测机构的重要变更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手续;设立工地试验室和开展现场检测项目情况.第十六条㊀评审组对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㊁设备管理㊁环境条件㊁人员培训㊁能力验证㊁机构被处罚情况作出评价.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一)管理体系文件是否齐全,有关规定是否合理适用,受控㊁宣贯及运行是否有效.(二)检测机构所有仪器设备是否具有所有权;主要仪器设备的管理档案㊁标识㊁使用记录㊁维护维修记录㊁检定/校准证书及计量确认记录是否完整㊁规范.(三)各试验功能区域划分是否清晰㊁合理,仪器设备布局是否合理,环境条件是否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等.(四)人员培训及能力验证情况.(五)检测机构受到的通报批评㊁停业整顿等处罚情况.第十七条㊀评审组通过查验检测机构的试验记录㊁报告,考核45现场试验操作,检查试验检测人员能否完整㊁规范㊁熟练地完成检测项目试验,评价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技术能力.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检测业务流程.业务委托㊁合同评审㊁任务分派㊁样品管理㊁报告审批等是否规范.(二)试验检测记录和报告.在覆盖所有检测项目的基础上,抽查不少于10%的必选参数和5%的可选参数的试验检测记录和报告.重点检查依据标准是否适宜㊁是否执行技术标准㊁信息是否完整正确㊁结论表述是否正确,以及签字㊁用章的规范性等.(三)现场试验操作考核.现场试验操作考核参数一般应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且应覆盖所申请评定的等级能力范围的所有检测项目,并不低于必选参数总量的15%,同时抽取相应参数的检测人员.对于有模拟报告而无业绩且未能提交比对试验报告的参数,应进行现场试验操作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如下:1.操作人员的检测证书,确认是否为所申报的人员.2.检测人员的实际操作过程是否完整㊁规范㊁熟练.3.随机抽查试验检测人员相关试验检测知识.4.提交的现场操作项目报告的规范性㊁完整性.5.对从事涉及结构安全的基桩㊁钢结构㊁混凝土结构㊁桥梁隧道工程等检测项目的主要操作人员进行现场考核.换证复核现场评审应侧重考核难度较大㊁等级证书有效期内55未开展或开展频率低㊁标准规范发生变更㊁能力验证结果存在问题的检测参数.(四)技术能力的确认.评审组根据技术能力考核情况,确认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能力范围.有必要对参数检测方法或范围㊁设备的测量范围㊁精确度等做出限制时,评审组应予以注明.第十八条㊀对检测机构行政㊁技术㊁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应重点考查资历条件是否满足等级标准及有关要求,是否理解和熟悉岗位职责等内容.考核可采取口头问答或书面考试等方式进行.第十九条㊀评审组长组织评审组内部评议,评审组成员参加.主要内容是对评审情况进行汇总,确定总体评价,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意见,整理完善评审工作表.在评议的基础上,评审专家独立打分,评审组长评分权重为40%.评审组长汇总计算加权平均分.第二十条㊀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情况反馈会议,参加人员一般与评审工作布置会议相同.主要内容是通报评审总体情况,提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意见.第二十一条㊀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长负责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能力等级现场评审报告»㊁有关工作用表及两份典型试验检测报告等材料整理齐备,在现场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质监机构,并同时发送电子材料.其余现场操作项目报告须内容完整,并由检测机构及时存档.65第二十二条㊀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评审组经报告质监机构同意后可终止现场评审工作:(一)检测机构实际状况与申请资料严重不符,包括人员㊁场地等强制性指标要求的实际情况低于材料申报内容;(二)申请检测项目与实际能力不符,不能满足基本条件;(三)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控制失效,相关记录缺失或失实;(四)检测机构有意干扰评审工作,评审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五)发现检测机构存在伪造试验检测报告㊁出具虚假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六)存在被考核人员冒名顶替㊁借(租)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情况;(七)检测机构存在其他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第二十三条㊀现场评审需要检测机构整改的,要求如下: (一)评分ȡ85分的,整改期限一般为1个月.评审组长在收到整改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形成现场评审整改情况确认意见,报送质监机构.(二)80分ɤ评分<85分的,整改期限一般为3个月.完成整改后,由评审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验证,形成现场评审整改情况确认意见,并报送质监机构.(三)评分<80分㊁或被终止现场评审㊁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工作的,检测机构没有通过资格.75第四章㊀评定、公示与公布第二十四条㊀质监机构根据«检测管理办法»及能力验证情况㊁监督检查情况㊁现场评审材料㊁整改情况等对检测机构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对检测机构申请等级评定或换证复核的评定结果(以下简称评定结果).评定结果分为通过㊁整改及不通过三类.第二十五条㊀质监机构应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对于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质监机构应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书面通知检测机构.第二十六条㊀质监机构应根据评定结果和公示情况,公布等级评定或换证复核结果.(一)对于评定结果为通过,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检测机构,质监机构发出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换证复核通知书 ,并核发«等级证书»及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专用标识章 ,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供社会公开查询.(二)对于评定结果为整改的检测机构,质监机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换证复核整改通知书 ,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内容.(三)对于评定结果为不通过的检测机构,申请等级评定的,质监机构发出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不予通过85通知书 .申请换证复核的,按照«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处理.95。

