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机抗燃油再生净化装置技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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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发 运输
数量
厂家名称
备注
号 名称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运地点 方式
1
2
第 9页
规格型号
数量
制造厂家
备注
2.进口部件表(单台机组用量)
序号 设备(部件)名 称
1
规格型号
数量
制造厂家
备注
第 8页
第九章 大件部件情况
投标方应把大件设备或部件的情况详细予以说明。大件设备或部件是指,凡是超过 下列参数之一的单件货物:重量 21 吨,长度 9 米,宽度 3 米,高度 3 米。
序 部件
长×宽×高(m) 单件重量(t)
要求装置可实现再生、脱水、精过滤净化一体化,必须具有下列技术。 干性离子树脂吸附技术实现脱色、降酸、提高电阻率、油液再生功能; 真空脱水技术实现快速脱除水分功能; 要求净化装置具备平衡电荷净化技术,可深度净化到亚微米级颗粒污染物,去除系统 内的油泥、漆膜和沉积的胶质污垢,实现对设备内部的清洁功能,持续运行能避免精密伺 服阀等部件粘连、卡壳事故的发生。 抗燃油再生脱水净化装置处理后油质指标应达到如下: ①酸值:≤0.05mgKOH/g ②电阻率(20°C):≥1×1010Ω.cm ③水份:≤300 mg/L ④颗粒度:NAS1638 ≤5 级 3.2.5.2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要详细阐述再生、除水、净化等工艺流程,核心技术 3.2.5.3 投标方提供的装置要求系统流程科学合理,控制系统安全、系统压力报警、精滤器 污染报警器,可实现无人值守时的长期安全运行。装置功能齐全,不仅具有再生、脱水、 净化功能,而且具有对机组补加新油的功能,可通过在线、离线两种方式对抗燃油进行处 理。
握的技能及知识。
2.5 投标方提供所需的培训用品:包括仪器、专业工具、设备与器材、以及保安装置等。
2.6 投标方提供培训所需的技术资料如:规程、标准、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允许受
训人员将他们的笔记本、技术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带回招标方所在地。
2.7 在培训结束时,投标方为受训人员进行一次评定,并给出评定结果。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1 抗燃油再生脱水精过滤装置
脱色,降酸、除水、 1
提电阻率,精过滤
3.1.2 投标方随机提供一整套抗燃油再生脱水精过滤装置滤芯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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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 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定后一周内给出全部技 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方确认。 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阶 段,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 的具体要求。 1.5 投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投标方应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 际情况且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
根据本合同和原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 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 将复印件交招标方监造代表1份。 R点:投标方只需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 目,即停工待检。 招标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 工待检。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招标方书面 通知同意转为R点,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 更改后,招标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1人×1天
3
试验性能
1人×1天
4
交货验收
1人×1天
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条件
派出人员构成
职称
人数
工程师
1人
工程师
1人
工程师
1人
工程师
1人
备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熟悉并掌握现场和电厂有关方面的规章
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
进行操作的程序和方法。在投标阶段,投标人按下表提供投标人认为比较重要的操作工
序,由招标人确认。对这些重要工序,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
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现场服务
人员指导错误而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重要工序表
序号 1
工序名称 指导安装
工序主要内容 指导正确安装设备就位
备注
第 6页
2
调试
调试设备至正常运行并满足技术 要求
1.3.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
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若不能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
缺陷的消除,招标方有权委托他人处理,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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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质量保证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 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规定的要求。 1.2 投标方在合同生效后按招标方的要求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和检验标准。 2 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 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 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和出厂试验。 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标准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采 取措施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 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4 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设备总价中。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买卖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 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 4.1.9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 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第 5页
第七章 技术服务和培训
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第 4页
监造 3.4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3.4.1 投标方有配合招标方监造的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3.4.2 投标方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4.3 投标方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3.4.4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招标方认为需 要复印存档,投标方提供方便。 3.4.5 投标方在见证后将有关检查、试验记录和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4 性能验收试验 4.1 要求 4.1.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4.1.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4.1.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在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后6个月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 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4.1.4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 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1.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4.1.6 性能验收试验按照标准要求 4.1.7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 论后确定。具体试验由买、卖双方认可的测试部门完成。 4.1.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2.8 待遇:在投标方所在地培训时,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
培训条件,并提供参观、食宿和交通方便。
第 7页
第八章 分包商情况
投标方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投标方分包情况见下表,投标方在供货前必须 经招标方书面同意后确定供货厂家。
1.国内部件表(单台机组用量)
序号 1
设备(部件)名称
第 1页
第四章 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一般要求 1.1 本技术协议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 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一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 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4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推荐的满足三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给出具体清单和规格型 号。 2 要求 2.1 投标方的供货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装配、试验、运输及设备的交付。 2.2 投标方应提供测量项目的全部仪器、仪表、连接件、专用工具等。投标方在设备本体 设计时,应同时考虑招标方电缆敷设的路径。 3.1 设备清单如下 3.1.1 投标方交付成套的润滑油处理设备,包括驱动装置、辅助设备、附件、全套就地仪 表及仪表阀门。
1.1为使投标方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投
标人按下表提供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招标人确认。如果此现场服务人日数不能满足工程
需要,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增加现场服务人日数,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现场服务计划表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日数
1 指导安装、调试 1人×2天
2
现场培训
1.3.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4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工作、生活、交通和通讯等方面提供
方便。
2 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
第三章 技术参数及要求
3.1 设备名称:汽机抗燃油再生净化装置 1 台套 3.2 型式及用途 3.2.1 移动式滤油机型式: 用途:抗燃油系统净化处理,除去杂质颗粒、水份及空气,降低抗燃油酸值和提高电阻率; 3.2.2 使用地点: 布置位置:主厂房内主要设备附近 布置方式:室内移动式 出力:约1200L/H左右 3.2.3 适用介质:磷酸酯抗燃液压油 3.2.4 运行条件:具有对机组补加新油的功能,可通过在线、离线两种方式对抗燃油进行 处理。 3.2.5 技术参数 3.2.5.1 磷酸酯抗燃液压油
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在投标阶段,投标人按下表提供现场服务人员的情况,由招标人确认。
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3.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催交设备、开箱检验货物、处理设备质量问
题、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等。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
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投标方编制培训大纲及细则。填写于表3-2。
表3-2 培训计划表
序号
培训内容
培训教师构成 计划人天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1
设备原理性能介绍
2
设备运行与操作
1人天 工程师
3
设备检修与维护
2.3 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有招标方确定。
满足招标 方需求
电厂
备注
2.4 培训项目包括工艺、电气、控制、机械专业的安装、运行、维护及检修人员必须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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