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检测机构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

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检测机构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

1.人员要求:见标准持试验检测人员证书总人数、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人数—强制性要求持证工程师专业配置、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数甲乙丙交通桥隧技术负责人要求:高高中高高师师师师师质量负责人要求:高高中高高师师师师师对技术负责人要求和质量负责人要求为强制性要求2.检测项目、参数变化及设备(以综合甲为例)(1)检测项目1)增加了检测项目:甲级由19个检测项目增加到25个,外加剂和水分别为2个项目,增加掺合料,压浆材料、防水材料、桥梁伸缩装置、预应力波纹管2)调整了项目顺序:土工合成材料3)项目名称变化:钢筋(含接头)—钢筋与连接接头,锚具、钢绞线—预应力用钢材与锚具、夹具与连接器板式橡胶支座—桥梁支座地基基础、基桩—基坑、地基与基桩结构混凝土—混凝土结构桥梁结构、构件—桥梁结构强制性要求,不得缺少非强制性参数,可自行选择,不得少于60%3.环境给出了最小试验检测用房面积检测用房面积:包括各检测室、养护室、资料室,不包含会议室、办公室。

(一)总则1.适应范围:等级评定与换证复核2.等级评定概念:按照等级标准,对试验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以及试验检测水平及管理水平进行评审,确认其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等级的活动。

3.换证复核概念:指已获得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在有效期满后拟继续开展公路水运试验检测获得,根据试验检测机构申请,复核其是否继续满足等级标准的活动。

4.受理机构部质检机构:综合甲、专项,水运材料及结构类甲省质检机构:其余(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分为受理、初审、现场评审3个阶段。

1.受理(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和复核审请,录入数据信息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材料加盖申请人章,检测机构对材料真实性负责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换证复核:2)申请人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通过计量认证的,应当提交计量认证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4)检测人员证书和聘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5)所申报试验检测项目的典型报告(包括模拟报告)及业绩证明:6)检测用房所有权或使用权材料,场地布置示意图:7)检测设备权属证明材料及计量检定/校准证书8)管理体系文件(2)受理省质监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性审查作出书面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第一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各省级交通质监机构:为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工作,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第一条为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工作,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114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是指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根据试验检测机构申请,由原发证机构对其与所持有证书等级标准的符合程度、业绩及信用情况以及是否持续具有相应试验检测等级能力的核查。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部质监局)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类、结构类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的换证复核工作以及属于部质监局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增项的复核工作。

省级质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综合类乙、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丙级及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试验检测机构的换证复核工作。

第四条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将机构、人员等信息录入部质监局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

第五条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在等级证书有效期满3个月前在试验检测管理系统中完成提交申请,并将换证复核资料送达省级质监机构。

属于部质监局复核范围的,省级质监机构应出具核查意见并确保提前3个月转送部质监局。

第六条有增项的试验检测机构在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提交换证复核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增项复核申请。

属于部质监局核查的增项部分由省级质监机构初审合格后报部质监局,部质监局从部专家库中抽专家参加现场核查。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要求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要求

附件I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申请书申请机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 _______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制填表须知一、本表统一采用A4 尺寸纸张,内容必须打印,检测机构对填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二、本表可复印,填写的内容受表格限制时,可按本表格格式增加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三、“所属法人机构”指的是检测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其所属的法人机构。

若为独立法人的此项不填。

四、本《申请书》所选“□内打■”五、检测机构主要负责人简历栏:分别填写检测机构行政、技术和质量负责人简历。

六、本《申请书》适用换证和增项复核的申请。

,、试验检测机构综合情况1、组织机构框图注:1•独立法人的画出本试验检测机构内、外(行政或业务指导)部关系;2. 非独立法人的画出本试验检测机构在母体法人中所处位置、所有(人事、财务、后勤保障)二级机构及内、外部关系;3. 直接关系用实线连接,间接关系用虚线连接。

三、试验检测机构主要负责人简历四、试验检测人员、设备、环境变动情况一览表五、在岗人员一览表第_页共_页六、试验检测业务范围表注:1.填写时应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中所列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顺序分别填写申请参数和未申请参数,上表以公路工程综合甲级为例。

2.增项复核只填写增加部分。

七、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注:1.填写时应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中所列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顺序填写,填完一个大项的强制性、非强制性、缺少的仪器设备再填写下一个大项的仪器设备,上表以公路工程综合甲级为例。

2•增项申报只填写增加部分。

八、试验检测主要业绩一览表第页共页注:1•填写时应按时间顺序填写,现场检测项目应填写具有一定检测规模和技术难度,能代表机构技术能力的项目。

现场核查时应提供合同或监督备案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

2•增项复核只填写增加部分。

2.3-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作业指导书(2013年版)》介绍

2.3-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作业指导书(2013年版)》介绍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作业指导书(2013年版)1 目的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工作,统一工作要求、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保证换证复核工作客观、公平、公正,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 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的换证复核工作。

3 核查依据(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2)《公路水运工程工程试验检测等级标准》(交质监发[2008]274号)(3)《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交质监发[2008]274号)(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质监综字[2013]7号)(5)《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06年7月27日国家认监委国认实函(2006)141号)(6)《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114号)4 职能划分及核查重点4.1 职能划分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是指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根据试验检测机构申请,由原发证机构对其与所持有证书等级标准的符合程度、业绩及信用情况以及是否持续具有相应试验检测等级能力的核查。

部质监局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类、结构类甲级的换证复核工作以及属于部质监局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增项复核工作。

省级质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综合类乙、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丙级、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换证复核工作。

4.2 现场核查重点(1)检测机构基本条件与等级标准及有关要求的实际符合程度;(2)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试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3)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情况,核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4)对以下试验检测项目(参数)或人员通过抽查的方式进行能力确认:①标准规范有实质性变化且涉及结构安全及耐久性的试验检测项目(参数);②因标准变化在换证复核中应增加的试验检测项目(参数);③有效期内未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参数);④有效期内变更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正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10月19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16年12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公路水运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和技术指标等进行的试验检测活动。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是指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并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知识、能力,并承担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部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省级交通质监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部质量监督机构和省级交通质监机构以下称质监机构。

第二章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第六条检测机构等级,是依据检测机构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水平、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进行的能力划分。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
第十二条质监机构根据专家组现场核查报告及试验检测等级标准确定换证复核结果(格式见附件Ⅲ)。
第十三条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按有关规定记入试验检测机构当年信用评价。
第十四条试验检测机构存在伪造检测报告、试验检测数据造假、人员冒名顶替、借(租)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换证复核资格、注销《等级证书》,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因标准变化在换证复核中应增加的试验检测项目(参数);
3.有效期内未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参数);
4.有效期内变更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依据现场核查情况,专家组完成《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现场核查报告》(格式见附件Ⅱ)。
试验检测机构现场核查得分≥85分的,换证复核结果为合格,需整改的方面,应报送书面整改资料;现场核查得分<85分的,换证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第十条现场核查的重点是:
(一)试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与等级标准及有关要求的实际符合程度;
(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试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三)试验检测机构业绩情况,核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四)对以下试验检测项目(参数)或人员通过抽查的方式进行能力确认:
1.标准规范有实质性变化且涉及结构安全及耐久性的试验检测项目(参数);
(二)申请人法人证书、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通过计量认证的,同时提交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三)试验检测机构用房平面布置图及用房证明。
第九条换证复核书面审查通过后,质监机构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属于部质监局换证复核范围的,核查专家从部质监局专家库中抽取。属于省级质监机构换证复核范围的,核查专家从省级质监机构专家库中抽取;在乙级机构换证复核中,至少应从部专家库中抽取1名专家参加现场核查。质监机构可派员对现场核查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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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工作,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工作,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试验检测机构换证复核是指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根据试验检测机构申请,由原发证机构对其与所持有证书等级标准的符合程度、业绩及信用情况以及是否持续具有相应试验检测等级能力的核查。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部质监局)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类、结构类甲级的换证复核工作以及属于部质监局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增项复核工作。

省级质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综合类乙、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丙级、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换证复核工作。

第四条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将机构、人员等信息录入部质监局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并能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

第五条试验检测机构应在等级证书有效期满前提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构提出换证复核申请。

属于部质监局复核范围的,省级质监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并转送部质监局。

第六条申请换证复核的试验检测机构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试验检测人员、设备、环境满足相应等级标准要求(换证复核以最新公布的等级标准为准);
(二)上年度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且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信用等级为C级次数不超过1次;
(三)等级证书有效期内所开展的试验检测参数应覆盖批准的所有试验检测项目且不少于批准参数的70%;
(四)甲级及专项类检测机构每年应有不少于一项高速公路或大型水运工程现场检测项目或设立工地试验室业绩,其他等级检测机构每年应有不少于一项公路水运工程现场检测项目或设立工地试验室业绩。

第七条申请换证复核的机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复核申请书》;
(二)申请人法人证书、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通过计量认证的,同时提交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三)试验检测机构用房平面布置图及用房证明;
(四)试验检测人员、设备、环境变动情况一览表(附表I);
(五)试验检测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附表II);
(六)试验检测人员培训记录一览表(附表III);
(七)参加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记录一览表(附表I
V);
(八)受表彰和处罚(包括通报批评)情况一览表(附表V)。

第八条换证复核书面审查通过后,质监机构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质监机构可派员对现场核查过程监督。

换证复核程序和工作用表参照等级评定程序,可以适当简化。

现场核查的重点是检测机构基本条件的实际符合程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试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对标准规范有实质性变化、涉及结构安全及耐久性和有效期内未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参数)进行能力确认,对换证复核中新增加的试验检测项目(参数)和有效期内技术、质量负责人有变更的进行现场考核。

第九条依据现场核查情况,专家组填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现场核查评分表》(附件1)及现场工作用表,根据核查得分,出现核查意见。

核查得分≥85分,复核结果为合格;核查得分< 85分,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将同时记入该机构当年信用评价。

第十条属于部质监局评定的增项复核以书面审查为主。

有增项的试验检测机构在等级证书有效期满,提交换证复核申请时,同时提交增项复核申请,增项部分由省级质监机构初审合格后报部质监局。

第十一条换证复核合格的,予以换发新的《等级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不合格的,质监机构应当责令其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
整改期内不得承担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的试验检测业务。

整改期满仍不能达到规定条件的,质监机构可根据实际达到的试验检测能力条件重新作出评定,或者注销《等级证书》。

换证复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试验检测机构未按规定期限申请换证核查的,其等级证书到期失效。

换证复核时被注销等级证书、被降低等级的试验检测机构,其原等级证书失效。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部质监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2011年10月8日起施行。

爱情的美妙,就在于人的多情和心甘情愿,在甜蜜的热恋阶段,全身心的投入和付出都无怨无悔。

男人深情缱绻地对女人说:“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

”那时那刻的话语,相信他是真心的,出自于肺腑之言。

随着感情在烟火生活中的磨砺,渐渐淡化或者冷却,他对她越来越没有之前的殷勤,越来越没有之前的心甘情愿。

工作的压力,生活的琐碎,让他感觉身边的女人为何不能自食其力,为何像寄生虫一般依附着他,让他感到压抑和逃避。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的罗子君就是最好的例子。

貌美如花的她,嫁给深爱她的陈俊生,听了他的情话“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之后,立刻辞掉工作,专心在家做一个少奶奶,养尊处优,每天把自己打扮的美美哒,只为了保持“貌美如花”给老公看。

最后的结局不想而知,她的老公出轨了,理由是他太累了,他每天累死累活地工作,回家却跟罗子君没有共同语言,心里的苦闷无处安放,只能找一个灵魂知己。

对于罗子君和陈俊生两个人的婚姻,不能说孰是孰非,最根本的症结在于这句情话“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
两个人的婚姻在于共同成长,共同支持,而不是把自己的一生寄托在另一个人的身上。

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经济是必须的,只有自己独立了,你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和爱护。

好的婚姻,一定是三观相同,家境匹配的两个人在悠长的岁月里,一起经营,一起成长,相互陪伴,相互支持,才能携手走得更远,共度一生。

如果在婚姻里一方在进步,而另一方在退步,或者停滞不前,久而久之,两个人的三观就会产生不同,理念和思想就会渐行渐远,变成两条平行线,永远不能交集。

不要相信“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这样的情话。

随着岁月的磨砺,人心会随着时间和环境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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